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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7:百里视——念德不怠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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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3/13

《宣三年经》: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p 0668)(07030007))(049)

《宣三年传》:

冬,郑穆公卒。((p 0672)(07030601))(049)

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p 0672)(07030602))(049)

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酖之,及叶而死。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p 0674)(07030603))(049)

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p 0675)(07030604))(049)

《宣三年经》:

葬郑穆公。((p 0668)(07030008))(049)

我的粗译:

十五年后,我们的宣公三年(公元前六〇六年,周定王元年,晋成公元年,宋文公五年,齐惠公三年,陈灵公八年,蔡文公六年,秦共公三年,郑穆公二十二年),冬十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二十三日。),郑穆公(郑伯-兰)去世了。

当初,郑穆公父亲郑文公有个贱妾叫燕姞,一天,燕姞梦见一位上天的使者给了自己一支“兰”,说:“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我叫伯鯈,我,是你的祖先。现在,把这个送给你当儿子。因为“兰”的香气最香,大家都喜欢佩戴它。)”。

不久,文公看到她,给她一支“兰”,然后要了她。事后,她请求说:“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妾”没啥出挑的,万一生了儿子,怕人家不信,斗胆请拿这支“兰”作信物行吗?)”,那位“公”(郑文公)回答:“诺。(好吧。)”。

然后,她就生下了穆公,给他起名叫“兰”(加敬称则称公子兰)。

文公与已故叔父郑子(子仪)之妃陈妫私通,生下子华和子臧。子臧有过错被逐出了郑国。随后,文公把子华引出去杀之南里,收买人杀子臧于陈、宋之间。文公又娶于江国,生下了公子士。公子士被派往楚国朝见,楚人给他下了毒,他回来走到“叶”那里就死了。文公又娶于苏,生下了子瑕和子俞弥。俞弥(子俞弥)死得早。而郑国的卿洩驾讨厌瑕(子瑕),文公也讨厌此人,因此瑕未能立为大子。

这位“公”(郑文公)后来把自家所有的公子都赶出了郑国,公子兰逃去晋国。在晋、秦两国围攻郑国时,公子兰也跟随晋文公出发来攻打郑国。于是郑国的卿石癸说:“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我听说姬姓和姞姓配到一起,其后代必定繁盛。“姞”,那是吉人,是后稷之元妃。现在那位公子兰,也是姞姓女子生的外甥。上天也许正为他开辟道路,他一定能当上国君,他的后代也一定会繁盛。我们主动把他接回来,就能维持这位未来主上对我们的信任。)”。

于是他联合孔将鉏和侯宣多把公子兰接了回去,召集大夫在大宫举行盟誓,然后将其立为大子,并以此与晋国达成和约。

现在,穆公得了病,忽然说道:“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兰”要是死了,我也会死吧!我就是因为“兰”才生出来的。)”,结果穆公在收割了“兰”之后就去世了。

一些补充:

郑穆公之所以能上位,是当初秦穆公被烛之武说服、秦军撤走之后,晋人与郑人妥协的结果,他是跟着晋军打回来的。他回来三年,郑文公就去世了。

关于“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详情可见《《左传》人物事略12附:齐桓宁周6/6》

杨伯峻先生注“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曰:

郑文元年,鲁庄之二十二年。《郑世家》列此事于郑文之二十四年,即鲁僖之十一年,不知何据。如其可信,则可假定郑穆生于此年。郑穆立于僖三十三年,时年二十二岁,即位二十二年而卒,则死时四十四岁。南燕为姞姓,见隐五年《传?注》。燕姞为南燕之女。

杨伯峻先生注“梦天使与己兰”曰:

天使为一词,天之使者也。与成五年《传》“婴梦天使”之“天使”同义。说详俞正燮《癸巳类稿》及于鬯《香草校书》。《郑世家》作“梦天与之兰”,脱“使”字。孔《疏》谓“梦天者皆非天也”云云,乃误解“使”为动词所致。

杨伯峻先生注“余为伯鯈。余,而祖也”曰:

伯鯈为南燕之祖,李贻德《辑述》云:“黄帝之子得姓者十二,姞其一也。伯鯈当是受姞姓者。”

杨伯峻先生注“以兰有國香”曰:

