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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闲话水浒之三打祝家庄 -- 无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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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顶斋兄好文。同时再跟斋兄搬搬杠子

孙立为了激烈自己的江湖政治资本而出卖栾廷玉,这个行为肯定是犯了江湖的忌讳了。这个问题我与斋兄并无分歧。

但是斋兄说孙立此举与陆谦陷害林冲半斤八两,这个煮酒觉得似有商榷余地。

林冲与陆谦的关系,书中借林冲之口交待得很明白,那不仅是一个师傅交出来的师兄弟,而且还是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北京俗称“发小儿”的那种。因此陆谦之陷林冲,纯粹是在利用林冲对自己的友情和信任!

老栾和孙立是什么关系?好象除了一师之徒这层关系之外,书里并没再交待其他关系吧?所以,斋兄说老栾和孙立的“至交好友”,这个,好象不太符合原文实际情况吧?

斋兄可能会说,如果不是至交好友,老栾能那么信任孙立么?

这一节,其实书中有所交待:孙立对老栾诡称自己是换防的,是以老栾不疑。

说白了,孙立跟老栾,不过就是一普通同学关系,谈不上多少深交私谊。老栾之所以信任孙立,同学关系仅仅是一个方面,甚至不是主要方面,主要方面是孙立的身份--登州提辖(这个老栾可能事先就有耳闻,毕竟曾经是师兄弟,而且又都在山东一带捞世界),以及孙立的随行人众车杖旗号(这个可以进一步印证孙立登州提辖的身份)。

因此,孙立之赚老栾,主要的不是利用对方对自己的友情和私人信任,而是利用对方对自己公开身份的信任。我以为孙立之赚老栾,与陆谦之陷林冲,还是存在一定本质上的差别的。

此其一也。

其二,陆谦所陷之林冲,完全是个规矩守法的良民,而孙立所赚之老栾,赫然一黑社会家族显员。林冲可以说完全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而老栾身位黑社会之重要成员,真的那么清白无辜么?

受害者社会文化属性的不同,也会造成加害者内心罪恶感负疚感的差异--陆谦陷完全无辜之林冲时会感受到巨大的的负罪感,而孙立赚不那么清白无辜的老栾时,其内心负罪感应该轻微许多。

陆谦在内心如此巨大负罪感的情况下,依然痛下杀手,其人内心之见利忘义冷酷绝情,是无以复加的。而孙立的行为是在负罪感较轻的情况下实施的,从道德角度,其行为比陆谦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谅解。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只打劫豪门富户而不犯平民的强盗,比那些无论贫富一概都劫的强盗,更容易让人感觉是“义匪”的原因。

此其二也。

其三,陆谦务要除去林冲,而孙立的核心目的仅仅是助梁山人马拔掉祝家庄这颗钉子,却没有一定要除掉老栾的意思。

综上,我以为,孙立赚老栾之行为,基本属于普通道德水准的范畴,而陆谦陷林冲之行为,则超出了这个范畴。简言之,陆谦之陷林冲,只能用卑鄙无情来形容,而孙立之赚老栾,则大致可用“不太地道”来形容。两者似乎还是应区别对待的。

社会上的人群是复杂的。梁山上的人群也一样复杂,从道德上的无赖王英,到道德上的圣人老鲁,这之间,分布着各色人等,组成一个连续不间断的道德光谱。在下以为,不能因为某人的行为不太地道,就说他很卑鄙。而应尽可能精准地为其人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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