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我本衰人——英国喜剧演员Frankie Boyle自传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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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

我从小在格拉斯哥长大。这是个令人抓狂的地方,但却自有其可爱之处,就像一个刚刚撒过酒疯此刻正在哭天抹泪的醉汉。本市的负能量标语一向深得我心:“俺们这疙瘩鸟都不飞,俺们这疙瘩树都不长,俺们这疙瘩鱼都不游,俺们这疙瘩钟都不响。”就好像二战结束后的广岛挑了一条他们不要的标语塞给我们。不如再设计个市徽,图案就是圣芒戈吊死在废弃的起重机悬臂上面。*

*【鸟、树、鱼、钟组成了格拉斯哥市的市徽。圣芒戈是格拉斯哥的主保圣人。】

我们家生活在一个名叫波洛克肖的地方。这里是一片铺满水泥的虚空之地,可谓是扇在我幼小童年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对我的家庭来说则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

直到三岁那年我们都生活在高鲍斯区,这是一片很破的地区,我们刚搬走就拆掉了。我还能记得一点发生在那里的事情。有一次我站在后院里,看到一个满脸脏污的大孩子在街上玩火柴。他点着火柴之后就一直捏着不松手,直到火头差一点就烧到手指尖为止。我一边看心里一边想:“这肯定就是妈妈一直跟我念叨的坏孩纸。”我还记得我妈在糖果店掏钱给我买糖,结果我将满满一把硬币全都扬在了毫无戒备的售货员脸上。

此外我还清楚记得有一次我与我哥哥在路旁捡到一块招牌,就是冰激凌店门口挂着的那种风一吹就会吱吱响的招牌。我们将这块招牌视若珍宝,把它搬回家摆在了门前。这一年暑假结束我妈带着我们从姥姥姥爷家回来以后,我爸告诉我们招牌被人偷走了。我和我哥哥都哭了。我们说了很久那块招牌多么多么好,我们多想再见它一面。回头想想,那块招牌肯定是让我爸扔到垃圾场里了。

我爸是个工人。我出生的时候街上正在闹罢工,他想支持工友参加罢工,又怕我妈说他不知轻重,于是做出了最高尚的选择:假装坐骨神经疼请了三周的病假。我妹妹出生之后,我爸有了申请廉租房的资格。我妈希望他挑一个适宜小孩子成长的地方,结果他挑来挑去还是没离开高鲍斯区。新家周围的环境比我们这里更差劲,就是离他上班的工厂近一些。据我所知这是他平生最后一次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得知新家地址之后,我妈就像出膛炮弹一样尖啸着冲进房管所,然后就像扎了根一样谁劝也不走。最后扛不住她撒泼的房管所将新家地址改成了波洛克肖。

三岁那年我们搬了家。也就在那一年有一次我从碗橱背面搜出一瓶我妈藏起来的止痛药。我以为她把糖藏起来自己偷着吃,于是就来了个大包圆。家里人赶紧送我去医院洗胃,结果发现我之前还吃了整整一筒饼干,因此止痛药根本没消化。谁说贪心一定害死人的!

我打小就流露出了说怪话揭人短的才能。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位爱尔兰女士,她正夸我懂事的时候我突然来了一句:

“我看见你昨天晚上在澡盆里洗PP来着。”

她是一位很有教养也很矜持的女士。主客双方无语了一会儿之后她很快就走了。

我们家所在的联排房一共有六座单间,共用一条楼梯。房屋外围有四个大庭院,花园之间拉着篱笆。篱笆挡得住成年人,但是挡不住流浪猫与小孩子。成年人在庭院里晾晒衣服以及倒垃圾,我们小孩子则在地上挖坑,然后将各种小虫子扔进去碾死。

我对小时候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家里特别冷。到了冬天,屋里唯一的热源就是客厅煤气壁炉里的三根小火苗,每天只在六点新闻的时候才会开火。我妈总会面对壁炉岔开两腿坐着,裆部正对着火苗。我们几个孩子也坐在她腿上有样学样。当时我晚上睡觉时身上盖的毯子厚度足以让我不痛不痒地正面挡下一颗子弹,可就算这样我依然总是感冒。有时候在我去幼儿园之前壁炉也会点起来。于是我就会在壁炉跟前烤衣服,把两条腿都靠在壁炉栅栏上,因此我的裤子总是烙得一道一道的。

