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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用平和务实的心态来看,他当副县长挺好的 -- 让领导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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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第一、第二点的背景材料

大事件之前的游行波及全国,北京更是多日出现百万人以上的大游行,矛头指向当时的党的领导阶层的“官倒腐败”现象。这难道都是“幕后黑手”挑起的吗?当然不是。当时改革开放已经10年,出现了非常泛滥的利用职权贪污腐败事情,很多人利用权力倒各种批文。这个并不是秘密。

当时国家很多物资实行“双轨制”,一个东西,国家计划价格很低,如果随行就市的话,价格很高,这里有个价差。“官倒”是指用计划内价格把东西拿出来,再按市场价卖给需要的客户。南京化工企业多,所以我听到些化工原料的事,是人是鬼都夹个皮包到处打听PTA, ABS, 钢材,电视等等,上家下家。在87年,南京的熊猫彩电一张票要700-900块,我家87年因故没买,等到88年,买的深圳康佳,不知道哪儿辗转来的一张内部票,350块。

里面提到的几个公司,康华是邓朴方的,光大集团是王光英的,中信是荣毅仁家的,这个是当时大家都知道的。其他两家什么背景不清楚。另外,还有些顺口溜,比如“毛主席的儿子上前线,林彪的儿子搞政变,赵紫阳的儿子倒彩电”等等。当时出国很困难,但是康华不知怎么能搞出国指标,顺带着倒腾外汇卷,所以有的顺口溜还有“邓小平的儿子倒外汇卷”这句。按人气排列,当时最有名的是邓朴方的康华和赵紫阳的儿子,其他王震的儿子,李鹏的儿子也颇有名气。

“官倒”最上面的批文来自国家计委、物资总局、国务院、外贸总公司等。能搞到批文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在胡耀邦还在台上时,深圳有些正规的公司把这些情况反映到北京,据说胡要查,但是深圳的书记李灏是李鹏的人,顶着不办,胡也没辙。

等到胡耀邦下台后,这一下翻天了,康华发展到上百家公司,全面放手倒腾各种物资、批文、指标。当时的传闻,姚依林、宋平、陈云等等的子女也纷纷下海,其中王军、王兵兄弟二人最会倒腾,批文越炒越高就是他哥儿俩的发明。后来在大事件中,听说公安还是哪个强力部门在深圳的情报站向北京做过报告,可是涉及的领导人子女太多,并且邓、赵、李三大头的子女都牵扯其中,根本没法管。

当时的人们普遍的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自认为是国家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反官倒反腐败”是那个时候最得人心的口号,可以说是一呼百应,千人万人百万人应。这就是党中央为什么在大事件刚刚平息的时候,必须要立即出台这个7项规定,为什么禁止高级干部子女经商,要放在这个规定的头两条。这些都是挽回民心的举措,就是这么来的。

三个星期之后的8月17日,国务院对五个公司的审计进行了公告:

全国人民注目的“五大公司”审计结果由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吕培俭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公布:对已查出的违法经营问题,审计署依法决定,对五家公司共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和补缴税金5133万元。现已上缴3000多万元。

  吕培俭说,对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光大实业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审计,是遵照国务院的指示,从1988年10月下旬开始的。审计是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审计的重点是检查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国家审计署直接审计了五家总公司和所属的52家子公司,授权驻各地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了22个子公司,共79个单位。这次审计,从检查财务收支入手,审查了大量账目、报表、凭证及有关文件、资料,并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了工商、外汇、物价等部门的协助。现在,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并分别下达了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

  审计署对“五大公司”的审计结果是:

  一、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于198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87年12月注册登记,它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新技术开发、出口业务等。这家公司成立后,子公司发展失控,到1988年9月,有二级公司58个、三级公司113个。这些子公司多数从事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这次审计了康华总公司及所属在京的29个二级公司。总公司属于管理机构,查出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子公司,共四个方面的问题。

  1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和逃汇套汇,共550万美元。如康华金属开发公司于1988年8月委托江苏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1万吨钢板,将未结汇的部分货款109万多美元,私自存入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汇账户,同年12月,将这笔外汇以1美元比6.5元人民币的比价,私自卖给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康华实业有限公司1988年私自卖出外汇150万美元,从中获利14万多元。

  2违反国务院1985年《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倒卖重要生产资料,获取非法收入331万元。康华所属部分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可以经营计划外的生产资料,但其中有些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康华能源开发公司1988年6月与江苏石油勘探局签订了购买计划外原油5000吨的合同,每吨价格605元,随后,转手卖给句容县两家公司,每吨加价55元,共27.5万元。

  康华矿业运输开发公司1988年3月与东北石油管理局签订购买1万吨计划内高价原油的协议。同日,这家公司又与抚顺石油三厂签订协议,用1万吨原油指标换取了2800吨基础油指标。两天后,这家公司再次以协议形式把基础油指标给了武进县一家公司,由武进县这家公司出钱买回2800吨基础油,名义是共同开发润滑油。这样,指标倒了两次,康华矿业运输开发公司从中获取收入77.5万元。

