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最近突然就文革开始论战了?这算什么信号? -- four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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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藏人打骂汉人根本不算一回事。

第三部:邓小平的怀柔政策

第九章“拨乱返正”

3﹑平反﹑统战﹑分地

根据我在西藏的观察与有关资料﹐所谓怀柔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阶级与阶级斗争。给全体因政治﹑宗教原因受到迫害或惩罚的藏人平反。这项工作从1978年就开始进行﹐所有因参加过1959年叛乱而被判刑﹑关押或“群众专政”的藏人全部被释放﹑摘帽(这是中共的专用名词﹐意指不再被称为“反革命分子”﹐不再受到歧视﹑监视与管制)﹔所有在民改﹑社教(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革中被定为“阶级敌人”(农奴主﹑富农﹑牧主﹑富牧﹑坏分子﹑新资产阶级分子﹑资本家等)也全部被摘帽。六十年代初与文革中的冤假错案----诸如“小班禅案”﹑“七星党案”﹑“中华民族党案”﹑“地下寺庙﹑经堂案”﹑“复叛组织案”﹑“回民叛国集团案”等﹐以及数不胜数的反革命组织与分子﹑叛乱组织与分子﹑达赖特务等等----全部一风吹(11)。1983年10月邓小平﹑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下令在全国开展清理“三种人”(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 与“打砸抢分子”)﹐胡耀邦特地明令在藏族中不清理(我在西藏听到正式传达)。文革初中共停发了给未叛领主的赎买金﹐此时也全部补发。文革初被造反派抄家的﹐也尽量退还﹔无法退还的折价赔偿。据统计﹐当时共补发了近百万元工资﹐折价赔偿被抄财物800多万元﹐补发赎买金400多万元(12)。是谓“落实对敌斗争政策”。

二﹑收买旧西藏上层。把大批昔日的“阶级敌人”----达赖时代的官员﹑贵族﹑上层喇嘛﹑新老活佛等恭恭敬敬地请进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佛协﹐高官厚禄养起来﹐享受各种特权。自1976年至1988年﹐共安排2100多名上层人士当官(13)。他们的子女也被送进中央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镀银镀铜﹐毕业后也当干部。1959年时的叛军司令拉鲁﹐曾坐过六年牢﹐然后当过十年农民﹐如今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昔日的贵族吉普﹐曾是噶厦政府的五品官﹐如今是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是谓“落实统战政策”。

三﹑让农牧民休养生息。自1984年起﹐解散人民公社﹐把公社的土地﹑牲畜﹑牧场及其它生产资料全部分给农牧民﹐实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14)。自1980年起至今﹐不收农牧税﹑不派购征购农牧产品﹑不收农牧区工商税(即农牧民在自由市场上出售产品不交商业税﹔乡镇私营﹑集体企业也不交税)﹑不向农牧民摊派任何钱物﹐乡村干部的津贴全部由政府开支。政府还向全体农牧民提供免费医疗﹑免费教育(部分藏族中学生还由政府包吃﹑住﹑穿)﹑免费科技与兽医服务﹑免费或廉价(由政府补贴)生产资料(良种﹑机械﹑电力﹑油料﹑化肥﹑农药﹑农膜等)﹑廉价(政府补贴)茶和盐(这是藏农牧的头号生活必需品)﹑无子女者的养老金﹑各种扶贫款﹑抚恤款﹑救济款等﹐农牧民的汽车﹑拖拉机也免收养路费﹐还允许农牧民开采矿产(15)。实际上对农牧民实行半包养政策。

1992年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去拉萨郊区达村调查时﹐发现“达村农业对国家的依赖性很强。达村使用的良种﹐过去一直是国家低价售给﹐价格相当于国家的粮食收购价﹐现在才逐步走向良种自给。使用的化肥﹑农药﹑农机更是国家高额补贴。一吨化肥国家约补贴260元﹐一台手扶拖拉机﹐约补贴770元﹐农药几乎是白送。农用周转资金往往也是国家无息﹑低息贷款甚至拨款﹐资金回收率非常低﹐事实上国家在相当大程度上承担农民的农业投资﹐农民享受投资带来的实惠。如1990年达村固定资产的255848元中﹐农民的自有资金只占39.34%﹐银行贷款却占53.87%﹐其它资金占6.79%。资金的大部分购买了手扶拖拉机﹐到1992年我们调查时﹐归还贷款的数量相当少﹐乡信用社透支15万元上交县人民银行补助。躺在国家高补贴之上的达村农业﹐基础非常脆弱。”“达村的农业生产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如过去打场﹑扬场需一﹑二月时间﹐现在因使用机器而只需20多天﹐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没有很好地转化为农业进步﹐反而加剧了农村劳动力的过剩﹐每年除了三个月的农忙外﹐四分之三的时间都是农闲﹐青壮年劳动力浪费相当严重。”(16)

