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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房地产价格的降低是扩大内需的关键的关键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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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从中澳铁矿石定价权的争夺来看中国经济整合的重要性

中澳铁矿石纷争如火如荼,许多曾经隐藏着的深层次矛盾也暴露了出来,对于这起事件,我们可以关注的不仅是这场纷争的输赢,而是看到这个事件背后的影响中国崛起的因素

我很早以前就发过这样的观点,现在的中国处在由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向垄断的社会主义的前夜

中国的社会主义需要走向垄断,通过垄断来完成国民经济的整合,建立更多的中国经济界的集团军,建立各级经济组织之间的更广泛、更紧密的联系。

由于大小气候对中国国内舆论的误导,垄断这个词语几乎成为了一个彻底的贬义词,但是只要想一想,为什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走向了垄断呢?

垄断本身意味着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更紧密的联合,联合起来的企业的竞争力增强,成本降低,物流损耗减少,资金实力增强、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市场反应的同步性增强等等

企业联合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企业之间的联合却是万万不能的,因为你不联合起来,其他国家的企业联合起来,你是小舢板,人家是联合舰队,你怎么跟人家比?

中国在铁矿石贸易中为什么一直无法掌握定价权,因为大企业和小企业从各自利益出发采取有利于自己却不利于国内同行的行动,比方说大企业拥有长协矿的谈判权,他们可以从外国矿商那里获得大量的长协矿,他们只要把这些矿倒卖给小企业就可以赚钱了,所以他们可以在谈判中对对方提出的高价格并不关心;中小企业在中国钢铁产业协会与外资进行博弈的关键时刻,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与外资达成高价进口协议,也对中国与澳洲的谈判带来不利影响。

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不能为了彼此的共同利益而采取协同的步骤是导致中国铁矿石谈判步履艰难的重要原因。

而西方资本主义曾经兴起的垄断的组织形式----辛迪加、卡特尔是可以避免这些弊端的,通过辛、卡特尔所规定的进货协议,各个企业就可以协同行动,从而掌握定价权---至少是掌握部分的定价权。

中国的产业界内部缺乏协同也是导致中国产品在海外频繁的遭遇反倾销的重要原因,因为不少的中小企业只顾及自己利益,盲目的为了扩大销量而降价,结果整个行业的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到反倾销调查

国内家电厂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更是进行了血腥的价格战,导致家电厂商几乎没有利润,导致整个产业明显的缺乏发展的后劲----相比于韩国的三星电子已经崛起为世界第二电子厂商,中国家电企业需要反思的太多了

东西方的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什么少进行价格战,因为他们通过资本联合以及其他的联合方式达成了各种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的协议,即使没有明面上的协议,也有彼此的默契,比方说外国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就一般的不进行价格战

频繁的价格战实际上说明了当前中国企业的竞争的无序的状况和企业协作空气的稀薄,这样的内耗导致了中国的产业升级步伐的明显的迟缓,与韩国相比,他们起步并不比中国早多少,但是发展迅速得多,比如在汽车、液晶、半导体、造船等等相当多的领域他们就比中国要先进很多---他们更聪明吗?

不,他们更合作,更少内耗罢了

中国企业应该怎么样走上合作之路或者说走上垄断之路,一方面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企业和企业可以通过相互持股的手段建立资本的联合,企业和企业还可以在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联合的技术研发,联合的市场行动(新技术的研发是要钱的,如果新技术研发出来,一家公司为了自己的市场份额而拼命降价,那么此前投入到研发中的钱就白花了),企业经理人之间应该有更多的互动、沟通,通过更多的互动、沟通达成更多的共识,产业协会应该倡导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紧密的协作,对那些破坏产业发展大环境的盲目追求企业短期利益的企业应该勇敢的拿起《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武器对其进行果断的坚决的制裁

比方说,在这次铁矿石谈判中,我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对那些破坏谈判的厂商发起诉讼,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武器对其进行高额的罚款

注意是对企业的罚款,而不仅仅是抓几个企业的经理----经理是该企业法人的一个代表而已,经理违法的背后其实是法人违法,法人违法的话,就应该对法人进行经济处罚----几千万元的经济处罚

如果只是对少数几个经理进行处罚而不对法人进行处罚,那么那几个经理关起来了,新任的经理在大环境下还可能继续违法,最后法不责众而使得法律失去了尊严

如果是对法人进行经济处罚的话,不仅那几个犯事的经理,就是整个企业上下都要绷紧神经---比如企业的投资人、股东,他们是要担负起对经理人的监管的责任的,由于整个企业被罚,导致他们的经济损失(他们也确实应该为自己没有承担起监管责任而付出代价),他们就会督促、提醒他们新提拔的经理们不得乱来,这样,企业的违法行为就会少很多

中国的法律界似乎一直没有认识到规范法人行为的重要性,实际上法人是经济生活中的最重要的单位,是比自然人还要更重要的单位,对自然人的违法,现在中国的刑法是比较严格了,但是对法人的违法则几乎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严重泛滥的商业贿赂这样的法人违法行为就不见有多少法人被处罚,即使是被处罚,那也是只伤到对方的一两根毛的处罚,而法人的概念早在上个世纪德国人就已经提出来了,可见中国在法制方面还有不少相当落后的地方

经济法制如果不走上轨道,中国的经济环境就会失去秩序,这是中国要实行产业转型要面对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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