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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此地居然形胜(我的北京) --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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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在异乡

  在异乡,我不想说具体是在那个城市。我在每个城市都呆的不够久,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它们的性格,就离开。

  脚下的地面,刚刚被雨水轻薄过,踩着硬,想的时候,软。是夜里三点出来吃饭,隔着几十米,就是是一家小店,不隔的,是店里游荡出来的灯光,有白色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

  我的心没有一丝光亮,血液像淡淡的水,流的缓慢,又有时,一会儿流,一会儿又不流了。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显得过于刚强,心硬。

  我和小卖部的老板娘要香烟,老板娘就躺在柜台前的竹椅子上,半睡着应付我的钱,她看起来很老,一转动,竹椅吱吱的响,听起来,好像在拉弓。柜台的后面是半拉上的窗帘,窗帘的后面,是四个打扑克的人,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在夜里三点打扑克,这样热情的事,当然是正事。

  蹲在小店门口抽烟,很多人相信,蹲着抽烟的时候,很容易想起往事,我姑且这样相信,姑且散漫的想些事,当然,是往事,过往的往,事情的事。往事像天上的云,抬头就看见,要看见你想看见的那一朵,你就得站起来。我蹲着,自然就看不见我想看见的。

  那就看那些我不想看见的。

  这是个南方的大城市,很多年前来过,感觉没有什么变化,也许变化了,只是夜里三点的时候,我看不出来,这怨我。我不是想故意的想起谁,也不是故意的想忘记谁,我只是想,想起一些往事,往事本来就是用来让你想起,再忘记。就像有些朋友不在了,不是不找,是不在了。又有些朋友,还在,既然在,也就不必找。

  我知道很多的比喻似是而非,但还是喜欢比喻,因为比喻是一场圈地运动,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圈入自己的想象中,就像往事,有很多的往事不属于我,其实是应该是属于我的想象。

  过去太稀薄了,现在,我不过抽上一根烟,就可以轻巧的把我的一生想完。就算多生出一口好牙,也咬不住,更何况我抽烟很多年了,牙齿黄了,酥软了,这些烂牙一颗颗在我的嘴巴里头呆着,像旅客,很快就要离开。

  恩,我之于这个城市,也该是一颗烂牙。该掉的时候也就掉了。

  深夜,用一口烂牙来咬一碗好面,肚子饿了,心就空了。肚子饱了,心还是空。

  我不是死,便是活,活着这心,就是空,也在跳。

  

  很想打个电话,看着手机里头的一个个号码,就好像每个人已经死了,都死掉了,不然,为什么我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出去。他们曾经都是那么有身份的人,同学上司下属情人朋友亲人,他们肯定都死的太久了,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夜里的三点,在这间小面馆里头活着,懒洋洋的活着。

  回来的路上,地面又都安静了,走过来走过去,月光老是走在我前头,月光的前头,有一些风在等我,有一些黑暗在等我。十年过去了,这人间实在太平,越来越太平,太平的不像话,没有毛贼,没有抢劫,没有车祸,没有火灾,什么都没有。只能对地狱抱一些指望,希望我下次的时候,那里有点人气,恩,应该叫鬼气,这样才让我死的甘心,若然人间地府俱相似,那我还不如怜取眼前,只当漂流在异乡。

  有一个故事,也可能是一本小说,小说上有一个人说,小说总是有很多人在说,有时候只会记住一句,有时候一句也没有记住,有时候记住也没有记对,有时候记对了,也不记得书名。

  那个人好像说过,我没有故乡了,好象任何地方都是故乡了。这话听起来让人无比的乐观,就像一个老人在教训一个小孩,问小孩子你为什么活着,小孩子理直气壮的回答,为了死。

  有了死这个字,大大的写在生命的前头,就像这夜晚的月光走在我的前头,看起来很稀薄,我却要借着它的光,来认路,认这人间的路。

  在这样的路上,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自己和自己说话,口吐莲花的说话。想到什么,就说出来。当然,我也意识到了,这些话,总没办法的单纯,只说给一个人听,这三界的有情众生,那个不是在安静的睡中,细心的听。

  年轻的时候,我能在一个夜里游过五个医院,我想了解人,也想认识鬼,现在年纪大了,人都跑到我的小说,鬼却不曾见过一个,那时候还喜欢喝点酒,和真正的男人比起来,我的酒量不配说一点,还得再加个点,一点点,因为这一点点,就想要开一个酒厂的,酿自己喜欢的酒,就像男人爱女人,爱上一点,爱上一点点,就想结婚,想生孩子,若是爱的多了深了,估计就结不成了,就不想生了。年轻的时候,我总是有很多的谬论,和这个女人说说,和那个女人说说,然后走掉,然后不知所踪。其实我没有骗过她们,因为我本来说的都是谬论,只不过我知道是,而她们不知道。

  因为既然在异乡,既然年轻,谬论,总是要说的。现在,就无所谓说和不说了。现在,我的心没有一丝光亮,血液像淡淡的水。现在,我习惯把梦做的像生活一样,把生活过的像梦一样。

  我的睡眠不好,睡觉的时候,就像躺在水上,一不小心,就掉到水里头,越掉越深,就掉到梦里头。我做过很多奇怪的梦,有大的,有小的,有圆的,有方的,有深浅,有远近,有高低,当然,还有男人女人。于是醒来,于是打开电脑,拉开键盘放上手,手上就像弹钢琴一样,弹出很多很多的字,其实,我只是在详细的描述我做的一个梦。

  我说过,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喜欢做梦,比做爱还要喜欢,做爱让我流出一点多余蛋白质,做梦让我留下一点该死的回忆。做爱让我意识到我是活物,活的动物。做梦让我想到死,想到自己终归要死。

  死亡是人类最好的最安静的梦。每天我都花上一点时间练习,在梦里头,练习生活练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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