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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兔子,兔子!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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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兔子,兔子!

落雪,梅花,一个中年剑客背着双手,旁若无人的静立在酒店前的风雪中。雪虽大,那剑客的青袍上却无一片雪花,细看时,雪花飘到剑客身边一寸,便如遇到一堵火墙般寂然而灭,他望着远处的田野山川,不禁微微的叹了一口气。

屋中,一个醉眼迷离的老客放下啃了半截的兔头,摇摇头,道:“任大侠,风大雪寒,何不进屋一叙?”

风尘剑客任爱杰叹道:“萨苏,我等也知风大雪寒,却有赏雪余瑕,然田野农夫,夫役贫民,当何以堪。以此之时,当垆沽酒,岂是仁人志士所为?”

那啃兔子头的老客萨苏忍不住面上发红,这样说法已不是第一次听到,今日他馋瘾发作,跑出西西城来这宁记兔肉馆打牙祭之时,雪个也曾劝诫,因为她实在不明白有这样多的事做,去吃酱兔子头有何重要。

萨苏只好给她解释那是何等好吃的东西,兔头放在白磁盘子里,红红的表面全是精致的佐料,看着口水就流,十指大动,吃完后嘴会感觉麻麻的,喝一口酽茶,那感觉简直就是“爽呆了”。

雪个起初还不能理解,看完下面这篇文章,终于理解了。

一位“淑女”吃兔子头的经历

当兔头端上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不知所措。

  一、是因为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兔头,不觉有点点恐怖。二、是因为小女子我从来没有啃过兔头,真的是无从下手。(三、想到要在朋友面前,丢开自己的“淑女”形象时,有点后悔这个“愚蠢”的提议)呵呵!

  言归正传。当闻到从碗里飘出的那悠悠香味的时候,唾液的分泌就已经不听使唤了。

  直接的后果,可想而知――上述的所有顾虑和难处,统统被抛在九霄云外,管它哟!只知道自己被阵阵的香味支配着,开始下手了。顺手挑了一个大个的(幸好我是吃过手抓羊肉的,对这种吃法并不排斥),但是怎么下口,确实将我难住了。不管,直觉告诉我,哪里肉多哪里就好吃,便照着腮一口啃下去。

  朋友看了,直笑:“等等,等等,知道你没有吃过,先看我吃哈!”

  积极主动给我做示范,边示范边讲解:“这啃兔头还是有些学问的,要学学解剖术”(说得还挺吓人的)

  “知道兔头哪两个部分最好吃吗?是兔腮和脑花,兔腮肉多够味,脑花嫩滑爽口。”说着便指给我看,“学着点啊,先把兔子的上下鄂掰开,分成两半,咬出兔舌,然后吃兔腮,这下半部分便干净了;然后对付上半部分,先啃干净兔脸,吃干净外部的剩下的肉,抠出兔眼;最后,咬开头骨,吮去脑花,这才算是吃干净了。明白了?”朋友熟练的干掉了一个兔脑壳,边吮吸着那几根油乎乎的指头,边得意的问我。

  坐在对面的我,已经看得出神了。心想,原来是这样吃呀,学问还真不少。不觉惊叹道:“噢!”然后咽了咽口水。

  “现在该你了…………”还没有等朋友开口,我已经拿起手里的那个兔头,将学到的知识“付诸于实践”了。真的想不出当时的我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嘴里香气溢,注意力百分之二百的集中,要是当时地震或者是打雷,都不知道。

  “还好,比较顺利……”我看着被啃的干干净净的兔脑壳,咂了咂嘴,根本不注意会不会失态。朋友边吃边给我介绍,“一般兔头的制作过程都是:先将兔头用卤水卤过后,在制作成麻辣、五香等多种味道。”

  “兔头做不好会有一种腥味,味道就会差一节。但是这老妈兔头口感相当好,辣而不燥,鲜而不腥,色香味形俱佳。你是选对了地方喽!”

