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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1:赵衰——冬日之日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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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晋献骊姬4/5

《僖四年传》: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p 0295)(05040601))(036)

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墳(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p 0296)(05040602))(036)

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p 0298)(05040603))(036)

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p 0299)(05040604))(036)

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p 0299)(05040605))(036)

《僖五年经》: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p 0300)(05050001))(036)

《僖五年传》: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p 0303)(05050201))(036)

我的粗译:

当初,晋献公想让骊姬作夫人,但占卜的结果不吉利,就又改做了一次占筮,这回吉利了。于是晋献公吩咐说:“从筮(按占筮的结果办)。”

可负责卜筮的卜人却提出来:“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他是说:筮草的历时短,卜龟的历时长,还是应该遵循历时长的灵物。而且占卜的“繇”里说:“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宠爱换了人,主上的公羊要悬,香草和臭草,就是十年也还会有味。)”千万不能按占筮的结果办!

晋献公不听他的,还是立了骊姬为夫人,后来生下了奚齐,她妹妹生下了卓子。

等到我们的僖公四年(公元前六五六年,周惠王二十一年,晋献公二十一年)的时候,晋献公事先和“国”中的大夫立好了约定,准备立奚齐。然后骊姬去对大子说:“君梦,必速祭之!(主上梦见了齐姜,得马上祭祀她!)”大子在曲沃进行了祭祀,将祭肉按例送到晋献公那里,正赶上晋献公在外打猎,骊姬把祭肉放在宫中六日,等晋献公回来,在祭肉上下了毒,然后献给晋献公。晋献公用这祭肉祭地,地面鼓了起来,又用这祭肉喂狗,狗死了,再用这祭肉给一个小臣吃,小臣也死了。

于是骊姬就哭着说:“贼由大子(这是大子干的)。”大子只好逃往新城,晋献公杀了大子的“傅”杜原款。

有人对大子建议:“子辞,君必辩焉。(大人只要说明情况,主上一定会明白。)”但大子说:“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主上要没有骊姬,睡觉不稳,吃饭不香。我要是说明了情况,骊姬自然就有罪。主上已经老了,这不是我想要的。)”

那人又问:“子其行乎?(大人准备离开吗?)”大子回答说:“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主上不知道我是冤枉的,可要是背着这样的罪名离开,又有谁能接受我呢?)”

十二月戊申那天(杨注:晋用夏正,据周正推之,当为周正明年二月之二十七日。),大子在新城上吊自杀。

骊姬又诬告另外两位公子说:“皆知之。(那事他们都参与了。)”结果重耳逃去了蒲,夷吾逃去了屈。

晋侯(晋献公)派人来把晋国杀掉大子申生的原因“告”给了我们(反映在《春秋经》中就是上面那条《春秋经》:“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一些补充:

“中大夫”当意为在“国”(晋国首都)之中任职的大夫,在这里应是与“外大夫”即在“国”之外任职的大夫对言的。

杨伯峻先生注“筮短龟长”曰:

筮用蓍草,卜用龟。僖十五年《传》晋-韩简云:“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则当时人以先有象而后有数,而卜用象,筮用数,故以为龟长于筮。杜预本此为《注》。自是用当时人语解释当时人语。而《周礼春官占人正义》引马融《注》,以为“筮史短,龟史长”(章炳麟《左传读卷六》有解说),高本汉《左传注释》又以《周礼春官》有“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而筮仅有“筮人,中士二人”证之。

杨伯峻先生注“专之渝,攘公之羭”曰:

渝,变也。攘,盗窃也,夺也,与《论语子路》“其父攘羊”,《孟子滕文公下》“日攘其邻之鸡”诸“攘”字同。羭,牡羊也。此谓专心宠幸之则将生变,而夺去公之牡羊。牡羊自是借辞,指代申生等。(羭之字义从沈钦韩《补注》。杜《注》羭为美,焦循《补疏》、高本汉《注释》均从之,义亦可通。)渝、羭为韵,古音同在侯部。

杨伯峻先生注“一薰一蕕”曰:

薰,香草。沈括《梦溪补笔谈三》云:“古之兰蕙是也。唐人谓之铃铃香,亦谓之铃子香,谓花倒悬枝间如小铃也。”蕕音由,《说文》云:“水边草也。”李时珍《本草纲目隰草类下注》云:“此草茎颇似薰而臭。”

杨伯峻先生于“十年尚猶有臭”之后注曰:

十年,言其久也。“尚猶(犹)”同义虚词连用,《秦誓》云:“虽则云然,尚猷询兹黄发。”尚猷即尚猶。《秦策三》云,“天下之王尚猶尊之”,《史记货殖列传》云,“万乘之王、千乘之侯、百室之君尚猶患贫”,皆此类也。臭有两义,凡气味,不论香臭,皆可曰臭。《礼记月令》“其臭羶”、“其臭焦”、“其臭香”,《易系辞上》“其臭如兰”,诸“臭”字皆是此义。一是专指恶气而言,《荀子正名》“香臭以鼻异”,《孔子家语》“鲍鱼之肆不闻其臭”是也。此恐是指第二义。蕕、臭为韵,古音同在幽部。侯、幽两部亦可合韵,则渝、羭、蕕、臭四字为韵。

杨伯峻先生注“公杀其傅杜原款”曰:

《晋语二》云:“杜原款将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款也不才,寡知不敏,不能教导,以致于死,不能深知君之心度,弃宠求广土而竄伏焉。小心狷介,不敢行也。是以言至而无所讼之也,故陷于大难,乃逮于谗。然款也不敢爱死,唯与谗人钧是恶也。吾闻君子不去情,不反谗。谗行身死,可也,犹有令名焉。死不迁情,彊也;守情说父,孝也;杀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遗爱。死民之思,不亦可乎!’申生许诺。”《晋世家》与《传》合。

