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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回归锡安之路—犹太人回归以色列的心路历程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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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五、锡安在哪里(四)

伊斯兰教义对反犹太复国主义当然也是一个因素。按照伊斯兰教义,犹太人和基督徒是dhimis(意为“经书上的人”),他们收到伊斯兰律法的保护,但他们属于二等公民。在伊斯兰的土地上反客为主,以犹太人律法主导社会,无疑是蔑视伊斯兰的权威,这是不可容忍的。然而,伊斯兰教和古兰经本身不能说是反犹的。即使按照犹太学者的定义,反犹主义不是一切对犹太人的批评和指责,而是把犹太人单独列出来作为批评和指责的对象,而不顾同样的批评和指责也适用于其他族群,这才是反犹主义。作为一神教,古兰经当然把安拉和伊斯兰的教义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所有其它宗教(包括基督教和犹太教)都是“歪门邪道”,不信安拉的人都是该斥责的。从这一点来说,谈不上反犹不反犹,伊斯兰对所有异教都是一视同仁的。和基督教的圣经不同,古兰经提到犹太人并不算多,对犹太人有褒有贬,但都是对具体的犹太人群体而不是针对泛泛的犹太人民族。像基督教一样,伊斯兰教也把犹太人分为“好犹太人”和“坏犹太人”,甚至语言和故事都和圣经新约相似。“好犹太人”也是可以上天堂的。对古兰经断章取义的解释当然有,基督教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这不能算是伊斯兰教反犹的证据。由于耶稣只是伊斯兰教中的圣徒之一,伊斯兰教义对犹太人出卖耶稣并不像基督教那么义愤填膺,所以犹太人也没有了背叛耶稣的原罪。相反,基督教认为自己是犹太教的继承,上帝与世人的契约由《十诫》转译到耶稣,所以基督教和犹太教有对教义的正统性的争论。伊斯兰教没有这个问题。在伊斯兰教义里,古兰经是作为犹太人塔纳卡(Tanakh)和基督教圣经的原版,塔纳卡和圣经是后来人玷污和扭曲的伪作,所以也没有正统性的问题。

由于基督教把犹太教的经书塔纳卡(Tanakh)作为圣经旧约,犹太人的内容在基督教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不知道是否出于犹太人对正统性的争议,基督徒对犹太人有一种莫名的诡异或者恐惧。但是在历史上,伊斯兰教没有把犹太人像基督教那么当一回事,犹太人只是“经书中的人”的一部分。犹太人拒绝教化,但信仰坚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赞扬,比如著名的阿拉伯文学巨著《一千零一夜》里就有这样的叙述。即使犹太历史学者也承认,历史上伊斯兰教对犹太教的压迫远不及基督教,犹太人在伊斯兰世界除了要遵守伊斯兰律法和服从伊斯兰权威以外,基本上可以自由地生活、工作,基本不受强迫改信宗教、放逐或者杀戮的威胁。伊斯兰主导的西班牙摩尔人时代是犹太文化的黄金时代。伊斯兰世界当然也有压迫犹太人的事,但伊斯兰世界对犹太人的态度基本上和旧时代对待外乡来的流浪手艺人没有太大的两样,是容忍和利用的对象,气不顺的时候自然会拿他们出气,但只要不挑战本乡人的权威,就不是刻意迫害的对象。强迫改信伊斯兰教的事情当然不是没有,西班牙犹太人哲学家Maimonides将亚里斯多德的理性哲学和犹太教的教义相结合,给犹太叫引入了理性思辨的成分,对犹太教和犹太文化起到极大的作用。但在日渐原教旨主义化的穆斯林政权压力下,被迫改信伊斯兰教。但不久后,出逃到埃及,并公开恢复他的犹太教信仰。埃及当局基于伊斯兰律法,要对叛教的Maimonides处以死刑,但在阿拉伯历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萨拉丁的宰相的亲自说情后,留了一命,理由是对伊斯兰的改信是不能强迫的。这也成为后人对不能强迫异教徒改信伊斯兰教的先例而遵守。古兰经中,穆罕默德曾有过对犹太人的严厉斥责,但那也是有原因的。穆罕默德在多神教的阿拉伯世界中宣传合犹太教、基督教同源的一神的伊斯兰教,古兰经被认为是上帝和子民的契约的真本,塔纳卡和圣经则是被篡改的赝品。但穆罕默德依然把犹太人和基督徒作为天然的盟友,期望他们自然地接受包容并取代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伊斯兰教。当麦加的犹太人出于宗教和政治原因拒绝接受伊斯兰教时,穆罕默德当然很生气,愤怒斥责之,后果很严重,在今天被断章取义地用作伊斯兰教在本质上反犹的证据。事实上,圣经新约中,耶稣对拒绝接收他的教诲的犹太人也是同样愤怒,也是同样地斥责,但不能因此说基督教救世本质反犹的。

