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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1:赵衰——冬日之日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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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重耳在外4/4

《僖二十四年传》:

狄人归季隗于晋,而请其二子。文公妻赵衰,生原同、屏括、楼婴。赵姬请逆盾与其母,子馀辞。姬曰:“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请,许之。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为内子,而己下之。((p 0416)(05240106))(038)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我们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六三六年,周襄王十七年,晋文公元年),狄人把季隗送回了晋国,但请求留下了她的两个儿子(质子?)。文公(晋文公)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赵衰,后来生下了原同、屏括、楼婴。

文公的这个女儿赵姬请求赵衰把赵盾和他母亲(也是赵姬的某种姨)迎回来,子馀(赵衰)不同意,姬(赵姬)就告诉他:“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得到新的宠溺,就忘记过去的爱人,还怎么领导别人?一定要把她们请回来!)”经过赵姬反复争取,终于把她们迎了回来。

赵盾和他母亲回来以后,赵姬认为赵盾很有才干,又经过反复向主上(她父亲晋文公)争取,让赵盾当赵家的嫡子,让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服从他的领导;还让叔隗作“内子”(女性家长),自己甘愿作她的手下。

一些补充:

若无赵盾,则这一支赵家在赵衰去世后就没有顶门立户的人了,赵姬还是很有见识的。

杨伯峻先生注“生原同、屏括、楼婴”曰:

杜《注》以为文公以其女妻赵衰。赵同、赵括、赵婴齐各食邑于原、屏、楼三地,故《传》谓之原同、屏括、楼婴。原即赵衰为原大夫之原,亦即隐十一年《传》周桓王与郑庄公十二邑之原,在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北。屏地未详。楼,据《春秋地名考略四》,在今山西省-永和县南十里。文公妻赵衰,不知在何年,既生三子,返国而赵姬请逆盾,则自在此年以前。此女亦不知何人所生,《传》所言者,惟季隗生二子。若齐姜,纵生女,此时亦年小,不足嫁人。

杨伯峻先生注“以叔隗为内子”曰:

《礼记曾子问》:“大夫内子有殷事,亦之君所。”郑《注》:“内子,大夫妻也。”又《杂记上》:“内子以鞠衣褒衣素沙。”郑《注》:“内子,卿之適妻也。”

杨伯峻先生注“而己下之”曰:

沈钦韩《补注》曰:“以盾为嫡子,固然。以叔隗为内子,则姬氏之意特欲相推,而未必遂其事耳。宣二年赵盾称赵姬为君姬氏,则固以赵姬为嫡母矣。”杜《注》谓赵姬请逆盾等事“皆非此年事,盖因狄人归季隗,遂终言叔隗。”《赵世家》云:“初,重耳在晋时,赵衰妻亦生赵同﹑赵括﹑赵婴齐。赵衰既反晋,晋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为適嗣,晋妻三子皆下事之。”以“文公妻赵衰”为重耳出亡前事,恐未必确。赵姬之言“得宠而忘旧”,明赵衰之得己在叔隗后。赵盾卒于鲁宣七年八年之间,而成五年原同、屏括放婴齐,成八年晋讨赵同、赵括,似赵姬三子皆幼于盾。《晋语四》谓重耳年十七而亡,若然,其在晋时不得有及笄之女。《史记》谓重耳亡年四十三,故有此说。事亦见《列女传贤明传》。

“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楼”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6,北纬36.7(永和县南)。

“屏”则不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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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二十四年传》: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姦;上下相蒙,难与处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隐。”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p 0417)(05240107))(038)

我的粗译:

晋侯(晋文公)赏赐跟随自己流亡的人,其中的介之推没有请求禄位,也就没有赏赐他禄位。

推(介之推)对母亲发牢骚说:“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姦;上下相蒙,难与处矣。(献公有九个儿子,只有主上还在,惠公、怀公没有亲族,国内和国外都厌弃他们。上天没准备灭绝晋国,那我们晋国必然需要有主事的,不是现在的主上又能是谁?其实主上是上天放到这位子上的,可那几位大人却认为是因为自己出力才把主上推上去的,不是妄言吗?偷窃别人的财物,就会被人称为“盗”,何况要贪占上天的功劳算作自己出的力呢?在下的人把自己的罪过粉饰成正当的,在上的人赏赐这种恶劣的行为;上下互相欺骗,我已经没办法和他们搞在一块了。)”

