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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地下钱庄 引子 -- 卢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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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地下钱庄 监管迷雾(2)

侨汇风云

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从抗战再到内战,仗一打就没完没了,上百年的动荡给中国带来什么?对于生意人,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然而对整个国家来说,战争和动荡却是致命性的倒退。

建国初期,总算安生了。可当国家用心开始搞经济建设的时候,才蓦然发现,所谓的经济已经举步维艰。

新中国一上来就面临着第一个大问题——敌对封锁!物资封锁可以再搞若干个南泥湾,可是搞经济总得打开门做生意,对外贸易被封锁才是最让人头大的事。

当时国家的外汇非常紧张,而这些本就没多少的外汇,主要渠道还是来源于侨汇(华侨给国内亲属汇钱)。

但是,帝国主义自然要设置一些障碍,比如当时的美国,制定了专门的条例:严禁华侨寄钱回国,谁敢往家寄钱就是违法犯罪,要判刑要入狱。东南亚国家散布的华人最多,一看美国对此事如此重视,当然要马首是瞻了,于是都跟着采取限制政策,不许华侨寄钱回国。

然而,再锋利的利刃也割不断血肉亲情,自己背井离乡在外打拼,还不是为了家乡的父老妻儿?海外华侨于是想到了走旁路——先托当地钱庄把钱款转到香港,再由香港转到国内亲人手中。

国家当然也深知侨汇在中国的外汇收入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于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就采取了一些便利侨汇的措施,把争取侨汇作为侨务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1950年8月,国家侨委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华侨眷福利会议”,周总理、廖承志、薄一波、南汉宸、苏幼农等领导人都一再声明中央政府对华桥、侨眷以及民间侨汇业的政策,确立了“便利侨汇、服务华侨侨眷”,“外汇归公,利润归私”等政策,并要求侨批业协力扩大收汇业务。

同年10月,全国开始执行统一收汇奖励金制度,根据“公私兼顾,高低折中”原则,按收汇额5‰发奖励金。

明确的政策一度让国家外汇迅猛上升。光是1951年,全国侨汇收入就已超出1949年的7倍以上。

然而,乱子总会不时出现。

1951年下半年以后,曾经备受拥戴的土地改革却出现了许多“左”倾错误,直接打击了鼓励侨汇的政策,让刚刚有点起色的外汇收入再度下挫。

首先,深化土改需要定阶级调调,说白了,要划出谁能分地、能分多少的道道才行。怎么定调调是个问题,这让全国各地着实费了一番脑筋。过去的一些标准用过了,但划出的地主还是不够用!于是开始不断创新阶级标准。拿侨汇多少说事的新方法渐渐被推广,比如侨眷比较集中的广东,土改初期,原先的地主直接就被列为恶霸!恶霸多了,地主就相对不够了。于是,把当时一些小土地出租者甚至是兼有少量土地出租的工人和小贩们都定为地主,后来干脆就开始在侨眷身上做文章,把那些依靠侨汇生活而没有一亩土地的侨眷也划为地主!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没土地的都能当地主,真正的地主们情何以堪?

但是,事情确实是渐渐变了味道。有的地区干脆以侨眷做威胁,让他们写信向海外亲属要钱;还有一些地区开始强迫侨眷拿出手里的外汇作为信用合作社资金,或者强迫侨眷认购公债、捐赠。敢说“不”的,地主无疑!

砸一块玻璃,不管是用弹弓还是棒子,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引来的必然是一系列破窗效应。

于是,恶性事件开始频发,经常接触侨民和侨眷的高建明就曾经听说过,南京市华兴村曾经就有一个归侨被划为地主,这位当时归国不久,也不知道政策,对这种做法可能有点微词,结果被吊起来开打,最后落得所有的侨汇都被充了公。还有,在广东的台山、开平两县,当时甚至还发生过逼死侨眷的现象。

这些事件开始引起国外华侨和国内侨眷的忧虑和不满,家里的和外头的,意见都很大。最让海外华侨们不能理解、又倍觉心痛的是亲人宁可饿肚子,也不敢去取这些钱,有的侨眷干脆写信给国外亲属:千万别寄钱回来了,收取侨汇,就是接受剥削,是与资产阶级划不清界限。没钱事小,被升为地主或者恶霸事儿就大了。