反犹主义是来自欧洲的舶来品,最先是奥斯曼帝国从治下的希腊东正教那里过来的,后来则是19世界来到中东的欧洲传教士传来的。19世纪也正好是阿拉伯民族主义和犹太民族主义初兴的时候,反犹主义最先为具有民族主义思想的阿拉伯基督徒所接受,然后才“伊斯兰化”的。

今天的伊斯兰世界里充满了反犹宣传,从极端的宗教领袖,到不负责任的媒体和政治家,言辞之极端、激烈为历史上罕见。阿拉伯世界的学校里,孩子们从小就被灌输将犹太人斩尽杀绝的血腥叫嚣。这是彻底的反犹主义,但这一切开始于以阿冲突,是恨乌及屋的结果。这是犹太人的不幸,犹太人要回归锡安,寻求现实的和平和心灵的安宁,结果招来更多更深的仇恨。

联合国关于以巴分治的第181号决议在形成过程中,曾有两个方案。一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双民族以色列,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移联邦的形式共治。另一个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分为两个国家,以色列为犹太人为主的国家,巴勒斯坦为阿拉伯人为主的国家,耶路撒冷由国际共管,不属于以色列或者巴勒斯坦。最后以巴分治的方案成为第181决议的基础,以色利为犹太人占55%的国家,巴勒斯坦为阿拉伯人占99%的国家,按土地面积来算,以色列占英国托管的巴勒斯坦约55%,巴勒斯坦占43%,其余的为国际共管的耶路撒冷。美国和苏联都投了赞成票,英国和国民党中国投了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基本上都是阿拉伯国家。

联合国的分治明显有利于犹太人。在犹太人重新在巴勒斯坦建立定居点的过程中,犹太人定居点很是分散。联合国基本上把所有犹太人略占多数的地方都划给以色列,但只有阿拉伯人占绝对多数的地方才划给巴勒斯坦。然而,就是这样的分划也不能满足犹太人的胃口,48年的独立战争正好成为契机,犹太人以战争为名,乘机大肆抢占土地。一方面为犹太人的国家创造了生存和保卫的条件,另一方面为日后的以巴冲突埋下了祸根。

时至今日,世界上大多数人(包括相当一部分包括巴勒斯坦人在内的阿拉伯人)已经不再质疑犹太人在以色列建国的权力,问题的焦点基本上在巴勒斯坦人建国的权力。巴勒斯坦人建国的权力可以由两个途径实现:和犹太人共享权力的双民族以色列/巴勒斯坦,或者两个独立的国家,既犹太人的以色列和阿拉伯人的巴勒斯坦。