现在回头看看,我觉得当时大多数人都在竭力应付我们今天所谓的“燃料紧缺”。苏格兰的燃料价格比欧洲的平均水平高一倍。有没有搞错啊!海里面左一个右一个全是井架,就好像苏格兰人都眼瞎了看不见似的。别忘了苏格兰基本上就是个大号煤球,上面撒了层土,土上杵着几家百思买超市。这一点充分说明了我们苏格兰人就是一帮干啥不成的废物点心。我们原本应当让每家每户的壁炉点起十六道火苗,让老年人穿着三角裤衩也能舒舒服服地听完女王演讲,顺便在壁炉边上烤个肉饼吃。可是我们却告诉老年人冬天到了多加一件毛衣就行。

如今已经有些俗套的说法是当年的邻里关系远比今天融洽,街坊四邻全都相互认识。我的童年正赶上这个时期的尾声。我们家住在一楼,对门的老两口子是罗宾逊夫妇,他们家的孙子特别会画画。每次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都会坐在他身边看他如何用一块木炭变出栩栩如生的汽车与斗牛犬。我们家顶头上层是佩顿一家。要不是我们这个埋没人才的残酷社会不懂得充分报偿暴躁易怒、缺少教养以及粗声大嗓等等优良品质,这家人早就应该发达起来了。佩顿家对门是海因茨太太,她的面容活像晒干了的苹果。顶层住着一个特别自以为是的白痴,他开设了一家报摊,还用蜡纸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印在了丰田花冠的车门上。他的对门住的是一个名叫诺里斯的小个子。此人有三重身份:共产主义者、高尔夫球员、男同性恋——排名不分先后。

波洛克肖看上去很像《银翼杀手》去掉特效后的样子。从我们家看去,一边是高楼阴影下渺小冰冷的六十年代预制板房,另一边是全欧洲最凄凉的一条道路。路旁有一片四面墙围起来的荒地,里面堆满了八百年也没人用的建筑材料;一座比房车大不到哪里去的写字楼;还有一座牛奶加工厂。道路另一边是一座二手车回收站。我小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原子弹,每当天上有飞机经过我都以为我们即将在一团光芒四射的火球当中化作骨灰。凑巧的是,二手车上的报警器经常会在半夜里无缘无故地尖叫起来,在六岁小孩的心目中像极了空袭警报。

波洛克肖的中心是一家半死不活的地下商场。当然赌马与卖酒的店铺生意还不错,反正这里也没人拿吃饭当正事。“波洛克肖地下商场”的招牌破烂得旁逸斜出,“肖”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喷涂得龙飞凤舞的“diao”字。老太太们经常三五成群地聚集在“diao”字下面押注打赌,赌得是她们哪个老姐妹活不过今年冬天。商场中心是伟大的苏格兰社会主义活动家约翰.麦克林的纪念碑,眼前惨状定然会令此君双目垂泪。

我妈带我上街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小心。一旦她看见熟人就会停下聊天,从当前物价一直聊到另一位熟人的病情——她谈论别人病情的时候总是特别绘声绘色——与此同时我只能孤零零地站在旁边,听她们叽里咕噜地不知道讲什么外语。我妈是爱尔兰人,因此她确实经常说外语。

波洛克肖一带至少有六栋高层建筑。七十年代时这里高楼的外观全都让人感到了无生趣,还不如直接在楼顶上修个跳台。这里的主干道叫肖桥路,由于夹在大楼之间,起风的时候街道就是个风洞。我小时候我哥哥走这条路送我去上学(他总让我跟在身后五步远,免得我给他丢人),有一次刮大风直接把我吹起离地四英尺,活像像一个脑子进水的二手超级英雄,打算用身上的粗呢外套把犯罪分子都吓死。然后风一下子就停了,然后我就脸朝下拍在了地上。我很为我蹭破的裤子与双腿而骄傲——这回总算有光荣疤了!

