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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古今官职对照 -- 叶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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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古今官职对照 - 古代国家机构体系

四、古代国家机构体系

1、概论

严格说来,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国,只可说是一种封建的统一。只要到秦汉,中央方面才有一个更像样的统一政府,而其所辖的各地方,也已经不是封建性的诸侯列国并存,而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区分了。汉其实是秦的延续,而秦又很短,就不讲了。

政府的组织,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职权分配。第一是皇室与政府之职权划分,第二是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另外,还有军队体系、情报体系、监督体系。

现代的政权理论,以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较适合中国人理解。这个理论是关于国家权力如何配置与控制的理论。五权分立论,是指政府的五个治权(即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相互分立,各司其职。这是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中对政府权力形式的安排。孙中山何以要在三权之外,增设考试、监察二权呢?孙中山认为, “所以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举及任用私人的流弊。”至于监察权,孙中山认为,中国自古即有御史监察制度,然而御史台不过君主的奴仆。监察权不仅要监察议会,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其目的在于“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处”。

古代中央政府的组织。最开始有所谓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相当于国务院总理;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相当于军委主席;御史大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应该有点象中纪委加反贪局加审计署,但这个职能但不完全。这个御史台就相当于监督体系了,相当于台湾的监察院。另外,科举制度,大致相当于孙中山的考试权了,也相当于台湾的考试院。

而行政体系中的三省,也隐约有了决策(门下省)、审议(中书省)、执行(尚书省)相分离的制衡制度。

2、 皇权与相权

中国古代政府组织结构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史。汉和唐,是历史上最能代表中国的两个朝代。政府与皇室的划分,自汉以来即然。惟就王室论,皇位世袭法,永远无何大变动,只是朝代的更换,刘家换了李家,此等是并不重要。但就政府来说,其间变化则很大。政府中最重要者为“相权”,因于相权的变动,一切制度也自随之变动。

汉朝时的皇帝宰相,各有一个“秘书处”,而两边的组织,大小不同。汉代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意。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这真是皇宫里的“秘书”了。汉代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后来才愈弄愈大。最先尚书只是六尚之一,这是皇帝的秘书处。若说到宰相的秘书处呢?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当时宰相秘书处组织庞大,职权广泛。

唐代政府和汉代之不同,若以现在话来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汉朝只有一个宰相,但遇政府有大政事,亦常有大会议,这是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的会议。唐代则把相权划分成几个机关,这几个机关便须常川会议,来决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汉代宰相下有副宰相,御史大夫,我们也可说,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权,御史大夫掌握的是监察权。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当时称为三省:一中书省,二门下省,三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

宋代的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而中书和枢密对立,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宋代又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就等于铨叙,后来改名审官院。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哈哈,看来考试院也不是孙中山的发明。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若论汉、唐、宋诸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权相权是划分的,其间比重纵有不同,但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据正史记载,因宰相胡维庸造反,明太祖受了这个教训,从此就废止宰相,不再设立。他并说以后他的子孙也永远不准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没有宰相的,清代也没有。所以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没有宰相了,又怎样办呢?从前唐代是三省分职制。一个中书省,一个门下省,一个尚书省。到了宋代,门下省退处无权,给事中大体也如谏官般,变成和宰相对立,很少能对诏谏行使封驳权。其时的宰相,则只是一中书省。自元迄明,中书省还是正式的宰相。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只剩尚书省,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了,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就叫做六部尚书,六部首长,各不相属。这些尚书都是二品大员,这已经是当时最高的官阶了。这样所有的相权就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了。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因为皇帝在宫里办公,他需要几个秘书帮他忙,这些人的办公地点在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还有文渊阁、东阁两阁。这些处都在内廷,所以这些人就称为内阁学士或内阁大学士。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画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折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现在明代,则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

到雍正时,又在内阁之外另添一军机处。清宫里的文华殿、武英殿,这是内阁学士办事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另设一个军机处,这就是所谓的南书房,这只是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为要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不经内阁,径由南书房军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雍正的最大发明就是寄信上谕。这是清代特有的,不按明发上谕的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如是则一切事情,全国中外各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从这一点看来,清代比明代更独裁。明代还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当宰相。宰相废了,而宰相的职权则由皇帝兼。而清朝皇帝的诏书不能给旁人看,而要直接送出,诏书就完全变成皇帝私人的东西了。