还有的侨眷,明明接到了国外的汇款,可胆小的先生愣是说这笔钱不是汇给他的,死活不承认这是自己的汇票,侨批局(侨信局)只好将原款退了回去。

这种情况接连发生,而侨民侨眷又是很团结的群体。逐渐的,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为求自保都这么干,结果全国侨汇收入大幅度下降。中国银行曾经有过统计,广东省1951年6月到9月的短短三个月,侨汇收入就减少了三分之一,而江苏省1952年的侨汇收入则降到了可怜的70万元人民币,比1951年减少了44.4%。

更麻烦的是,这种状况产生的不仅仅是侨汇收入的暴降,还一举造成了侨乡的一些不安定的呼声。

现在,我们常用决策力和执行力来研究各种管理问题。事实上,上面关于侨汇出现的问题,就完全是决策力有效执行力偏差造成的:本来是很积极的土改政策,到了下面一执行,渐渐在人们心中植根成为一种均贫富观念。

从大局来看,美国封锁并不可怕,朝鲜战争怎么样?还不是打得他们屁滚尿流?问题的可怕之处在于当时国内的基层干部的错误观念:凡是见到和国外有关的东西,就显得兴奋无限——可算逮个洪水猛兽——抬手就贴个阶级斗争的标签。这样的结果是,不仅不能帮助国家突破封锁,而且无形中帮倒忙——都不用美帝费力气,自己就把自己给封闭了。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是,这么一闹腾,等于在国内与海外之间修墙,本来就有很多华侨一直骑在墙上观望,这些事情一出,难免有万念俱灰或者是伤不起的,就彻底从墙上跳到敌人那边了。这样受损的不光是广大侨眷的利益,更主要的是国家的长远利益,因为侨汇就等于外汇!

侨民的态度历来很受国家重视,这次也不例外。

1951年年底,时任中侨委副主任的廖承志也了解到了相关情况,马上召集会议,什么外交、外贸、统战、侨务及各省的有关部门领导们都叫来,反复给大家上课,讲解海外华侨汇款对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之后,他向中央打了报告,要求坚决纠正侨区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差。

翌年,中央就给出批转,在《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侨汇及华侨投资的报告》中,非常坚决地要求地方必须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不能侵犯侨汇”的指示,要保障侨汇的所有权,解除广大侨眷的顾虑。土改是土改,建设是建设,“土改以国内封建财产为限,不追至国外,侨汇不是封建剥削”。

到了1953年,国家在经历了建国之初的一系列摸索之后,终于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这条方针路线中,自然少不了在当时仍旧是重中之重的侨务工作。随之,侨务重心转向“动员归侨、侨眷和全国人民一道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争取侨汇和华侨投资,增加建设外汇资金”。 因此,首先做好团结侨眷侨民的工作被迅速提上日程,纠正土改偏差也成了当务之急。

于是,中央特派廖承志赴中共华南分局,率先召开侨务工作会议,着重重申了土改中对归侨、侨眷的适当优待政策,明确了侨汇的资本性质,确定了国家一段时间内长期依附侨汇业的政策。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华侨土地财产的补充办法》,主要就一个意思:尽快解决土改中被“误打”侨眷的善后问题,对既发事实,该摘帽子的摘人家帽子,该还房子的还人家房子,能追回的侨汇就追回退还,追不回的就赔偿。

之后,此办法作为中央文件,迅速在各地转发,务必参照执行。

国家指示一出来,折腾渐渐消停了。

随后而来的,就是各地都召开一系列侨务工作会议,福建和广东率先开搞侨眷福利会议、侨眷生产会议,一些关于解决土改中的华侨遗留问题的具体举措相继出台。有一项统计,当时在广东、福建两省,纠正华侨地主、富农成分的侨户,占土改时被错划为地主、富农成分的95%以上;光是侨户大省广东提前纠错的侨户就有35000户之多。

同时,从1953年7月起,国家侨汇奖励金上调至7.5‰。

事情总是如此,风雨之后的彩虹总会催发更多的生活憧憬。

国家态度一旦表明,侨眷们终于又回归了正常的生活,经历错误和纠正之后的人们,对侨汇业的思想顾虑也就自然得到了解决,大家争取侨汇的积极性一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错误就是用来纠正的,但纠正和不犯错是两码事,错误的后果并不会立竿见影的被消除,当时全国侨汇收入的下降趋势仍在继续!

