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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阿拉伯的另类《围城》——《迁往北方的季节》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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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阿拉伯的另类《围城》——《迁往北方的季节》

在正文前,先为汶川地震的死难者哀悼,愿你们安息;为伤者祝福,愿你们康复;并向每一个参与救灾和捐款的朋友们表达谢意,你们才是社会的良知,是崇高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地震造成的物质伤害也许会渐渐被抚平,但对许多人心理的冲击可能很久也不会淡忘,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抱着乐观的态度,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罗马士兵利剑高悬的时候,阿基米德仍然在计算着数学难题,《父与子》的作者,德国漫画家卜劳恩身陷囹圄时,还是画了一幅简笔画,在画里,小鸟被猫吞进了肚子,但还在歌唱着。那么对我而言,除了向灾区捐款,持续关注救灾的情况外,原本应该做的事情,也不能因此而拖延,这才是应有的人生观。那么,我还是像过去一样,继续写下有关阿拉伯文化的文字,并默默的祝愿,愿天下太平无事,人人生活正常。

下面是正文:

苏丹虽然是非洲大陆上最大的国家,但对绝大多数国人来说,是个神秘到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国度,尼罗河、黑人、石油,稍有地理知识的人还可能知道喀土穆,以及最近兴起的达尔富尔问题,这也许就是全部。甚至我敢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苏丹也是阿拉伯国家中的一员,不知道伊斯兰教是当地的主要信仰之一。至于苏丹的文化艺术、文学作品等,有人曾经听说过吗?

也许还是有那么少数的几个吧,如果还有人对它感兴趣的话,那将它介绍给各位,就是我们的使命。不过,作为一个普通的国人,无论您是知道还是不知道,那都无妨,只要不带着偏见,也别先入为主的将非洲一概认为是文化荒漠,就已经可以了。

这次我想介绍的,就是一部在阿拉伯国家有巨大反响,在西方也受到好评,在苏丹几乎每个知识分子都看过的小说,塔依卜·萨利赫的《迁往北方的季节》。

塔依卜·萨利赫,1929年出生于苏丹北方乡村,毕业于喀土穆大学,后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国际法,毕业后在BBC任职。自60年代起,他开始用阿拉伯语和英语从事文学创作,1962年发表小说《杜玛与哈米德》,1964年又发表中篇小说《宰因的婚礼》,在阿拉伯文坛反响不错,在科威特被拍成电影,并曾在法国戛纳电影节上获奖。但真正让他在阿拉伯世界获得广泛声誉的,就是他在1968年发表的长篇小说《迁往北方的季节》,发表之后很快好评如潮,并先后被译成英、法、德、意、俄、西、日、中等文字,评论界认为这部作品是“60年代以来阿拉伯长篇小说的最佳之作”,在《20世纪105部最佳阿拉伯语小说排行榜》中排第24位。我手头的这一本,是1987年黎巴嫩印刷的第14版,由此可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该书的情节看似并不复杂。“我”,一个曾在英国留学的苏丹人,回到家乡工作,偶然遇到一位50余岁的名叫穆斯塔法·赛义德的男子,一天夜间,在和他喝酒时,听到他用英文吟诵出一名英国诗人的诗句,大为震惊之下,便向他追问。穆斯塔法被逼无奈,遂告知“我”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乃是苏丹最早被派往英国的留学生,功成名就之下,却同时与数名英国女子发生情感纠葛,并最终导致她们的死亡,因而在英国受审并被判刑,出狱以后,隐姓埋名在故国的农村,一直生活至今。数日之后,有人发现穆斯塔法不知何故,在河里死去。在死前,穆斯塔法曾拜托“我”照顾他的妻子与孩子,并将一把神秘的钥匙交给“我”。

“我”不知道穆斯塔法是自杀,还是死于意外,出于某种好奇,他四处打听穆斯塔法的身世,并见到穆斯塔法的遗孀哈赛娜,一方面从她那里知道穆斯塔法有间谁也不允许进去的密室,另一方面也得知村长要强娶她的事情。接受西方熏陶的“我”自然强烈反对。