大家看看,相权从秦的宰相,逐渐向皇帝身边的人靠近。宰相权太大了,皇帝就把相权转移到身边的秘书处尚书省;而尚书省的权利太大了,又转移到比尚书更贴近皇帝的传递文书的中书省;中书省权利太大了,又转移到更贴近皇帝的侍从门下省。接着,连机构也不要了,皇帝直接做宰相,配了几个负责写字的干体力活的内阁;最后再到军机处,皇帝可以直接秘密的给某个大臣下旨,相权终于变成了皇帝的私人之物了。

3、行政体系

(1)汉的三公、九卿

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

以汉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因他们都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以示别于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长之亦是二千石而名。若讲到这些九卿职名的来历,却很有趣味:

太常在秦代叫泰常,这个常字,本当作尝。他是管祭祀祖先鬼神的。依四时奉献时物,让祖先鬼神时时尝新,故称泰尝。所以汉廷九卿的第一卿,也是管祭祀的。其次是光禄勋。这个官名,直到清代还有,但这三字的原义,却早就忘失了。依文义讲,勋该就是阍,古音相同,这是皇家的门房。卫尉是一个武职,掌门卫屯兵,这是皇宫的卫兵司令。当时凡属军事方面的官都称尉。太仆犹之是皇帝的车夫,《论语》:“子适卫,冉有仆”,仆是赶车的。皇帝出去,太扑就替他赶车。那是皇帝的汽车司机。廷尉是掌法的,犯了皇帝的法,都归他管。如此看来,太常管皇家太庙,光禄卫尉,一是门房头儿,一是卫兵头儿。这都是在里面的。皇帝出门,随带的是太仆,在外面有人犯法,就是廷尉的事。大鸿胪,一直相沿到清代,就等于外交部,是管交际的。胪是传呼义。古礼主宾交接,由主传到主身边的相,再由主身边的相传到宾边的相,由是而再传达到宾之自身。宗正是管皇帝的家族,其同姓本家及异姓亲戚的。

以上七个卿,照名义,都官的皇家私事,不是政府的公务。然而那时已是化家为国了,原来管皇帝家务的,现在也管到国家大事了。譬如太常就兼管教育,因为古代学术都是在宗庙的。西方也一样,直到现在,在他们,教育和宗教还是分不开。光禄勋原是皇帝的总门房,现在皇宫里一切侍卫都要他管。太仆呢?因管车马,所以国家一切武装,好像“坦克车、飞机”之类,他也连带管了。廷尉就变成司法,大鸿胪就变成外交。

此外还有两个卿,就是大司农和少府,都是管财政经济的。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皇室不能用大司农的钱。所以我们说当时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鲜明划分的。当时全国田赋收入是大宗,由大司农管。工商业的税收,譬如海边的盐,山里的矿,原来收入很少,由少府管。这九卿,全都隶属于宰相。我们上面讲九卿,照名义来历,都是皇帝的家务官,是宫职,而系统属于宰相,岂不是宰相本是皇帝的总管家吗?

宰相权力太大,有些皇帝就很不爽。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于是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汉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于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当时一称外廷,一称内朝。如果内廷权重,外朝权轻,于是有王莽代汉而兴。王莽便是由大司马大将军而掌握大权的。

(2)三省

到东汉光武帝,惩于前失,因怕大权旁落,自亲庶务,于是尚书地位日渐加重。而外朝的宰相,却分成三个部门。本来三公是宰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实际宰相是全国之首领。后来因有大司马大将军横插进来,所以又把此三公变成大司徒(御史)、大司马(大将军)、大司空(宰相)三职分别,一个公管领三个卿。东汉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则索性把政权全操在自己手里,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实权则在尚书。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当时称为三省:一中书省,二门下省,三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 中书省首长为中书令,门下省主管长官为侍中,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

