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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浅说北宋东京人口的一条史料及考证 一 -- 毛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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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首先,我要坦承,确实是我莽撞了。萧女士已经给出原文

萧女士是这个贴下唯一给出我白纸黑字的原文做证据的。在下必以花报之。

关于邓文

那我还有一个问题,请问,除了此处贴的原文外,萧女士还有其他证据以证明“邓广铭自己都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么?如有请一并拿出来,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以此文和94版邓文去做对比了,看看他到底有没有“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了。如有,请一并拿出。

关于陈寅恪说。

再上一次你的原话,“陈寅恪先生被人挂在墙头很久了,是时候把他放下来抱走了。你当我会只因为你毛锥子就出手”

萧女士,我想你搞错了一点。第一,把陈寅恪挂在墙头的是王而不是我毛锥子。我是赞同王的话。你要把他放下来,要出手的对象不是我,而是王曾瑜。第二,“王老头和陈老头关系可挺近乎”,是我相信王的一个依据,而不是要你相信王的一个证据。你相不相信,我在此前已经说了。我根本不在乎。但是萧让女士,你即使不相信,要去打王老头的脸,作为一种态度我支持,但你你能给出的依据,哈哈哈。到现在为止,在我看来,你并没有给出能打王脸的证据。因为你的证据里,只有陈寅恪在你所列举的文章里没有说明自己赞同宋为中华文明顶峰。你还得更给力一点。萧女士,你认为王的话不够分量,我认为分量够了。这就是咱们两个的区别。你既然夸下海口,要真理最大,你不去打王的脸,而是一味纠缠我说王不给力,那我还真没办法了。王的说法来自正规学术刊物。你不乐意相信,又给不出打王脸的证据。一个劲唠叨,我不相信王啊,就是不相信啊。我还是只能说,你在此处和森林鹿一个德行,诛心。

现在我已经明白你说我不敢上全文的原因了。是因为你认为陈寅恪说的文化是指只是仅指“宋学”,而我则在这里笼统的说,陈寅恪认为文化造极于宋,此处是夸大了陈的原意是吧。萧让女士,所以,你认为我到现在为止,我是不敢上陈的原文,是断章取义,是误导是吧。

可是萧女士啊。请问一句,你可曾见过我在这个帖子下,有没有对陈寅恪这篇的“文化”所指代的范围有过说明?有没有在说明时,将宋学以外的内容包含于此?

若我并没有对陈寅恪所谈文化说明其指代范围前,阁下就认定我断章取义。这算不算歪曲我的原意呢?

再一次上我原文。

陈寅恪,见图片五,,论文一。图片五,陈老谈论的和邓老图片三一样,文化问题。陈老说“文化造极于宋世,后渐衰微”。

在我这段原文中,请问萧让女士,哪点歪曲了陈的原意了?陈寅恪说的宋学,难道不是文化问题?“文化造极于宋世,后渐衰微”这是从陈的原文里扒下来的。我引用了,歪曲到何处?

再一次敦请萧让女士,你认为我断章取义在何处?

歪曲别人的话之行为为恬不知耻。这句话我还是会给你萧让女士留着的。

ps:花已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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