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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阴阳变—中国古代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上)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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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阴阳变—中国古代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上)

由于奥运志愿者培训的时间比预期计划延长了很多,兼之以8月份就要正式上岗,这段时间实在是不太能够静下心来看看阿拉伯文,原先夸下的7月中旬系列继续的海口也只能再拖延一阵了。

不过也好,我也不能老写关于阿拉伯的文章,这次就换个话题,完全与中国古典文化相关,只不过,现在拿来分析的,不是它的辉煌与荣光,而是它的阴暗面乃至糟粕的一种表象而已。不知道各位看到这个题目时,会有怎样的想法,其实我也很踌躇,因为我想在文中提到的古人的恶劣思想,在今天并没有完全绝迹,自己写出的文字,引用的古文,有可能成为反面标本,也许会使人找来去看。那么请有好奇心的读者注意,鲁迅先生早已说过,对有成熟判断力的人而言,鸦片也可以当药物治病,我相信各位的理智与判断力,写这篇文章,也只是想借此折射出我们的先人的思想,在某个领域曾经遭受过怎样的毒害,以儆现在。

其实这个论题并非由我而始,舒芜先生早在90年代,就写了一篇《看看这个标本》,发表在《上海文化》上,后来又收入文集《哀妇人》中。当时他也有与我相似的顾虑,所以谈的不多,隐去了作为标本的书名、篇名和作者姓名,也不引原文。我看到此文已经是21世纪初在网上泛读的时候了,虽然舒芜先生自己当时不想点明,但我一看这文章,就知道他说的是哪本书的哪个段落。不客气的说一句,我看过的古典笔记小说何止数十本,可确实,这本书在妇女观方面真堪称古代恶质文化之典范,它就是清代长白浩歌子的《萤窗异草》。舒芜先生对这本书是相当痛恨,在7年后的博客里又写了第2篇文章,这次是解放思想,点名批判了,火力最集中之处,就是当中的《田再春》和《萧翠楼》。当然,这书中体现出残酷而丑恶的妇女观的,还不止这两篇,我还可以加上《三生梦》《白衣庵》等数篇,我后面再专门重点评述,先让我们将眼光放长远,看看中国古代妇女观在文学中的这种畸形表现,到底是怎样的源流。

还是鲁迅先生的名言,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而在这些牺牲者中,可能女性要占到更大的比例,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史,充满了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儒家思想与伦理道德观念紧密结合,形成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基本观念。《礼记·郊特牲》中说:“男先乎女”,“妇人,从人者也。”这就已经有了“夫为妻纲”“出嫁从夫”的含义。《论语·阳货》的经典语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不管此句如何解释,将“女子”与“小人”相提并论,还是足见对女性的鄙视;孟子在《滕文公下》中也写道:“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女性在道德上的行为规范已经因此而定型了。儒家是强调秩序、等级、尊卑的,僭越者即是反常,即是妖异,所以自汉以后,在史书或笔记小说中见到的男女性别转化的记载,都已经带上了一种感情色彩。虽说都被后世归纳入“人妖”一类中,但男扮女装乃至男化女,与女扮男装和女化男,其基调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女变男较吉,男变女则为凶,如京房《易传》说:“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厥咎亡。”又传说:“男化女,宫刑滥;女化男,妇政行也。”无论是滥施宫刑还是国运败亡,总要比妇人当政糟糕的多。

在这一时期的相关故事,散见于各类书籍中,包括《汲冢纪年》《汉书》《后汉书》等史书,这很好理解,当时还没有小说这一体裁,后世稗官野史所感兴趣的话题,也只能交给正规史书去记载。但到了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可以算笔记小说的雏形之一,其中就引用了这些正史的记载,都在卷六与卷七之中。我们从中就能看到以上倾向,如: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曰:‘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故后哀帝崩,平帝没,而王莽篡焉。”

这除了加了个注释性的结尾“故后哀帝崩,平帝没,而王莽篡焉”外,实际上完全引述于《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下之上》,与此相似的还有:

“献帝建安七年,越巂有男子化为女子。时周群上言:‘哀帝时亦有此变,将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献帝封山阳公。”