假设1951年全国的侨汇基数为100,那么,1952年为95.3,1953年为71.5,1954年为70。

前浪死在沙滩上,可后浪毕竟还是浪。

土改遗留问题刚刚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上,又出现了崭新的问题——干涉侨眷使用侨汇!

当时有些基层干部是这么想的:

你和海外通信,就有反革命嫌疑!

你收到侨汇,就是和国外反革命分子有联系!

你和国外有联系,尽管你也是干部,那也没用,鄙视你,不信任你!

甚至在有些农业社,看到侨眷一直不用劳动而依靠侨汇生活,是相当不顺眼。不干活就知道坐吃山空,出去劳动吧!不劳动也行,投资捐献即可!

一个策略不稳或不明确,一般来说比较好办,尽量让它稳定或者明晰;但一个本很明确的策略被无端或是有意曲解,就不太好办了,因为后果往往会非常糟糕。

比如这种情况下,侨民侨眷都开始犯嘀咕:刚说不变了,又下文件了;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怎么办?

大部分拥有侨汇收入的侨眷逐渐变得惶惶不安起来。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据后来的统计,在“肃反运动”中,光是在广东潮安等19个市县中,1955年就发生了192宗侵犯侨汇的事件。

侵犯侨汇以及侨汇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再度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弄的一向沉稳的周总理有点火冒三丈,据《廖承志传》回忆,他当即就把廖承志、侨委的其他领导和政策研究室的人找来问询情况:“怎么下面还在争论华侨寄钱回来,接受侨汇是不是剥削,是不是合法的问题?这是多么幼稚的问题!你们不会告诉这些人:假如你们认为这是剥削,不允许侨眷收侨汇,那就让你们发钱给他们好了,发钱给他们吃饭,发钱给他们穿衣,行不行?几百万侨眷,从哪里出这份钱!反正我周恩来这里拿不出这个钱的!这些人真幼稚得很!为什么华侨寄钱回来就不行呢?为什么你们亲属在农村,你们寄些钱给亲属,赡养亲属都可以,为什么华侨赡养自己的家属就不允许呢?这是什么道理?”

讨论到最后,周总理做了一个决定:以他的名义发一个保护侨汇的命令,他强调说:“不是可执行可不执行,而是命令,必须执行。”

于是,1955年2月23日,国务院在《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中再度严正重申:侨汇是“中国外华侨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侨眷的生活依靠,是侨胞、侨眷的正当权益之一。同时侨汇对国家建设有积极的作用……保护侨汇不仅是国家当前的政策,而且是国家长远的政策。”同时,该命令还对当时存在的很多问题给出明确指示:“在动员侨眷参加各种合作社、进行爱国储蓄、购买公债时,必须贯彻完全自愿的原则;侨眷有使用侨汇的自由,任何人对侨眷把侨汇用于生活方面,包括用于举办婚、丧、喜、庆等事,不得干涉。”

命令的最后署名是:“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政令一下,各地马上行动,制订了很多相关措施,对侵犯侨眷的案件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当时的广东省,被判刑的就有数十人,其中有两个严重的,被判处死刑!

在国家积极而坚决保护侨汇的政策和措施下,海内外华侨、侨眷无不衷心拥护,欢欣鼓舞,大家再次把身心投入到祖国建设当中,全国侨汇收入因此重新步入上升通道。在1954年的基础上,1955年全国侨汇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

然而,后浪之后还有后浪。

命令持续执行一年之后,侵犯侨眷的事虽然平息了,但当时全国商品极度缺乏,粮油副食品都是统购统销按计划供应,很多侨眷收到外汇,换成人民币之后,也还是很难买到日常所需!

