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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那年的夏天很多鱼 -- 大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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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那年的夏天很多鱼

当我的脑袋从水中冒出来时,强烈的阳光像利剑一般刺向双眼,使人晕眩,热浪迅速占领了我乌黑的头发,仿佛将脑袋闷在满是爆米花的锅里,于是我又潜回水中,清凉的感觉重新包裹着我的身体,慢慢睁开眼睛,清澈的河水阻挡了太阳的炽热,在斑斓中闪烁着柔和的银色。我以为自己是一条活泼的鱼,在水的天空里畅游着、翱翔着。

遗憾的是,我不能一直留在水中,时不时的,我得上来喘口气。

这几年愈发少去游泳了,每次在水下呆得久了,腿都会不争气地抽筋,然后蹒跚地扑腾着上岸,委顿在泳池边苟延残喘地休息起来。06年1月去度假村,我更是在草草地游了几十米后,一屁股坐在温泉里享受那种热得让人迷糊的感觉。

十来年前的的夏天,我和几个同学偷偷在黄河里游泳后,四仰八叉地在沙滩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有的人是“太”,更大一点的孩子是“木”……什么?“本”?!——那他妈的是外星人!)。

阳光会慢慢地把身上的泥都晒干,厚薄不一地结了一层,好象是武士的盔甲,我们故意在晒出泥壳后做出夸张的动作,让身上的盔甲迸裂,似乎是迷恋这种破茧而出的新鲜感觉,几个人重复着下水,抹泥,上岸,晒干的过程,也许这也是一种游戏,但之后一周,几个人的身上都被太阳晒的脱了皮,乍看上去好象是白癜风般。

民间有一种传说——溺水的人,魂魄是不散的,他们通常需要寻找替死鬼,然后方可超升。有的地方称为“水鬼”,或是“水猴子”。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所以,小时候游泳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这一点类似于偷瓜,偷玉米梆子。一般来说,去菜地里摘人家的瓜果,通常不会有太大的惩罚,虽然现在的民风不再像迅哥儿笔下的那样质朴,但小孩子经常你摘了我家的,回头我再摘了你家的,大人很少过问这样的事情,要好的几户人家间甚至定了娃娃亲,那么去老丈人家的菜地里吃根黄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是关系不好的几户人家之间有了这样的事情,那在开始的时候,小孩儿间会摔跤啊,打土疙瘩仗啊,进行最初的试探性交火,然后是各自叫出哥哥,来一番#¥%&@……自然是孩子多的那方能占上少许的便宜,最后两家大人会对骂,或是一家找上另一家的门,两个婆娘相互奚落,都护着自己的娃,但犯了事的孩子脸上绝对不是被偏袒的得意——他们知道,等撵走了对头,自己的老娘会杀他个回马枪,调转矛头狠狠地收拾自己……

但去田里偷摘东西是被大人严厉禁止的,田地里的东西上的是化肥,打的是农药,洗不干净会吃出人命,尤其是果树,在我的小的时候,打完农药的树是连鸟都不敢往上落的,田地是很多农村人一年收入的来源,因此绝少有人会去糟蹋,况且那里还聚集着很多的危险。

有人会以为无非是蛇啊,獾啊,或者是迅哥儿说的“猹”……其实不然,田最危险的有两种:一种是水田,宁夏素称“塞上江南”,可出稻米、黄河鲤鱼,但有些水田里是有钉螺的,或许会有血吸虫(大人总是这样说,我怀疑这个与阴魂不散的大灰狼一样,是杜撰的);而蚂蟥是另一种很恐怖的东西,水蚂蟥一般比山蚂蟥大,攻击力更是惨烈……

而在旱田,尤其是瓜田里,最令人恐怖的就是夹子——捕兽的夹子,咬合的力量足以打断孩子的小腿。

在回到北京的最后两年里,有个女生的腿被夹子打了,不认识,只是道听途说;还有一个小孩子淹死了,那孩子是我妈的学生,头天还和我打了一架,听说是偷着划船,船翻了……孩子的妈差点疯了,大人都说那孩子的爹是个青龙,本来就克子,这一点我的很多同学都在厂区的澡堂里证实过,那时候觉得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出殡的时候,孩子他爹在银行换了三百块钱的一毛钱一张的票子,一路散到坟前,说是给孩子买冰棍儿的,好多小孩去捡,我妈把我关在家里,当时快把我的心里痒痒死了……那以后,大人对孩子去水边的事情颇有顾忌,我也生怕被拉做替身(毕竟丫的最后一架是和我掰的),一夏天没再下水。

在这样的氛围里,每次背着大人下水后,小孩子们都要在岸边猛跑,出了一身大汗才算完,回到家里,大人会问:

“吗去了?”

