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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挽救了一个盛世的人——被低估的周亚夫(一)再修改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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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挽救了一个盛世的人——被低估的周亚夫(一)再修改

班固在《汉书》中对汉初的形势大加赞扬: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作为帝国时代的第一个盛世,人们想到的关键词常常是:汉文帝、汉景帝、休养生息。

哦,对了,还有一个负面的关键词:七国之乱。

这个盛世差一点就夭折在七国之乱的动荡中,之所以能够幸免,应该归功于一个人。

然而,这个人却深藏在历史的深处,少有人提及,更没有人把他也当作文景之治的关键词,他就是周亚夫。

一、同姓王

公元前202年二月,刘邦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此后的很多年他一直在忙一件事,消灭异姓王,直到他鞠躬尽瘁也没有完全消灭异姓王。

在消灭异姓王的同时,刘邦又把同姓子弟封为藩王,到刘邦去世的时候,天下共有楚、齐、吴、淮南、燕、赵、梁、淮阳、代、长沙等十个封国。

除了长沙王姓吴之外,其他的九个都姓刘,并且这九个人跟刘邦的关系不一般,一个兄弟,一个侄子,七个儿子。

在这里插一句,说一下汉初同姓王和异姓王的差别。

异姓王们率领着自己的班底,在秦末纷争中努力打拼,才拥有了一席之地,无论是项羽分封还是刘邦分封,只是履行一个手续而已。

同姓王们则不同,他们都是从汉集团分出去的,他们的班底也是汉集团配置的,重要的官员,如国相,是由汉朝廷任命的。

用今天公司制来比喻一下。

异姓王都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跟汉集团在法人地位上是平等的。汉初异姓王时代,整个形势就是公司联盟的体制,因为异姓王实力差一点,才尊奉汉集团为盟主,显然这是一种不稳定的形式。

同姓王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跟汉集团在法人地位上不平等。他们是汉集团的分公司,他们要接受汉集团的节制。到同姓王时代,整个天下才可以说是在汉集团的掌控之下。相对于公司联盟,这种“集团—分公司”的模式要稳定许多。

在这些异姓王和同姓王中有一个另类,那就是楚王韩信。

韩信跟其他异姓王比他没有自己的班底,做楚王时候的整个班底可能跟汉集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跟同姓王比,楚又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我看来,楚就是汉集团的子公司。

无论是独立的公司还是子公司,只要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刘邦看来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全部分公司化。

当年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拒绝分封,坚决贯彻郡县制。理由也很现成:周分封同姓,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并不能保证天下平安。

这事在中国基本上就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是不容置疑的,是需要高度赞扬的。其实早在唐代,柳宗元的一篇《封建论》,基本上就为郡县制定下了基调:郡县制度好。

有好就有坏,相反汉初的重新分封就值得大肆批判了,后来的七国之乱又给这个批判提供了充足的弹药。

刘邦出身农民知识层次比较低,手下的重臣萧何、曹参等人也出身小吏文化水平也比不上李斯,君臣不懂历史掌故也很正常。

但是刘邦还有一个顶级军师,张良。张良出身贵族,知识高度不一定就比不上李斯,他难道不知道周分封同姓的弊端?然而,历史上并没有留下张良关于反对分封的记录。

可见分封同姓王是当时的需要,也是吸取了秦朝二世而亡的经验教训,有人说这是错误的认识了这个教训。

正确还是错误要放在历史当时的现场来看,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

秦自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以来,国力上涨的那是相当的快,此后的扩张中胜多负少,历时一百四十年从一个边陲小国走到雄霸天下,历史底蕴不可谓不深厚。然而,十五年后,顷刻间就换了人间。

这对汉初君臣的刺激是相当大的,怎么避免汉王朝瞬间倒塌是刘邦等人面临的第一个问题。

秦始皇拒绝分封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此时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能够制约地方,同时也有制约地方的欲望,并且周分封的恶果就在眼前。

而且,从历史上看,能够颠覆一个王朝的只能是他的封国,商汤灭夏如此,武王灭商也是如此,秦灭周后统一天下还是这个套路。历史的经验告诉他们,消灭了封国就等于铲除了王朝灭亡的根源。但是历史没有告诉他们,一群无权无势的人同样也可以毁灭一个王朝,并且这群人就出现在秦王朝诞生十几年后。

这实在不能怨秦始皇和李斯,毕竟这个世界上先知先觉的人只存在于传说和神话中。

再来看一下汉王朝的建立。

刘邦在公元前209年沛县起兵,七年后称皇帝,临死前才消灭了强大的异姓王,还留着长沙王这个尾巴。正经说来,汉王朝从胚胎发育到正式诞生只用了十五年(到刘邦去世),真可谓“其兴也勃焉 ”。

怎么解释这个“其兴也勃焉 ”,是历史学家考虑的事。怎么防止其他人也“其兴也勃焉 ”,是刘邦要考虑的事。

天命之类的说法骗骗人还凑合,骗自己就有点搞笑了,刘邦不是喜剧笑星,而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政治家。

万一十几年内民间再出现一个陈胜,那些自己任命的地方官员会不会为自己的王朝鞠躬尽瘁?

刘邦自己的亲身经历让他并不乐观,当年沛县的县令就是想反抗自己老板的。还有其他的地方官也想脱离中央自立一方,失败的有几个(沛县县令、会稽郡守),成功的也有几个(鄱阳县令、岭南赵佗)。

当然我们站在后来人的角度上可以说,那时候不会出现陈胜,但是,作为最高领导的刘邦不能不把当时的形势考虑到最严峻的程度。

既然官员不可完全信任,那么就只能寄希望于血缘了,短时间内血缘还是起点作用的,汉王朝好歹不要在十几年内就成为了历史名词。

我认为刘邦之所以分封同姓王就是一个原因:不自信。

他不认为他就是那个唯一的人,其他人也可以坐上他的位子,为了防止其他人坐上自己的位子,他只能相信血缘。

放在整个大历史来看,郡县制是最好的制度,并且一直沿用到今天。但是在汉初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制度,至少刘邦是这么认为的。

同姓王相对地方官员来说产权意识更强烈。

地方官员只是打工的,陈胜来了不过是换个老板,甚至有些打工的说不定趁乱还会起了做老板的心思。尤其在王朝初期,全心效忠新王朝的意识并没有在地方官员心中生根发芽,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会对新王朝产生离心。这一点刘邦亲眼所见。

同姓王则不同,封国虽然受朝廷节制,但是在封国内藩王们还是拥有庞大的利益。陈胜一来就是砸他们的饭碗,为了自己的饭碗藩王们也会尽力防止陈胜的出现。即便出现陈胜,藩王们也会全力扼杀,这样在王朝和陈胜之间有了一道相对坚固的防火墙。事实证明,这道防火墙在整个西汉是有效的,虽然后来藩王们的势力日渐萎缩,但是整个西汉没有出现大规模农民集体武装活动,历史学名“农民起义”。

防止陈胜,扼杀陈胜是刘邦分封同姓王的初衷,虽然可能会跟皇权有潜在冲突,但是短时间内还不是大问题。有趣的是,在汉初同姓王反而起到了巩固刘氏皇权的积极作用,吕后去世后,刘氏能够重新真正的掌握皇权,同姓王功不可没。

但是,历史规律就是历史规律,同姓王终究还是要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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