唐分官阶为九品,第一二品官,均以处元老,不负实际行政责任。三品以下,始为实际责任官吏。中书令门下侍中及尚书令皆为三品官。若论此三省之来历,尚书本是皇宫内廷秘书,已在讲汉代制度时讲过。中书依官名论,也即是在内廷管理文件之意。侍中则是在宫中侍奉皇帝。故就官职名义言,这三个官,原先本都是内廷关。而到唐代,则全由内廷官一变而为政府外朝的执政长官,和以前性质完全不同。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职权之分配:中书主发令。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此种最高命令,名义上是皇帝的诏书,在唐代叫做“敕”。凡属重要政事之最高命令,一定要皇帝下敕行之。但实际上皇帝自己却并不拟“敕”,而系中书省拟定,此所谓“定旨出命”。正式诏书,然后再呈送皇帝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待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此项诏书后,即加予复核,这是对此项命令之再审查。在门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设有若干第三级官,谓之“给事中”。给事中官位并不高,但对皇帝诏书亦得参加意见。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意即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之意。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其意义略相同。此种制度,亦有相当麻烦处。如中书省拟好命令送达门下省,如遇门下省反对,即予涂归封还,如是则此道命令等于白费,即皇帝之“画敕”亦等于无效。故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原先常在门下省举行,后来又改在中书省召开。会议时,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侍郎皆出席。若尚书省长官不出席政事堂会议,即事先不获预闻命令决夺。故唐人目光中,须中书门下始称真宰相。唐太宗在未登极前,曾做过尚书令,即太宗即位,朝臣无敢再当尚书令之职,因此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常虚悬其缺。仅有两个副长官,即尚书左仆射及右仆射。尚书左右仆射若得兼衔,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即得出席政事堂会议,获得真宰相之身份。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最先尚书仆射都附此职衔,所以三省全是真宰相。

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书和枢密对立,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

(3)六部

国家一切最高政令,一经政事堂会议决定后,便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政府里最高最大的行政机构。尚书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此六部制度,自唐代以至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千多年,不过六部次序有时略有改动。唐开始时是吏礼兵民(户部)刑工,唐太宗是改为吏礼民(户)兵刑工,至宋朝初年次序是吏兵刑民(户)工礼,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其次序为吏户礼兵刑工,这次序遂为以后所沿袭。

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相当与现在的组织部加人事部。官吏必先经过考试,再由吏部分发任用。五品以上官,由宰相决定,但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官,宰相不过问,全由吏部依法任用。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相当与现在的财政部+工商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安部的户籍管理+商务部等一切和经济、户籍有关的部门。礼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相当与教育部+中央办公厅的典礼职能。兵部掌军事,相当于国防部+人民武装部等,刑部掌司法,相当于公检法司,工部主管建设,相当与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之类的。

每部分四司,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之第一司即为本司,如吏部之第一司为吏部司是。其余各司各有名称。尚书省各部主管,上午在都堂集体办公,遇事易于洽商,下午各归本部分别办公。如有“参知机务”或“同平章事”衔者(相当于政治局委员),可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会议。

(4)明九卿

明代废除了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此外有一个都察院,是由御史台变来的,专掌弹劾纠察。全国各事都在都察院监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来,并称七卿。

七卿之外,还加一个通政司,一个大理院,则称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国中外一切奏章送给皇帝的,都归通政司,这是一个公文出纳的总机关。相当与中央办公厅加信访办。大理院主平反,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后判决不了,有什么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相当于最高法院。刑部尚书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这都是司法机关,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会审。

(5)中央的其他官职

乐部:掌音乐事宜。

翰林院:掌秘书著作,主要是修国史,记载皇帝的言行,给皇帝讲书,以及起草册立、封浩之类的文章。以前没有什么科学的,相当于文学版的中科院吧。里面的猛人叫翰林学士,类似于现在的院士。

詹事府:主管东宫事务。清不立太子,所以詹事府官员作为翰林院官迁转之用。詹事。

国子监:性质如国立大学,收容监生读书。相当于中央党校吧。领导叫国子监祭酒。

钦天监:掌管天文、气象、历法纪史等。领导叫钦天监监正。相当于中央气象台加地震局。

太医院:给皇帝及他家里人看病的。领导叫太医院院使。

銮仪卫:掌皇帝的保卫与仪仗队。相当于现在的国家仪仗队。

理藩院:主管外藩一切政令。元前即大鸿胪,元称宣政院管土蕃和一切与宗教有关的事物,相当于宗教管理局。理藩院是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机关,其体制同于六部,地位列于工部之后。职官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额外侍郎一人,其下又有属官若干人。主要官员由满洲,蒙古人担任。属官亦有少数汉军旗人担任。理藩院的职务是掌管内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区的蒙、维、藏族事务,诸如政令、爵禄、朝会、刑罚等等。此外,理藩院也掌管一部分外交事务。凡与俄罗斯交涉事宜,皆归理藩院办理。

