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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茗谈148:航空兵驱逐舰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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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舰可以灭一国

“朱姆沃尔特”就是这个目的。

只不过“朱姆沃尔特”牺牲了装甲,把这部分资金和研发能力转用于“隐身”。你我现在说的巨舰,牺牲了隐身(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隐一点,不贪大求全),恢复了装甲。我的装甲设计,是:船壳仍用薄钢板,无装甲,紧贴船壳的是一层“搭载乘客舱室”,平时空置,需要时搭载陆战队和撤侨。这些舱室有小舷窗可以稍微开启透气,适于居住。走出“搭载乘客舱室”是走廊,走廊对面(朝舰内侧一面)是无门窗的整体装甲板。这样第一,装甲钢不暴露在海面,没有锈蚀的问题。第二,万一敌导弹击中我舰,“搭载乘客舱室”起到了沙袋的作用,并诱导敌弹就地爆炸。第三,装甲可以稍微薄一点,减轻总重。

其实从本质上说,投掷型打击兵器分两种:“内动力”和“外动力”。导弹是“内动力”,自带动力;炮弹是“外动力”。同样杀伤能力和射程的2件兵器,“内动力”的,占用军舰空间小(一个发射管),但维护麻烦安全隐患大(发射管没有装甲保护),造价高,每舰可携带数量少。“外动力”的,占用舰体空间大(炮塔,发射弹药库),但发射后只有战斗部没有动力部分,技术高度成熟,所以平时维护和守护容易,每枚炮弹的造价低于导弹,一次可携带数量大,而且容易在海上补给再装填。

由于现代海军与二战时海军不同,再强的国家,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拿出数百艘战舰协助登陆(比如D日,攻打冲绳那种大编队助攻),因此少数几艘舰上去助攻,你的火力可持续性就是关键,垂发的陆攻巡航导弹,毕竟数量有限,远不及舰炮的弹药基数。这是“朱姆沃尔特”级宁可花巨额资金开发新炮和新炮弹的原因,目前看是贵了,真打成长期战争,造炮弹(80万美元一枚)比造巡航导弹要便宜,要快。

巨炮绝对没有过时。由于203毫米炮太笨重,用于陆军,野战机动很困难,但在动辄上万吨的军舰上,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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