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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7:百里视——念德不怠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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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2/13

《僖三十年经》:

晋人、秦人围郑。((p 0478)(05300004))(049)

《僖三十年传》:

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p 0479)(05300301))(049)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僖公三十年(公元前六三〇年,周襄王二十三年,晋文公七年,宋成公七年,齐昭公三年,陈共公二年,蔡庄公十六年,秦穆公三十年,郑文公四十三年),九月甲午那天(杨注:甲午,十日。),晋侯(晋文公)和秦伯(秦穆公)率兵包围了郑国,这是因为郑国曾经无礼于晋国,同时还和楚国勾结。

晋军驻扎在函陵,秦军驻扎在氾南。

一些补充: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函陵”——“琐”(杨注:函陵在今河南省-新郑县北十三里。洪亮吉《诂》云:“余出使两过其地,狭长如土衖,且旋转屈曲,若行书函中,与阌乡-函谷关无异,益信古人命名之谛也。”函有书函之义晚于此,洪说可商。#琐,郑地,在新郑县北仅十余里。与定七年、昭五年晋国、楚国之琐地不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2,北纬34.45(新郑-望京楼)。

“氾”(杨注:氾音凡,水名,此指东氾水,在今中牟县南,惟早湮涸。氾南与函陵相距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0,北纬34.7(自此东流)。

下面是晋侯、秦伯围郑地图,割自《春秋左传注》初版所附《郑宋卫》地图,从图中可见,“函陵”与“氾南”均在“郑”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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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三十年传》: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p 0479)(05300302))(049)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p 0482)(05300303))(049)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p 0482)(05300304))(049)

我的粗译:

于是郑国的大夫佚之狐就向郑伯(郑文公)建议说:“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我们的“国”已经很危险了,要是派烛之武去见秦国的国君,肯定能让他们撤军。)”,他的“公”(郑文公)接受了这个建议。

烛之武来了以后,向这位“公”推辞说:“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当初臣下年富力强的时候,还比不上别人,现在臣下已经老了,干不成什么事了。)”,他的“公”回答:“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我没能早些任用大人,现在到了危急时再来请求大人,确实是寡人的错误。不过郑国要是没了,大人也不会好过。)”,于是烛之武答应去见秦伯(秦穆公)。

趁着夜晚,郑人把烛之武从城墙上吊了下去,然后他自己前往秦军的营垒。见到秦伯以后,他就对秦伯说:“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秦国和晋国包围郑国,郑国明白自家肯定会灭亡了。要是攻灭郑国有利于主上,我岂敢来麻烦您的属下。现在的情势是您指望越过别人的城邑把远方的土地收为己有,主上您也知道这很难实现,那何必攻灭郑国来增强您的邻国?邻国强大了,主上就相形变弱了。要是留着我们郑国当您在东面的接待站,您那里外交人员的往来,我们都可以接待他们,对主上也有好处。何况,主上曾经帮助过晋国国君,那时他曾把“焦”和“瑕”许给主上,可早上渡过黄河,晚上他就派人加筑城墙,主上也是知道的。而且那个晋国,什么时候会满足?这次向东面把郑国收归己有,转过头就会再向西面扩张,到那时候,不削弱秦国,还能有什么目标呢?削弱秦国以加强晋国,就看主上您怎么选择了。)”。

秦伯对他的话很赞同,于是和郑人举行了盟誓,还派杞子、逢孙、杨孙协防郑国,然后收兵回国。

得知这个消息,晋国的子犯(狐偃)向他们的“公”(晋文公)建议攻打秦军,他们的“公”回答说:“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智);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不行。要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们到不了这里。得到人家的帮助,却反而要打击人家,不仁;失去了自家的盟友,不知;把本来和睦的关系变为战乱,不武。我们还是收兵吧。)”,于是晋国也收兵回国了。

当初,郑国的公子兰流亡到了晋国,此次他也跟随着晋侯(晋文公)进攻郑国,但他向晋侯请求不参加包围郑国的行动,晋侯批准了,留他在晋国东边待命。

此时郑国的卿石甲父和侯宣多把公子兰接了回去,立为大子,以此为条件向晋人求和,晋人答应了。

一些补充:

后来秦国主要向西发展,恐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烛之武所言“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的影响,当然还有后来实际的教训。既然晋国暂时啃不动,软柿子就主要在西面了。

从后来的结果看,秦人留下部队协防郑国是个错误的决定:当时的部队并非职业军队,是临时征集起来的,这样他们就不能在外面坚持太长时间。结果就是:他们把大部队勾了来,大家一起完蛋。