据统计﹐1991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79年的159元增长160%。1996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7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91年增长48%﹐年均增长8.2%。1997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040元﹐突破千元大关(17)。然而由于西藏的自然条件实在太恶劣(高寒﹑缺氧﹑干燥﹑大风等)﹐又无发展乡镇企业的条件(如前所述﹐西藏由于地处亚洲腹地与世界屋脊﹐内外交通都极为艰险﹐又缺乏廉价能源﹐加以人口文化素质太低﹐又深受喇嘛教的非理性思维束缚﹐根本不具备发展工业的条件﹐何论乡镇企业)﹐人口增长又过快(因为中国政府慑于国际舆论不敢要求藏农牧搞计划生育)﹐藏农牧的人均纯收入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值。1997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90元(18)﹐藏农牧的人均纯收入仅为其一半。众所周知﹐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提高主要靠东部沿海农村的外向(出口)型乡镇企业﹐这是远离海洋的西藏永远无法企及的。考虑到西藏以外的全国农民没有免费医疗与教育﹑廉价生产生活资料等福利﹐藏农牧的实际纯收入与全国平均值的差距要比统计数字显示的小。又考虑到西藏的自然与地理条件是全国最恶劣的﹐能做到这样已属不易﹐那是与政府的大力扶持分不开的。

据噶厦政府统计﹐1950年西藏约90%的人口没有自己的住房﹐现在除了少数游牧区外﹐绝大多数藏人都有固定住房。1995年西藏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1952年西藏每亩地粮食产量仅80公斤﹐人均占有粮食仅125公斤。尽管1991年西藏人口比1952年增长一倍多﹐但1991年西藏人均占有粮食仍达290公斤﹐比1952年提高1.2倍。1996年西藏人均占有粮食372公斤﹐比1991年增长28%。在人口增长了一倍半的情况下﹐人均占有粮食仍比五十年代初增长了两倍(19)。

注释﹕

(12)洛桑丹珍﹑赤来﹐《西藏社会的发展进步与党的统一战线》﹐《西藏研究》﹐1995年第3期。

(13)(14)《当代中国的西藏》(上)﹐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1991年﹐401页﹑413页。

(15)同上﹐406-407页﹔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1998年2月24日。

(16)徐平﹐《达村社区调查》﹐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西藏社会发展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

(17)(19)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1992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199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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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邓小平的怀柔政策

第九章“拨乱返正”

4﹑提干﹑招工﹑加薪

四﹑大量内调汉族和其它非藏干部工人(以下简称汉族干部工人)﹐大量提拔藏族干部﹑增加藏族职工。胡耀邦一声令下﹐西藏立即大规模内调汉人。最西边的阿里地区最积极﹐全区918名汉干﹐走783名﹐占85%。各县的秘书﹑会计﹑统计﹑医生﹑兽医及其它专业人员几乎全部走光。结果医院的医疗机械无人会用﹐一般手术无人会做﹐危急病人无人会抢救﹐牲畜生病也无人会治﹐财会制度混乱﹐有的县委机关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因为无人会做工资表)﹐商业供销无计划﹐贵的贱卖﹐贱的贵卖﹐各县区情况无法汇总上报(因无人会统计﹑总结)﹐有的县区工作瘫痪﹐有的县委连中央文件都无人能看懂。自治区党委不得不报告胡耀邦﹐请求西藏第二批内调时保留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胡被迫同意(20)。

尽管如此﹐自1980年至1983年西藏共内调汉族干部20045人(包括退休者﹐下同)﹐工人25069人﹐共45114人﹐连同家属子女约八万人(21)。1986年又内调汉族干部工人约17000人(22)。同时大量提拔藏干﹐到1984年底﹐全自治区民族干部(藏族与西藏其它少数民族如门巴﹑珞巴等族)占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与业务干部)总数的60%﹐民族工人占64%。自治区级官员30人﹐其中民族干部24人﹐占80%﹔地专级官员691人﹐其中民族干部539人﹐占78%﹔县级官员889人﹐其中民族干部668人﹐占75%﹔县以下官员全部是民族干部(23)。

