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闻】赤野光信或成邦交正常化后首例被处决日本人 -- 萨苏
日本虽然还保留死刑,但对死刑判决控制的很严。故意杀人一般都要在杀两个以上且被害者完全无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死刑,贪污、受贿、贩毒等罪行都不会被判死刑。
日本现行刑法典有12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犯罪可以适用死刑:
(1)内乱罪(第77条第1款);
(2)诱致外患罪(第81条);
(3)援助外患罪(第82条);
(4)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第108条);
(5) 爆炸罪(第117条);
(6)侵害现住建筑物等罪(第119条);
(7)颠覆列车等致死罪(第126条第3款);
(8)威胁交通罪的结果加重犯(第127条);
(9)水道投毒致死罪( 第146条);
(10)杀人罪(第199条);
(11)强盗致死罪(第240条);
(12)强盗强奸致死罪(第241条)。
另外,特别法有4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中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几 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
(1)使用爆炸物罪(《取缔爆炸物罚则》第1条);
(2)决斗致死罪(《有关决斗的法律》第3条);
(3)劫持航空器等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
(4)使航空器坠落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第3款);
(5)杀害人质罪(《有关处罚劫持人质等行为的法律》第4条)。
在上述法条中,只有刑法典第81条对诱致外患罪所规定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对其他犯罪所规定的死刑都只是可以选择适用的刑罚。此外,根据日本《少年法》第51条的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还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改正刑法草案虽然也保留有死刑,但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的范围,仅限于内乱罪的主谋者(第117条)、诱致外患罪(第122条)、援助外患罪(第123条)、爆炸物爆炸致死罪(第170条第2项)、杀人罪(第 255条)、强盗杀人罪(第328条)以及强盗强奸致死罪(第329条第2项)。
不过,虽然法律不判毒贩死刑,可日本一般民众应该对贩毒也没有啥好脸色。像上次我国处决那个英国毒贩,在Yahoo Japan的相关留言中就有不少网民说中国做得对,做得好。按说在那里,涉及中国的新闻报道一般都是会被日本网民在评论中抹黑加讽刺的,少数不怎么被讽刺的新闻就只有中国依法严肃处理贩毒、酒后驾车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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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好! 1 五月雨隼人 字28 2010-03-30 16:53:34
🙂【商榷】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2 Mtknr20 字838 2010-03-30 16:12:05
🙂【转贴】日本毒贩被判处死刑,2CH民的感想 3 江城孤舟 字15124 2010-04-03 20:41:09
🙂日本法律对贩毒者是不判死刑的
🙂多谢上花 Mtknr20 字0 2010-04-01 07:11:45
🙂现在不知道,历史上知道一点 黄河故人 字42 2010-04-01 02:48:50
🙂谢谢您的回复。 Mtknr20 字378 2010-04-01 03:24:55
🙂有一个健康的萨苏,我们才能看到更多的好文章,别累着他 2 黄河故人 字316 2010-04-01 05: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