  又吃完一个,然后喝一大口凉扎啤。不一会儿,剩下的两个兔头也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了。

  抹抹吃的油亮的嘴,似乎还没有过瘾,于是又要了三个五香的。这次以风卷残云之势,将其“清理”了。终于满意的擦了擦嘴,看着满桌子的狼籍,很有成就感;摸摸肚皮,就一字儿“爽”!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又要了四个,打包带上,朋友很诧异的看着我。

  “回去当晚饭!”

这萨苏别的毛病虽多,最大的毛病还是嘴馋,爱这一口,即便有多少正事,馋瘾一发,非去美餐一顿不可。

雪个最后理解了,但还是不明白这兔子为何要吃非雌非雄的

那是宁记兔肉馆宁子掌柜的绝活,他说了,鸡要吃阉鸡味道才醇厚肥美,吃兔子当然也一样啦。这种口味的微妙之处,只有萨苏这种老餐才会体会得出来吧,雪个如何能明白?

但是,和任大侠解释这种不务正业的举动只是因为兔子头好吃就有些困难了。任大侠说的都是正理,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怎么能接受因为口腹之欲就不干正事的观点呢?用雪个的说法,这属于“整个世界恐怕都会反对”。

萨苏叹了口气,看看手中的兔头,笑对任大侠狡辩道:“大侠仁心侠骨,老萨佩服,不过。。。不过任大侠之理想乃让天下百姓都幸福快乐,萨也是这百姓之一,故此。。。故此,萨啃兔子头,似乎也是帮助任大侠实现理想的一部分。。。”

看到他一脸羞惭又不忍放下兔头的窘态,任大侠也不禁无奈的苦笑一声 ?C “你个老鲶鱼。。。”

正在这时,柜台后面走出来一个胖胖的大屁股兔子,手端一盘爆炒兔丁,正是宁记兔肉馆的宁子掌柜,这宁子掌柜放下菜盘,殷勤的挑起门帘,道:“任大侠,此时心急何用?大家非不忧心,这时恐怕要大家一起出力,才有成效。少时铁手大王就到,何不进来饮上一杯,一同吃上几个兔子头,共同想想怎样做最好?”

任大侠看看天色,又叹了一口气,走进店来坐下,也剥了一个兔子头来吃,果然味道丰美无比。

任爱杰大侠看看这位胖胖的掌柜的,忽然起了疑心 ?C

“你真的是个兔子么?”

宁子晃晃油亮的小尾巴,翻翻红眼道:“如假包换。”

任爱杰诧异的问道:“可这盘子里也是兔子。。。”

宁子耸耸肩:“那有什么奇怪?”

任爱杰道:“兔子还烹兔子么?”

宁子笑道:“这有什么奇怪?我们兔子最怕的,莫过兔子。”

萨苏也来了兴趣 --- “嗯?此话怎讲?”

宁子放下一盘兔头,道:“你等人类最怕者何物?”

萨苏和任爱杰对望一眼,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宁子答道:“人最怕者,莫过人也,哈,听我歌来~~~

杀人者,虎多邪?人多邪?

谋人者,人多邪,妖多邪?

箕豆相煎惊神鬼,

挑拨反目令狐愁,

人欺人,人斗人,苦煞聪明任爱杰,

烹炒煎炸皆一兔,学会人间厚黑学!“

萨苏任爱杰相顾变色,正待搭腔,只听门外有人放声作歌而来 ?C

“雪作蜀盐风为酢,提枪携酒访兔爷。。。”

门帘一挑,安妮猫神仙驴手持猎叉铁枪而入。

萨苏问道:“咦,驴也吃肉么?”

那神仙驴露齿而笑:“兔子吃得,如何驴子吃不得? -- 宁兔子何在?”

任爱杰剑眉一扬,手指轻抚剑柄,冷冷道:“有任某在,休想以强凌弱!”

萨苏见不是头,急回头寻退路时,却见那宁兔子伸手从柜台里抄出一支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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