必须说明﹐中共所谓干部﹐既指党政官员(又称“领导干部”)﹐即统治者﹑当权派﹔也包括各种专业人员(小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化工作者﹑农艺师﹑兽医等等﹐又称“业务干部”)﹐即老百姓﹑被统治者。在上述自治区﹑地﹑县级与县以下领导干部即官员中﹐民族领导干部即官员的百分比高达80%﹑78%﹑75%与100%﹐而包括领导干部与业务干部在内的混合干部总数中民族干部仅占60%﹐大大低于领导干部总数中民族领导干部的百分比。由此可见﹐在西藏﹐汉族业务干部在业务干部中的百分比要大大高于汉族领导干部在领导干部中的百分比。换言之﹐大多数汉干在西藏是干实事﹑卖苦力﹑受压榨的被统治者﹑老百姓﹐而大多数藏干是指挥﹑压迫﹑奴役汉干的统治者﹑官员。不仅如此﹐由于藏人在升官﹑提级(职称)﹑加薪﹑分房﹑出美差﹑招工﹑考大学﹑家属医疗(藏人全民公费医疗﹐汉干家属却要自费)﹑中小学教育(藏人全部免费﹐农牧民子女还包吃﹑包穿﹑包住﹐汉人子女全部自费)﹑计划生育(藏干与藏族市民可生两胎﹐藏农牧无限制﹐汉人只能生一胎)等方面藏人都有优惠﹐除了极少数汉族领导干部以外﹐绝大多数汉人在西藏变成了时时处处受歧视的二等公民。

在西藏如果汉人打骂藏人﹐那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定会受到严厉处分﹐藏人打骂汉人根本不算一回事。我认识的一个汉族大学毕业生与一个藏族姑娘恋爱﹐遭到藏姑家长反对。汉生不从﹐继续与藏姑来往﹐藏姑家人便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他还是自治区党校教师﹐却无处伸冤﹐愤而切脉自杀(幸被救活)﹐凶手却消遥法外。我还听说西藏某县一个新提拔的藏族县长一枪打死了一名汉族小干部﹐只因后者说了句“某某这种人连文件都读不通﹐也能当县长﹖”死者家属到处上诉﹐凶手稳如泰山。有记者告诉我这样的故事﹕某水电站的发电机出了毛病﹐不断跳闸﹐正在打扑克的藏族技师不胜其烦﹐干脆用胶布把闸刀捆死﹐致使发电机烧毁。这事放在汉人头上必定判刑﹐而那个藏族技师只作了口头检讨。1985年拉萨破获一个藏族青年流氓集团﹐他们轮奸与强奸了几十名藏族姑娘。如放在汉人头上﹐为首者必定枪毙﹐从犯也要判十来年徒刑。但该集团的首犯仅被判了两年徒刑(因为他们强奸的是藏族姑娘﹐如果他们强奸的是汉族姑娘﹐连两天刑都不会判﹐汉族姑娘告状根本无人受理)﹐从犯全部“教育释

放”。我亲耳听到一个汉族老法官发牢骚﹐认为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于不堪忍受种族歧视与压迫﹐百余名与我同年或次年自愿进藏的汉族大学生毕业生(他们进藏时大多受到赞扬﹐有的还上了报纸﹑电视)纷纷放弃户口与工作逃离西藏(有的逃亡者还是西藏大学的教师与政府公务员﹐大都有很好听的工作)﹐宁可去新疆﹑青海等地当“盲流”﹐1985年9月《中国青年报》还为此发过该报记者孙亚明写的内参《进藏大学生为什幺纷纷逃离西藏﹖》。胡耀邦﹑乔石﹑胡启立﹑王兆国都在这份内参上作了批示﹐要求伍精华妥善处理﹐伍作的唯一的事是派人去逃亡大学生内地老家中好言安抚﹐劝他们回藏。