高楼后面有一块场地的风力特别强,以至于你站在那里喊话谁也听不见,或者说至少你听不见自己喊话;我一直不知道别人能不能听见。或许周围的居民一到大风天气就提心吊胆,因为总会有一帮熊孩子跑到他们家楼底下喊脏话。平心而论,不刮风的时候我们照样这么玩。

我哥哥有个望远镜,他一直没用过,后来就归了我。我整天都把望远镜架在窗台上好往别人家里看,盼着兴许哪天运气好,能像《足球女将》*里的情节那样看见露点的妇女。不过最主要的动机还是好奇。有一对夫妇经常喝醉了以后一起跳舞。这场景既甜蜜又有些龌龊。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294075/】

我最喜欢的观察对象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女人,她经常在屋里张牙舞爪地跳上一段八十年代风格的健身操,然后来到阳台上抽事后烟,一抽就是大半天。曾经有人从同一座楼上跳下来过,他留在地上的人形印记保留了很久也没人清理,附近的小孩都很喜欢在印记上面跳房子。我猜那个老女人抽烟的时候想的也是跳还是不跳。我一直想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跳楼,对于我爸的解释(“他喝醉了。”)我一直很不以为然。我从小就讨厌这里,每天晚上从图书馆回家,看着马路两边一个个拿帘子捂着的窗口,我总是在想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赖在楼上而不是全都跳下来。

我最喜欢的一扇窗户位于肖桥路边一栋高层建筑的顶层。房间里有一个穿着忍者服在卧室里练武术的人,看上去忍者服是用黑色紧身衣改造的,头套则是防火面罩。他的习武器械包括一对双节棍与一把木剑,每天晚上都操练不懈——有时候你能看见他关灯之后在屋里上蹿下跳。上大学以后有一次我回家探亲,当时我以为这一幕只是我小时候的臆想而已,可是当我再次拿起望远镜指向那扇窗户的时候,却看见那个人还在那里。十年过去了,他的武艺确实长进不小。

附近高楼的地下室里有几家商铺,最主要的是一家报摊。这家报摊经常转手,因为每一任摊主都要计算彻底清除门口涂鸦的成本是否低于巧克力糖的利润。我小时候那里有一家汽水吧,这家店铺活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新时代。店主是一对顶着蜂窝头的老太太,店里售卖冰激凌与奶昔。她们收钱拿货的动作特别特别慢。后来有一位老太太去世了,这家店也就关门了。我记得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某个同学的妈妈告诉了我们这个消息。我问她怎么回事,这女人嘟囔了一句:“她的肝不行了。”

我们总是去“老休理发店”去理发。老休不是本地人,整天没好脸色,还有一条木头腿。我理发的时候我妈总会恶狠狠地在后面坐着,一个劲地要求老休多剃一点。每次她都会因为我没有变成秃子而大失所望。我觉着不把我的脑子露出来一块她就不甘心。

波洛克肖历来就有接纳移民的传统。十九世纪这里搬过来一大帮佛兰德人,当时还有人编了一首歌来形容他们,《肖镇基佬》。当年的佛兰德人定居区拥有附近唯一的图书馆与游泳池,因此难免受人怀疑。在城镇另一边的山头上是我们的教堂与学校,建筑四周绿树掩映,煞是好看。这座山头的所有者是约翰.斯特灵.麦克斯韦*。当年他允许天主教徒在山上修建教堂,前提是教堂周围必须多多种树,好让他眼不见心不烦。

*【苏格兰托利党贵族,慈善家。https://en.wikipedia.org/wiki/Sir_John_Stirling-Maxwell,_10th_Baronet】

我们这里民风十分彪悍。我小时候凯尔特人俱乐部的一名球员在自家阁楼里不慎触电身亡了。当时电台排行第一的歌曲名叫《我的派对我想哭就哭》,于是这一周的球场上流浪者队的球迷就齐声高唱:“我家阁楼我想抽抽就抽抽。”然后有个名叫汤姆.麦肯的流浪者队球员在自己的车里用尾气自杀了,结果第二天就有人在他家门口留下一行大字:“尾气1分,麦肯0分”。

这里的宗教分歧也很尖锐。有一次我住院摘扁桃体,和我同病房的是一个信新教的小孩。由于我们第二天都要手术,所以谁也睡不着,干脆一起趴在窗台上数火车。夜色中的城市神秘而美丽,随着清晨渐渐到来,街上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小人儿。后来我爸爸问我在医院里都干了什么,我说我和一个新教徒说话来着。什么事给我的感觉都不如这一点怪异。

