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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白虎》读后感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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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白虎》读后感

原来是在村长的帖子里讨论的时候,深夜腌的萝卜丝 介绍的这部小说。当时记上了心。后来学期结束买来看着玩,花了一星期读完了,实在是大开眼界。于是写个读后感到河里。

这本书获得了Man Booker Prize 2008年度奖和纽约时报最佳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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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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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万德-阿迪噶

《白虎》(The white tiger)是印度著名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阿拉万德-阿迪噶(Aravind Adiga)所著的一部小说。白虎的意思就是稀罕物事,印度传统观念中白色的动物,例如白象白虎都是有特殊象征的稀罕东西。连神牛里也是白色为尊。这部小说通过描写了主人公巴拉姆经过极富印度特色的心理斗争后,逐渐发展出一套和传统迥异的生存之道,结果从一个司机变为一个企业家,最后成为印度社会里面的一头白虎的故事。小说采用倒叙和插入手法,通过这位虚构的企业家向中国的某总理(河里最近被正确路线诸君破口大骂的那位)写信来叙述自己的成长经历的情节,辛辣的嘲讽了印度社会中种种落后无能的社会弊端,对印度社会里的种种腐败堕落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人物介绍:

主人公:巴拉姆-木那-哈拉外 (Balram Munna Halwai):巴拉姆是姓,木那是名,哈拉外是种姓。巴拉姆我怀疑是异化的巴赫兰(Bahram)。巴赫兰是古雅利安神话里面的战神。王子殿下曾经指出伊朗和印度文化因为相互间影响很大,暗合地方极多。故此处采用殿下圣训。木那是印地语,意为男孩,男孩子。哈拉外种姓是制糖人的种姓。印度的种姓是和工作、民族属性等等关联起来的。在印度一个人一问是什么种姓就可以知道祖上是干什么的或者属于哪个民族。哈拉外种姓属于低等表列种姓之一。阿辉姐的文章里提到过印度人一问名字就知道哪里来干什么,原理就是这个。

巴拉姆生在印度一个叫拉克丝曼噶赫(Laxmangarh)的村子。此地距离佛祖牟尼悟道之地不甚远。恒河从村子旁流过,早年时此地曾有一个港口,后来废弃了,被当地人称为黑港。此地居住之民多为低等表列种姓(种姓制度中最低的种姓称为表列种姓)。巴拉姆因生来个性特立独行,因此从小就探寻与同种姓人迥异的生存之道。经过许多次有印度特色的思想斗争后,选择了走自己的路的巴拉姆,逐渐过上了和同种姓人截然不同的生活。在巧合之下,巴拉姆成为了阿育的司机。巴拉姆的私人司机生涯贯穿了全书,通过对不同人的各种生活的耳濡目染,巴拉姆逐渐学会了印度社会的全套潜规则和厚黑手段,发展出来包括一整套独特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个人哲学。巴拉姆把印度社会分为“黑暗之地”(The Land of Darkness)和“光明之地”(The land of light)。两者的区别是在光明之地,通过不择手段六亲不认的做法,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而黑暗之地则绝对不可能。

量变逐渐引发了质变。巴拉姆最后决定要成为一只白虎,要过上与众不同的人生。所以他就杀害了阿育而夺走了贿款,从德里潜逃到班加罗尔,借助“印度崛起”大力发展IT的东风,通过使用他学到的各种厚黑手段而摇身一变成为当地的出租车行业的大鳄,实现了从一个乡村穷困不名的穷小子到著名企业家的转变。

其他人物:

阿育(Ashok): 对你没看错,就是阿育王的那个阿育。整篇小说的男二号。阿鹳的儿子。粉妹的老公,猫鼬的亲兄弟,巴拉姆的雇主。阿育从小被送到美国受教育,因此思想相对进步,对待身为他仆役的巴拉姆颇为公正,全无他父兄那般视下等人为奴隶仆从乃天经地义的观念。而对于印度社会种种腐化堕落十分看不惯,大力予以批判,思想相当左倾。但是另一方面此人却受西方毒害十分严重。处处拿印度和中国做比,一心想把印度建设成超过中国的国家,使其有世界大国之地位。以至于口头禅都是“什么时候才能超过中国呢?”或者是“这样怎么超过中国呢?”。故事最后此人因对印度社会现实极为失望,粉妹又离去,内心颇受煎熬,因而开始纵情声色以求逃避,激情消退之后屈服于现实,而就在他被现实彻底腐化之前被巴拉姆杀害。