成十六年《传》有“國士”,成二年有“國宝”,僖十年《公羊传》有“國色”,此“國香”亦其类之词,谓其香甲于一國也。章炳麟?读?(疑)谓:“在一國中则兰多矣,岂若‘國士’之有一无二乎?”因云:“古文‘國’字作‘或’,本作‘或香’,‘或’借为‘郁’。郁为香气之正,故云‘兰有郁香’也。”盖失之泥。

杨伯峻先生注“人服媚之如是”曰:

《淮南子?说山训》“君子服之”,高诱《注》云:“服,佩也。”杜《注》云:“媚,爱也。”“服媚之”者,佩而爱之也。章炳麟《读》谓“服字若训佩,则与媚字不相贯”,因云:“服当读为妇,妇有美好之义。妇为美好,亦为爱好,是则服媚二字同义也。”其说虽若可通,但举证殊嫌穿凿牵强,难以信从。

杨伯峻先生注“与之兰而御之”曰:

蔡邕?独断?云:“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进于口,妃妾接寝皆曰御。”《郑世家》云:“以梦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兰为符。”若如此言,是燕姞先告文公以梦,郑文然后御之,恐与《传》意不相符。?传?盖谓文公偶与兰而幸之耳。

杨伯峻先生注“辞曰”曰:

《礼记?檀弓上》“使人辞于狐突曰”,郑玄《注》云:“辞犹告也。”

杨伯峻先生注“将不信敢”曰:

将可作假设连词,假若之义。《庄子?在宥篇》云:“天下将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存可也,亡可也。天下将不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乃始臠卷怆囊而乱天下也。”将亦作若字用。

杨伯峻先生注“敢徵兰乎?”曰:

徵兰,以兰为信物也。此句有二解,杜《注》云:“惧将不见信,故欲计所赐兰为怀子月数。”此一解也。竹添光鸿《笺》云:“犹言妾以不才,今得进御于君,幸而吉梦有应,以生公子,人将不信,敢请以此所赐兰为徵乎?”(此又一解也。)此则燕姞对郑文之言,无由言“人将不信”,杜《注》较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曰:

桓十八年《传》云:“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庄十四年《传》云:“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据此,足知郑子即是子仪,为文公之叔父。子仪娶于陈,其妃曰陈妫。《诗?邶风?雄雉》孔《疏》引服虔云:“淫亲属之妻曰报。《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晋书?石勒载记》下:“又下书禁国人不听报嫂”,报亦淫也。

杨伯峻先生注“又娶于苏”曰:

苏本古国名,此疑即苏忿生之苏,亦即温,详隐十一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曰:

僖三十一年《传》云:“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郑世家》云:“初,郑文公有三夫人,宠子五人,皆以罪蚤死。”三夫人者,报陈妫,娶江、娶苏是也。宠子五人者,子华、子臧、公子士、子瑕、子俞弥也。此五人子则是也,宠则未也。且“皆蚤死”不确,盖僖三十三年楚尚“将纳公子瑕”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曰:

僖三十年《传》云:“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世家》云:“公怒,溉逐群公子。子兰奔晋,从晋文公围郑。”

杨伯峻先生注“其子孙必蕃”曰:

蕃见僖二十三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二十三年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曰:

宣三年《传》云:“吾闻姬、姞偶,其子孙必蕃。”蕃,蕃殖也,子孙昌盛之意。昭元年《传》子产之言曰:“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与此意同。((p 0408)(05230606))(038)。

杨伯峻先生注“姞,吉人也”曰:

姞字从吉,亦可作“吉”。《诗?小雅?都人士》“谓之尹-吉”郑《笺》云:“吉读为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旧姓也”可证。故以此“吉人”训“姞”。沈钦韩《补注》必谓此“姞”字“据‘吉人’之字当为‘佶’”,恐失之拘。姞姓之“姞”皆作“姞”或“吉”,《诗?大雅?韩奕》“为韩姞相攸”,亦作“姞”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后稷之元妃也”曰:

后稷元妃亦姞姓。周之兴由后稷。

杨伯峻先生注“可以亢宠”曰:

亢有扞蔽保护之义,见僖二十八年《传?注》。亢宠犹言保护宠幸于不衰也。杜《注》:“亢,极也。”极宠者,使宠幸至于顶峰也。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曰:

事在僖之三十年,互参彼《传》。《郑世家》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乃私于晋,以求入郑为太子。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余庶子无如兰贤。今围急,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

下面是《僖三十年传》中有关的那一段: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p 0482)(05300304))(049)。

杨伯峻先生注“刈兰而卒”曰:

刈兰而卒,旧有三解。兰之华实成,他人刈取之,穆公乃卒,一解也。沈钦韩《补注》云:“穆公欲试己之生死,因刈兰而果卒。”二解也。或有人误刈兰,因而穆公死。三解也。然穆公死于十月,是年据后人推算,实建亥,当夏正之七月,似非刈兰之时,或可刈者,为穆公特植之本也。杜《注》:“《传》言穆氏所以大兴于郑,天所启也。”

这里的“兰”应主要是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fortunei佩兰,但或可包括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japonicum白头婆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lindleyanum林泽兰。这类植物有类似薰衣草的香味,当时的贵族常用来佩戴,马王堆汉墓亦曾出土这类植物的果和叶,就是用为佩戴熏香的。

我曾有两个帖子对《诗经》中提到的这种植物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感兴趣可移步《草08-溱洧:蕑、勺药(上)》《草08-溱洧:蕑、勺药(下)》

下面是两张“兰”的图片,出自《花卉网>植物>野生花卉>佩兰_兰草_水香_都梁香_燕尾香_香水兰_千金草_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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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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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燕”(杨注:燕有二,一为北燕,《史记》有《燕召世家》者是也。此为南燕,孔《疏》云:“南燕国,姞姓,黄帝之后也。(始祖为伯儵。)小国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南燕国国都故址,据《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在今河南省-延津县东北约四十五里,俗呼为城上。#此燕不知是南燕否。若是,则南燕尚存。然自桓十三年以后,南燕已不见于《经》;自庄十九、二十年后,亦不见于《传》,恐此是北燕也。),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7,北纬35.25(南燕,延津县-司寨乡-大城村南古胙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南里”——“周氏”(杨注:汪,池也。僖三十三年《传》叙楚伐郑,门于桔柣之门,公子瑕覆于周氏之汪,则周氏之汪与桔柣之门相近。#桓十五年、僖三十三年《传》并有周氏之汪。此又有周氏之衢,盖同一地。有池,亦有道。#南里,郑地,襄二十六年《传》云“楚子伐郑,入南里”可证。《汇纂》于襄二十六年云:“今新郑县南五里有地名南里。”#杜《注》:“保,守也。南里在城外。”),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73,北纬34.37(新郑-梨河镇-前端湾村对岸)。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江”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7,北纬32.33(正阳-大林乡-涂店村)。

“楚”——“蓝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0,北纬31.30(古编县(胡集)东南汉水西岸,当地有浰[氵利]河口。文十四至宣三)。

“叶”——“许”——“葉”(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叶,楚地,其古城在今河南省-叶县南三十里。#许本都今河南-许昌市东三十六里之地,鲁成十五年,许灵公为逃避郑国威胁,楚迁许国于叶,即今叶县稍西而南三十里之叶县旧城,从此许即为楚附庸。此次许君请晋迁许,其意欲远离楚而服从晋。#杜《注》:“许畏郑欲迁,故以自迁为文。”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许初立国于今河南-许昌市与鄢陵县之间,离郑较近,可云畏郑。成十五年迁于叶,在今叶县南,则距郑较远矣。此复由叶迁夷,未必畏郑也。十八年又迁于析,即今河南-内乡县西北,定四年又迁于容城,则又在叶县西。许凡四迁,俱楚所为。#成十五年许迁于叶,自后常以叶为都。昭九年自叶迁于夷,十一年迁许于楚境内,十三年平王复之,又归于叶。《传》云“叶在楚-方城之外蔽”,则足证楚自叶迁许。白羽在今河南-西峡县西关外。),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许”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苏”——“温”(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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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华简?系年》中有一段可说是关于此一事件的提纲,如下:

晉文公立七年,秦、晉圍鄭,鄭降秦不降晉,晉人以不憖。秦人豫(舍)戍於鄭,鄭人屬北門之管於秦之戍人,秦之戍人使歸告曰:“我既得鄭之門管巳(矣),來襲之。”秦師將東襲鄭,鄭之賈人弦高將西市,遇之,乃以鄭君之命勞秦三帥。秦師乃復,伐滑,取之。晉文公卒,未葬,襄公親率師禦秦師于崤,大敗之。秦穆公欲與楚人爲好,焉脫申公儀,使歸求成。秦焉始與晉執亂,與楚爲好。(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八章》)。

如上,此一事件乃是秦、晋关系的转折点,也让秦国丢掉了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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