“我”因工作缘故到喀土穆去开会,在那里又知道了一些关于穆斯塔法的消息。但会议结束返回故乡时,却听闻噩耗,被村长强娶的哈赛娜,杀死了村长,然后自尽。而村中的同乡、亲戚和故友在此事上,完全不理解“我”的心情与看法。

“我”在悲愤之中,夜间潜入穆斯塔法的宅院,用他给的那把钥匙打开了密室,当年发生的真相终于展现在面前……

故事末尾,“我”在故乡的河流中游泳,却被未知的潜流牵扯,要沉入水底,原本已经放弃希望的“我”望见“北飞的鸟儿”,最后终于发出了求救的呼喊。

故事似乎很简单,而小说结构也不难懂,它蕴含着两条主线,一条是故事开头与结尾,穆斯塔法的口头与书面自述,还有一条则是“我”向各色人等打听穆斯塔法的经历。然而小说真正有意义并且沉重的部分,在于它所虚构的情节背后的含义。

题目中的“北方”,就是我们所常说的西方世界,而小说中的“南方”,就是我们理解的东方,这是由苏丹与中国不同的地理位置决定的。而整部小说,就是南北差距与东西文明冲突的一个缩影。

穆斯塔法·赛义德,一个自幼丧父的孤儿,在童年有幸被送到学校学习,由于天资聪颖,他在少年时代就获得了前往英国留学的机会,这其中他受到了一对英国夫妇的大力协助。他在英国如鱼得水,学位、名望、学术成果纷至沓来,凭着机灵与八面玲珑,他在人际关系上左右逢源,既是贵族们的座上宾,又是左翼人士的朋友,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轻易。他与白人们打成一片,吃住在一起,言谈没区别,似乎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社会。

然而,隐藏在这背后的,却依然是一条深深的鸿沟。穆斯塔法没有忘记,他的肤色依然是黑色,他的祖国依然是英国的殖民地,而英国那些上层人士之所以能与他“平等相处”,目的只是要把他作为一个宣传的标本,要证明他们已经消除了种族偏见与歧视而已。他的内心潜藏着妒忌与不平,但他独自一人,身在异国,能做些什么呢?

他的办法是让自己浪迹于声色之中,四处勾引英国的女性,用这种办法来复仇。最多的时候,他用了5个假名,同时与5个女性交往!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偏执与怪异的复仇观,但决不是毫无依据。事实上,这种意淫的对殖民主义的复仇方式,我们在本民族的小说中,也并非见不到踪影的。

而且,这也不是一件穆斯塔法一厢情愿就能做成的事情,与他交往的那些女性,许多都是把他当成一种充满异国——非洲或阿拉伯——神秘情调的象征,从而获得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快慰的。在穆斯塔法看来,这是他的征服或复仇,但他对那些女性来说,岂非也是一种猎奇与玩物?穆斯塔法自己也意识到了,他哀叹道:“我原本是狩猎者,可现在却成了猎物。”

在西方的传统中,从伏尔泰的小说,到《唐璜》,再到持续至今的作品,对东方——无论是近东、中东还是远东,总是保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一方面把东方视为愚昧落后,一方面又臆想着那里存在着某种原始的人际关系,或更有甚之,有更能勾起情欲的某种因素。

正如《红楼梦》在西方的知名度不如《金瓶梅》,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等作品在那里深受好评一样,请问你们是否知道,在西方除了《一千零一夜》(其实这里面也有大量性与暴力的因素)外,知名度最高的阿拉伯著作是什么?

我估计不会有谁能猜出来的。这部作品名叫《香园》,又被人译为《神游香艳园》,从名称已经能看出它大致是讲什么了的吧?如果还不清楚的话,此书在国内也出版过,质量如何,我没看过,不敢保证,只知道它是收在《世界经典·性学文化丛书》里面的。它在大多数阿拉伯国家是禁书,有分教“这书在沙特可找不到!”,但在作者写完它数百年后,它几乎已经被人遗忘在历史的角落时,被法国人在19世纪发现,并将其译成法语,经大作家莫泊桑推荐后,从此在西方广为流行,但阿拉伯人写的许多文学史著作,至今还是对它一个字不提的。