内务府:内务府是掌管皇帝家务的机关,其全称为“总管内务府衙门”,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由满洲贵族王公大臣担任。内务府的职权很广,凡宫廷的典礼、祭祀、库藏、财用、服御、赏赐、建造、供应、刑律等事,皆统于总管大臣。内务府的设立,是清代首创,是对历代皇帝家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历史上,皇帝家务都照例由宦官掌管,因之宦官往往得到皇帝的亲幸重用,从而得以执掌大权,干预政事,出现宦官专权之祸。清代设立内务府,以大臣统领,革除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尽收宦官之权归入内务府,从此宦官在宫内不过从事洒扫之役。这就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扰,根绝了宦官专权之祸。在清代,虽也有个别宦官受到宠幸,但从未在政治上酿成大祸。

河道总督:大概可以比照现在的大流域水利委员会主任。唐代设水部,明代设黄河河务总督,清代沿袭。国民党旧中国建立黄河、扬子江、导淮等水利委员会。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政务院中设水利部。50年代建立黄河、长江、淮河等江河水利委员会。但是,河道总督的权力和级别大于流域水利委员会很多。比如长委,可能就是副部级,也不能有效调动地方资源,而河道总督高于各省巡抚。另外,河道总督管理范围是省份结合流域,以块为主的。可以同时管理几个省的几个流域。清朝设了江南河道总督,驻清江浦。管理江苏安徽境内的黄河、淮河和运河;山东河道总督主管河南、山东境内黄河和运河,驻济宁;直隶河道水利总督驻天津,管理京畿水利及防洪。

漕运总督:漕运是我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用今天的话来说,它就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调运粮食(主要是公粮)的一种专业运输。中央政府向农户征收地租(官田)和向民间征收田赋,在很长时期内,采取征收实物的办法。古代大都建都在西北和北方的城市,而附近地区所产的粮食,不能满足京城的需要。因此,把其他地区征收的粮食调运到京城,就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漕运在我国历史上形成过一套较完整的制度,并有相应的一套管理系统。漕运用的船,叫做漕船。漕船载运的粮、米,叫做漕粮、漕米。驾驶漕船的军队和民工,叫做漕军、漕丁和漕夫。许多朝代都设专管漕运的官员,例如唐朝设置了转运使,宋朝设置了发运使,元朝设了都漕司二使,明清两代都设了漕运总督。从事漕运工作的漕丁、漕夫,有时多达十余万人。清朝漕运总督驻江苏淮安,掌鲁、豫、苏、皖、浙、赣、湘、鄂八省漕运。

4、宦官制度

随著专政王权的发展,到了战国、秦朝时,受宫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阉人的机构亦增多,阉人当政亦开始出现。到了汉朝,侍候皇帝的人统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据说此名是出自拱卫在天帝星旁一个叫“宦者”的星座。至东汉时,规定宦官全部要用阉人,大规模宦官当政亦在当时首次出现。之后在唐代末年再次出现大规模宦官当权。至于“太监”一名称,最早出现于辽,本来是政府高级职位的名称,并不一定由宦官任。至明朝时,宫廷内设十二监二十四衙门,提领者被称为掌印太监,俱由宦官出任。于是“太监”变成了高级宦官的称谓,后来成了对宦官的统称。宦官在明代发展至顶峰,明末时曾经有过宦官数万名,遍布政府各部门,以太监充任的特务分布全国。到清朝时,宦官统统称为太监。清朝对太监控制得十分严格,除了清末有一两个受宠的太监外,宦官弄权的情况没有出现。

(1)皇帝与宦官的关系。

大家一定对历史上为什么那么多皇帝都要重用宦官感到不解。其实从广义上讲,宦官这个群体也可以算作官僚机构的一部分,而且他具有很多士大夫阶层所不具备的优点:首先,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身处内宫,和皇帝沟通起来更加方便,也更揣摩皇帝的心事。其次,宦官本身是阉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他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皇帝,所以他们在为皇帝办事的时候往往更忠心,更替皇帝着想,不象士大夫阶层,往往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有时不太买皇帝的帐。第三,宦官并非目不识丁的粗人,相当数量的宦官文化水平并不抵,他们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完全可以胜任,也不会向一般文人那样有那么多异议。最后,宦官是后妃与外界沟通的主要途径,后妃如果想对朝政施加影响,就必须与宦官联合。总之,出于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皇帝需要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供自己使用,而最为方便的就是宦官。所以,只要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存在一天,宦官们就有他们的用武之地,虽然他们经常给朝政制造混乱,但任何一个聪明的皇帝都不会轻易舍弃这个有力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宦官能够区别于外戚,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原因。

