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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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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1/2

《昭十二年传》: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p 1335)(10121001))(117)

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谓平子曰:“三命踰父兄,非礼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及郊,闻费叛,遂奔齐。((p 1335)(10121002))(091、117)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昭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三〇年,周景王十五年,晋昭公二年,齐景公十八年),季平子(季孙意如)当上了季家的族长,但他却对季家主要采邑“费”的大管家南蒯不尊重。于是南蒯就对我们的一位卿子仲(公子慭)提出:“吾出季氏(季平子,季孙意如),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我把季某人赶走,将我掌握的季家财产献给咱们“公”,大人取代季某人执政,我仍然管理“费”,但成为公臣。)”,子仲同意了。然后,南蒯把这话告诉了我们的一位大夫叔仲穆子(叔仲小),并把原因告诉了此人。

当初季悼子(季纥)去世的时候,叔孙昭子(叔孙婼)成为“再命”的卿,到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进攻莒国得手,又得了“三命”。此时叔仲子(叔仲穆子,叔仲小)想挑拨季、叔孙二家的关系,就对平子说:“三命踰父兄,非礼也。(他得了“三命”,超过了他的叔叔和哥哥们,这不合规矩。)”,平子说:“然。(没错。)”。

于是平子让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自己去掉“三命”,但昭子说:“叔孙氏有家祸,杀適(嫡)立庶,故婼(叔孙昭子,叔孙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我们叔孙家有家祸,杀適立庶,所以我“婼”才到了现在的位置上。要当初借着那次家祸把我搞掉,我只能认命。但到现在,要不想改变主上的成命,那朝廷本来就有既定的位次。)”。

然后昭子去参加早上的朝会,吩咐我们主上(鲁昭公)的办事人员:“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我“婼”要和季某人打官司,你作好记录别偏心。)”。季孙(季平子,季孙意如)害怕了,只好归罪于叔仲子(叔仲小,叔仲穆子)。所以,叔仲小(叔仲穆子)、南蒯、公子慭(子仲)一起策划对付季家。慭(子仲,公子慭)把他们的打算通报给“公”(鲁昭公),然后他就跟着“公”去了晋国。可南蒯害怕谋划不能实现,竞抢先带着“费”叛投了齐国。等子仲(公子慭)返回,走到卫国,听说事情有变,马上扔下自己的副手加速往回赶。到达城郊,得知“费”叛投了齐国,于是也逃往齐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曰:

悼子,季武子之子,平子之父。悼子之卒,《经》未书,又谥悼,张文檒《螺江日记》则谓悼子立未久而卒,然《论语?季氏》“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注家俱指季友、文子、武子、平子、桓子,而不数悼子,疑未嗣位为卿。季武子死于七年冬,疑平子以孙继祖。叔孙昭子于五年即位,七年春见于《经》,季悼子当死于五年后,七年前。

杨伯峻先生注“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曰:

据十年《经》,鲁之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皆率师伐莒,不过季平子为主帅而已。昭子虽未与师,其四分公室所得之师必出,或由叔弓率之,故亦以功受三命。杜《注》云“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可商。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子欲構二家”曰:

杜《注》:“欲構使相憎。”構乃离间义。叔仲子即叔仲小。二家,季平子与叔孙昭子。

杨伯峻先生注“三命踰父兄,非礼也”曰:

父兄指父辈兄辈,古代礼制,一命之官于乡里中依年龄大小为次,二命之官于父辈中论年龄大小,三命之官则不论年龄,其官大,可以在父辈兄辈之先。《周礼?地官?党正》所谓“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文亦见《礼记?祭义》)是也。叔仲子此言盖以为昭子伐莒未参加,不得有三命。

杜预《注》“故使昭子”云:“使昭子自贬黜。”

杜预《注》“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云:“言因乱讨己,不敢辞。”

杨伯峻先生注“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曰:

杜《注》:“著,位次。”此即去年《传》“朝有著定”之著。

姚鼐《补注》关于“南蒯惧不克”有云:“公子慭与蒯盖初谋假晋援以去季氏,故慭从公如晋。值晋拒公不得入,蒯所以惧不克而更叛附齐。”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费”(杨注:费为季氏私邑,《孟子》有费惠公,《吕氏春秋?慎势篇》谓“以滕、费则劳,以邹、鲁则逸”,《楚世家》谓“驺、费、郯、邳者,罗鸗也。”足见费国,倾襄王时尚存,盖亦与鲁国同灭于楚。说详沈钦韩《补注》。#费故城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北二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4,北纬35.35(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有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昭十二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 (000000)之《比》 (000010)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p 1336)(10121003))(117)

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qǐ)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yǐ)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p 1338)(10121004))(117)

我的粗译:

南蒯准备叛离时,有个与他一个“乡”的人已经知道了。于是那人从他的门前经过时就叹了气,还大声说道:“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麻烦啊,愁人啊,糟心啊!想得深却算得浅,身份低却想的高,只是个家臣却惦着为主上出力,真是人物呢!)”。