那么,当一个符合西方人心目中这种幻想的,来自非洲的美男子出现在西方社会时,难道这种妄想就不会将那里的女性毒害吗?对她们来说,穆斯塔法的肤色,是非洲土地神秘的颜色,穆斯塔法本人则像非洲“炽热的太阳,紫红色的天涯”,是“南国的热流”,与文中多次提到的“北国的冰霜”与“雾气”恰好相对,她们深深迷醉于此,直至酿成悲剧。

希拉·爱莉诺德,工人阶级,农家女儿,说:“如果我家人知道我与黑人来往的话,母亲会发疯,父亲会杀了我,但我不在乎。”最后自杀。

伊莎贝拉,结婚11年的有夫之妇,为他所吸引,最后还是自杀收场。

安·汉蒙德,大学学生,在听了他的讲座后与他交往,不惜放弃学业。两人一边喝着红酒、苹果酒、威士忌,一面朗诵着阿拉伯“诗圣”艾布·努瓦斯的诗歌,喝一杯,念一首,情欲就这样在酒精与诗歌的双重刺激下勃发燃烧,她化装成阿拉伯女仆的样子与他滥交。最终结局是安吸了煤气,在她的桌子上留下张字条,写着:“穆斯塔法先生,你真该死!”

还有穆斯塔法在英国时的妻子,简·莫里斯,两个人的婚姻里,找不到爱情,几年时间里,没有一天不是在吵架中度过的,但两人又互相离不开,因为只有对方才能使自己获得性欲的满足,甚至暴力也是这性欲的一部分。在婚姻登记处,简会歇斯底里的痛哭,但出去后,又会疯狂的大笑。两人的矛盾与紧张发展到极致,一个有情妇,一个有情夫,一个威胁要杀了她,另一个则不断的挑逗他来杀死自己。终于,一天晚上,穆斯塔法手持匕首来到床前,但看到简的赤裸胴体后,又下不去手。而简则喊着“我爱你”“你终于这么做了,之前我还对你很失望呢”,一边用双腿盘住穆斯塔法,两人以做爱的姿势贴在一起,穆斯塔法用胸口将匕首压入简的胸膛。

看到这里时,我几乎以为自己在看日本小说。不是有河友说了么?终极耽美就是在性中死亡!

这是个疯狂的女性,但导致她如此疯狂的社会,难道不是有问题的吗?经过这个社会的现代文明教育的穆斯塔法,难道不是有问题的吗?

这个社会是表里不符的。他的教授既强调道德至上,又带着浓烈的种族歧视观,看不起穆斯塔法,认为他是未开化的“原始人”,但在法庭上却全力要保住他的性命,而检察长秉性风流,与穆斯塔法熟识,说过“我们都是流氓”,但此时却道貌岸然的要把他送上绞刑架。

穆斯塔法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有时深深自责,有时却又慷慨呈词,批判着西方的殖民主义:

“轮船首次划过尼罗河面,给我们送来的不是面包,而是大炮。铁路是在他们的手中修成,但他们的本意是运送士兵。他们办起了学校,教育我们如何用他们的语言说‘是’。他们给我们带来欧洲最大的暴力菌种……这一致命的毒菌他们已经沾染了一千多年。”

这句句是实话,但也是用大义的名分,为自己的堕落开脱罪责。

穆斯塔法的沦落,有个人的因素,但也代表了一代人的悲剧。书中有个情节说,“哪个穆斯塔法?有很多叫穆斯塔法的”,再好不过的反应了这一点,在那一代受西方文化冲击的留学生中,穆斯塔法是一个极端,但正因其极端,所以有意义。

然而,穆斯塔法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终结,他出狱后回到故乡,隐居起来,结婚生子,从事农业,为过去赎罪。小说却并没有对这段历史做出充分的描写。承担这个任务的,正是“我”这个角色。

“我”不是简单意义上串起故事的线索人物,如果说穆斯塔法是影子主人公的话,那么“我”就是他的分身。小说中没有描写“我”在英国留学的经历与回国的原因,但是描写了“我”所见的苏丹现实社会与遭遇,即新一代留学生眼中的祖国。

