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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学课文中的玄机——读《鱼,我所欲也》。 -- 叶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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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中学课文中的玄机——读《鱼,我所欲也》。

做过学生的人,大约都对课文没有什么好印象。无他,因被强迫学习,觉得不自由耳。

不过,几十年后再翻课本,却也并非全是糟粕,特别是其中的文言文,绝大部分是经典之作。无他,几千年来精中取精,剩下来的自然是精中之精。

所以,中学语文教科书中也是可以有真学问的,也有很多不易察觉的玄机。《鱼,我所欲也》,当然也不例外。

生与义的抉择——读《鱼,我所欲也》

战国是一个天翻地覆的年代,不同于必须在虚假的道德之下争夺利益的春秋,各路诸侯为了霸业你死我活,把原本就是傀儡的周天子挤到角落里。国与国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只剩下纯粹的利益。

在那个纷乱的年代,列国的版图变得支离破碎。与此类似,人们的处事原则也变成了一幅混乱的水彩画,充斥着各种颜色。各种各样的道德在人们的眼前交错杂织,于是就有了如何选择的问题。诸子百家各有答案,孟子也不例外。他在《鱼,我所欲也》中提出了自己的解答。

这篇文章讨论的东西很简单,就是关于对“生”“义”的选择问题。舍生取义的道理不会有人反对,苟且偷生的人肯定也会被唾骂。但是在任何时代,能够让人犹豫不知所措的选择,肯定拥有足够的诱惑力。“生”、“义”当然依然不例外。因此,孟子在文章开头用“鱼”、“熊掌”来比喻摆在人们面前的这两个选择: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正确的做法当然是选择价值高的一方,所以: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当然比鱼珍贵。可是在纷繁复杂的世道中,到底什么是熊掌,什么才是鱼呢?孟子的答案是这样的: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的意思很明确,“生”是鱼,“义”是熊掌。作为中国这个世俗国家的思想家,孟子详细阐述了“生”对于世俗之人的三层意义:

“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也就是住所、家人、人际关系。不得不说,孟子的概括是非常精准的。即使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这三样也可说是中国人的生存目标。

但是,到底什么是“义”呢?关于这点,孟子说了很多: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仔细看来,孟子并没有指出“义”到底是什么。他只是指出,有人不肯为了活下去无所不为,如此就肯定有比“生”更加珍贵的的东西,那种东西就是“义”,是人所固有的“本心”。换言之,孟子肯定了“义”的存在,肯定了“义”的地位。可是从始至终他并没有清楚说明白“义”的含义。从这篇文章看来, “生”是美而常见的, “义”是更美但不常见的。大约正是因为如此,孟子才用“鱼”和“熊掌”来比喻“生”和“义”:鱼很美味而容易得到;熊掌更加美味,但烹制困难,在土地开发比较充分的战国年代也较为难得。

从中还可以看出,孟子和西方学者的思维模式截然不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了伦理问题可以长篇大论,可以写出一本书。和他们相比,在中国这个并没有一个最高人格神来统治精神世界的国度的孟子,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实践主义者:与其说他关注“义”的本质,不如说他注重的是指出人的“舍生取义”的选择行为本身。孟子指出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有人可以舍弃生命,那么,这就证实了有更高的价值存在。注意,这里并没有否定“宫室”、“妻妾”等等“鱼”的价值。因此,孟子实际给他的读者出了一道选择题。

面对着这道选择题的时候,在战国史上乃至在整个中国史上,很多人,甚至是多数人选择了实实在在的“鱼”,而舍弃掉了美味却很难说清的“熊掌”。但是相反情况也是存在的:豫让舍弃了自己的荣华、妻儿甚至是自己的健康,去报答一个早就身死族灭的主君;聂政则是舍弃了自己的亲人而去履行自己的诺言。除此之外,侯嬴、荆轲也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孟子指出,除了单纯的物质性享受以外,可以传之于后世的名声也是一种珍贵的“鱼”(“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按照中国古代的标准,名比利要贵重,因为名声可以为自己换来更多的富贵。中国古代的文臣武将,没有不重视自己的名声的。辛弃疾就曾经说过要“赢得生前身后名”。那么,“舍生”的人是为了自己“名”吗?可是后世的岳飞甚至连这一点也抛弃掉了。岳飞当时是顶着一个“意图谋反”的罪名被杀的,而于谦也是背着“意图立藩王为君”的名声走上了黄泉路。岳飞如果坚持抗金得罪了君相,完全可以和韩世忠一样富贵终身。但是岳飞最终还是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在风波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同样的道理,于谦如果能够在权力斗争的漩涡中世故一点,也不会在壮年殒落。

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些人厌恶人间的一切,故意去追求壮烈的死亡吗?不是的。仔细看一看豫让,他曾经数次更换主君,是一个非常热衷于仕宦的人。而聂政,早就知道严仲子想要自己干什么,但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年老,而自己的姐姐还没有嫁人,就一直在装糊涂,甚至在事成自杀的时候,聂政还故意自我毁容,以防止牵连到她的姐姐。岳飞、于谦也都是位高权重。所以,他们知道生存的可贵、荣华的甜美,也有自己的牵挂,也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些人是普普通通的人,并不是什么“虎躯一震”的高大上人物,同样会有物质享受、亲人的关爱、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这些人并不是基督教的“无原罪始胎”圣母玛利亚。用宗教语言来说,他们都是一些有着各式各样原罪的普通人。就这点而言,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凡夫俗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成为了凡间的英雄,而不是天上的神灵。

在一次讲授《鱼,我所欲也》的时候,学生问我:“老师,如果你面临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我犹豫了一阵子,回答:“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以我的小人之心揣度一下,生活在红尘世界、有着七情六欲的人,要想舍弃触手可及的“鱼”,而去选择确实存在但是却显得虚无缥缈的“熊掌”,大概都会犹豫吧?犹豫过后很多人大约还是会选择“鱼”。孟子自己恐怕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他说只有贤者才能“勿丧”“本心”,他也没有指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舍生取义。可是转念想一想,如果面临众多选择的时候,有人能够想起这个选择题,会犹豫一下,即使仅仅一瞬间,这不就是孟子的胜利吗?或者,这也许才是孟子的真正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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