面对这一问题,廖承志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很早就有了侨汇奖励金制度,但这一制度还是比较死。说白了,侨汇奖励,到手的还是人民币,即使拿着侨眷证明,该买不着东西还是买不着。但如果在这个侨眷证名上增加一个度量衡属性和货币属性,也就是在侨眷证明上计价方式为紧俏商品贴标签,那意义就大不相同了。

于是,廖承志提出一个大胆的方案——证改券:侨眷可以根据所收侨汇的多少,发给侨汇券,然后根据上面记录的收取侨汇的数量多少确定给他们供给粮、油、糖等物资的数量。

可这个方案刚拿到侨委内部的台面上,就炸了锅。还没等廖承志阐明方案,一顶又一顶吓人的帽子就朝他劈头盖脸扣过来:这方案明显背离统购统销,你的屁股坐到哪去了?立场站到哪边了?你还是不是共产党员?党性呢?

传承其父母廖仲恺、何香凝革命进步思想的廖承志,当然不是被吓大的。自小就在革命中长大,大事难事危险事见多了,这点压力根本不值一提。凭他的经验和阅历,这个方案可以说没有一点问题,在当时的情势下,走哪儿都行得通。于是,他坚决上报周总理。很快,事情得到了周总理的认可。

于是,1957年3月,国务院再度批转中侨委、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报告,“为争取更多的侨汇以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有侨汇收入的侨眷的物资供应,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满足有侨汇户的生活资料的需要”,各地可施行将侨汇收入与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结合的政策,根据侨汇额核发一定比例的物资购销凭证给国内收汇人。具体的侨汇券方案交由当时的财经委主任李先念执行。

不久,历史上著名“侨汇券”就走进了广大侨户的家庭。

这是一种专门印有“侨汇”字样的票证,根据不同的商品属性,还细分了不同的票面,如侨汇购物券、购粮券、购油券,还有的地方有布券、棉券、副食品券、工业品券、肥皂券、煤券等。

侨汇券持有者可以在专门商店或柜台购买紧俏商品或生产物资,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既解决了侨汇户的物资供应问题,又提高了归侨、侨眷争取侨汇的积极性。

如果说1955年周总理亲自署名的关于侨汇的《命令》是一次针对国内与国外华侨之间隔膜的拆墙行动,那么,侨汇券则是名副其实的修路行动。

习惯了计划时代分配法则的人们,被这个新鲜物刺激得趋之若鹜,争取侨汇的热情来了个大井喷。因为海外亲属只要往国内汇的款越多,你在国内获得的侨汇券就越多,可买的紧俏商品的范围和购买力就越大。

侨汇券极大程度了刺激了外汇入境中国的热情,但使用套路并不单纯,需要和人民币配合才行。光拿个侨汇券上街买东西,没有钱也是白扯。也就是说,这东西具有货币能力,但不能代替货币。可不管怎样,为了国内的亲人过的更好,海外侨胞或者国内工作的外宾都卯足劲往中国汇钱,为的就是多得侨汇券。只要有外汇进来,去银行就可以按当时的汇率牌价提取相应的人民币,除此之外,搭配的就是一定比例的侨汇券。

面对通常的侨汇渠道,海外华侨自然没了担忧,侨汇又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祖国涌来。

然而,寂寞不常在,坎坷永相随。

到了1958前后,侨务工作又有了波折。

首先是全民“大跃进”如火如荼,侨汇工作自然不能落下。最初,各地还有点欲说还羞的意思,先是小打小闹地拆人家侨户的铁门铁窗去炼钢铁。渐渐的,在争取侨汇的问题上,也开始走跃进路线,开始对归侨、侨眷提出不合实际的侨汇目标摊派,采取层层控制指标硬性分配任务,队与队之间比赛“放卫星”,“插红旗、拔白旗”等做法。一些地方银行在解付侨汇时,大都捆绑定期储蓄存单,让侨汇户在存款上“放卫星”,有的存款年限竟达100年!甚至有的地区还专门派人到香港、澳门等地区劝募。

