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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由皮夹包包说开去 -- Grace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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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由皮夹包包说开去

天性使然吧。我打小就喜欢皮夹子。那时候,不是皮的,是塑料小钱包,比半个手掌还要小,鼓鼓的,有个小拉链;放零钱很合适,放角票要折起来。我把自己的零用钱的很大一部分都投入到买钱包的嗜好里了。看到好看的图案就挪不动脚,买了才安心。小学阶段,攒了(那时不用“收集”两字)20多个那样的小钱包。我把这些宝贝放在奶奶给我的一只小牛皮旅行箱里。那只小箱子绝对是上上品,皮质工艺顶级了!看电影《色戒》,汤唯拎了一只,我就在想,注重道具细节的李安如果看到奶奶那个皮箱,一定会用它把汤唯手上的换下来。

皮箱是放在樟木箱子上,我那时个子小,每次把我的宝贝们拿出来都不得不站在一个重重的方凳上。奶奶家是老派家居,又是北间,光线偏暗,我每次在那里翻东西都有点害怕,拿了就跑出来。

塑料是要老化的。几年后,就变硬变黄了。图案也不再光鲜。和这些宝贝在一起的还有几个缎面的、真丝的小香袋,也是不经放的娇贵玩意儿,缎和丝都变脆了。

后来,有了人造革。那阵子,买得不多,三五个的样子,其中一个仿蛇皮,且是用了几年。

喜欢皮夹子一定不是因为它的功能。我没钱的。买来,基本就是放着,想起来,就拿出来看看,一个一个地打开,拉上,再摆摆整齐放回去。

这个嗜好,就这样似有似无地跟着我几十年。晓得不会用,还是愿意买。梳妆台有个抽屉,专门放这些。送别人礼物的时候,也不管人家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总是把送皮夹做首选。送对了,看人家爱不释手,我自然欢欣;送错了,看人家随手搁在书架上,就会有点失落。

由皮夹,伸展到包包。

年轻那会儿喜欢大包包。忘记是谁说过,一个工艺考究质地上乘款式大方的包包,就像一个成熟沉实的男人,不花俏不张扬,令女人信服地牢牢地伸手挽着。

深色、皮质柔和的大包包最容易被我挽上。

这几年,到了老少通吃的年纪。那些很有活力的“小帅哥”也不时被我拎回家来。穿暗色的衣服配浅色(或艳色)的小包,似乎可以让自己更年轻一些。

再延伸到包包里的东西。

我之所以喜欢大包,一方面是觉得它适合自己的身材和气质,还有一方面就是因为它容量大。(顺手加一句,男人度量大也招人喜欢)。

我的包包里杂七杂八东西很多。一次,在一个男伴前拉开包包找东西,他当时没说什么,很久以后才提起,你不是一个很organized 的人吗,为什么包包里面那么乱?

汗!

乱吗? 好像是。这和我给别人的印象很不符。

不过,我需要的东西都在里面。把手伸进去就能捞到。

一次,和女友喝下午茶,不知为什么话题转到“女人包包里的东西”。大家一致拥有的是皮夹、化妆包,面巾纸,护手霜,手机,口香糖,记事本,笔,钥匙;其次是杂志、书、伞。我还有月票和水;另一个女友有个装收据和哭胖的小袋子;第三个女友让我们跌破眼镜,她的包里有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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