藏族国家职工(不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比例也相应提高﹐详见下表(24)。

年份 年末职工 其中藏族 藏族百分比%

1965 62500 26600  42.56

1970 84424 36003  42.65

1975 114721   54726  47.70

1980 178433   95047  53.27

1985 152566   96896  63.51

1990 149144   95521  64.05

1995 151971   109478  72.04

1997 154262   115394  74.80

由此可见﹐到1980年﹐藏族国家职工就超过西藏国家职工总数的一半﹔到1997年﹐藏族国家职工占了总数的四分之三。1997年底西藏非农业人口(市民)为33.6万人﹐占总人口的13.8%﹔同年底有西藏户口的汉族为6.9万﹐占总人口的2.85%(25)。把1997年西藏市民总数减去汉人数﹐可知同年藏族市民总数为26.7万人。同年藏族国家职工为115394人﹐以每个职工有一个家属计(在西藏﹐只要一人为职工﹐其配偶也很快会变成职工。西藏市民可生两个孩子﹐平均每个职工有一个孩子)﹐则藏族国家职工连子女总数当为230788人﹐占藏族市民总数86.5%。如把藏族国家职工家中的老人也算作家属﹐这个百分比还要高。由此可见﹐西藏的藏族市民绝大多数是由中国政府供养的职工及其家属﹐这一现象对分析西藏的局势与骚乱至关重要。

研究一下西藏国家职工的职业构成﹐可以发现他们究竟在干些什么。下面是西藏国有单位各行业职工人数(年底数)对照表(26)﹕

行业   1980年   1990年 1997年

总计 178433  149144 154262

农林牧渔业 29417  9026   7322

采掘业   6143   3723 4435

制造业   12481  7624 5425

电水煤气业 7389  4544 5173

建筑业   16603  8379 5639

地质水利 6508  2687 2812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讯 34913 20534 17630

商业与餐饮业 14921  11266 10136

金融保险业 1480  3172 5996

房地产业  0  304 100

社会服务业 566  4085 4933

医卫体育社会福利业 7250  10175 12031

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业 13484  19209 24034

科研与综合技术服务业 1625  2300 2388

党政机关与社会团体 26328  42116 45241

其它行业     0 0    967

从上表可以看出﹐西藏国家职工的大头是党政机关包括国家供养的社会团体如佛协﹑文联之类的官僚﹑办事员与辅助人员(中共把他们算作工人)﹐其百分比从1980年的14.8%增长到1990年的28.2%再增长到1997年的29.3%﹐翻了一番﹐占了国家职工总数的将近30%﹐这是大量提拔藏干的结果。西藏只有200多万人口﹐相当于内地一个大县﹐却也算一个省级行政区﹐有70几个厅局﹐编制与内地2000多万人的中等省不相上下。西藏文联的编制100人﹐和上亿人口的四川省的文联编制差不多。1990年﹐西藏党政机关与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占西藏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农牧民)的4.44%﹐而全国党政机关与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仅占全国从业人员(包括农牧民)的1.94%(27)﹐西藏是全国平均值的2.29倍﹐西藏可谓世界上官僚密度最高的地方了。这些官僚机构的成员当然都不创造任何财富﹐然而他们及其家属需要消费与享受﹐于是便有服务性行业。

西藏国家职工的半数集中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公用﹑教育﹑文艺﹑卫生﹑广播﹑电视﹑科技﹑金融等服务性行业即第三产业﹐其百分比从1980年的41.6%增长到1990年的47.6%再增长到1997年的50.1%。其中交通运输与商业炊饮等业的国家职工不断下降﹐说明其职能不断被私营企业分担。其它各项都有很大增长﹐特别是教育﹑文艺﹑广播与电视由1980年的7.6%增长到1990年的12.9%再增长到1997年的15.6%﹐医疗﹑卫生﹑体育与福利等业从1980年的4.1%增长到1990年的6.8%再增长到1997年的7.8%﹐都远远超过了同期的人口增长。在西藏这些行业几乎都是赔钱的﹐由政府补贴﹑供养。不能说他们与农牧民完全无关﹐特别是其中的教育﹑医疗﹑运输﹑商业﹑金融(藏农牧的医疗﹑教育与必需的粮﹑茶﹑盐﹑生产资料﹑贷款﹑日用百货等要由他们提供)﹐但西藏第三产业的大部分却是为藏汉官僚及其家属服务的﹐当然他们还相互服务。有趣的是﹐九十年代在汉地发展迅速的房地产业在西藏无声无息﹐1980年时从业职工为零﹐1990年为304人﹐1997年减少到100人。这当然不是说﹐西藏不造房子﹐而是因为西藏市民(包括个体户与无业游民)的住房都是由政府免费分配的﹐这是藏独骚乱的最大成果﹐西藏堪称中国最后的社会主义大锅饭乐园。

