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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无语了,澳大利亚大火,网站收到上级指示 -- 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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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认为楼主说的情况是事实,但不同意最后的结论

其实这根本不是一个“让人说话真的会死人么? ”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公共事件管理的问题。

这次央视失火是件重大公共事件,因为电视台是一个特殊的单位,特别是国家电视台。国外的军事政变发生后,警察局、电视台、电台、供电局等地肯定是政变者首先要占领的地方,由此可见电视台的重要性。另外,从赶赴现场的领导的数量和层次也可以看出这件事有多重大。

央视失火后,按照相关规定,肯定要实施事前制订应急预案,媒体控制只是应急预案的一个方面,这也是目前西方国家通行的一个做法。

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时,进行媒体控制是有其合理性的,

就如前面寥天一孤雁所说“估计就是怕某些人煽风点火,比如说:装修的民工没拿到工资,纵火泄愤了;火灾死了几十个人,政府隐瞒真相了;火灾释放有毒气体,周围人群慢性中毒了,相关部门又不作为了;豆腐渣啦,质量不过关,设计不合理啦。。。。。。。”,

甚至有些人可能猜测发生恐怖袭击等等,最根本的就是要防止社会恐慌,或引发其他群体性事件,造成进一步的损失。从通知的内容看,并没有要求媒体不许报道,只是要求必须用新华社通稿,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时,消息的准确性比消息的及时性更重要。新华社作为权威媒体,有成熟的报道经验,能够提供准确、严谨、负责任的报道,而某些网友往往会道听途说、添油加醋。

站在个人的角度,你认为公民的表达权和知情权很重要,但是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要考虑更多的因素,重大公共事件的处理是一门科学,政府必须按照科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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