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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茗谈(二十四)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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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本兄关于设定不同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那段我没看懂。
现在地产的疯涨是整个市场一起在涨,很多人已经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区别了。大量在商业用地上建成的所谓“商住两用公寓”都在按普通住宅销售。这些房子不光土地使用年限短,而且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契税甚至水电费标准等都比民用住宅高很多,而且户口不能绑定孩子的学位。就这样,这些房子的房价也不比周边同档次楼盘低多少。
如果预期是无论什么房子价格都会涨,那总价低的房子一样会有人炒,最后价格也就不会低了。
如果本兄的意思是用这些地把游资吸走,但是这些地本来就是城市里面的地啊。游资是吸了一部分,可是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同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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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茗谈(二十四) 130 本嘉明 字8481 2010-11-29 13:47:51
🙂本大,棉花能再次站上3万点吗? 逝者流水 字0 2010-12-01 18:16:36
🙂棋局展開鳥 badben 字38 2010-12-01 07:00:11
🙂土地使用权年限本来就是不同的
🙂我对这部分国情不熟悉 3 本嘉明 字767 2010-12-01 06:53:55
🙂开发商从政府获得土地使用权后 禅人 字341 2010-12-01 18:56:44
🙂唉,就我所知基本没实施过 woshimajia 字84 2010-12-02 01:58:28
🙂就我所知,至少北京,天津各有一例。 云无心而出岫 字36 2010-12-02 05: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