另一头,人民公社运动对侨眷这一块也照顾有加,由开始的浅尝辄止发展成重口味,于是,侵犯侨汇、征用华侨房屋、平调归侨和侨眷财产、强迫侨户捐献投资等现象也再度抬头,有些地区甚至在人家黄金上打主意,专门开设“总路线训练班”,把有黄金的归侨、侨眷们集中起来进行“培训”,苦口婆心,滔滔江水,目标只有一个——献出自己家的黄金。

相伴而行的还有反右斗争,白热化必然会过头,想直行却有点失控,逐渐有向左转的苗头,侨务部门开始无视归侨、侨眷的具体生活习惯,强迫他们在劳动方面也跃进争先,甚至还针对没有劳动习惯的侨眷提出改造计划,要求其一年之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达到中等劳动力水平。

这些冲击本来就不小了,再加上全国大办食堂,粮食供应极度紧张,很多侨眷即使仍有侨汇在手,也买不到生活所需。大家觉得手里的侨汇除了没用之外,还极易惹祸上身,于是,争取侨汇的积极性再度降到了冰点。

这么一搞,结果可想而知。

据资料显示,1959年1至4月,全国侨汇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2.4%,仅完成全年计划的26.9%。而江苏省上半年的侨汇收入较1957年同期更下降了46%。

多条路线绞在一起,形势大有愈演愈烈的意思,最重要的是整个国家的外汇收入受到严重的影响。到1962年上半年,全国侨汇收入再次出现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当年国家原本计划使用侨汇为6000万美元,可实际上,上半年全国的实际仅侨汇收入才2000多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以上,是解放以来最低的一年。而江苏省1962年上半年的侨汇收入竟然只有区区的39万美元,仅为上年同期的78%!

情况危急,决不能等闲视之。

很明显,原因有二——

一是运动作祟,让侨户心里备受打击:越有钱越没理,有时凭空就会遭受责难,不如干脆放弃侨汇。二是国内物资供应紧张,有侨汇证也不见得就能保证侨户起码的生活物资,侨户就更加没有积极性。

解决办法只有一个——

再次纠错,打消侨眷顾虑,保证侨眷正常生活,继续强化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方针,采取措施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

因此,国家从1962年开始,搞起了两手抓。

一方面,大幅度提高凭侨汇证增加物资供应的标准,同时也增加供应物资的品种和质量。各地成立“华侨特种物资供应小组”,在归户较多的城市,设立专店专柜,违反规定擅自挪用的,一律视为挪用国家外汇罪论处。

同时,要求各地听取侨户的心声。侨户们最开始都有点心有余悸,不敢贸然发言。但相关部门的表态和诚信,终于让他们平定心绪,有了一诉衷肠的机会,于是大家都满腹辛酸,很多会基本上就成了诉苦大会。不过,会议的基调和结果都非常良性——吃了人家的,给人家吐出来,拿了人家的,给人家还回来。对那些认为享受凭侨汇增加物资供应的优待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与国外亲友的正当联系是复杂的海外关系的,都统统闭嘴;那些私拆信件、追查侨汇来源、干涉侨汇用途的,坚决查处;那些占用华侨房屋的,不仅要退还,还要按使用时间发给补偿金;那些强迫侨眷、归侨投资捐献的财物,一律退还,并付给应得利息;甚至连侨眷、归侨的家畜及屋前房后的瓜果梨桃树,都永远划归个人所有,没办法退还的,折价赔偿。

另一方面,不少地方都纷纷开展争取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建筑汇款工作,以作为侨汇收入的一个新增长点。一些归侨、侨眷较多的城市,开始建设华侨新村,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华侨和港澳同胞用侨汇购买;同时对华侨和港澳同胞自建房屋所需的建材、房基地等实行优惠政策,允许凭侨汇在城市建房的华侨或港澳同胞在农村的家属进城落户。

坚决而端正的态度加上所有这些得力的措施,纠正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出现的偏差,让当时举步维艰的中国经济逐步得以改善,侨汇收入又再次开始上升。

然而!总有不断的然而,总有不断的转折。

左倾思潮再次来袭!