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水包括国营农场﹑林业与农牧技术兽医服务等﹐其百分比从1980年的16.5%跌到1997年的4.8%﹐主要因为农场工人大量内调。西藏农场生产规模很小﹐但农牧技术兽医服务对促进西藏的农牧业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第二产业的采掘﹑制造﹑电力﹑自来水﹑煤气﹑地勘与建筑等业的国家职工的百分比也从1980年的27.5%跌到1997年的15.2%﹐因为西藏的工业亏损严重﹐1982年关﹑停﹑并﹑转了33个企业﹐工人大量内调(28)。与民生有关的工业如发电厂﹑自来水厂等不能关﹐藏族职工多的企业也不能关﹐只好都由政府补贴。建筑工程则让给私营企业承包。如前所述﹐西藏由于缺乏廉价能源﹑运输成本奇高﹑缺乏市场(人口太少)﹑缺乏熟练工人与技术﹑管理人员﹑特别是藏族的非理性思维方式及藏文没有科技词汇﹐不适合发展工业。所以西藏的工业无论如何改革﹐都不可能有起色。从1965年到1997年﹐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企业收入年年是负数﹐1997年高达11071万元(一亿多元)(29)。1997年西藏分项财政收入中﹐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总额为908万元﹐交纳所得税7401万元﹐两项合计8309万元﹐但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总额高达11979万元﹐还有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228元﹐两者相加为12207万元(30)﹐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净亏3898万元。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在西藏办企业﹐与其说是为了赚钱﹐不如说是为了送钱。其动机之一与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一样﹐是为了解决藏族市民的就业问题﹐或者说为了包养二十几万藏人(西藏藏族人口的十分之一强)﹐在西藏造成一个效忠于中共的阶级----《天葬》称之为“稳定集团”(31)----和一批畸形繁华的城镇﹐作为中共统治西藏的社会基础和向西方显示其德政的橱窗。后文将证明﹐其结果适得其反。

五﹑大力提高藏族生活水平。如果说藏农牧的收入增加有一部份要靠自己劳动的话﹐那么藏族市民几乎全靠政府增加工资福利。1988年﹐西藏职工年均工资是2739元﹐年均福利费(医疗﹑劳保﹑退休金等)583元(32)﹔而同年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只有1810元﹐年均福利费只有537元(33)。同年西藏市民的人均收入是1211元﹐而全国市民的人均收入只有1192元(34)。西藏都高于全国。

1990年西藏职工的年均工资是3224元﹐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只有2284元(35)﹐西藏比全国高了41%﹐因为1989年拉萨爆发了导致戒严的大骚乱﹐这就是中共包养藏人的结果。西藏的工资继续上升﹐1994年西藏职工的年均工资是7304元﹐而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只有4797元﹐西藏比全国高了52%。是年西藏职工的年均工资仅低于上海(7534元)和广东(7410元)﹐高于北京(6671元)和天津(5806元)﹐是最低省份黑龙江(3689元)的两倍(36)。1997年全国市民人均纯收入为5160元﹐而西藏市民为5913元﹐也高于全国平均值(37)。西藏职工平均工资大大高于全国平均值﹐但西藏市民人均收入与全国市民人均收入的差距没有那么大﹐因为汉族市民只能生一个孩子﹐而藏族市民可以生两个孩子。据在拉萨的朋友告诉我﹐拉萨自由市场的肉蛋菜价和北京不相上下。由于政府或单位大量补贴﹐拉萨居民的房租微不足道﹐水电﹑燃料等价格均低于北京﹐有许多单位干脆免费供应。但西藏职工平均工资却高于北京﹐可见拉萨市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已高于北京。如前所述﹐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农民﹐而西藏职工人均工资却大大高于全国职工﹐西藏市民的人均收入也高于全国市民﹐说明西藏的城乡差别大于全国﹐这也是拉萨藏人大闹独立的结果。

1995年﹐西藏市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4平方米(38)﹐远远高于全国市民人均住房面积九平方米(39)。1994年拉萨市民80%用上液化石油气(俗称煤气灶﹐来自青海格尔木)(40)。1992年西藏与全国及青海市民每百户拥有耐用消费品比较如下(41)。

