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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看“国家安排40亿元解决南疆民生问题”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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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喀什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宣传教育提纲

发布日期:2004-06-25

一、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地震,是地球内部缓慢积累的能量突然释放而引起地球表层振动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每天都在发生地震,一年约有500万次。其中约5万次人们可以感觉到;能造成破坏的约有1000次。地震可以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喷砂、冒水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因地震的破坏而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煤气、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也能造成的灾害。在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员中地震灾害约占51%,被列为群灾之首。世界地震史上,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是1556年1月23日发生在我国陕西华县的8级大地震,死亡人数约83万。很多地震发生前没有任何征兆。一次地震,从人感觉至房倒屋塌,通常只有十几秒,在这十几秒钟的时间,人几乎是不能够完成较有价值的预防措施的。在现有的科学水平下,还不可能对多数破坏性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作出预报。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国家。50-60%的城市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地震发生较多又比较强烈的地带,叫地震带。我国地震较多的省(区)有台湾、西藏、新疆、云南和四川等。

喀什地区地处南天山地震带与帕米尔-西昆仑地震带,是高地震烈度区。1900年以来的一百多年中,发生在我区6级以上的地震就有40余次。1996年以来的8年中我区发生的6级以上地震就有10多次。频繁的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如1902年8月22日, 阿图什城北发生8.3级强烈地震,喀什市地震烈度高达9

度,造成居民伤亡500余人,90%的居民住房倒塌;1985年 8月23日,乌恰县发生7.1级强烈地震,不仅使乌恰老城毁于一旦,我区受地震波及也损失惨重。去年2月24日,发生在我区已楚一伽师的6.8级强烈地震造成268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3万多户居民的住房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达13亿元。中国地震局通过科学观测、分析、研究将南天山西段(乌恰喀什一带)列为可能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危险区之一。

地震造成的最普遍的灾害是各类建(构)筑物的破坏和倒塌,由此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财产损失。我区多数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群众的房屋居住条件标准低,抗震性能差,一旦发生大的地震灾害,就会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特别是喀什市老城区街巷纵横交错,人口密集,局部人口密度4.83万人/平方公里,在全国城市中十分少见。大量民居修建年代远,且多为土木结构,房连房、楼接楼,抗震性能极差,加之喀什老城区文革期间地下挖掘了大量地道和防空洞,至今尚未回填,地震来临时发生房屋塌陷的可能性非常大。据地震专家评估分析,一旦喀什市发生6 级以上地震,老城区内现有建筑预计倒塌1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严重损坏50多万平方米以上,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无法预料。

2003年12月26日发生在伊朗东南部克尔曼省巴姆市的里氏6.8级地震给我们再一次敲响警钟。巴姆古城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土木结构建筑群,建筑材料有泥砖、黏土、麦秸和棕榈树干,主要是未经烧制砖块。“12·26”强烈地震在几分钟内就将8万人口、有2000多年历史的巴姆城夷为平地,死亡人数达4万人之多。喀什老市区与巴姆有很多相似之处,有众多极具历史价值的文化遗迹和景点、古老建筑。这些都急需加固维护。如果不抓紧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一旦发生6级以上地震,喀什老城将遭受毁灭性破坏,不知要死伤多少居民!喀什市居民的居住安全令人担忧。各县农村群众的住房条件的改善也是刻不容缓,绝大多数农民住房与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震前农民的房子一样,防震性能极差,一旦发生地震,琼库尔恰克乡“2·24”地震灾区的惨景就会重现。根据初步调查估计,我区需要拆迁改造加固的城乡危房约为52万户。为保障地震多发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早日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柯菲·安南所说:“灾前预防不仅比灾后救援更人道,而且更经济”。

二、抗震安居工程是一项安民利民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对抢险救灾、防震减灾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人民利益无小事。要求各级党政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和防震减灾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针对新疆地处地震多发区,地震灾害频发,部分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群众的房屋居住条件标准低,抗震性能差, 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就会给各族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 巨大损失的实际,提出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地防御地震灾害。并决定借鉴喀什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采取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积极争取国家每年补助1亿元,用5年时间10亿元资金援助全疆各地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这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维护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从根本上扭转灾后重建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实现地震灾害提前预防的具体措施。地委、行署要求全区各级党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

第一,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直接关系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是爱民、安民、利民工程,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第二,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安居才能乐业。居住环境的好坏,是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之一。目前我区尚有52万套居民住房亟需重建和加固(其中贫困户约25万户),否则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将会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城区周围民居稠密,生活质量极差,有的居民一户数口,只有20平米的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十分落后,没有公共绿地,公厕极少,上下水不配套;街巷道路狭窄,大部分地段机动车无法通行,没有疏散通道和疏散空地。一旦发生火灾、地震或其它灾害,消防、救护等救援车辆难以进入;通风不畅,空气质量差,遇到下雨下雪巷道内污水横流,垃圾清运困难,很容易发生传染病,所有这一切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安全。在未来5年内,随着抗震安居工程的实施,我区城乡居民尤其是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将会有大幅度提升。

