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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闻回顾】深圳法院查封报道富士康二名记者个人财产 -- SkyWalke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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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新闻回顾】深圳法院查封报道富士康二名记者个人财产

这是一个2006年曾闹的沸沸扬扬的新闻。copy-paste于此

· 在今年的《财富》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全球206位,其在2005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283.5亿美元和12.6810亿美元。[/QUOTE]

· 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 7月10日,鸿海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 案件发生后,本报采访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陈乃蔚律师认为,此案系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 “由于记者是职务行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打击记者个人。”

·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马光远认为,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此案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

· 翁宝在联名博客一篇《这是我近10年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中,表达了对法律保护新闻不力的担忧,并表示自己有过最坏的打算,“我们都没有这个赔付能力,我们都明白司法的流程,我们也明了当下所承担的压力,有时候,自己都难以想象。对方显然比我们更有耐心,更能抗压”。

· 王佑受到的影响最大,“房子是我爸妈的,写了我的名字,存款也是我爸妈偷偷帮我存的,以前我还不知道”。她一度全身心投入应诉而工作暂时放在一边,“现在也只有一半的精力能投入工作,工作的时候也有阴影,心里总担心着”。但是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会改变做记者继续报道的初衷”。

· 翁宝和记者王佑在门户网站所开的博客,点击率已超过100万,一共2000多人在博客里留言,绝大多数均对他们表示声援。

· 有法律从业者援引法律上的规定来分析这件事,“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具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六点表述如下,‘问: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答: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 8月28日。鸿海集团全球发言人丁祁安在接受采访时,否认富士康以高压手段打击记者的说法。“我们现在走的是司法程序,司法是最公正的。如果说富士康采用了什么高压手段,除非说司法是不公正的”。

· 苹果电脑周三表示,正在帮助解决富士康诉记者案。苹果电脑发言人Jill Tan表示:“苹果正在幕后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此前,“记者无国界”组织给苹果电脑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发了一封公开信,敦促他说服富士康放弃起诉。由该组织秘书长罗伯特-门纳德(Robert Menard)签署的这封信表示:“我们相信两名记者是要报道事实,我们谴责富士康的反应。因此,我们要求你为了这两名记者干涉此事,使他们的财产解冻,使富士康放弃诉讼。”

· 8月30日。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30日23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链接出处

一句话总结——“保驾护航”的真正含义,在这里作出了一个很好的诠释。

“中国崩溃论”者可以歇歇了,拜托,您真的认为国际资本想要搞垮中国?像Jobs这些人会想要让中国乱套?那么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上,他们在哪里还能找到这样可爱的工人,宁可自杀也不会出去闹罢工。在哪里还能找到这样可爱的地方司法系统,贴心呵护他们权益?

通宝推:一无所之,飞过星空的流星,杀猪杀屁股,Java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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