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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北朝志-第五章 帝国的兴起-其七十 -- 南北朝大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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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北朝志-第五章 帝国的兴起-其七十

代国的显贵和汉族的士族(二)

关于这二十一人的大致的出身,由于上文已经做了大致的介绍,这里就不在重复了。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人的结局。不妨一一罗列出来,以便大家参考。

李栗,“栗性简慢,矜宠,不率礼度,每在太祖前舒放倨傲,不自祗肃,咳唾任情。太祖积其宿过,天兴三年(公元400年)遂诛之。于是威严始厉,制勒群下尽卑谦之礼,自栗始也。”《魏书.列传第十六》。

拓跋纥罗,“及即帝位,与弟建同日赐爵为公(公元396年)。卒。”《魏书.列传第二》。

拓跋仪,“天赐六年(公元409年),天文多变,占者云‘当有逆臣伏尸流血’。太祖恶之,颇杀公卿,欲以厌当天灾。仪内不自安,单骑遁走。太祖使人追执之,遂赐死,葬以庶人礼。”《魏书.列传第三》。

拓跋觚,“太祖之讨中山,慕容普驎既自立,遂害觚以固众心。”《魏书.列传第三》。

拓跋烈,“以功进爵阴平王。薨,谥曰熹。”《魏书.列传第三》。

拓跋遵,“天赐四年(公元407年),坐醉乱失礼于太原公主,赐死,葬以庶人礼。”《魏书.列传第三》。“四年五月,常山王遵有罪,赐死。”《魏书.志第二》。

拓跋虔,“虔勇而轻敌,于陈战没。”《魏书.列传第三》。

叔孙建,“太延三年薨,时年七十三。世祖悼惜之。谥曰襄王,赐葬金陵。”《魏书.列传第十七》。

奚牧,“以军功拜并州刺史,赐爵任城公。州与姚兴接界,兴颇寇边,牧乃与兴书,称顿首,钧礼抗之,责兴侵边不直之意。兴以与国通和,恨之。有言于太祖,太祖戮之。(考北魏和后秦结盟的时间点,奚牧被杀或为公元400年前后,即北魏和后秦结盟的第一年)”《魏书.列传第十六》。

长孙肥,“南平中原,西摧羌寇,肥功居多,赏赐奴婢数百口,畜物以千计。后降爵为蓝田侯。天赐五年(公元409年)卒,谥曰武,陪葬金陵。”《魏书.列传第十四》。

庾和辰,“和辰分别公私旧畜,颇不会旨,太祖由是恨之...岳(原名庾业延,庾和辰弟,后赐名为岳)兄子路有罪,诸父兄弟悉诛,特赦岳父子。”《魏书.列传第十四》。(考其文下段即有“天赐四年(公元408年)”,前文有“官军之惊于柏肆也”--里面的“柏肆”为北魏和后燕的柏肆之战,此事发生与魏皇始元年公元397年,则庾和辰几被族灭应该在公元397年到公元408年间)。

安同,“神麚二年卒。追赠高阳王,谥曰恭惠。”《魏书.列传第十八》。

王建,“迁太仆,徙为真定公,加散骑常侍,冀青二州刺史。卒,陪葬金陵。”《魏书.列传第十八》。

和跋,“时群臣皆敦尚恭俭,而跋好修虚誉,眩曜于时,性尤奢淫。太祖戒之,弗革。后车驾北狩豺山(“(天赐)四年(公元407年)五月,诛定陵公和跋。”《魏书.志第二》),收跋,刑之路侧。妻刘氏自杀以从。”

尉迟古真,“泰常三年,除定州刺史。卒。”《魏书.列传第十四》。

来初真,卒年考“(来大千,来初真子)永兴初,袭爵,迁中散”《魏书.列传第十八》,当为公元409年。---关于来初真的死,我觉得比较奇怪,原因在于他儿子来大千的官职上,“迁中散”,按这里的“中散”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士迁任。五品中。按说来大千一介武人,却被任命为这样的官职,或者这里面有什么隐情也未尝可知。

穆丑善,本传《魏书》无,见《魏书.列传第十五》穆崇传中,“崇宗人丑善,太祖初,率部归附,与崇同心戮力,御侮左右。从征窟咄、刘显,破平之。又从击贺兰部,平库莫奚。拜天部大人,居于东蕃。卒。”同宗之中名气最大的为穆崇,“(穆崇)徵为太尉,又徙宜都公。天赐三年薨。先是,卫王仪谋逆,崇豫焉,太祖惜其功而秘之。”《魏书.列传第十五》。