穆斯塔法也许是因为酒后失言后,勾起过去的回忆,因内疚而自杀,也许是单纯的死于意外,但他从第三章开始,已经是个死人,还有7章都主要通过“我”的观察来描述。而“我”所看到的种种,恰恰是苏丹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的落后与不公。

小说中提到苏丹时,除了描写它秀丽的自然风光外,却不忘记阐述它的墨守成规、“不死不活”。那里民风纯朴,主角的车抛锚在沙漠里时,能与完全陌生的部落游牧民互帮互助,自娱自乐。还有“我”的亲人、朋友们,个个朴实可爱,有血有肉。但是在哈赛娜事件中,愚昧的习俗最终也导致了悲剧。

哈赛娜是穆斯塔法的遗孀,30岁左右,而年逾70的村长伍德·里斯看上了她,要娶她过门。这个伍德·里斯是个财主,每年都要娶一个女人的,而且异常顽固,认定了的就非弄到手不可。然而他在村庄中威望很高,人缘极好,也不是强抢民女的恶霸,而是向女方的父兄提亲。哈赛娜的父兄同意了这门亲事,便可以完全无视妇女的意见,强行将她嫁给村长。受过西方教育的“我”对此当然坚决反对,村长的看法是:哈赛娜之所以不愿嫁给他,是因为“我”想娶她;而“我”的朋友则认为:哈赛娜和“怪人”穆斯塔法在一起,想法也变怪了。

在“我”去北方开会的时候,村长最后强娶了哈赛娜,但她两周内没有与村长同房,终于发生了惨剧。哈赛娜为什么要杀死村长?从她的尸体上看,脸上、身上都有被抓伤的伤口,甚至连一个乳头都被咬掉了,明显是受到了村长的强暴,才反击杀人的。而村长的大老婆就睡在附近,这惨剧造成的巨大动静,她竟然没有因此醒过来!

除此之外,政府的腐败与无能,在“我”的眼里也暴露无遗。官员们肠肥脑满,沉醉于西方式的物质享受中,耗费巨资在衣着、会议、官邸上,却不干实事。在麦尔瓦地区只有一所医院,农民到那里路上要走三天,里面没一个卫生员受过教育,害死了许多分娩的妇女。教育部长发表演说,指责学生们毕业后都想坐办公室,想乘外国车兜风,“比帝国主义还危险”!然而就是他自己,在瑞士有豪华别墅,老婆乘飞机到英国购物!

殖民地的人们批判帝国主义,这当然很正当,可是将一切问题的原因都推到帝国主义头上,尤其是在已经取得了民族解放的时候,这是否又是一种不负责任,规避矛盾,甚至是自欺欺人的看法?正如小说中一个西方人抱怨的那样:

“这恰好证明了你们离不开我们。你们老是抱怨殖民主义,可是当我们走了后,你们又编出个隐形殖民主义的神话。看来我们的存在,显形的也罢,隐形的也好,对你们就像水和空气那么重要。”

西方是先进的,但又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故乡是可爱的,但又腐败落后,弊端重重,两者都有阴暗之处,“我”和先辈穆斯塔法一样,夹在其中,因为醒悟,所以痛苦。

穆斯塔法交给“我”的那把钥匙,是一种将主角视为后继者的象征。他的那间密室里的陈设,除了他的手迹外,全部装满了西方的各种书籍,政治、历史、文学、社会等诸多学科,应有尽有。可是“我”为现实的激愤冲昏了头脑,竟打算一把火把它烧掉!

幸好作者对东西方文明的态度还是清醒的,他在文中自己说:“殖民主义既不如我们所常说的那样尽是悲剧,也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对我们的恩赐。”

所以最后“我”还是没有烧掉那个密室,在河里被潜流吸下去时,也还能用最后的力气求救。这是在浓厚的黑暗中最后的一点光明,也许有一天,东方与西方,北方与南方之间的鸿沟,会在苏丹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被填平。

这部小说,不但对阿拉伯世界有着重要的意义,恐怕在未来的数十年里,连我们乃至我们的后代,还是可能一样遇到类似的问题,发出相近的感触,从这点来说,它还远远没有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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