(2)宦官发展顶峰的明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使职。

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司礼监“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明代历代擅政的宦官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均为司礼监太监。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5、军队体系

(1)汉代兵制

是普遍义务兵役制,和现在很象,每个人到23岁就要服兵役。汉代的国民兵役,又分几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汉代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一称北军。南军是皇宫的卫队,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汉郡长官有太守,有都尉,犹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都尉氏地方军事首领。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相当于省军区司令。

(2)唐的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相当于军分区。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军分区司令),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相当于现在的七大军区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募兵(又称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备军,只是战时才临时招募,后来逐渐制度化,成为常备军。另外,还有北衙禁军(相当于北京卫戍司令部),其主要任务是守卫皇宫。

(3)宋的军制

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去掉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不久,又在一次酒会上迫使原禁军高级将领交出兵权,并顺势取消了殿前副都点检一职。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

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相当于国防部加中央军委)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另外,遇有军事行动,统兵将领大多临时委派,平时军队实行“更戍法”,驻地几年一变,统兵将领也随之更换,“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目的是防止武将拥兵自重,形成个人势力,策动兵变。

宋朝还按“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原则部署兵力。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相当于现在的各野战集团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相当于各省军区。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诸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

(4)明的军制

五府是军事机关,即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明初原设大都督府,节制天下兵马,大都督成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的权力太大,即将大都督府分为五府,使之分别统领在京及在外的军队。设左、右都督(正一品)为各府的长官,以治理府事。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掌兵权。兵部是任命将领、发布调遣命令的机构(调兵必须奉旨),但不直接统率军队。五军都督府则是主管军籍和军政的机构,虽然分领在京及在各地的军队,但不能自己调遣军队及任命将领。这二者互相钳制,又都不能指挥军队,以使最高统一指挥权操于皇帝手中。但是明成祖永乐以后,有关兵事大权尽归兵部,而五府不过徒拥虚名而已。

明朝的军队的基层组织分为卫、所两级,叫做“卫所制度”。大致五千六百人为一卫,称为卫指挥使司,卫的长官是指挥使(正三品)。一卫辖有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人,设千户一人(正五品)。千户所辖有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一百一十二人,设百户一人(正六品)。百户所辖有总旗二,小旗十。约五十人为一总旗,一个总旗领五个小旗,约十人为一小旗。卫、所遍布全国各地,自京师至府、县皆有卫、所。卫隶属于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统计,全国卫、所兵数有一百二十余万。永乐以后,卫、所兵数达到二百七十余万。

(5)清的军制

清朝的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兵两种,这二者都有定额,大致八旗兵有二十余万,绿营兵有六十余万。

八旗兵 八旗是清朝特有的制度,早在入关以前,已有满洲、蒙古、汉军各八旗,实际是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称之为八旗。清朝定都北京后,把八旗兵分成为京营和驻防两大部分,人数大约各占一半,即各有十余万人。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保护皇帝的叫作郎卫,即侍卫和亲军。侍卫都是由上三旗子弟才武出众者组成,担任“随侍宿卫”,分为一等侍卫(正三品)、二等侍卫(正四品)、三等侍卫(正五品)、蓝翎侍卫(五、六品),共有五百余人。凡侍卫事务由领侍卫内大臣及御前大臣掌管,御前大臣权位尤重。亲军由满洲、蒙古八旗内挑选,共为一千七百余人,都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拱卫京师的叫作兵卫,计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虎枪营等,分别防守紫禁城、内外城及京郊地方。

八旗兵在北京以外分驻各地,称为驻防,驻在全国各重镇要地,设有专官统辖。各驻防地的旗兵都是满洲、蒙古、汉军合以为营,组成佐领若干。驻防地设官,最重要的地方设将军,较次要之地设都统或副都统,再次要之地设城守尉或防守尉。