我生下来就有一对招风大耳,耳轮上面没有褶皱。这要是在中学里就相当于在我的眼眶四周纹了一圈“此处落拳”,不过小学还好。整形手术的等待名单很长,于是我妈不知道怎么就找了个熟人大夫给我提前开刀。手术安排得很随便,就好比一个机修工下班后到哥们家里朝着打不着火的汽车踹上两脚。手术之后我不得不戴了好几周的耳罩,大夫说这能起保护作用,但是就学校同学看来这等于是我在头上树了一块“欢迎来搞”的招牌。原本我还有个后续手术,结果这个大夫居然好死不死地咽气了。结果到现在我的两个耳垂还朝外撅着。谁知道这家伙曾经在业余时间里助人为乐地做过多少起手术呢?每当我在苏格兰见到另一位长着招风耳的人就觉得我们兴许是同一个变态兄弟会的成员。

就波洛克肖当地标准而言,我们住的地方其实还算适合儿童成长。令房屋中介骇然失色的环境却是儿童的天然游乐场。我们家附近有一大片荒地,在那里不管你挖多少坑或者上树搭建多少树屋大人们都不管。所谓的树屋其实就是将三合板、塑料布或者随便什么东西拖到树上去张开,然后就可以大言不惭地将其称作树屋了。有一次我们在荒地上找到一堆没人要的屋门,于是就不辞辛苦地将它们搬到树下围成一圈,修了个小碉堡。谁也没想到只要拉开屋门就能进出碉堡,我们都是翻进去的。

我在家里行二,我哥叫约翰,我妹叫卡伦。我和约翰共用一间卧室。约翰打小神经衰弱,总是担心父母会数落他或者觉得他做的不够好。我们每晚会一起祷告,然后在睡觉之前谈上几句。有天晚上睡觉前他对我说:

“总有要你担心的事情,这件完了还有下件,永远没个完。”

我再也睡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真正让我担心的话语。

好几年的时间里,我哥早上上学的时间都比我早。照理说这意味着我可以比他多睡一个钟头,事实上并非如此。他总是起不来床,我妈每天都要站在他的床前千回百转地尖声呼唤他的名字,与此同时我只得用枕头把脑袋捂起来。他赖床的架势就像卡通角色一样夸张。眼屎会糊住他的上下眼皮,他一边往嘴里塞果酱三明治一边还要使劲把眼皮扒拉开。接下来他就会抱着外衣外裤钻回被窝里一阵抽搐,然后就像表演脱逃术的哈利.胡迪尼一样穿戴整齐地钻出来。

我们兄妹三人都和隔壁的一对双胞胎交上了朋友,他们叫托马斯.杜菲和罗丝玛丽.杜菲。我们的交际圈还包括前来探亲或者跟随父母在此地暂住的孩子们。当年小孩子们的生活远比今天更加自主。我们经常跑到外面一疯就是大半天,只要赶在午饭或者晚饭之前回家大人就没意见。

不管在什么时候,荒地上总有七八个小孩子在皮打皮闹。罗斯玛丽性情甜美,最喜欢喂流浪猫,还给它们都起了名字。相比之下托马斯的性情更为残忍,于是我们就成了棒打不散的铁哥们。我们两个经常从楼顶上往下扔蜗牛,看谁的蜗牛活得更长。有一次我们在院子里挖坑玩,因为位置偏僻,挖了半天都没有大人过来管我们。于是接下来三四天我们一直没停工。后来肯定有人注意到了我们每天回家都精疲力尽,一身泥土,咳嗽不止,就像矿工一样。我记得最后有一个惊骇的人影笼罩了我们,当时那个坑已经被我们挖到了齐胸深,再挖两天恐怕就把自来水管道挖出来了。

托马斯想到了一个利用这个大坑的好点子。换一个没那么缺德的孩子兴许只会找块油布铺在坑口充当陷阱坑害一下过路人。托马斯却捣鼓了一出“昆虫灾难电影”。我倒拿着望远镜下到坑里,看他把坑壁上的蜗牛、蚂蚁、鼻涕虫等等拢成一堆,然后用石头一个一个碾死,一边使劲一边给小虫子们配音,就好像它们是正在逃离地震灾区的难民一样。