杨伯峻先生注“子辞”曰:

辞,《说文》云:“讼也。”此处可解作声辩。宣十一年《传》“楚王让申叔时不贺县陈。对曰:‘犹可辞乎?’”辞字亦同此用法。其作名词用者,如桓十年《传》“詹父有辞”、宣十七年《传》“使反者得辞”、成二年《传》“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诸“辞”字皆是。有辞、得辞犹言有理、得理。《晋世家》作:“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乃释《传》意。

杨伯峻先生于“君老矣,吾又不乐”之后注曰:

太子之意盖谓我若声辩,骊姬必死,而君又老矣,失去骊姬,必不乐。君不乐,吾亦不能乐也。旧注既未了,朱彬《经传考证》解“不乐”为“不乐为嗣”。杨树达先生《读左传》又解为“己不能令君乐”,均不合《传》意。《檀弓上》云:“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晋世家》云:“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谷梁传》云:“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骊姬必死。骊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我君不安者,我不若自死。’”

杨伯峻先生注“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曰:

《檀弓上》云:“曰:‘然则盖(盍)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晋语二》云:“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鄉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

“新城”(杨注:新城即曲沃,盖由新为太子城之,故又名新城。郑、宋、秦俱有新城,见僖六年《经》及文四年、十四年《传》,恐皆以其城新筑而得名。《晋语二》云:“公命杀杜原款。申生奔新城。”),“曲沃”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4,北纬35.31(闻喜县-上郭村东偏南,上郭古城址)。

“蒲”(杨注:蒲,晋邑,在今山西省-隰县西北,其地俗名斩祛垣,相传为寺人披斩晋文公祛处。),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6.91(交口县-蒲依村)。

“屈”(杨注:二屈,北屈、南屈,两屈盖毗邻,故夷吾一人镇之。北屈在今吉县东北,南屈当在其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0.69,北纬36.19(吉县-麦城,北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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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五年传》:

初,晋侯使士蒍(wěi)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慼,忧必雠焉;无戎而城,雠必保焉。’寇雠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雠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méng róng蓬松),一国三公,吾谁適(dí)从?”((p 0303)(05050202))(036)

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jiào)。”乃徇(xùn)曰:“校者,吾雠也。”踰垣而走。披斩其祛(qū),遂出奔翟(dí)。((p 0305)(05050203))(036)

《僖六年传》:

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将奔狄,郤芮曰:“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p 0313)(05060101))(036)

我的粗译:

当初,晋侯(晋献公)曾派士蒍为两位公子修筑蒲和屈,士蒍指挥修筑时不认真,夯土中掺入了柴草,夷吾就向晋侯告状。晋侯让人谴责士蒍,士蒍趴下磕了头然后说:

臣下听说:“无丧而慼,忧必雠焉;无戎而城,雠必保焉。(没有丧事却无故悲戚,必定会有愁事找上门来;没有战事却无故筑城,必定是为仇敌准备据点。)”既然是为敌人准备的,为什么要这么认真?不能完成职责范围内主上下达的任务,这是“不敬”;但为敌人加固据点,却是“不忠”。没了“忠”和“敬”,还怎么侍奉主上?《诗》里说:“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杨注:怀德乃是安宁,宗子即是城池)。”主上只要广施恩惠,笼络好这些宗子,什么样的城池能比得上呢?用不了三年就将对此用兵,为什么要认真修筑这几个城池?)”

士蒍退下来之后就唱道:“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適从?(狐皮大氅毛蓬松,一国之内三个公,到底哪位该服从?)”

等到了变乱发生时,晋侯派了寺人披讨伐蒲,重耳说:“君父之命不校(主上和父亲的意志必须服从)。”于是宣布说:“校者,吾雠也(不肯服从的,也就是我的敌人)。”宣布完重耳马上就翻过院墙逃走,但还是被寺人披砍下了一截袖子,然后他逃到了翟人(狄人)那里。

到我们僖公六年春,晋侯(晋献公)又派了贾华讨伐屈,夷吾守不住,只好和屈那里的上层盟誓,让他们以后仍然效忠自己,然后就逃走了。开头他想也逃到狄人那里,但他的手下郤芮提出:“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后出逃,却逃往同一个地方,就坐实了互相勾结的罪名。不如去梁国,梁国靠近秦国而且与秦国关系很好。)”于是他们这一路人就逃去了梁国。

一些补充:

“梁”(杨注:梁,国名。僖十七年《传》云:“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则梁为嬴姓。今陕西省-韩城县南二十二里有少梁城,当即古梁国。僖十九年,即秦穆公十九年,秦灭之。《秦本纪》谓穆公二十年灭梁、芮。雷学淇《竹书义证》调停其说,谓“亡在十九年冬,而取在二十年”,亦苦于用心矣。文十年地入于晋,传世器有梁伯戈、梁其钟、梁其鼎、梁邑币等。),推测位置为:东经110.40,北纬35.38(韩城-芝川镇)。《僖十九年经》:“梁亡。”((p 0381)(05190007))(021)。《文十年传》:“晋人伐秦,取少梁。”((p 0575)(06100101))(054)。

下面是绛、新城、蒲、屈、梁、芮以及采桑这些地方的位置在天地图地形图上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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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三公”(yī guó sān gōng)后世成为成语,专用来形容政出多门的状况。

通宝推: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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