杨伯峻先生注“若使烛之武见秦君”曰:

烛之武,据《水经?洧水注》“南历烛城西,即郑大夫烛之武邑也”之文,似以采邑为氏。烛邑当在今新郑县西(东?)南,郑地也。然推研其“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之言,在此以前未必能得采邑,《水经注》所言或系附会之谈,或因此后尝得邑而言之。若系此后尝得烛邑,因而氏烛,则此时决不以烛为氏可知。故《通志?氏族略》三谓“烛之武不得氏,以其居于烛地,故言‘烛之’者,犹言介之推,佚之狐也。”洪亮吉《诂》云,“春秋时氏烛者不止一人,齐景公时有烛雏,见《说苑》;吴有烛庸,晋有烛过,见《子华子》”,则郑樵之言亦不免臆测。

杨伯峻先生注“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曰:

鄙远,以远地为其边鄙也。鄙字此种用法,早已见于甲骨,《殷契粹编》八〇一片云“大方伐□,鄙廿邑”。大方即大邦,为殷人自称,谓殷伐□夺其二十邑以为边鄙也。秦若得郑以为鄙邑,必须越过晋国而有之,是越国以远地为己鄙邑,越国鄙远之事,春秋-战国多有之,可参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三。隔国而有其地,犹后代之飞地。

杨伯峻先生注“焉用亡郑以陪邻?”曰:

阮刻本“陪”作“倍”,《唐石经》、金泽文库本、宋本俱作“陪”。杜《注》“陪,益也”,亦作“倍”,《校勘记》引钱大昕云“从阜为正”,今从之。亡郑,秦既难以越国而有之,则郑之亡,只为晋增益土地耳;晋,秦之邻国,故曰何用灭亡郑国以厚邻国。

杨伯峻先生注“若舍郑以为东道主”曰:

东道主,东道之主人也。秦有事于诸侯,必须向东行,多须经过郑国国境,郑可任招待之责,为秦东道之主人。后世专以东道指主人,盖误会其义而用之。

杨伯峻先生注“行李之往来”曰:

行李,古代专用司外交之官,行人之官也。亦作行理,昭十三年《传》“行理之命无日不至”是也。说参顾炎武《补正》。

杨伯峻先生注“且君尝为晋君赐矣”曰:

为晋君赐,有赐于晋君也,指纳晋惠公-夷吾事,故下言“许君焦、瑕”。章炳麟《读》谓“《方言》云,‘赐施,欺谩之语也’。盖长言为赐施,短言为赐”云云,则解此句为被晋君所欺,恐误。

杨伯峻先生注“既东封郑”曰:

东封郑犹言东略郑,封、略皆作动词用,言东向郑国以开拓其封疆。

杨伯峻先生注“又欲肆其西封”曰:

肆,放恣也。放恣其心力以向西拓其边界。

杨伯峻先生注“不阙秦,将焉取之?”曰:

阮刻本作“若不阙秦,将焉取之”,《石经》本作“不阙秦,焉取之”,后人旁增“若”、“将”二字。宋本亦无此二字。孔《疏》标起止亦无(此)二字,岳氏(珂)《相台九经?三传沿革例》云“诸本皆无,建上本有之”,则今本之有“若”字“将”字者皆出于建本。金泽文库本无“若”字而有“将”字,与《新序?善谋篇》同,今从之。敦煌-六朝写本残卷并“将”字亦无之。此言晋向西开拓,如不损害秦国,其土地将从何而取得。

杨伯峻先生注“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曰:

杞子详三十二年《传》并《注》(?二十三年?或与杞国有关?)。《广韵》孙字《注》云:“复姓,?左传?秦大夫逢孙氏、秦下大夫杨孙氏。”则以逢孙、杨孙为复姓。《列子?周穆王篇》云“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壮而有迷罔之疾,杨氏告其父”云云,《列子》固伪书,然云秦有逢氏、杨氏,或有所本,则逢孙、杨孙以逢、杨为氏,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乃还”曰:

《郑世家》云:“晋于是欲得叔詹为僇。郑文公恐,不敢谓叔詹言。詹闻,言于郑君曰:‘臣谓君,君不听臣,晋卒为患。然晋所以围郑,以詹;詹死而赦郑国,詹之愿也。’乃自杀。郑人以詹尸与晋。晋文公曰:‘必欲一见郑君,辱之而去。’郑人患之,乃使人私于秦曰:‘破郑益晋,非秦之利也。’秦兵罢。”此事亦见《晋世家》。晋讨叔詹事,《左传》不载,而《晋语四》亦有之,其结果为“鄭人以詹予晉人,乃命弗殺,厚為之禮而歸之,鄭人以詹為將軍”,不但与《史记》自杀者不同,且《左传》于僖七年即言“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何至至三十年始以之为将军,其为虚构,不足深辨。惟叔詹为晋文所恶事,颇行于战国,如《韩非子?十过篇》即有之,不过误以为曹人耳。恐此事之流行与不可信,略同于曹沫劫盟。