杜菲家里养了一条特别壮硕的阿尔萨斯牧羊犬。有一次我去他们家玩,罗斯玛丽刚给我开门就不见了,原来是大狗咬着她的脚腕子把她拖到客厅里去了。他们两个的父亲老汤姆是我爸的酒友,尽管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喝酒的时候都聊什么。我爸话很少,老汤姆更是个闷葫芦。他偶尔开口的时候只会发出一阵低沉焦虑的颤音,就好像中央空调通风口里传来的微弱呼救声一样。有一次他和我爸一起去一家西部主题酒馆,里面的服务员全都穿成牛仔的样子。有一个人向大家展示了他的拔枪术与舞枪术,一边装逼一边洋洋得意地说,“我拔枪的速度比约翰.韦恩还快!”话音刚落他的枪就掉在了地上。老汤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十分难得地开了口:

“约翰.韦恩要是在这儿,你早就屎(死)透了。”

有一回附近所有的孩子都跑到杜菲家里玩。那一天我们决定成立一家黑社会团伙。女生一致认为我们的团伙应当名叫米老鼠俱乐部,男生则更喜欢吸血鼻涕虫这个名字——是我想出来的。一想到今后要成为吸血鼻涕虫团伙的一员,我妹妹吓得哭了出来。那天晚些时候,罗斯玛丽把我捆在了晾衣杆上说要亲我。我极力挣扎,想要摆脱晾衣绳的束缚,但是我也真想让她亲我。最后我还是挣脱了出来,满心失落地跑回了自己家。

托马斯.杜菲和我都加入了童子军,也都玩得很开心。我们向家里大人虚报了童子军报名费,用多出来的钱买冰棍吃。尽管我们回家的时候嘴唇都被染成了蓝紫色,吃冰吃得头都疼了,但是我们的父母从来没有起过疑心。童子军的负责人是一位住在我们家附近的女士。当时我就觉得她对童子军一无所知;她的做法无非是将我们集合到教堂里然后随便给我们安排一点活动。正规童子军那套麻烦复杂的敬礼仪式我们一概没有。如果你想要个童子军徽章,跟她说一声就行。她会随便给你安排一项任务。比方说我就赢得了“绕教堂慢跑一周徽章”。到了万圣节我们会举行化装舞会。有一年我化装成了绿巨人——全身只穿裤衩,身上抹了一层广告水彩,水彩干了以后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就好像全身都长了恶性皮癣一样。托马斯比我聪明得多。他在身上套了一个纸箱子,将自己打扮成了一块方糖。那一次他坚持要求他爸爸陪他参加舞会,因为他担心会有神经病冲过来把箱子点着。

童子军领队女士有一个弟弟,经常过来给她帮忙。此人大概二十来岁,每次童子军集会的最后二十分钟,他都会掏出一根长绳子,在绳子一头拴上一只鞋,然后在头顶上将绳子抡成圆圈,我们则要在他身边努力跳高,将鞋子拽下来。至今我也不知道此人的人生当中发生了怎样的变故,使得他每周都会揣着一根一头拴着鞋子的绳索跑到教堂里折腾小孩,但是我很庆幸这些变故的发生,因为我们全都玩得很开心。有一次我还赢了呢!之后信心爆棚的我在我们家附近组织了一场跳高比赛,看谁能跳到护栏另一边,结果这次护栏把我的裆部教训了一顿。

后来有一天,我们的小分队(因为从没参加过正规童子军,鬼才知道正规术语应该怎么说)访问了一处正规童子军营地,这一来可就乱了套了。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觉得童子军领队全都没安好心。中年男性将一群小正太领导树林深处学习如何用绳子捆东西显然不会有好结果。不过我也认为童子军徽章多少还是有点用的。如果领队真的摸进帐篷里把你给猥亵了,你至少还能用徽章把短裤屁股上的破洞挡起来。

