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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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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拿被告自己画的图来认知这个事情,不妥

下面还是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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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上传的判决书第6页最后一段,你应该再仔细看一下。上面明确说明了,是被告的陈述。而你提出的事故现场图也是被告陈述后,交警部门根据陈述绘制,而不是现场勘测后绘制的。同时,这只是一种案情说明,法院并没有把这个作为证据,同时这个情况说明还是法院审判人员主动去交警部门调出的档案,这意味着,法院审判人员保护了没有提供证据的被告的权利。

在某些诉讼过程中,专业意见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这起案件,法院审判人员看起来还是很用心做功课了。不但主动采集了有利于被告的情况说明,同时也取得了有利于原告的专业意见。

至于你说的被告举证问题。事实上,被告就没有举证,你说的“被告提供的车辆报告,交通队的现场图,都不是证据吗?”车辆报告是交警部门为了处理事故委托鉴定部门的作出的,而所谓的交警部门的现场图,交警部门的根据被告陈述绘制,他们都是是法院调取的档案的附带品。

还有一个重点是交警部门在第05102001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明确的:“当事双方对此事故的基本事实陈述不一致。”所以如果按照公平原则,如果法院直接采用了根据被告陈述绘制的现场图来进行裁判的话,也是根本性枉法的行为,同样,法院也不能根据原告陈述绘制的现场图来进行裁判。

有以上事实可见,被告事实上神马证据都没举,有利于被告的所有说明和鉴定都是法院审判人员帮他搞来的, 要是从我个人感觉上来说,法院的屁股是在被告这边的。

全责是谁一点关系没有,因为只要认定是交通事故,被告没买交强险就要赔钱了,40%责任赔了1400,如果责任是0,最多免掉这1400,但是交强险的那10万他是逃不了的。

通宝推: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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