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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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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

当前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例如腐败,例如假冒伪劣特别是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看病难,房子贵,股市不赚钱老是亏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缓慢等等,这一切有一个共同的根源---那就是法制没有跟上。或者说当中国的经济已经基本上是市场体制,而法制还基本上停留于计划体制中,法制没有为市场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进行航向引导的作用,没有确立其市场化过程中应有的正气,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简单的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的能量、自由度增大,导致各种经济违法行为显得更多样性,更隐蔽性,并且数量也急剧的增多---当然这本身不是市场化的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调节原来的仅仅针对自然人的罚金低下的相应的法律条文,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经济法,但是这一点迟迟的没有做到。

法律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这是西方法治社会在一百多年以前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就得到的结论,体现了他们在分类方面的擅长,但是对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区别,不太善于逻辑分类的中国人常常会忽略这一点。

例如当一家药厂的业务代表贿赂了某家国有医院的负责人或者某个政府官员或者某家国有医院的负责人,这种行为构成商业贿赂,那么犯罪的主体是谁?---是那个业务代表这个自然人呢?---还是那家药厂这个企业法人?

这一点进行辨析我认为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意味着对罚金的判罚的严重的不同,如果是自然人违法,那么罚金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但是对于法人的违法,那么应该罚多少呢?

罚几万,罚十几万跟没有罚款有区别吗?---有,就是人家不需要再提心吊胆了,就罚十几万了,有什么关系,我的产品能够卖出去,能够占领市场,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占领市场,不管是靠贿赂,还是靠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还是恶意诽谤竞争对手,制造关于竞争对手的谣言都可以,反正只要罚那十几万元。

你把那个业务代表给抓起来有什么用,人家企业要雇佣一个人还不容易吗?

由于中国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社会,法人特别是企业法人的活动能量大增,也就有了更大很多的经济违法的能量,但是中国的法制基本上停留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的企业如果说是企业的话,本身没有决策自主权,企业本身不必要也懒得去进行各种贿赂啊,造假虚假广告啊,诽谤竞争对手啊之类的事情,因此当时的法制还是基本上能够满足当时的要求的,但是现在要靠当年的那一套法律来维持现在的市场秩序,引导市场竞争的良性化---这是基本上完全没有可能的。

简单的来说,目前中国的一些问题

1,腐败

至少百分之80以上的因素与商业贿赂相关,由于对商业贿赂的打击的力度基本上处于名存实亡的阶段,因此,尽管你可以用死刑这样的极刑来处罚腐败官员,但是商业贿赂出于资本的本性可以找到下一个对象,毕竟除非反腐败的力度达到腐败被抓的概率是一个大概率而非小概率,那么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这样做的话,相当于对一个领域的基本群体都进行打击,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商业贿赂的泛滥导致众多行业---包括公务员行业中极其普遍的发生了腐败行为,光靠打击腐败根本就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2,假冒伪劣,特别是食品

很显然,需要对于假冒伪劣的企业法人进行严厉的打击

当然很多因为企业本身的商业对象---例如三鹿需要收购奶农的原料奶,而奶农在目前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只要能够赚钱,不管添加什么都可以---这需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让他被企业举报了一次,以后做什么事情都困难,因为个人信用下降。

3,房价,股价

投机,囤积,这些都是可以依靠法律进行严厉的处罚的。

就股市而言,什么庄家坐庄,这是公开谈论的,但是一旦发现就严厉的处罚的话,那么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是对方的手法要更隐蔽,普通股民的权益也就更容易保障的。

房价也是这样,对于故意囤积房产的房产商人,此前的一个制定中的让社会提意见的某法案,对于类似行为,就罚5万还是10万---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对方收益的多少个千分比?

4,企业创新

这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一个社会有创新力,与创新收益得到保障有关,就论坛而言,中国国内几乎所有的论坛基本上都是你抄我,我抄你,互相“转载”,至于原创--是有一些,但是很快会陷入到被一帮转载家们的嘲笑讽刺当中,因为人们习惯了“转载”,不会知道原创的辛苦,所以总是喜欢对于原创者嬉笑怒骂,这是什么?

这实际上是一个知识小偷遍地走的文化环境,谁有心来真正的进行创新呢?

因此在我看来,至少我看过的华人论坛,除了西西河以外---基本上都是小偷交易场所,而且交易来交易去,从开始有一些可以交易的有价值的,到后来也就是基本上都是被偷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转手货了。

以互联网社区而言,这样的国家有希望吗?一个不打击盗版的国家有希望吗?

当然这里说的是关于自然人的创新遭到盗版的问题,涉及到企业层面,问题会更严重,问题在于当今的中国的企业层面的原创还比较的少,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值得偷的---但是这是中国打击知识产权不够的原因还是结果呢?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当今的中国已经至少基本上是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活跃着大量的企业法人这样的法律主体,需要对这些法律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需要制定与他们的收益相对称的罚金--让他们在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发现了以后会感到害怕。

当然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高额罚金由谁来开出?由政府部门呢?--还是由政府部门提供证据,检察院起诉,企业进行应诉--法庭上见?

罚金与企业的违法收益相对称了以后,显然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罚单不能随便开出来,需要一个公开的有双方辩论的场合--法庭。

最后说到互联网管制问题,对于互联网显然存在着众多的违法行为,很多也是互联网企业法人的违法行为,那么怎么办,是想把那家网站拔插头就拔插头,还是不断的严密法制,法庭上见?

关键词(Tags): #法制#市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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