1963年3月22日,中侨委下发文件:“国内侨务工作应当根据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和最近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归侨、侨眷进行更加深入的国际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加强阶级教育和两条路线斗争的教育”,“侨务战线和全国其他战线上一样,都体现了有阶级、有阶级斗争、有人民内部矛盾,也有敌我矛盾。这些斗争始终是以各种形式存在的。”

什么意思?

侨务工作也要上纲上线。

1964年,中侨委再发报告:“侨务工作也有复杂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斗争”,“侨务工作中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必须坚持政治第一,坚持同种种以公开或隐蔽方式宣扬资产阶级影响、进行资本主义活动的行为进行不断斗争才能正确地贯彻党的侨汇政策,完成侨汇任务”。

什么意思?

侨务工作政治斗争第一。

尽管“左倾”已露端倪,但在最初几年,国家还一直坚持争取侨汇的态度和路线,一再强调“汇款赡家是华侨的义务和正当权利,党和政府一贯采取保护侨汇的政策,严禁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变相侵犯侨汇”,要求“各地继续纠正追查侨汇来源、强迫投资、侵犯侨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侵吞、挪用侨汇物资等错误行为。”

应该说,在这样一种颠倒红绿灯的年代(据说当时为了表达又红又专的寓意,以红为尊,曾经把交通信号改为红灯行绿灯停,实施几天后由于交通事故频发而被迫不甘心地放弃这一创意),有些省市还能够继续在侨汇政策上采取积极措施,也算是真正的难能可贵了。比如江苏,就曾拿出过比较积极的态度和措施:第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首先应该教育干部们自己能对侨汇工作有个正确的认识,不要听风就是雨,胡搞瞎搞,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第二,侨汇物资供应工作是根本,不能动不动就断供;专柜专店机制还得继续;第三,银行解付服务不能懈怠,对侨汇必须随到随解,甚至对侨汇收入较多地方还设立专职的侨汇干部。

江苏的做法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给侨汇工作的健康发展做了个很好的榜样。比如1963年江苏全省的侨汇收入为125万美元,到1965年已超过200万美元。

在这种坚持下,尽管1963年至1966年5月这一段时间里左倾思潮已经基本上处于摁不住的态势了,但可以说归侨、侨眷的权益还是基本能够被有效保护的,全国侨汇工作还是能够正常运转的。

然而,1966年一纸著名的《五一六》通知,整个国家开始走向集体迷茫、纠结、动荡、混乱的文革年代。当时,每个人的吃喝拉撒睡都能和阶级斗争扯上很“要好”的关系,一个“纲”字定始终,这种情况下,谁再强调什么创汇,实属异端!甚至发展到后来,一提侨汇,那就是反革命!

侨汇至此基本停滞,国家外汇进入前所未有的紧缺时期。

历史来到1972年,尼克松访华。

站在外交以及国际的角度看,这次成功的访问对于中美关系以及中国打开国际关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对当时还处于癫狂状态的文革国民,着实有点摸不着头脑:资本主义头头怎么来了?

不管怎么说,在发展的道路上,中美修好是好事大事。当年就有很多中美之间的合作意向进入中国,大都涉及到先进设备和技术的进口。

进口当然需要付汇了。可是,1972年2.36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很快就花光了。到了1973年,中国外汇储备亏空,为-0.81亿美元!

这下,都有点傻眼。

无奈之下,只好再度掀起了另一次鼓励侨汇和创汇的热潮。从此以后,整个国家的侨汇工作才算步入稳定阶段,国家外汇储备则从零开始,逐步走入稳定增长期。

1979年,国家根据外汇储备和交易需要,为了加强外汇管理力度,正式成立了正式的外汇交易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到了2004年,中国已经成为侨汇收入全球第四。

回顾这一阶段的侨汇历史,可谓风云跌宕。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从建国到改革初期,国家从未放下过外汇管理的利剑。

因此,鉴于当时全民政治的状态,即使侨汇解付稍慢,被人发现持有外币,都有可能被定为是反革命罪,对于倒腾外汇的地下钱庄来说,那时还根本不存在,或者说,还没有适合的土壤。

关键词(Tags): #侨汇(嘉英)#外汇(嘉英)#外汇管理(嘉英)通宝推:天涯浪子,伏波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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