  全国 西藏  青海

自行车   190.0 219.0  169.0

摩托车   2.8   5.0  3.8

黑白电视机 37.7 3.0  20.6

彩色电视机 74.9 99.0  85.3

照相机 24.3 35.0  25.5

录放像机 10.0 14.0  4.1

游戏机 11.3 21.0  8.8

组合音响 4.0   7.0  3.1

钢琴 0.5   3.0  0.3

由此可见西藏市民的生活水平大大超过全国市民的平均值。其彩电拥有率已达到99%﹐照相机与录放像机拥有率比全国高了近50%﹐摩托车﹑游戏机与音响拥有率几乎是全国的两倍﹐而钢琴拥有率竟然是全国的六倍。考虑到把钢琴从上海运到西藏是一项多么浩大的工程﹐简直堪称奇迹。这里没有计算电冰箱与空调机﹐因为西藏夏季非常凉爽短暂﹐我在拉萨时从未有过穿短袖衬衫的机会。冰箱与空调在西藏没有多少用处。

注释﹕

(18)任仲平﹐《评改革开放二十年》﹐《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12月17日。

(20)(21)《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萨﹐1995年﹐250页﹑299页。

(22)《当代中国的西藏》(上)﹐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1991年﹐438-439页。

(23)《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萨﹐1995年﹐300页。

(24)(25)(26)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西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1998年﹐49页﹑34-35页﹑52-53页。

(27)张可云﹐《青藏高原产业布局》﹐中国藏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85页

(28)《当代中国的西藏》(上)﹐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1991年﹐419页﹑424页。

(29)(30)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西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1998年﹐100页﹑101页。

(31)《天葬》﹐404页。

(32)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西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1989年﹐499页。

(33)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1989年﹐101-151页。

(34)马戎﹐《西藏的人口与社会》﹐同心出版社﹐北京﹐1996年﹐189页。

(35)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120页。

(36)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113页。

(37)任仲平﹐《评改革开放二十年》﹐《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12月17日﹔西藏统计局﹐《西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1998年﹐13页。

(38)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1998年2月24日。

(39)《安居方能乐业》﹐《人民日报》海外版﹐1997年10月17日。

(40)刘伟﹐《西藏人民走向小康之路》﹐《人民日报》海外版﹐1995年8月28日。

(41)《青藏高原环境与发展概论》﹐中国藏学出版社﹐北京﹐1996年﹐200页。

第三部:邓小平的怀柔政策

第九章“拨乱返正”

5﹑复兴宗教

六﹑重建寺庙﹐提倡宗教。如前所述﹐文革初期捣毁了绝大多数寺庙﹐禁止一切宗教活动。1971年林彪事件与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后﹐中共允许有限度地恢复宗教活动﹐并拨款修复了大昭寺(42)。1980年胡耀邦视察西藏后﹐中国政府拨出巨款修复寺庙﹐解除了全部宗教禁令。到1997年底﹐中国政府已拨款三亿多元修复了1787座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达46380人。政府给予僧尼生活津贴与公费医疗﹐还给部分僧尼发薪。由中国政府出资﹐1983年创办了西藏佛学院﹐1987年创办了北京中国藏传系高级佛学院。各寺庙也开办了学经班﹐由政府津贴﹐1997年底有3270学僧。由政府供养的自治区佛教协会(佛协)办有佛教刊物《西藏佛教》和藏文印经院(设在木如寺的拉萨印经院)﹐出版了许多宗教典籍和研究著作(43)。如前所述﹐伍精华1985年出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后﹐带头参加宗教活动﹐西藏各级官员纷纷仿效﹐在西藏上下掀起了空前的宗教狂热﹐是谓“落实宗教政策”。