通过以上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此类故事中男尊女卑基调已经定型,但也可以发现,受到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时人是把性别改变的责任归咎于国运、天命、阴阳等神秘的“不可抗力”的,在当中我们看不到个人的影子,也没有任何表现个人性格、经历的空间。换言之,当事者本身属于受害者,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与后世的思想相比,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然而,自从佛教进入中国后,中国开始多了一些新的概念,其中就包括日后统治民间信仰千年之久的“因果报应”与“轮回转世”,当佛教在南北朝的动乱时期飞速发展时,这些异域的概念开始在国人的心目中扎根了。在干宝的《搜神记》中还完全没体现的概念,在紧随其后的南北朝中就显形了。下一个分析标本,也来自于正规的史书,就是《北史·列传三十一·李庶》:

“庶死于临漳狱中。……庶妻,元罗女也。庶亡后,岳使妻伴之寝宿。积五年,元氏更适赵起。尝梦庶谓己曰:‘我薄福,托刘氏为女,明旦当出,彼家甚贫,恐不能见养。夫妻旧恩,故来相见告,君宜乞取我。刘家在七帝坊十字衔南,东入穷巷是也。’元氏不应,庶曰:‘君似惧赵公意,我自说之。’于是起亦梦焉。起寤问妻,言之符合。遂持钱帛躬往求刘氏,如所梦得之,养女长而嫁焉。”

《北史》中关于北齐的记载多来自于李百药所撰《北齐书》,这《北齐书》早已被人批评为“多琐事里语”,按照后世观点,即野史的成分很多,如以上那个故事,堂而皇之出现在正史中,实在不严肃。但它相较于《搜神记》,却已经有了更多的曲折性与趣味性,更像小说了。

男子投生为女,这是引入佛教后,国人才能编出的故事,佛教中潜含的古印度的男尊女卑思想,与中国的同类开始合流了。在这则短篇中,我们再也看不见什么国运阴阳之类,主角投胎成贫家女孩,观其在前文中的记载,虽然并没有因他犯下大错而遭到冥报的情节,只是因为他“薄福”而已。然而这究竟是个人的不幸,此类故事关注的重点已经开始从整个国家社会的层面转变到注重个人遭遇上了。

这个故事是今后一系列类似故事的雏形,包含了许多后人袭用的情节与观点,像什么托梦、与亲友诉苦之类,更是后人常用的桥段。如宋代《太平广记》引《稽神录》 中写:

“洪州医博士马思道,病笃。忽自叹曰:‘我平生不省为恶,何故乃为女子,今在条子坊朱氏妇所托生矣。’其子试寻之,其家妇果娠,乃作襁褓以候之。及思道卒而朱氏生,实女子也。”

这几乎就是李庶故事的简化版,还有清代《聊斋志异·卷十二》中的《李檀斯》,也是同一性质,这几个故事都是超短篇,虽然已经基本具备小说的要素,但终究不是描写很充分的。

唐代可以认为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关键阶段之一,“传奇”就诞生于斯。而在这些作品中,也有受佛教影响而通过转世为女的方式发展情节的名篇,那就是《玄怪录》中的《杜子春》和袁郊撰的《红线传》。

杜子春的故事极其有名,这里就不引用全文了。虽然它的原型是《大唐西域记》里的“烈士池”故事,但它又胜过原型甚多。其中小说的最高潮,也是最精华之处,莫过于杜子春导致修仙失败的原因。他在幻境中能战胜种种折磨,从人间的拷打到妻子的被害,再到地狱的酷刑,都不能使他屈服,但在转世为女后,终因克服不了母子亲情而下意识的开口发声,终究不能做到看破红尘的神仙境界,但正如此,才折射出耀眼的人性光芒。杜子春终究是借由母爱的本性而留在人世间的,经历此事后,他对人生的态度,也再不会像过去那样一会放荡,一会虚无。正如小说中道士所说:“子之身犹为世界所容矣。勉之哉!”虽然变成女性后他依然经历了各种磨难,但我所看过的中国古代所有有关男转女身的小说中,只有这一篇是非但不歧视女性,反而从侧面歌颂了女性作为母亲的伟大之处的,也只有这一篇的思想内涵,是没有把女性当成一种泄欲或惩罚的道具,而是把她作为真正的人来看待的。