第二,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综合的社会发展目标,是统筹城乡发

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全面发展。通过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可以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起来,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有利于避免地震的毁灭性灾害。因而,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三、抗震安居工程总体规划及优惠政策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地委、行署结合喀什实际,进行反复调查研究,制定了我区抗震安居工程总体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抗震建房的优惠政策。喀什整个地区均属地震多发区,北部及西部区域属强震区。抗震安居工程以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低收入户和城镇低保对象为重点,大约需要重建25万户,重建任务分五年完成,每年重建5万户。还有大约30万户农村的一般户和富裕户房屋需要重建或加固,原则上也是分五年完成。

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原则上主要依靠农户自筹解决,但对农村低收入农户房屋抗震重建,地区实行“民建公助”的办法给予补助,每户大体补助不少于2000元,主要解决建房所需材料问题。实行“民建公助”可以极大地调动群众建房的积极性,从而加快抗震安居工程的实施步伐。去年,巴楚地震重建是把政府的补助款直接发给群众,让群众自己

动手,结果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完成了35620户的重建任务,真正是群众动手,多快好省。

实行“民建公助”,加快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克尽为民之责。要深入农户摸排情况、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补助资金由财政在银行设立专户管理,并由每一建房户从银行直接持卡取钱,以减少中间环节,杜绝资金截留挪用,使每笔补助款真正落实到确需帮助的贫困居民手中。

二是建房主要靠自力更生,群众自己动手。政府补助给贫困户的资金用于购买建筑材料,建房用工可通过村民互助和换工等形式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把本乡本村的木工、泥瓦工等能工巧匠组织起来,把各种力量集中起来,集中优势兵力,开展抗震安居工程之战。

三是对农村经济收入一般的农户和富裕户建房提供优惠条件。政府给予落实银行贷款和政府贴息等政策扶持,同时可以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利用荒地适当扩大宅基地面积,可以放宽农民房前屋后树木的采伐权,以保证农户建房所用木材。

四是对“五保户”集中安置。“五保户”建房补助资金额度不变,集中统一用于修建乡镇敬老院,全区1万户“五保户”全部吸纳到乡镇敬老院集体供养。

五是对塔什库尔干县以及莎车、叶城、英吉沙等县的山区乡,因建房材料购运费用高于平原乡村,可以加大财政和以工代赈资金支持力度,补助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其它地方。

六是对特困职工和下岗职工的住房改造,要纳入抗震安居工程统筹考虑,主要采取减免企业应交和各项建筑施工前期收费等措施予以支持。

七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及其他公用房的重建和加固,本着“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单位自己解决。今后新建房屋从设计到施工都必须符合抗震要求。要本着尊重农民自主权的原则,把政策交给群众,建与不建,在原宅基地建还是异地建完全自愿,先建先补助,先予以政策扶持,绝不允许搞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

根据巴楚一伽师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农村的建房结构原则上以“木板夹心房”为主。这种房型具有“抗震、实用、经济、美观、耐碱”的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如果群众要新建砖木和砖混结构的住房必须是上下圈梁及构造立柱,符合抗震标准要求。对过去已改造但不具抗震性能的住房,采取钢筋或内设木柱框架等方式予以加固,以达到抗震标准要求。凡是实施重建的民房,面积一律不少于50平方米。各县乡要保证抗震安居工程建筑材料的供应,对涉及抗震安居工程的物资物价和市场要实行严格管理。规范木材交易,采取有效措施,平抑市场物价,严防乱提价,对扰乱建材市场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利益。

四、全区上下总动员,全力支持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既是一项安居工程,也是一项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它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和全社会的重视与支持。

1、各级党政要把实施好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县乡各级要成立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这项工作的实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投入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建房资金和工程的管理:一是筹措和管好用好自治区及地区的补助资金,落实银行贷款的发放和贴息政策的执行;二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建房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严格把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资金和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督,要开展专项检查,保证不挪用、不浪费,专款专用。

2、各族干部一定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廉洁之风,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向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投入到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上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利益。

3、必须提高各族群众对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调动和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参与抗震安居工程的浓厚氛围。对那些别有用心,利用抗震安居工程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的人,要严厉制裁,努力为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各行业、方方面面、社会各界都要关注与支持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扶贫资金要向这一工程倾斜,对口扶贫单位要将重点放在帮助群众实施这一工程上。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为民造福的工程上去。

5、各级宣传新闻文化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地震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党和政府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及优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舆论氛围,切实使各族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以确保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功在当代,利在人民。我区的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已正式启动。只要我们按照自治区和地区的安排和部署,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万众一心,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经过5年的努力就一定能把这一造福人民的工程实施好,让全区城乡各族老百姓真正安居。

喀什地委宣传部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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