绿营兵 绿营兵又称绿旗兵,采用绿色旗帜,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绿营兵配合八旗兵驻守北京和各省。在北京的称巡捕营,隶属于步军统领(或称九门提督,正二品)。在各省的,其最高组织为标,由总督统辖的称“督标”,由巡抚统辖的称“抚标”,由提督统辖的称“提标”,由总兵统辖的称“镇标”,由八旗驻防将军统辖的称“军标”,由河道总督统辖的称“河标”,由漕运总督统辖的称“漕标”。标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下设营,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外委分别统领。实际各省绿营的独立组织就是提标、镇标,提督实为地方的最高武职官,为从一品。总兵的地位略低于提督,为正二品。总兵之下,则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

清朝把八旗兵和绿营兵交错分布在京师和各省重镇要地,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既便于防御和镇压人民的反抗,又便于八旗兵监督和控制绿营兵。

6、 监督体系

(1)谏官

其先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所及。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但政府官职中,还是由监察皇帝的,这叫做谏官。谏官也远自汉代便有,如谏议大夫之属,在汉属光禄勋。就其官职名义,便是专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专来谏诤和讽议皇帝的言行。光禄勋乃九卿之一,隶属于宰相,则谏议大夫当然是宰相的下属。及到唐代,此种谏官,都属于门下省,和前面讲过掌封驳的给事中同属一机关,如谏议大夫、拾遗、补阙之类都是。大诗人杜甫就做过拾遗。这些官,阶位并不高,亦无大权,但很受政府尊重。大抵是挑选年轻后进,有学问,有气节,而政治资历并不深的人充任。他们官虽小,却可向皇帝讲话。“拾遗”如东西掉了重新捡起,这是指皇帝遗忘了什么,他可以提醒他。“补阙”是指皇帝有了什么过失、要替他弥补。此外还有司谏、正言等,总之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诤过失的。唐制,皇帝朝见文武百官后,通常没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后,皇帝另和宰相从容讨论,这时候旁人不得参加,而门下省的谏官们独在例外,他们常得随从宰相参加列席。这因宰相有时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却可让这些小官口里讲。皇帝若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他们讲的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因为他们的名义就是谏官,本来要他们开口讲话。他们人微言轻,阶位不高,讲差话也自可愿。所谓言者无罪,听者足戒。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要讲的话,却由他们口里讲了,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这些技术,当然也由于一种理想之需要而生。所谓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权相权间之调节。

(2)御史台

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不属于三省。换言之,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唐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府,此即所谓“分巡”“分察”。监察中央的谓之“分察”,监察地方的谓之“分巡”。中央方面最要者为监察尚书省内之六部,中书门下两省不在监察之列。唐德宗时,尚书六部,吏礼兵工户刑每两部各设御史监察一人,谓之分察。分巡则分全国为十道,派去监察之御史,称为监察使,后改巡察按察诸称,最后称为观察使,意即观察地方行政。

(3)都察院

为明代所创设,把历代相沿的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但不完全承袭历代的御史台制。都察院是监察机关,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其下设有十三道(按省分为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共计一百一十人。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平行,合称七卿。都御史操弹劾及建言之权,关于官吏的考察升降,则会同吏部进行,关于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大理寺审理。监察御史官品虽低,但权势很大,对王公大臣都有权加以纠劾。尤其监察御史在外稽察州县,则称为巡按,代表天子出巡,权力极大,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另外,在监察方面,朱元璋又按六部的建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置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从七品)等官,共五十余人。这六科是独立的,其职在分别稽察六部事务,六部有违失,可以驳正。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合称为科道官。给事中权力很大,一是有封驳权,诏令有不当者,可以封还;一是有劾奏权,如官员有违法事实,可以劾奏;一是有论事权,朝政有失,可以上疏匡正。

大理寺是司法机关,主管复审大案,平反冤狱,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凡刑部、都察院问过案件,皆移送大理寺复审,听候指驳。

通政司是明代创设的,掌收内外一切章奏、封驳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长官为通政使(正三品)。朱元璋认为政务如水,应当使之常通,即下情上达之意,所以这个机关以通政为名。

7、 情报体系

情报部门属于秘密机构,自古至今,一直脱离于正常的行政、军事体系之外。

(1)锦衣卫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

(2)东厂

东厂的发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朱棣的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

就这样,在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因此被命名为东厂。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也称档头,番役就是我们俗称的番子。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相比锦衣卫必须采用奏章的形式进行汇报,要方便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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