杨伯峻先生注“微夫人之力不及此”曰:

阮刻本无“之”字,误脱。今从《石经》、金泽文库本、敦煌-六朝写本残卷及宋本增。“及此”谓为晋君而称雄也,与二十八年“微楚之惠不及此”义同。句法亦同。《新序?善谋篇》作“微夫人之力不能弊郑”,盖刘向以意改之。

杨伯峻先生注“以乱易整”曰:

晋攻秦为乱,秦、晋和为整。

杨伯峻先生注“使待命于东”曰:

东,晋东界也。《御览》一四六引服虔《注》谓“待命于郑东”者,误。晋在郑西,晋东则接郑界,子兰不欲参与围攻本国,自不入郑境,安得至郑之东境乎?

杨伯峻先生注“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曰:

石甲父,宣三年《传》作石癸,癸当是名,甲父其字。宣三年《传》又有孔将鉏参与其事。文十七年郑-子家与赵宣子书云:“寡君即位三年,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十一月,克減侯宣多。”则侯宣多被杀于鲁文之二年。

杨伯峻先生注“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曰:

《郑世家》云:“初,郑文公有三夫人,宠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概)逐群公子。子兰奔晋,从晋文公围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乃私于晋,以求入郑为太子。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余庶子无如兰贤。今围急,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

“烛”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76,北纬34.37(或亦“舟”,新郑市-和庄镇-任庄村)。

“焦”(杨注:河外,指河西与河南,黄河自龙门至华阴,自北而南,晋都于绛,故以河西与河南为外,包慎言《河外考》以河西为外,杜《注》以河外为河南,皆仅得其一偏。河外列城五,盖首举其数,而下仍叙其疆域,言五城之地东极于虢略,南至华山而止;不言西北者,西北为秦地故也。《晋世家》言献公之季,晋疆西有河西,与秦接境,亦足为证。内者河内,内及解梁城,解梁城不在列城五之数,盖包有余邑。解梁城即今山西省-永济县-伍姓湖北之解城。僖三十年《传》,郑-烛之武说秦伯曰,“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焦固为五城之一,瑕则在河东,详三十年《传?注》。故《秦本纪》述夷吾之言谓“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与秦”,言八城,则并河外五城与河内解梁及瑕数之。余邑已不得知其名矣。惟史公谓“河西八城”,似八城俱在河西者,盖偶疏。#焦本封国,姬姓,复为晋邑,当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西郊。十五年《传》“河外列城五”之一。#焦在今河南省-陕县南,已见僖三十年《传》并《注》。#焦,今河南-三门峡市东二里。据《史记》,周武王封神农之后于焦,此说不可信。盖神农之名初见于《易》系辞?,《史记?封禅书》言“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神农封泰山,禅云云”,亦托之管仲耳。焦为姬姓国,《左传》明言之,何得为神农之后,且周武王时更不知有神农氏也。僖二十三年《传》之焦为陈邑,与此名同地异。#焦,今河南-陕县西郊。),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76(亦即虢之上阳,李家窑虢国故城遗址)。

“瑕”——“曲沃”——“桃林之塞”(杨注:瑕,有数说,《中国历史地图集》谓在今山西省-芮城县南,江永《考实》疑即文十三年《传》晋大夫詹嘉之邑,则在今河南省-陕县南四十里。战国时属魏。《战国策》屡言焦、曲沃,知瑕即曲沃,灵宝县东南旧有曲沃镇。#桃林塞在今河南省-灵宝县-阌乡以西,接陕西-潼关界。瑕在今山西省-芮城南,与桃林隔河相对,故处瑕即可守桃林,以遏秦师之东向。顾炎武《日知录》三十一谓瑕胡音同,即《汉书?地理志》之湖,为今河南省-阌乡,阌乡即今河南-虢略镇。沈钦韩《地名补注》亦谓瑕在河南-陕县西南,皆相距不远。#或者如张琦《战国策?释地》所云,桃林之塞一名曲沃。武宫之曲沃在今山西-闻喜县东;桃林塞之曲沃则在河南-陕县西南四十里,今之曲沃镇。),推测位置为:东经111.04,北纬34.68(灵宝-南曲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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