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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了沉默的言说——写在王立军边上: 改贴声明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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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到底是谁掩盖了雷政富的罪行?

re:雷是谁的人是另一个问题,重要的是薄、王掩盖了他后来的行为,是否真的根本不需要猜,只要查查当时老板是否被判刑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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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相党,要求真理部,或者法院,明明白白告诉老百姓,到底是谁在掩盖雷政富的罪行。如果真的是薄、王枉法,更应该依法惩处他们。

楼上就是右派典型的表现,因为是薄、王任期内发生的事情,所以肯定是他们做的。我们无需再继续调查真相了,这不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这么明显吗?

依法治国,为什么这么难?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不求甚解的傻右太多了。

无罪推定听说过没有?你为什么一定就咬定,薄、王有罪呢?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听说过没有?如果薄、王枉法,为什么不去起诉他们?有人这么费尽心机搞死薄、王,逮到这么一条“板上钉钉”的罪证,还不高兴坏了?

再说任建宇被劳教案:

薄熙来在重庆的打黑,一直被其处心积虑对手抹黑成“黑打”。

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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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9425785.htm

任建宇,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当年获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重庆劳教处指他从2011年4月至8月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在他的公务员身份处于公示期,处以两年劳动教养。2012年11月19日,劳教委撤销了劳教决定,任建宇重获自由。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案,驳回任建宇的起诉。同月28日任建宇要求法院重审此案。

2011年8月17日,任建宇被彭水县警方传唤到了公安局。根据当时的询问笔录,任建宇知道警察找他的原因:在8月14日转发了一些不该发的图片。任建宇对警察说:“我没有修改过,我所发的与我在腾讯微博上看见的完全一样。”

  随即,任建宇收到了彭水县公安局下发的《传唤证》,原因是“涉嫌散布谣言”。不过18日上午,任建宇回到了郁山镇。但这一天晚上,任建宇又被带走了。这一次,他被带到看守所实施拘留。同一天,彭水县公安局下达了《立案决定书》。“决定书”上任建宇的问题已经从“涉嫌散布谣言”升级到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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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初王立军闯馆,由此推测,2011年8月,王立军应该已经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我之前有一篇文章,讲重庆与广东扫黄的质的区别

https://www.here4news.com/article/372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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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打黑,汪洋大海治下的广东东莞,警察牵着带手铐的小姐,光着脚游街示众。我是见过图片的。

http://hi.baidu.com/cweek/item/32c9b1ce88100c24e90f2ea4

重庆打黑,如果也学汪洋大海,只打卖淫嫖娼,估计薄熙来不会像今天民意这么高。

大家看过《西游记》,为非作歹的各路妖怪,可以分两类:一类是天庭没有后台的;另一类天庭各路神仙的宠物,“不小心”跑到下界兴风作浪的。

你孙悟空降妖除魔,只可以打死没有后台的,可千万不能把天庭神仙的宠物给打死。

薄熙来、王立军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打了不该打的妖精,除了不该除的恶魔。

重庆打黑,打的是强迫卖淫,有组织犯罪。看链接: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的卖淫集团“女老大”获死刑。打的是强迫卖淫的卖淫团伙。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831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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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附重庆商报2010年09月07日的一篇文章:

打击“卖淫女”也须遵守法律底线

http://cq.cqnews.net/byzl/2010-09/07/content_4754803.htm

新闻背景: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在扫黄前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家属发告知信,警方称此做法目的是想从源头上杜绝非正规休闲店的卖淫活动。当记者质疑为什么不给嫖客家属写信时,警方称嫖客行为属临时性,只要杜绝了提供者,自然也就没有了消费者。

  张楠之(青岛 编辑):普通群众可以猜测、怀疑并举报有嫌疑的发廊女,可警察却必须注重证据。在这一事件中,即使这些被怀疑对象确实是卖淫女,但作为执法机关,在有人举报但还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将被怀疑对象认定为“卖淫女”并给其家属寄信,在办案程序上却是违法的。以违法之举,办的即使是件好事,其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结果再好也不能改变手段的不正当性,相比于由此带来的积极影响,其对法律尊严的消极影响却是巨大的。因此,打击“卖淫女”也须遵守法律底线。

  唐伟(四川 职员):相比一些地方扫黄要么采取“风暴式”的打击,要么曝光卖淫嫖娼嫌疑人给其以羞辱的做法,告知的方式具有挽救的人性关怀,值得称道。但是,嫖娼与卖淫是你情我愿,有需求才有供给。扎紧了篱笆的这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就不能形成合围之势。与卖淫的行为相比,嫖娼或许在性质和情节上更加严重。嫖客中的大多数人,要么是富翁,要么是商家,要么是官员。特别是官员嫖娼,影响更加恶劣,查处并告知,已不再是道德和脸面的问题,而是党纪国法的范畴。把这些人的丑态通过告诉家人、组织的办法公之于众,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如此双管齐下,难道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汪昌莲(湖北 公务员):应该说,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这种做法,堪称一大“发明创造”,将矛盾推向社会,将扫黄责任转嫁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的家庭,警方省力又省心。也许,当地警方会向我们解释,他们很忙,警力不够,经费不足,只能依赖于这些“发廊女”的家属去担当扫黄重任了。但这些都不能成为警方对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监管失责的理由。警方不可能对当地的卖淫窝点及卖淫对象毫不知情,只是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罢了。如果仅依赖于“发廊女”家属等社会成员去扫黄,那要警察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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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王立军已经在苦苦挣扎,跟抹黑他们“黑打”的势力做斗争。怎么会在自己最被动的时刻,主动往自己脸上抹黑?

另外,请楼上再看一下日期,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驳回任建宇的起诉。薄熙来王立军都已经失去自由了,想必不能再操纵重庆的司法了。到底是谁这么害怕任建宇的起诉,谁这么害怕真相的曝光?

另外,看百度资料,任建宇是彭水县公安局下达的《立案决定书》。是否跟重庆市公安局及王立军有关系,还是一个疑问。

重庆是直辖市,同样是县局,相当于别的省的地级市的级别。

跟你提到的法律条款,并无违背。

我们真相派,支持把薄熙来王立军揪上法庭,跟任建宇当面对质。如果真有违法乱纪,支持对薄熙来王立军依法严惩。

要真相,还是不求甚解,自以为是,是我们真右与傻右之间最大的区别。不求甚解,自以为是,喜欢脑补的傻右,才是真理部最好的洗脑对象。被洗完脑,还喜欢摆出一副“天下皆醉我独醒”的POSE。

通宝推:子玉,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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