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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阅读笔记】庭院深深 -- 卧读《曼斯菲尔德庄园》之一 -- 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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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阅读笔记】庭院深深 -- 卧读《曼斯菲尔德庄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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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不是娇娇儿,无论问世之初,或者如今,往往冷落诟病多过哄抬热捧,随便翻翻Amazon网页,问津人员数完全不可比拟简.奥斯丁的《傲慢》、《理智》、《爱玛》诸篇。我原也不喜欢,女主角空前弱小,男主角摇摆不宁,情节嫌赘长。之前浏览拜亚特(A.S.Byatt)一则访谈型书评,单挑这个故事“最爱偏怜”--虽然对其他几位女性作者,她撷选视角也非同一般,我受她影响,始生另眼,再看她说,起篇似童话,而我直线联想便是仙德蕾拉,“Cinderella”之词根“Cinder”,浓缩范妮灰扑扑人生,再贴切不过。

打开束阁良久的黑皮企鹅,我几乎是一字不落重读《曼》,包括简注与版本变化。几乎所有评介文章,第一句话,均为“此系简.奥斯丁成熟期首部作品”。仅此一句,信息量重大。所谓“成熟”,其实濒临夭折,因此在作者锦笔生涯里更显珍贵。而成熟与青春之间,戛然休止近十年,耗用四分之一生命,如以简迷心态回望,简直太过奢侈的浪费。这段时间,她不止搁笔,信笺也稀杳,后人除了猜,仍是猜,很难准确把握。她经历搬迁,丧父,拒过一次婚,拮据,谨挤,远离父亲赠她的心爱写字桌,也依然不曾拥有哪怕片刻独我空间。我一直想,如果不是压箱底那几本稿终获发表乃至热售,奥斯丁还会不会重返文字世界?《曼》卷一,颇有些蜡炬成灰泪始干阑之意,尤因余烟袅袅更衬空冷寂寞。

第十六章写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东厢。范妮的卧房在阁楼,东厢小厅原为读书室,供她与两位表姐听课用。历久弃置,被范妮拣来。女郎们唯恐争认窄小房间而辱没身段,嫌碎姨母诺里斯太太规定不可独为范妮一人生炉火,女主人贝特伦夫人每言及此室,就好像曼宅最奢贵一间,故此对范妮,好比无限施恩。奥斯丁不过几句话,道尽一间小屋背后复杂难言,倘使墙会说话,大抵呕冷气之余,更要泛酸水吧。然后,她却继续说它之于范妮的意义,提到她栽的植物,收集的书,写的字卷,以及“她的写字桌”,在她蒙受空前误解与诋辱的翌日,便是这样一圈静物默然守候她,安慰她。读至此,我很难不想到夹缝中生存的奥斯丁本人,以至于陈述背后,我不知她同情范妮更多,又或者纯粹自伤,羡慕她尚有淡安自处的可能。后面一席话,以痛遏痛,更是字迹血泪:

...though her motives had been often misunderstood, her feelings disregarded, and her comprehension under valued; though she had known the pains of tyranny, of ridicule, and neglect, yet almost every recurrence of either had led to something consolatory... 用在这个场合的“recurrence”一字,可谓奇险,可谓辛酸。

低压蔓延全书,至终不得更生。范妮表面上不够热辣,不及任何一位早期女主角灵妙勇敢,相貌也只勉强清秀,她和后来《劝导》里的安小姐一样,习惯吞血苦忍,不轻易张袒胸扉,守望远多于争夺。这种回归传统的消极认命,乃至糅合某些古板美德的形象,是否多少暗喻了现实无奈呢,无论“老姑娘”,“无作为”,还是“命该绝”,没有一个不是锥心刺。《曼》的气调比较沉,《劝导》更幽暗,写法上,作者已经部分放弃了以对话侧述情节,很实地描画人物内心,并衔咬关联方,比如上文提到的房间,梳理得面面俱到。当你不断深入人心而非顺延故事,小说的维度其实大为扩张了。

