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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15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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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9

《昭六年传》: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yí)子产书,曰:((p 1274)(10060301))(114、111)

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yǐ)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bì),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禦,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huì)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彊,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p 1274)(10060302))(114、11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bì)之兴,皆叔世也。((p 1275)(10060303))(114、111)

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xù),立谤(bàng)政,制参(sān)辟(bì),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fú)。”如是,何辟(bì)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xī)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p 1276)(10060304))(114、111)

我的粗译:

下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羊舌肸)让人给在郑国执政的子产捎了封信,里面写道:

原先我寄希望于大人,但现在不了。

当初先王治理时靠大家商量,不会立什么刑法,就是害怕“民”产生计较的心。但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所以就要靠‘义’来让“民”遵从,靠“礼”来让“民”遵行,靠“信”来让“民”遵守,靠“仁”来让“民”遵奉。还要设定“禄位”让“民”来追求,严断刑罚,来威慑“民”之中不愿遵从的人。

但先王仍然害怕没有十足把握,所以要:训导那些“民”让他们更忠实,奖励那些“民”让他们更勤勉,教育那些“民”让他们更专业,在使用那些“民”的时候要让他们更团结,在面对那些“民”的时候要严肃庄敬,在接触那些“民”的时候要显示出强硬,在需要下决心的时候要让那些“民”明白我们会非常果断。然后还得有圣哲的主上,明察的官员,忠信的领导,慈惠的教师,这样下来“民”才能够上战场,而不会生祸乱。

可“民”要是懂得了法度,就不会畏惧上司,就都有了计较的心,更有成文作依据,“民”就会想靠徼幸达到目的,那就没办法搞了。

夏代的时候就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禹刑》,商代的时候也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汤刑》,周代的时候又出现了治理混乱,那时候他们制订了《九刑》。这三种法度都是在末世将要出现的时候制定出来的。

现在大人您负责治理郑国,在田地的周边新修了围墙和沟洫,推行了遭到很多批评的政策,制定了三方面的法度,更铸造了“刑书”,这样还想要安定那些“民”,不是很困难吗?《诗》里说:“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这里边根本没提什么法度吧?要是“民”知道了可以计较的地方了,他们就不会再遵守原来的规矩,而会依据成文互相争执,芝麻粒大点儿的事,也会争执。各种混乱的争讼会兴起,还会有流行各种贿赂,到了大人去世以后,郑国会不会衰败呢?

“肸(叔向自称名)”听说:“国将亡,必多制。”是不是就说的您现在办的这些事呢?

一些补充:

我在这里以“伯仲叔季”之“叔”解“叔世”之“叔”,则“叔世”就是“季世(末世)”之前的世代。叔向是说,只要一新作“刑书”,就离“季世(末世)”不远了。

那两句诗头一句出自《周颂清庙之什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式,即法度。刑,通型,效法。典,法则。又解:典,读为德。靖,平定。(《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80))。下一句出自《大雅文王之什文王卒章》:“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刑,效法。作,始也。孚,信也。此句言万国才相信周王朝。(《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

《昭六年传》:

复书曰:((p 1276)(10060305))(114、111)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p 1277)(10060306))(114、111)

我的粗译:

子产回了封信说:

要照大人您说的——我“侨”不成器,不能造福子孙,但我是在救急。不过虽然没能遵奉大人的教训,可也不敢忘记大人的好意。

一些补充:

既然为动员所有的力量以求在大国的夹缝中生存,前面子产已经采用了“作丘赋”的办法,从而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扩大了“民”的范围,下一步子产自然就只能采用与原来不同的施政方式来对待与先前不一样的“民”,我想这就是子产的所谓“救世”。

但在马上就要到来的大一统的潮流面前,郑国处在极为不利的地缘条件下,最终是没有出路的,子产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说自己这些努力“不能及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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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六年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p 1277)(10060307))(111)

六月丙戌,郑災。((p 1278)(10060601))(111)

我的粗译:

晋国的大夫士文伯(士匄)就郑国铸“刑书”评论说:“到大火星傍晚出现在东方的时候,郑国是不是会着火啊!大火星还没出现,他们就动火铸造刑器,还在这个刑器上隐伏了争执的法度。大火星本来就包含有这样的征兆,不着火还会怎么样。”

这年六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七日。),郑国果然发生了火灾。

一些补充:

大火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著名的红色亮星。下面是心宿二的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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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七年传》: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赐子产-莒之二方鼎。((p 1289)(10070701))(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郑国的子产访问晋国,晋侯(晋平公)正在生病,由韩宣子(韩起)接待他,于是韩宣子就在私底下问子产:“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韩起是在问:寡君卧病在床,已经三个月了,各处的神仙我们都去乞求过了,但主上的病有增无减。现在又梦见黄熊入于寝门,这是哪方来的厉鬼呀?

子产回答他说:“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产是说:以主上的英明,又有大人总揽国政,什么厉鬼敢来?古时候尧在羽山杀了鲧,鲧的神灵就化为黄熊,以这个形体进到了羽渊里头。夏那时候把他的神明安排在郊祭的时候祭祀,三代之中一直延续下来。现在晋国成了盟主,是不是忽略了这个祭祀啊?

于是韩子(韩宣子,韩起)下令按夏的祭祀范围举行郊祭(,把鲧包括进来),晋侯(晋平公)的病果然有好转,他就把得自莒国的那两个方鼎赐给了子产。

一些补充:

下面是两件莒国铸造的方鼎的图片,引自《[春秋史话]莒之二方鼎》,当然这两个方鼎不是赐给子产的那两个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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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七年传》:

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宣子,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宣子辞。子产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其况能任大国之赐?纵吾子为政而可,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敝邑获戾,而丰氏受其大讨。吾子取州,是免敝邑于戾,而建置丰氏也。敢以为请。”宣子受之,以告晋侯。晋侯以与宣子。宣子为初言,病有之,以易原县于乐大心。((p 1290)(10070801))(120、111)

我的粗译:

在这次访问中,子产还替丰施把“州”归还给韩宣子(韩起),并且解释说:“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这是说:先前主上认为公孙段(丰施之父)能办事而且办得好,把“州”那里的这块田地赐给了他,前些天公孙段不幸过早去世,不能长久享有主上的恩惠。现在他的儿子不敢再据有这块田地,也不敢直接报告主上,所以让我替他私下把这块田地归还给大人。

宣子(韩宣子,韩起)还要推辞,但子产告诉他说:

古人有话:“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父亲砍的柴,儿子也背不起来。)”“施(子产直称丰施之名)”已经害怕享受不起先人的俸禄,哪还敢保有大国的赐予?而且就算大人您执政的时候允许我们保有这赏赐,但后边的人要是谁有了看法,敝邑惹上麻烦,丰家也会招来大祸。现在大人您收回了“州”,就是让敝邑免于麻烦,也让丰氏免受大祸,是让丰家重新有了立足之地。“侨(子产自称名)”斗胆向您请求。

于是宣子(韩宣子,韩起)接受了“州”那块田地,并报告了主上。主上把这块田地赏给宣子,但宣子因为过去曾与赵文子(赵武)争夺这块田地,不愿意领有这块田地,就用这块田地与宋国的乐大心换回了原县。

一些补充:

“州”(杨注:州,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东稍南五十里之地,余详昭三年《传注》。州,今河南-沁阳东稍南五十里,即温县东北。隐十一年周桓王赐郑,后晋得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6,北纬35.04(西张计村州城遗址)。

“原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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