介之推母亲对他说:“盍亦求之?以死,谁怼?(为什么不也去求赏赐呢?就这么死了,难过的还是自己。)”介之推回答说:“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反对这种做法却也这么干,罪过更大。何况如果口出怨言,就不应该再吃人家给的食物。)”

介之推母亲又说:“亦使知之,若何?(也让他知道知道,怎么样?)”介之推回答说:“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言辞,就是自身的装饰,我已经准备隐退,要那些装饰干什么?——那是准备表现自己的。)”

于是介之推母亲说:“能如是乎?与女偕隐。(你真能这么干吗?那我就和你一起隐退。)”于是介之推和他的母亲一起隐退,最终悄悄死去了。

晋侯找不到介之推,就命令以绵上那块地方作他的禄田,并且说:“以志吾过,且旌善人。(就让这里记录下我的错误,同时表彰善人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介之推不言禄”曰:

杜预以下文“推曰”不曰“之推曰”乃以“之”字为语助。文十年《传》有文之无畏,而下文只称无畏,《淮南子主术训》作文无畏,则杜《注》不为无理。《论语雍也篇》有孟之反,刘宝楠《正义》曰:“古人名多用之为语助,若舟之侨、宫之奇、介之推、公罔之裘、庾公之斯、尹公之佗与此孟之反皆是。”介之推《大戴礼》作“介山之推”,《史记晋世家》作“介子推”。又介之推,杜《注》以为“文公微臣”,而其割股以食文公,则见《韩诗外传》、《汉书丙吉传》等。

杨伯峻先生注“以志吾过,且旌善人。”曰:

《晋世家》作“以记吾过,且旌善人”,记即志也。《周礼保章氏》郑《注》云:“志,古文识。识,记也。”说详惠栋《补注》。旌,杜《注》云:“表也。”即今表扬之表。《周语上》载“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事,《左传》未载。晋惠即位之第二年,周襄王曾赐命。则晋文即位,周襄亦必赐命。晋惠赐命所以书者,以其受玉惰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绵上为之田”曰:

绵上,晋盖有两绵上,在今山西省-介休县东南四十里介山之下而接灵石县界者,为介之推所隐处;在今翼城县西者,为襄公十三年晋侯治兵及定公六年赵简子逆乐祁处。以绵上为之田者,之作其用。顾炎武《补正》云:“乃以田禄其子。”武亿《义证》云:“此虚封也,不必有人受之。《外传越语》环会稽三百里者以为范蠡地,曰,后世之孙有敢侵蠡之地者,使无终没于越国。皇天后土,四乡地主证之!亦在蠡既去之后市此以为名,当时文公亦犹是也。”武说是也。《晋世家》云:“介子推从者怜之,乃悬书宫门曰:‘龙欲上天,五蛇为辅,龙已升云,四蛇各入其宇。一蛇独怨,终不见处所。’文公出,见其书,曰:‘介子推也。吾方忧王室,未图其功。’使人召之,则亡。遂求所在,闻其入绵上山中,于是文公环绵上山中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曰介山。”此事又见《吕氏春秋介立篇》、《新序节士篇》、《水经汾水注》等,《新序》且谓“求之不能得,以谓焚其山宜出。及焚其山,遂不出而焚死。”

“绵上”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0,北纬36.9(介休县东南四十里介山之下而接灵石县界)。

如杨先生所注,关于介山,我以为并非因介之推而得名,而是相反,“介之推”这个称呼乃是因介山而来,意谓从介山来的“推”——前面杨注中有:《大戴礼》作“介山之推”。

介山所在相当靠北,或是当时晋国的北方边陲,或就不在当时晋国的控制之下。而且介山还当在农牧区分界线(龙门碣石线)以北,因此,很可能介之推本来是游牧的狄人。我怀疑介之推所谓“隐”乃是打算回到戎狄之中,以游牧为生,如此,找不到就很正常。

下面是我根据史念海先生的论述(史念海 《河山集》 六 山西人民出版社 (p 333)《論兩周時期農牧業地區的分界線一、西周时期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的轮廓》)试画的这一地区西周至春秋初期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灰色线)示意图,并标上了几个相关地点,请按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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