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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解惑?关于人贩子枪毙的问题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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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谁家多了个孩子,哪个单身汉多了个老婆,村支书,乡警察不知道才怪。但他们不吱声,这才能维持下去。
其实拐卖妇女儿童,不用新法,只要把拐卖过程的违法行为单个列举出来,就已经是非常重的罪了。比如买妇女的,相当于长期拘禁,强奸妇女,甚至会有奴役,迫害,虐待等反人类罪。卖方有抢劫,非法拘禁,虐待,协助强奸,把人当商品应该算是奴役等反人类罪。如果他们不以生命威胁,估计很难把一个成年妇女吓住,才能完成运输,谋杀未遂也可以适用,他们毕竟故意让人生命处于危险中。买卖婴儿的,其实是长期让幼儿处于生命危险中,说是谋杀未遂也不为过。更别说故意伤害孩子到残疾去乞讨的,这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贩卖团伙应该算是有组织犯罪的黑帮,骨干成员本来就该枪毙。
我觉得不能把他们扣一个拐卖妇女儿童罪来笼统讨论,而是要把过程中犯罪事实具体分析,每个团伙看他们犯了哪些罪。其实都该是罪大恶极。
通宝推:师兄,易水,关中农民,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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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于情于理都不该是个问题 20 NoName 字458 2015-06-19 20:53:33
🙂其实基层政府作为了,就算现在的法律也能杜绝。
🙂维稳政策的恶果,不管是当地政府还是警方都清楚具体情况, 1 catspace 字238 2015-08-03 09:49:59
🙂我一直觉得,设立“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种权宜之计 3 西伊 字252 2015-06-29 01:25:08
🙂确实是,村长门清着呢,这些家庭很可能贿赂了村领导,要不然 7 关中农民 字223 2015-06-26 15:46:30
🙂是的,我觉得干部责任制是个解决办法 15 脑袋 字758 2015-06-26 17: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