众所周知,简.奥斯丁擅长描刻小人物,反派边角尤其写得狠绝。《曼》也不例外,我甚至以为阅读的至大乐趣就是旁观这一班哀怒人生。且不必说曼斯菲尔德庄主贝特伦一家严父冷母,儿女骄矜(除爱德蒙一人外),还有个鸡犬升仙上蹿下跳的诺里斯太太。最初提议收养范妮的,口口声声张罗一切的,便是诺姨妈,可小女生一来,她又撇干净,理由是照料诺里斯先生花费她过多心力,不可能再额外支出。先生故去后,她挪居近旁小宅,有一段心理妙得很,说她以经济更省而窃喜,孀丧不悲反喜,悭吝得够可怕。这时候,她再次回绝养育范妮之责,原因可巧也涉及“一间屋”,她确实预留,但只供留客,绝不能供范妮长住,因为,她劳心这么多年,身体垮掉,怎堪外扰。诺姨妈的出尔反尔、自私自利、寡情寡义,以及超厚脸皮、超佳自我感觉,在奥斯丁诸脸谱里,可谓登峰造极,说她像女版科林斯先生,好像尤言不及。上文极度中伤范妮,就有她一句:“...but I shall think her a very obstinate, ungrateful girl, if she does not do what her Aunt, and Cousins wish her -- very ungrateful indeed, considering who and what she is. ” 这里两处名词首字母大写,我觉得不是出于专有称谓,而在她语气的强横,心理上的优越,末了骂范妮“忘了自己姓甚名谁,算个什么东西” ,如闻其声,刻薄得直教人后退。这班人坐镇,范妮能不没入庭院深深、帘幕重重的最深处吗?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开口想后果,闭嘴察言色,小心翼翼识大体,她性格极韧极屈,不是没有缘由的。

另一个着笔极少的人物、贝特伦大小姐钓到的金龟婿拉什沃斯先生,则非常谐趣。他给人以脑满肠肥富二代印象,虚荣之余,却爱玩点小敏感耍耍小脾气,每至遇冷、放鸽子,掀掉富豪面具,血淋淋受伤时,反而招人同情。书中重头戏,排演家庭版爱者誓言(Lovers Vow),拉什沃斯先生作为准家属,也参加了。他的名言,即“我的台词有四十二句呢”,出现数次,“四十又二”,强调难度以及他的功业,也用以委劝拉拢其他人,甚至当爱德蒙最终屈从,奥斯丁特为拉什沃斯先生留了喷饭一句:他主动提出帮爱德蒙数台词句数。真够可爱。

我看书很少请教别人意见,奥斯丁作品尤其如此。偶见谁劈面“奥斯丁一生未婚,还写什么男欢女爱谈婚论嫁”云云,愕然之余,除了不屑,倒确实想不起反击。当然有资深简迷成书立说,专门否掉这种指控的前提,即使不婚,也不等于无爱之类。我却一向懒得翻故纸,又何必翻故纸,这压根由不得“凭不凭”一根筋,只消看她写得“好不好”罢了,如若深刻,则偏偏要写,有何不可?《曼》这个不太著名的情感故事,就是千回百转的例证。

男女主人公不同于其他任何一本,他们既非一见钟情,也非见面冤家,一开篇根本不足以激诱男性荷尔蒙。爱德华的心上人并不是范妮,他问她对那克劳福德小姐的想法,奥斯丁写了相当残酷的一句:“Having formed her mind and gained her affections, he had a good chance of her thinking like him; though at this period, and on this subject there began now to be some danger of dissimilarity, for he was in a line of admiration of Miss Crawford, which might lead him where Fanny could not follow.” 尤其"having formed her mind",好似死刑,因为心理上已然拥有,了若指掌,爱德蒙不可能立即喜欢范妮,她的感情注定要下地狱走一回。获取体己共识,恰恰为了树起另一个真正激起他欲望的挑战,于是对这么轻而易举的共识(哪怕灼见),他实质上选择了漠视。男人在感情上的猎服欲、征战欲,新与旧之间明显拍汰,仅此一句,已经血肉分明,刻骨三分。爱德蒙的确也谈不上不完美,却是相当逼真。再到后来他与克劳福德小姐演情侣,各自来东厢找范妮对台词,撞个正着,那时候惴惴怯怯的惊喜,完全顾不得旁边那位泫然欲泣,戏剧化一转,润滑了多么丰富的对冲。再如滥情人克劳福德先生,患爱人拉什沃斯先生,贝特伦姊妹相欺,简小姐不止懂爱情,更懂人性,在爱里,一切原则让位,危福自来,她是绝不拉起遮羞布的。写这么透的人,她再无资格,我倒真好奇谁更妥当了。

《曼》一随庄主托马斯爵士的脚步休止。刺啦一声幕落,反吊观者悬心,这也是绝妙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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