粉妹(Pinky Madam):美国人,阿育的老婆。典型的美国人,为人轻浮,自我中心严重。一心耽于物欲,对于印度乡村的贫困潦倒和穷人们毫无任何同情之心。对于美国之外的世界和社会一无所知且无比蔑视,自来印度后,对于印度社会的一切,例如吃口嚼烟等都看不惯。虽然跟着阿育来到印度,却一天到晚周旋于各大商场,醉心于在印度的“美国区”继续过着美国式的生活。由于其人为人强调自我过甚,因此对于阿育在政客间周旋,短了陪伴她的时间而非常不满。而对于阿育对自己祖国的情况表现出来的痛心疾首,她嗤之以鼻。最后此人因为轻浮天真,受印度现实的腐蚀,变得狂妄恣睢,视印度如早年美国西部一般的无法无天之地而自己为人上之人,将巴拉姆也视作禽兽无异。最终因为狂妄自大,酒后肆意开车结果撞死了一个小孩子。在腐败的司法庇护下逃得无罪的她,又变得犹如觉悟的圣人,认为印度社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黑窝而要“逃离”印度。后来粉妹在离开印度后,和阿育离婚。

阿鹳(stork):阿育的父亲。大地主和煤矿矿主。他本人是一个虔诚的印度教徒,所以坚定拥护种姓制度和印度传统。他本人和“伟大的社会主义者”之间相互勾结,借助其政治庇护,盗采国有煤炭向中国出售,获利丰厚。因此可以供养阿育去美国读书。此人为人慵懒,思想顽固。对于阿育在美国谈恋爱结婚都看不顺眼。力图阻止而未果。此人待仆从毫无敬重,视之为牛马,呼来唤去。仅仅是因为生性慵懒(洗澡的时候要专门人伺候,而且何处怎么洗都有一套说道。)所以并不残暴而甚少打骂仆从,因此博得善名。此人是印度教最忠诚之士,深恨穆斯林,视之为洪水猛兽。在巴拉姆之前他原本雇佣了一个司机,这个司机其实是穆斯林,只不过为了工作糊口而伪称自己是印度教徒。这个司机给他开了数年车,但是在巴拉姆向他揭破了这个司机的真实身份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将其开除。最后此人在巴拉姆杀害阿育携款潜逃之后,一方面悬重赏通缉,另一方面将巴拉姆家一族十七口人全部杀死给儿子殉葬。

猫鼬(Mongoose):正名其实叫穆克什(Mukesh)。阿鹳的儿子,阿育的弟弟。此人不似阿育,他没有出过国,完全是印度社会里土生土长出来的,接受的教育比起阿育来也甚少。此人为人凶暴,和其父一样完全不把仆役当人看。动辄以处死全家相威胁。阿育出发去德里时他本来跟随着,后来阿鹳委托阿育在德里全权处置相关事务后他便回家了,每次回家他都要对巴拉姆施加威胁。此人深通印度政治之腐败和相关的潜规则,而且注重种姓阶级之别。内心对仆人非常歧视,其歧视之严重,以中国南北朝士庶之别与之相比,也可叹不如。在粉妹开车撞死人后,他马上就安排了相关事务,要巴拉姆出来顶罪。书中最后在巴拉姆杀害阿育逃亡后暗示巴拉姆一家十七口是被猫鼬带人杀害的。

伟大的社会主义者(The great socialist):巴拉姆所在的那个邦的执政者,邦政府首脑和最有名的政客,其人贪婪无度,和地主互相勾结捞钱,他以民粹主义式的空泛的口号吸引穷人的选票,通过雇佣武装党徒来打击对手,压制政敌和持异议的民众等手段长期把持此邦的政治。阿鹳通过和他勾结,非法盗采国有煤炭出售而获取很大的利益。后来此人因为人刚愎,和阿鹳分赃不均而陷入争吵。引发了阿育的极大不满,因而成就了阿育的德里之行,连带着巴拉姆也跟着去了德里。此人精于宣传包装和搞个人崇拜,所以巴拉姆从小就从广告中知道他,后来巴拉姆在偶然得悉此人的真面目后,思想有极大触动,最后在德里发生蜕变而成为白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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