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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无奈民意 -- 同人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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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原创】无奈民意
大多数观点还是同意的,但有些地方不敢苟同。
首先第一点,肇事的应该算不上什么官或贵,也就是有点钱而已;
其次第三点,正义的要求对于受害者而言,很多时候是个太高的要求了,毕竟生活还要继续,正义不能解决老人日后的生活问题,同时杭州撞人事件民事协议签订是有不影响刑事部分审理的前提的。
另外不同意第六点的看法,不能够因为民意就随意变化审判的结果,这不是建设法制社会所应该出现的现象。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通宝 曾自洲 字92 2009-06-04 05:03:08
🙂现在该知道中国政府为什么没有话语权了 午茶 字0 2009-05-31 12:34:03
🙂总结的真好! 青牛甲 字25 2009-05-31 08:12:40
🙂送花,不过杭州撞人那案子有异议
🙂临安城那个,还真不好说跟官没关系 呆鹅 字120 2009-06-12 04:03:47
🙂有理 牛铃 字78 2009-05-31 07:19:30
🙂中国除死刑外,好像总是量刑过轻,但这个“民愤极大”和严打 细脖大头鬼 字64 2009-05-31 08:17:03
🙂还是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小河流水 字92 2009-05-31 07: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