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黎阳:为肖传国说句公道话(一个海归的杯具)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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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科学的函件中已经完整表述:这在美国是不可接受的。言下之意, 在中国,剽窃者作了翻译,已经很难指证他有没有自己的贡献,作者放弃追究了。
真是会指控!虽然我不会说汉语,我有一个独立人士翻译过来的方文章的英文版。我们认为方的文章在美国作为写作报道是不可被接受的。他既没有写出该研究中研究者的姓名及其发表的杂志,也没有引用其他科学家的话。所有这些东西是在美国发表一篇写作报道必要的。
这是你的东西,别告诉我你又知道老外其实想指控方剽窃的。-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不可说,不可说 达雅 字18 2010-09-28 22:13:50
🙂肖传国当然有论证方是剽窃的权利,人民群众自然会判断 东方望天 字90 2010-09-28 08:39:54
🙂用同样的道理, 汪晖也不是剽窃 陈王奋起 字535 2010-09-28 07:53:51
🙂你看不懂么?
🙂【商榷】 松涛 字98 2010-09-27 12:53:25
🙂你听那白痴瞎掰呢 1 红霄帐底 字78 2010-09-27 22:34:43
🙂问问在美国的河友吧,方某时间基本在国内 迷途笨狼 字0 2010-09-27 20:07:28
🙂在美国还有个全职职位。 njyd 字38 2010-09-28 0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