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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资料汇总】八德乡血案 -- 呆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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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资料汇总】八德乡血案(再续)

续上:呆鹅:【资料汇总】八德乡血案(续)

首先要说声抱歉,最近两天在查阅梁肃戎先生的相关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与八德乡及穆万森相关的几条信息,而这些却又神奇地与本来我认为是孤证的一条消息有初步的吻合,由于始终无法确定其准确程度,故不会修改前文,而是将这些信息列在其后,究竟如何,大家自行判断吧。

注3:八德乡血案是台湾著名悬案之一,相关资料往往自相矛盾且均有缺失,有条件也有兴趣的朋友如想知道比较准确的信息可至台湾相关部门查阅叶家灭门案与其后穆万森杀人案的尸体照片(如果还能找到的话)。通过对比两案的刀口,虽然不能得知灭门案的真正凶手,但相信可以知道穆万森是否涉案。

以下为新找到的资料,已经由本人汇总:

八德乡灭门案的官方结案时间为1957年9月16日,案件被定性为谋财害命(简评:简直是打专案组那帮精锐的耳光),全案的侦破共耗资40万元(注4:新台币,按1957年汇率约合1.58万美元)。嫌犯共7人,除主犯穆万森(秦同馀已死亡)为平民身份需移交新竹地方法院审理之外,其余6人被移交台北军事法庭审判(该份资料也未说明这6人的身份,但1986年联合报系月刊P66-72中有简述:“叶氏灭门案因涉及一位高级情报人员,故事发后不久台湾‘国防部’立即逮捕8名军人,其中1人不久即死于狱中,而其余7人在被判决死刑后不久又均被释放”。这是唯一一条与其他信息有较大出入的资料,故之前一直被我认为是孤证)。

第一个为穆万森义务辩护的并非梁肃戎,而是台北律师公会接穆万森的平民法律扶助请求申请之后指派的“国大代表”富伯平律师。富伯平经与被告谈话,认为本案问题严重,穆万森有含冤之虞,就向律师公会报告,请求再加派两位律师,共同扶助本案被告。这样,按会员名册顺序加派了梁肃戎和李公权两位(故柏杨在评论之后的穆万森杀人案时才会说穆对不起三位先生),协助此案调查。

庭审之初,法庭因种种原因对三位律师提出的疑点不闻不问,只以警局内部口供抄件为唯一证据。富、李二人老于世故,已有放弃之意,唯有曾在日本特务机关中死过一次的梁肃戎绝不放弃,并坚持要求法庭明文记录是以一份口供抄件定案,终迫使法庭面对律师的辩护与质疑并调集了最早的现场调查卷宗。

经20次庭审调查,至1959年8月24日穆万森终无罪获释。二审检查官向台湾“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发回“高等法院”重审,结果维持原判。高检处检查官再次上诉(此次上诉终不了了之)。

接下来的一段比较演义,由于当事双方梁肃戎与穆万森均已作古,实在无法确知其真实性,为保证资料完整,还是收录在后。

检方第三次上诉期间,穆万森曾在酒后到梁肃戎家诉苦,表示李葆初(台湾省刑警总队总队长)已将破案经费与奖金全部花完,若自己不死,则李无法平帐。(媒体后来的调查证明经费一事属实,但从未有人调查过穆万森后来的行为是否合理)

注5:以上资料,出自《杜鹃啼血——梁肃戎与台湾“和统会”》一书,金恩辉、魏克智、赵庆波著,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年10月版,ISBN 7-80114-938-6,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3)第081110号。

穆万森最终还是被释放了,但是没人会想到,他直到死也未恢复清白。

[土鳖扛铁牛]

呆鹅:【资料汇总】八德乡血案(三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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