南蒯为起事进行占筮却不明言要占筮何事,结果得到《坤》 (000000)之《比》 (000010)的卦象,卦辞是“黄裳元吉”,他以为表示的是大吉。就拿去给子服惠伯(子服椒,孟椒)看,并且问:“即欲有事,何如?(要是准备办什么大事,这卦怎么样?)”,惠伯就告诉他:“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我是学过这东西的,要是干忠信之事它就能灵,不然,必败。对外坚定对内谦和,这就是“忠”;为维护平安而占筮,这才能“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就是“中”的颜色;“裳”,那是在“下”的服饰;“元”,是指“善”里头最重要的部分。“中”里头要是不“忠”,颜色不会对;在“下”的要是不“共”,就用不着服饰;打算办的事要是不“善”,占筮了也没准。在外在内都维护平安才是“忠”,办事坚持守“信”才是“共”,始终保持这三种好的品德才是“善”,要没有这三者就配不上这卦象。而且说到《易》,那是不能占筮侥幸之事的,你占筮的是什么事呢?用得到服饰吗?“中”要是好了就会有“黄”,“上”要是好了就能成为“元”,“下”要是好了就会用到“裳”,这三样都齐备了才可以占筮。要不能齐备,占筮出来的卦象就算是“吉”,也不灵。)”。

南蒯准备前往“费”了,临行请那些和他一个“乡”的人喝酒,其中就有人唱道:“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我家有圃,长出杞树喽,留下的是大人喽,要走的是下人喽,离开邻里的人会后悔喽,算喽算喽,反正不是我们一样的人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恤恤乎,湫乎攸乎!”曰:

俞樾《平议》谓“恤,忧也。湫即愁之假字。攸即悠之假字。愁,忧也;攸,忧也。恤恤乎愁乎悠乎三句一意,深忧之,故重言之”。

杨伯峻先生注“深思而浅谋”曰:

欲去累年专政之季氏,深思也。谋援于远且恶鲁之晋,则浅谋矣。

杨伯峻先生注“有人矣哉!”曰:

人谓人才,如《诗?小雅?节南山》“人之云亡”、《论语?雍也》“女得人焉耳乎”、《宪问》“人也”,诸人字皆人才义。句言若如此,须大有为之人,而南蒯非其人也。

杨伯峻先生注“南蒯枚筮之”曰:

杜《注》:“不指其事,汎卜吉凶。”盖古代卜筮必先述所卜筮之事,如《仪礼?特牲?馈食礼》有命筮之辞;若卜,则有命龟之辞。若不言所卜所筮之事,则曰枚卜或枚筮。俞樾《平议》谓:“枚当读为微,微,匿也。匿其事而使之筮,故为微筮。哀十七年《传》‘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义亦同此。”

杜预《注》“《坤》”云:“《坤》下《坤》上,《坤》。”

杜预《注》“《比》”云:“《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

下面是《坤》之《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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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黄裳元吉”云:“《坤》六五《爻辞》。”

杨伯峻先生注“外彊内温,忠也”云:“以卦言之,《比》外卦为《坎》,坎,险也,故彊。内卦为《坤》,坤,顺也,故温。彊于外而温于内,故为忠。”

杨伯峻先生注“和以率贞,信也”云:“以《比》卦言之,《坤》为水,《坎》为土,水土相合则和。贞,卜问也。率,行也。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

杨伯峻先生注“黄,中之色也”云:“此中字有双关义;按下文有上中下之义,此则借为衷,谓里衣,亵衣。”

杨伯峻先生注“裳,下之饰也”云:“古代男子着裳,犹今之裙。”

杨伯峻先生注“中不忠”云:“此中谓中心。”

杨伯峻先生注“下不共”云:“共同恭,谓为下不恭。”

杜预《注》“不得其饰”云:“不为裳。”

杨伯峻先生注“不得其极”云:“极犹今标准、准则。”

杨伯峻先生注“外内倡和为忠”云:“外彊内温比如古俗之夫妇倡和。”

杨伯峻先生注“率事以信为共”曰:

杜《注》:“率犹行也。”信,诚也。

杨伯峻先生注“供养三德为善”曰:

惠栋《补注》云:“三德谓黄、裳、元也。”疑不确。三德谓忠、信、极。杜《注》以“正直、刚克、柔克”(《尚书?洪范》)解之,尤无关连。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曰:

南蒯仅言“有事”,惠伯明知而故问,《易》不可以占险事,汝将举何事。

杨伯峻先生注“且可饰乎?”云:“谓为下恭乎不恭乎。”

杨伯峻先生注“中美能黄”云:“能犹乃也,例证见《词诠》。”

杨伯峻先生注“参成可筮”曰:

杜《注》:“参(三)美尽备,吉可如筮。”可即上文“忠信之事则可”之可。

杨伯峻先生注“犹有阙也”云:“犹,假设连词,如果。句言若于三德有缺失。”

杨伯峻先生注“我有圃,生之杞乎!”曰:

圃即《论语?子路》学圃之圃,谓种菜(之)地。杞柳生于水旁,圃不生菜蔬而长杞柳。喻所得违其所欲。

下面是杞柳的图片,出自《郯城杞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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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从我者子乎”云:“子为男子之美称,意谓顺从我者不失为男子汉。”

杨伯峻先生注“去我者鄙乎”云:“去犹违也。鄙谓鄙陋之人。”

杨伯峻先生注“倍其邻者耻乎!”曰:

倍与背通。杜《注》:“邻犹亲也。”意谓背叛其亲(指季氏)将有耻。

杨伯峻先生注“已乎已乎!”曰:

《论语?公冶长》,“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又《卫灵公》:“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楚辞?离骚》:“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已乎、已矣乎、已矣哉,皆绝望之词。

杨伯峻先生于“非吾党之士乎!”之后注云:

此歌以杞、子、鄙、耻、已、士为韵,古音同在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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