双民族的以色列还是两国方案在以色列建国之前就有过争论。在20年代到48年独立战争之前,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占少数民族地位,双民族以色列为学术界所偏爱,倡导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具有同等权力,共享共建巴勒斯坦/以色列,爱因斯坦也对这个概念表示支持。但是不断升级的犹太人-阿拉伯人的冲突和48年的独立战争在事实上把这个概念否定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犹太人的国家,而不是建立一个和阿拉伯人分享的双民族国家。联合国181号决议在事实上也否定了双民族以色列的概念,而倡导建立一个犹太人的以色列和一个阿拉伯人的巴勒斯坦,虽然最后只有犹太人的以色列得到建立,而阿拉伯人的巴勒斯坦到今天依然是空中楼阁。在理论上,以色列宪法保证以色列籍阿拉伯公民的权力,这有一定的双民族概念的意思,但在实际上,以色列的政策无不围绕着保障以色列的犹太性,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国家是以色列的基本国策。在强势的以色列的阴影之下,双民族的以色列似乎被遗忘,但67年的六天战争中以色列的巨大军事胜利带来了更为巨大的政治困惑:如何处置新近占领的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戈兰高地、西奈(在以埃大卫营和约归还埃及之前)以及其上居住的阿拉伯人。一方面,吞并这些土地具有巨大的精神意义和军事意义,约旦河西岸是圣经上犹太人的土地,是所谓的撒玛利亚(Samaria)和犹太地(Judea),耶路撒冷、伯利恒、希伯隆都在西岸。在军事上,吞并这些土地大大加深了以色列的防御纵深,而在此之前,特拉维夫到耶路撒冷走廊的最窄地段只有20来公里宽,在军事上实在难于防守。但这些阿拉伯居民如何处置呢?再像48年那样大量驱赶是不行了,尽管有几万居民确实遭到驱赶。把这些土地交还阿拉伯人是不可思议的,但吞并意味着必须给这些阿拉伯人以色列的公民权,这样犹太人将不再成为多数民族,以色列的犹太性就无从保证。贝京的利库德集团曾经赞同双民族方案,将以色列的疆界正式包括被占领地区,给被占领地区的巴勒斯坦人以以色列公民权,但以色列仍然必须是一个犹太人的国家,或者犹太人主导的双民族国家,即使犹太人占少数。在左右为难之中,以色列采取拖延的战术,既不给被占领地区的阿拉伯人以色列公民权,又迫使他们接受以色列的军管,同时鼓励犹太人向这些地区移民,制造既成事实。这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制造了更多的问题,一些犹太人定居点被迫拆除。在这样的阴暗前景之下,双民族概念更难为以色列的犹太人所接受。但西岸和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正当权益问题再也不能拖下去了,于是两国方案为越来越多的以色列犹太人所接受。

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中,对双民族和两国方案也是来回反复。在一开始,阿拉伯人根本不接受以色列的合法存在,一心要把犹太人赶下海去。但在67年的六天战争之后,以色列的巨大军事优势震撼了整个阿拉伯世界,当然也包括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在73年埃叙功亏一篑之后,巴勒斯坦人也意识到,不承认以色列的合法存在不再现实了,阿拉法特的巴解组织也一度呼吁双民族的巴勒斯坦,这时轮到弱势的阿拉伯人呼吁双民族概念了。但此后几十年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双民族概念在阿拉伯人中本来就淡漠,现在更被视为天方夜谭。然而,在学术界中,双民族概念得到了新的重视,这是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同一片土地上和平共处的根本出路,著名的巴勒斯坦裔东方学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爱德华•萨依德就主张双民族的巴勒斯坦。但现实政治使两国方案成为最现实的途径,奥斯陆协议和阿拉法特-巴拉克的大卫营会谈都是两国方案的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哈马斯和真主党也有他们自己版本的双民族方案,不过那是在伊斯兰主导下的双民族,犹太人“回归”到dhimis的二等公民状态,这才是“消灭以色列”的含义,而不是从肉体上把犹太人斩尽杀绝。当然,这是犹太人所不可能接受的。不管哪一个民族作为主导,都不是真正的双民族方案。

关键词(Tags): #锡安(Tritium)#犹太(Tritium)#基督(Trit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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