  康华金属开发公司,1988年4月与本溪钢铁公司签订了购买1万吨计划外钢板合同。随后,这家公司与广州钢管厂签订转卖这批钢板的合同,每吨收取“手续托运费”50元,货款和运杂费均由广州钢管厂直接支付给本溪钢铁公司。这批钢板实际成交8200吨,康华金属开发公司从中获利41万元。

  康华实业公司,1984年底申请组建出租汽车队,经国家经委批准,从日本进口马自达轿车200辆,五十铃轿车98辆。1985年5月,这家公司在北京将其中的50辆,以联营名义卖给昌平县交通局,获取加价收入185万元。

  3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如康华民生实业公司超出规定的开发、加工和咨询营业范围,于1988年5月从北京第二棉纺厂买入40万米坯布,转手加价卖给华诚纺织联合公司,获利10万多元。

  4漏缴税款。康华总公司所属中国展望出版社几年来共漏缴所得税等68万元,漏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3万元。

  对以上问题,共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和补缴税金923万元。连同康华在外地子公司经当地审计机关处以罚没的295万元,共计1218万元。

  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10月开业,业务范围主要有国内外投资和新技术开发,国际国内金融、贸易,以及信托、咨询等。这家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在国内和海外拥有23个直属子公司,在200多个企业有投资。这次审计了中信公司和在京的11个子公司,查出该公司的直属单位和子公司的主要问题有:

  1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私自买卖外汇。1988年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私自卖出外汇共1806万美元,买入外汇等300万美元。如中信西南能源联合开发总公司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于1988年6月和7月,以1美元比6元和64元人民币,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调入外汇270万美元,然后以1美元比6.5元人民币卖给中国水产联合总公司,获利81万元人民币。中信兴业公司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于1988年4月,以1美元比612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康华公司100万美元,收取人民币612万元。

  2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倒卖紧俏物资,获利297万元。如中信兴业公司和物资公司没有汽车经营权,在国内转手买卖汽车共159辆,获利154万元。中信西南能源联合开发总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在天津就地倒卖煤炭1万吨,获利10万元。

  3违反国家规定,多收贷款利息57万元,漏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56万元。

  对以上问题,共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和补缴税金1881万元。

  三、光大实业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83年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是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兴办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营房地产和股票等。公司总部在香港注册,境外有子公司14个,境内有二、三级子公司20个。这次审计了光大公司总部和境内8个子公司,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1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私自买卖外汇等共4725万美元。如北京光大实业公司1987年1月至8月,私自从深圳罗湖春风商场等单位,按1美元比5.89至6.1元人民币买进现汇722万多美元,然后将其中657万多美元,按1美元比6至7.25元人民币卖给宁波市建设银行、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等单位,获利192万元人民币。北京光大实业公司还于1987年10月至11月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以1美元比5.9元人民币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买进285万美元,然后加价卖出,从中获利57万元人民币。平和有限公司1988年5月将自营出口X光机、机床价款16万多美元,私自转移到深圳结汇,多得外汇留成。

  2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如北京光大实业公司没有汽车经营权,在国内加价买卖汽车24辆,获利15万元。平和有限公司违反价格管理规定,高价卖出高压聚乙烯,获利52万元。

  3漏缴税款149万元。如平和有限公司未将1988年1至10月代理进口销售利润列入赢利,漏缴税款146万多元。

  对以上问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和补缴税金共1917万元。

  四、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85年3月成立,经营范围主要是对外提供咨询服务,对内代理进出口。这家公司下属4家子公司,并与地方8家企业联营。这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1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私自调剂和买卖外汇582万美元。如1987年以来,为承接代理进口业务,几次从外单位调进494万多美元,然后加价卖给委托户结算,获利49万多元。

  2 1987年漏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5万多元,1988年漏缴税款2万多元。

  3这家公司控股的中国工商信托投资公司,擅自提高信托贷款利率,获利11万多元。

  对以上问题,共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和补缴税金117万元。

  五、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主要业务是信托、投资、贸易等,重点扶持农业商品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的建设,下属两个全资企业和3个控股企业。这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1 1988年8月,农信公司与第一汽车制造厂签订协议,农信借给一汽1亿元(已付5000万元),作为“奥迪”小轿车发展资金,年利率7.92%,一汽并应允供应农信2000辆小轿车。这笔资金的使用超出了为农业服务的范围。在审计过程中,这家公司已向一汽提出终止协议,现已收回投入的资金。

  2农信公司银行部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信托机构吸收存款的范围,吸收了机关、部队的存款共6450万元。对此,已责成该公司在8月底前全部清理纠正。

  据介绍,审计机关的职责是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没收非法所得、给予罚款等经济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这次审计查出五大公司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将移送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公司”审计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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