“和隔壁小三爬树掏鸟去了。”

“过来……”大人在你的胳膊上一划,如果没出白道,就证明你没有撒谎,然后用诸如“去写暑假作业”等等将尔发配。

如果没有那一身大汗的遮掩,等待小孩子的将是统治阶级残酷的镇压,扫帚疙瘩,皮带,鸡毛掸子都是看了就会让人发抖的东西……

相对而言,偷田则是另一种乐趣。

通常由孩子头儿带领几个骨干、心腹,使用闪击战略,抗着铁锹,挖了就跑,路线也都是提前选择好的,不然被兽夹子打了就惨绝人寰了。因此能偷田的人都有着不错的身手。偷田需要胆大心细,要小心蛇,还要小心看田的狗,那可是夺命追击啊……

厂区的很多狗都是和附近军区的军犬配的,那叫一个凶哇……曾经被追过一次,再次证明了危机关头下爆发潜力的事实,具体不说了,一想起来就后怕。

因此,偷田是一个技术工种,能够偷田,就是一种资质的认证,具体类似今天的MBA吧……小时候,有大一点的孩子头儿带我去田里偷红薯和土豆时,我那叫一个激动啊,在那个年代,孩子里的“头儿”叫上你同行颇有些被“钦点”的味道,一来这证明了你是个有勇气有胆量有智慧的人,另一方面是对你的认可和点拨,或许这就是政治社交在孩子们中最初的形态——几年后,被钦点的人将会继承“孩子头儿”的衣钵,然后由他再去选拔可以和自己去执行伟大任务的伙伴……

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下水和偷田要是结合在一起,就更有乐趣了。

偷来的一般红薯或者是土豆(因为农药打不到地下,所以稍微洗洗就可以加工了),大伙会在河边的空地挖个坑,捡了枯草或树枝搭在坑上点燃柴火,把土豆和红薯扔进火里,等火最旺的时候,找个生猛的人一脚把火踹入坑内,立刻埋土。

随后大家就脱个精光去游泳,耍的倦了,再上岸由孩子头儿用粗树杈把闷在土堆里的红薯土豆拣出来,实行类似原始社会后期的分配制度,先是孩子头选,然后是被钦点的人选,剩下的自己抢,但一般人人有份,保持公平——土豆的数量都是在去偷之前本着“人人有份”的原则统计好的:抢仅仅是为了挑大的小的,夹生的和熟透的——有时半途会有人加入,孩子头儿为了保持自己的威信也会很好的处理:红薯用手掰为若干,土豆用嘴啃成两块(再小就没办法吃了),总之,人人有份。

我通常是去那一脚猛踹的角色,这一脚极有讲究,大都是孩子头的绝活儿,传承衣钵时手把手,脚把脚的调教出来的——踹的力度和角度需要拿捏的很准,轻了火下不了坑,重了一脚就踹灭了,慢了烧鞋烧裤子……所以要做到电光火石,雷霆一击——多年后,当我在大学里打群架的时,经常是凭借这一脚的绝活将对手踢飞踹倒,在混乱中过关斩将,探囊取物……

游泳的时候,运气好的话会抓到鱼,黄河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的,孩子头儿也不敢冒那么大的风险,因此我们经常是在引出来的农灌渠里戏水,在岸边的泥窝里会有半个手掌大小的鱼儿藏在里面,手要弯成类似武功里的虎拳模样,迅速握紧,就抓到鱼了。

抓到的鱼会就着河水开膛破肚,孩子头的口袋里一般有一小袋的盐巴和味精,鱼叉在树枝上,撒着盐巴烤出阵阵的香味……

一般男生在上游,女生有时候也会参加活动,她们会选择下游或是与我们隔几条渠的地方下水,女生和男生一样,也是脱光光的。双方的通讯基本靠大声的吼叫,我曾经幻想着少女芙蓉出水的情景在那时经常在身边发生,可惜的是少不更事的我并没有珍惜那样的机会。大一点的孩子会不住地向有女生的地方张望,烈日下,光芒眩目,几百米外的地方,似乎有几个人影在水面上浮动,除此以外,再也看不到什么。

……

我回北京的那年,孩子头儿特意把他剥鱼鳞的小刀送给我,那是将一枚钉子放在铁轨上,由火车碾压成铁片,然后手工打制,精美异常。不过现实是残酷的,在最后一次参加活动的时候,踹火者变成了我特讨厌的一个马屁精,毕竟是新手,球鞋底儿还是焦了,估计那厮回家后必遭一顿毒打。

孩子头儿在我回北京的最后一年里经常跟一个女生混在一起,下水的时候他总和那个女人单独去另一条渠里,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一次,我们都泡在水里,他的一个心腹讲起所目睹的事情,其中有很多平常我们骂人的字眼,那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真有这么个东西长在女人的身上,心腹讲的绘声绘色,我则听的血脉贲张。

忽然,马屁精一脸的紧绷,水面上飘浮上来一团白色的液体,类似唾沫,几个大一点的孩子马上叫嚣着散开,我跟着起哄,快乐地尖叫,在水中欢腾着逃离……

那几条渠如今已经被污染,拴着癞蛤蟆的腿扔进水里,捞上来的是挂着肉的蛤蟆骨头架子。儿时一起抱着西瓜跳进水中,顺流而下的伙伴已经四散天涯,孩子头儿因为偷工厂的铜被判了刑,出来后又吸上白粉,被枪毙在戈壁上。

一同洗澡的女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马屁精是他男人,目前仍然打算为了要个儿子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夜晚努力地生生硬挺。讲述故事的心腹最后成为了警察,就是他缉捕了孩子头儿。

这似乎是故事的结局,曲折婉转。于是当我睁开自己的双眼,清澈的河水阻挡了太阳的白炽,在斑斓中闪烁着柔和的银色。我以为自己是一条活泼的鱼,在水的天空里畅游着、翱翔着。

遗憾的是,我不能一直留在水中,时不时的,我得上来喘口气。

等待我的,是利剑一般刺眼的炙热阳光,以及使人晕眩的层叠热浪……

大壳子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左家庄

终于能上CCHERE了!终于能刷出网页登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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