“西藏流亡政府”出版的《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宣称﹕1959年前西藏有6259座寺庙﹐592558名僧尼﹐这些寺庙在1979年前除八座外全部成为废墟。592558名僧尼中11万人被迫害致死﹐25万人被迫还俗。它说的寺庙与僧尼数字与“西藏流亡政府”出版的《西藏通讯》发表的前述班禅《七万言上书》相矛盾。后者说﹐1959年前西藏有大中小寺庙2500多座﹐僧尼11万多人。为何相差这么大﹖“西藏流亡政府”也许会说﹐班禅说的是西藏自治区的数字﹐他们说的是“大西藏”的数字。如果是这样﹐那么据《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1988年藏族共有600万﹐其中200万住在西藏自治区﹐400万住在中国其它省份。可见中国藏人总数与自治区藏人成三比一。而同书却说“大西藏”有592558僧尼﹐与班禅指出的自治区有僧尼110000人成5.38比一﹐远远超过了三比一。姑且假设1959年前中国藏族总人口是300万﹐而自治区藏族人口是100万﹐(具体数字不重要﹐只要比例是三比一就行)。那么在1959年前由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根据《十七条协议》直接统治的西藏(自治区)僧尼占当地藏族人口的11%﹔而在中共直接统治的﹑并已发生了民主改革和摧毁寺庙的川﹑青﹑甘﹑云四省藏区﹐僧尼(592558--110000=482558)却占那里的藏族人口(300万--100万=200万)的24%﹐是前者的2.18倍﹐这是多么荒谬的数字啊﹗对此只可能有两种解释﹐要么是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在1959年前就在自己统治的西藏(自治区)内进行了比中共的民主改革还要残酷的迫害僧尼的运动﹐从而使他们在当地藏族人口中的比例不足川﹑青﹑甘﹑云藏区内僧尼在当地藏族人口的比例的一半﹔要么是《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所提供的数字都是凭空捏造的﹐所以该书所谓的“事实”与“真相”也像“中共消灭了120万藏人”一样都不过是弥天大谎而已。

由于越来越多的西方游客去西藏旅游﹐达赖喇嘛无法矢口否认中共自文革结束以来恢复了宗教自由﹐于是他想出了新的遁辞﹐他在1995年访问美国时告诉美国人说﹕“藏人已被允许去寺庙祈祷﹐但他们经常不被允许接受布道﹔藏民已被允许在菩萨前烧香﹐但他们不被允许纪念重大的历史或宗教节日”(44)。这话又是弥天大谎。精通藏语文﹑经常去西藏各地调查的戈茨坦指出﹕即使在拉萨戒严期间﹐“只要拉萨人不参加政治异议活动﹐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到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会见朋友﹐请僧侣做佛事﹐聚会等等”(45)。请僧侣做佛事﹐不就要念经吗﹖佛教的念经不就是布道吗﹖西藏的头号宗教节日是藏历新年的传昭大法会﹐1988年3月5日的大骚乱就是借传召大法会发动的﹐当时有多名国务院的部与自治区级的领导人坐在大昭寺里面观看(参加)法会﹐还进行了电视实况转播(后文详述)﹐大昭寺内外有几万藏人参加﹐怎能说藏人不被允许纪念宗教节日呢﹖当然﹐达赖喇嘛把3月10日(1959年叛乱首日)定为“自由抗暴日”﹐年年在达兰萨拉开会纪念﹐中国政府当然不会允许在西藏纪念这种违反国际公法的叛国事件。

达赖喇嘛在同一个讲话里还告诉美国人﹕中国消灭了120万藏人﹐摧毁了6000座寺庙﹑宗教场所和古迹(46)。关于消灭120万藏人的问题﹐前面已经澄清过了。他在控诉中共摧毁寺庙时﹐闭口不提中共修复了寺庙﹐这就和他在同一讲话里说的“藏人已被允许去寺庙祈祷”相矛盾。如果那些寺庙至今仍是一片废墟的话﹐藏人怎么可能“去寺庙祈祷”呢﹖