这则小说日后还被《醒世恒言》改写为《杜子春三入长安》,也被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借为素材,在1920年创作了小说《杜子春》。然而个人认为,改写纵有精彩之处,也再难达到原作的高度,两位后继者都各自犯了错误。冯梦龙在《杜子春三入长安》中,为了迎合明朝百姓的口味,把大量篇幅用来描写杜子春的败家与复兴过程,这且不提,还无中生有的加入“子春却忘记了王家哑女儿,就是他的前身”这一败笔,反而使天生的母爱染上了一种前世宿命的色彩。当然,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他狗尾续貂的加入杜子春三年后重回华山,与妻子一起得道升仙的结局,简直恶俗之至。

芥川龙之介的《杜子春》思想境界远高于冯梦龙,故事大体上与原作近似,但不同点在于,杜子春是在幻境中,看到父母在地狱中受苦而发声的。虽然这歌颂的也是人间的亲情,但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恐怕终究不能与母亲对子女的爱相比。

与《杜子春》将男变女情节作为故事关键相比,传奇名篇《红线传》在此处就显得很随意,在文末才加入红线的自述:

“某生前本男子,游学江湖间,读神农药书,而救世人灾患。时里有妇孕,又患蛊症,某误以芫酒下之。妇与腹中二子俱毙。是某一举而杀三人。阴司见诛,蹈为女子,使身居贱隶,气禀凡俚,幸生于公家,今十九年。”

这段情节对全篇小说而言,根本无关紧要,删去也无妨,留之反而损害了之前红线英武、聪颖的可爱形象,所以金庸先生在《三十三剑客图》一文中直指“这一节是全文的败笔。转世投胎的观念特别为袁郊所喜”,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对本文的主旨而言,这段却相当重要,恰恰折射出了晚唐时人们的观念。那是个在佛教和传统思想结合下,诞生出的与印度教极其相似的观点,即男性转生为女,是前世造孽,而今生为女,则是偿前世之债。既然如此,那么“身居贱隶”的婢女、歌伎等,必然是前世造下重大罪业之人,是否值得同情,也就成疑问了。这种虚幻的宗教观念,在实际生活中必然是对女性的凌辱与伤害。或者反过来说,正因为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对女性的凌辱与伤害,才能造出这样的宗教观念。我们再看《红线传》的结尾部分:

“(红线曰)‘……所幸生于公家,今十九年矣。身厌罗绮,口穷甘鲜,宠待有加,荣亦至矣……昨往魏都,以示报恩。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使乱臣知惧,烈士安谋。某一妇人,功亦不小。同可赎其前罪,还其本身。便当遁迹尘中,栖心物外,澄清一气,生死长存。’嵩曰:‘不然,遗尔千金为居山之所给。’红线曰:‘事关来世,安可预谋。’”

红线拯救了薛嵩的身家性命,但这只能是报恩而已,薛嵩给她的千金犒赏,也被以“事关来世”的理念拒绝了。换言之,身为支配者的男人无需对女性尽义务,而女性为了修来世,却必须对男性俯首帖耳,表示服从。在《红线传》里,我们看到的还是好主子、好奴婢,可是到了日后的明清,此类故事中展现给我们的,可就是一幅幅异样的景象了。

在宋代,整体而言此类故事比较平淡,以《太平广记》《夷坚志》中数个故事为代表,不离窠臼,有的故事也还有些人情味,如《太平广记·卷第三百八十八 悟前生二》中的《张克勤》,以及《夷坚志》中的《张梦孙》等,不过这些故事也都较短,笔墨着力不多。当然,男尊女卑的基调是不会改变的,比如说《夷坚乙志·陈氏女》“妻边氏有身.梦女子红衣素裳,掬水廷下,仰视曰:‘妾昆山县陈提举女也,来南禅赴水陆会。若功德圆就,当生夫人家为男子;如其不然.亦可为女也。’”这“如其不然,亦可为女”八个字,再好不过的说明问题。

但是,小说界在此方面的平静不代表思想界的平静。程朱理学的兴起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意味着中国女性的生存境遇进一步恶化,“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桎梏,已经加在女性的身上,女性进一步被异化成男性的所有物,地位更加不堪了,这样的流变,到了明代,迟早会在小说中爆发出来。限于正文8000字的篇幅限制,对明清小说中此类情节的分析与批判,将在(下)篇中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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