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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经济的困境和破局(1) -- 井底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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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可能对现在的土地制度了解不深

俺不知道东北,俺知道广州近效附近的农村,宅基地已经可以留给儿子继承。

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他们继承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等房屋消失了,宅基地是要收回村集体的。

如果你说的是经营地,那么,广州这边因为已经没有农田,所以农村的地都改为工厂或者仓库,但是,工厂,仓库的租金,还是分给村民的,而且可以继承。

土地带来的是收益,出租土地带来的收益是要分给集体组织内的村民的,分到手的财富当然可以继承。而土地本身是不会作为遗产传给子女的,子女如果仍然是本集体组织内的,那么是有权得到本集体土地带来的收益的,这不是遗产。

你所说的农村二代无所事事就能继承财富的现实,在广东富裕地区早就上演。

财富继承和土地继承不是一回事。当然,对于财富继承我仍然有看法,但和土地继承不一样。

表面上看,现在穷的人还只是占极少数,一个村也就那么二,三户,但任何事,也都是从零开始堆积的。

穷的人在本集体内,仍然有不可剥夺的土地权利,并不会因为他们穷就失去这个权利。

应该说,土共要庆幸的是,广东农村分地不多,政府可以通过拆迁来变相的回收农村土地。

实际上,最大量的土地不是在城市周围,而是在偏僻的农村。

但是在东北,甚至在新疆这样一家可以拥有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地的地方,政府有这个钱和能力改变土地的用途吗?

他们的土地还是集体的,多是转租别人的土地形成规模,他们是没有权利传给下一代的,租期一到,自然回到集体组织。

所以,在大的土地政策上,像东北,新疆这种,要坚持土地国家所有,集体所有。

在山多陵多之地,可以分田到户,但是也要坚持土地所有权国有。

这正是我的意思,只是现在有很多要么脑残要么阴险之人鼓吹土地私有,实在是我中华之大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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