贺狄干,“初,太祖普封功臣,狄干虽为姚兴所留,遥赐爵襄武侯,加秦兵将军。及狄干至,太祖见其言语衣服,有类羌俗,以为慕而习之,故忿焉,既而杀之。(考北魏和后秦从结盟到成为敌人,贺狄干被杀或为公元402年前后,即北魏和后秦兵戎相见的第一年。)”《魏书.列传第十六》。

燕凤,“世祖初,以旧勋赐爵平舒侯,加镇远将军。神麚元年(公元428年)卒。”《魏书.列传第十二》

至于,并苟乌提,刘提两人,《魏书》中无相关的记录,可认为是善终了。

数据罗列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是否看出来一点什么呢?不错,在上述列表中的二十一里面,除去因为战事而死的拓跋觚,拓跋虔两人人;正常病死的,拓跋烈,拓跋纥罗,叔孙建,长孙肥,安同,王建,尉迟古真,来初真,穆丑善,燕凤,并苟乌提,刘提。其中被处死的有李栗(公元400年),拓跋仪(公元409年),拓跋遵(公元407年),奚牧(公元400年),庾和辰(公元397年到408年),和跋(公元407年五月),贺狄干(公元402年),已经占据了名单的三分之一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基本上都是在公元400年到公园409年这短短十年间的事。而再考虑这这十年间,被认为是善终的长孙肥,尉迟古真被降爵,削官。也就是说,在北魏初年曾经极为风光的“云从二十一人”这样的一个以鲜卑为主的政治集团中,被非正常处理的几乎占据了将近一半的位置。

而这些被处理的重臣们,其原因若仅从《魏书》上来看,或有“天文多变,占者云‘当有逆臣伏尸流血’。太祖恶之,颇杀公卿,欲以厌当天灾。”《魏书.列传第三》的说法。但国之重臣之死生,又岂是区区一介占者,一则占卜所能左右?再仔细的分析下被处死的七人的理由或者说是罪证,其中李栗,拓跋仪,庾和辰,和跋,贺狄干都是因“礼”而死,而奚牧虽然有拓跋珪中计的成分,但他无视邦国之礼却是事实。

再考天赐年间,北魏在政治上有这么几件大事情,其一为始与天赐元年的制定官爵,“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属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属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属官有署令长,秩八品。令长属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侯、子亦以此为差。于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议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谏议三大夫,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亦有五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将帅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阙者,则于中擢以补之。

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十二月,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

(天赐)二年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

 

二年正月,置内官员二十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

又制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异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大夫也。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县置三令长,八品者。刺史、令长各之州县,以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长,虽置而未临民。自前功臣为州者征还京师,以爵归第,置散骑郎、猎郎、诸省令史、省事、典签等。

(天赐)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内诏命,取八国良家,代郡、上谷、广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魏书.志第十九》

第二件事则为天赐二年的祭祀“天赐二年夏四月,复祀天于西郊,为方坛一,置木主七于上。东为二陛,无等;周垣四门,门各依其方色为名。牲用白犊、黄驹、白羊各一。祭之日,帝御大驾,百官及宾国诸部大人毕从至郊所。帝立青门内近南坛西,内朝臣皆位于帝北,外朝臣及大人咸位于青门之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于青门内近北,并西面。廪牺令掌牲,陈于坛前。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若肃拜,百官内外尽拜。祀讫,复拜。拜讫,乃杀牲。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洒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七。礼毕而返。自是之后,岁一祭”《魏书.志第十》。

我在前文(《北朝志.其四十四 拓跋珪之死》)曾经分析过这两件事情,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只是,需要增加一个说明点的是,从广义上来说,这两件事情都可以划分到“礼”这样的一个范畴,而如果站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考虑,再结合当时拓跋珪的身体情况,以及名义上的太子拓跋嗣“明睿宽毅,非礼不动”《魏书.帝纪第三》,这里面的蹊跷也就不难看出来了。

我在这里做出这样的一个假设,在天赐年间,拓跋珪考虑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为了给子孙留下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他不得以借助了汉臣的力量,以“礼”这样的一个大前提,处理了一批嚣张的重臣。当然,这样的一个斗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拓跋珪以汉文化的“礼”作为工具,整治吏治,梳理鲜卑的政治力量的同时,被他作为工具的汉臣们,也受到了来自鲜卑拓跋方面的强力的反击。这些反击,并不仅仅停留与祭祀等“礼”的表面层次上的争斗,而这些,则是我在下面一节所要讨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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