《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也承认藏人自1977年起有了“磕头﹑转经﹑诵经﹑烧香﹑立经幡﹑点供灯等外在的表面形式的佛事活动”的自由﹐但又引用达赖喇嘛的话说﹕“中共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只是习俗和信仰的外在形式而已﹐对佛教在深度﹑广度上真正攻练﹐学习﹐弘扬等方面﹐采取公开或秘密﹑直接与间接等方式加以反对和否定。因此﹐这如同中共所认为的一切宗教都是迷信一样﹐佛教也就变成了一种迷信。”佛教是科学还是迷信的问题﹐宗教界与学术界已经争论了几百年﹐而且还要继续争论下去﹐这属于学术自由﹐达赖喇嘛无权禁止﹐也作不了定论。达赖喇嘛所谓的“在深度﹑广度上真正攻练﹐学习﹐弘扬”﹐如果指的是喇嘛学习﹑研究佛经﹐那么如前所述﹐北京有中国藏传系高级佛学院﹐西藏有西藏佛学院﹑西藏佛教协会﹑《西藏佛教》杂志﹑拉萨印经院和各寺庙的学经班﹐它们都是专门学习﹑研究佛经的﹐并由中国政府出资供养。我想中共还未能培养出足够数量的精通古藏文与藏文佛教典籍的干部来监视﹑干涉那么多机构与遍布西藏各地的1787座寺庙的学习﹑学术活动﹐并阻止其朝学术上的深度与广度发展﹐除非那些机构与寺庙的喇嘛自愿为中共效劳﹐在内部捣鬼。如果指的是本书第四章所述的要用十几岁的处女作“明妃”的“慧灌顶”之类﹐那么我想﹐称之为迷信都还是轻描淡写。如果西方人权卫士有一天忽然问达赖喇嘛﹐这种灌顶活动是否侵犯了无知少女的人权(在美国﹐成年人诱奸18岁以下的少女﹐即便后者愿意﹐也属犯罪﹐必须判刑)﹐达赖喇嘛何言以对﹖难道只有让这类侵犯藏族少女人权的宗教活动死灰复燃﹐才算有了宗教自由﹖按照政治学﹐宗教自由从来指群众性的宗教信仰与活动的自由﹐既然达赖喇嘛都承认﹐藏民有了宗教活动的自由﹐无论他怎样诡辩都无济于事。

《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还指责说﹕“对入寺僧侣的数量也作了限制”﹐这是事实。我在本书导论里已经根据戈茨坦的话指出﹐西藏有喇嘛越多越好的习惯﹐旧西藏的喇嘛多达男子的四分之一﹐甚至一半﹐这是对藏族妇女的人权的严重侵犯。我在本书第四章里还引用戈茨坦的话﹐指出喇嘛教是阻碍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曾在噶厦政府做过官的藏族著名老学者恰旦次旦平措也说﹕“以前我对宗教就有看法﹐寺庙搞大了﹐对国家没有什么好处。那么多人﹐吃着﹐喝着﹐那么多年轻力壮的﹐不去生产﹐对民族也没好处。(47)”中国政府为了保护西藏妇女的人权和藏族的繁荣昌盛﹐不得不限制西藏喇嘛的人数。尽管如此﹐如今西藏的僧尼(没有编制的僧尼不算在内)仍然占到了西藏藏族人口的2%﹐大大超过了佛国泰国的僧尼所占人口的百分比0.7%(出处见本书导论)。

甚至美国国务院的1997年西藏人权报告(48)都承认﹕“有些旅游者报告西藏的僧尼增加了。”“有一千名宗教人士成为西藏各级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政府继续拨巨款修复文革中被毁的寺庙﹐部分是为了发展旅游业。寺庙继续招收与训练年轻僧侣以继承西藏佛教传统﹐但禁止16岁以下的孩子出家为僧。”“当局允许许多传统宗教活动和群众性的宗教信仰﹐只有会引起政治异议的活动被禁止﹐并遭到迅速镇压。”“政府允许许多宗教活动﹐但不允许那些鼓吹西藏独立或分裂主义的宗教活动。”鼓吹西藏独立的活动是政治活动﹐不是宗教活动﹐所以充其量只能说西藏没有政治自由﹐却不能说西藏没有宗教自由。

戈茨坦也说﹕中国政府允许西藏人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宗教与文化自由(49)。世界上哪个国家允许违法的宗教与文化活动﹖难道只有允许喇嘛尼姑以宗教的名义煽动藏人分裂主权国家并打砸抢烧﹐才算有了宗教自由﹖美国有这样的宗教自由吗﹖

注释﹕

(42)Grunfeld, A. Tom, The Making of Modern Tibet (New York: M. E. Sharpe, 1996), p.187.

(43)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1998年2月24日。

(44)(46)"Statement by His Holiness the XIV Dalai Lama on His September 1995 Visit to the United States", Tibet Press Watch VII:V (October 1995): p.4.

(45)Goldstein, Melvyn C.,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p.93.

(47)《历史学家的眼光》﹐《西藏文学》﹐1993年3月号。

(48)"Full Text of U.S. State Department's 1997 Report on Tibet", Tibet Press Watch V:I (February 1998): pp.6-9.

(49)Goldstein, Melvyn C.,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p.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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