率领这次访问的领队多少有些皇英主义心理。我们这些小孩在大巴车上唱起了《苏格兰之花》,结果他当场就气炸了,立刻要求司机靠边停车,然后就瞪大眼珠口沫横飞地冲着我们发表了一篇从小就要忠于女王的演讲。皇英分子的问题在于他们总以为自己那套屁话比天还大,其实别人谁都听不进去。那家伙在一帮九岁小孩面前大谈特谈《联盟法案》,我们心里想得却是中午有没有热狗吃。以貌取人肯定不对,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家伙无疑是个恋童癖。

我们从来没学过如何搭帐篷生火,因此到了人家的营地之后就像出笼的猴子一样到处乱窜。有个瘦竹竿(现在想想他的个头实在太高,当童子军实在不太合适)直接爬到树上,折断树枝往别人头上扔。还有一位一下车连衣服都不脱就冲到河里去了。对面的正牌童子军好孩子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眼看着我们这帮野猴子上蹿下跳,还抄起木棍想跟他们比赛击剑。显然我们已经露馅了。

童子军总部派来了一位观察员向看看我们都有哪些日常活动。视察那天我没去,后来听别人说那一天我们的活动是把好多椅子摞成一堆然后往上爬。已经爬上去的人就脱掉鞋子,把半山腰的其他人砸下去。这一幕显然为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我们全都被送到了正规童子军活动的现场。这时候我们才知道童子军活动开始之前要列队敬礼,而且从两尺高的椅子上跳过去并不足以换回运动员徽章。正规童子军的领队从我们当中叫了一个男孩出列,让他简述一下童子军运动的发展历史。这个男孩牙龈发炎,半边脸都肿了,说话呼噜呼噜的。从那以后我们的童子军分部就被撤销了,我们又回到了没啥鸟事的无聊状态。

在没啥鸟事的地方,犯罪是自然而然的选项。有一次有个大孩子骑着一辆偷来的摩托车来到空地上,问我们谁想兜风。我太害怕了,没敢凑上去,但是也有胆大的孩子直接爬到了后座上。我依然清楚地记得摩托车一骑绝尘驶向远方的画面。他大概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自由的人,而且毫无疑问他现在肯定已经死了。

鸟不拉屎的生活环境把我逼进了奇幻小说的世界。我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霍比特人》,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读完了我能找到的每一本魔法题材儿童读物,例如艾伦.加纳与戴安娜.韦恩.琼斯的作品。

不过我自己编的故事比什么小说都离谱。好多年里我一直在构思一个特别扯淡的故事,经常找个没人打地方手舞足蹈地将故事场景表演出来。故事发生在一片类似中土的大陆,我是个走乡串镇的大法师,我的身边还有一位我亲手创造的泥巨人当保镖。这位泥巨人的尊姓大名如今我已经忘了,总之他经常摔碎一地,需要我用法术把他拼起来。他有两个红宝石眼珠子——不是随便什么红宝石,而是会喷火的魔法红宝石。故事的情节经常变化,一般来说我们两个总会碰上一个自以为牛逼的当地领主看我们不顺眼,派出一帮狗腿子想把我们抓起来。这时泥巨人的两眼就会喷出烈火,把领主、狗腿子以及领地上的屁民们统统烧死。

最精彩的情节还在后面。我有一把魔法神剑,砍出来的伤口永远不能愈合。如今想想我总觉得当年我在某本小说里见过类似的设定,于是直接抄了过来。在某些版本的故事里,我不慎用神剑割伤了自己,以至于缺了一条胳膊。所以我只能用斗篷把断臂裹起来,整天体力衰弱。我们经常被投入监狱或者遭到追逐,我的烈火泥巨人保镖总会保护我,我则趁机积攒精力,好施放一个足以团灭敌人的大招。这样的YY与日后我进行全国巡回表演的经历颇有相似之处。

我们兄妹三个每周可以买一本漫画书。我对画工向来没什么讲究,而是更喜欢故事情节。我最喜欢的一个连载故事名叫“求死”,说的是一个因为车祸而五官搬家的赛车手,他整天就琢磨怎么能开车自杀。怎样作死的特技动作他都做过,可就是死不了,而且这些动作每次都能给他挣个奖杯什么的回来。然后就是一大帮三叔四婶到医院病房里给他开香槟庆功,他的脸上则是一副了无生趣的表情。

我很快就会翻完男生的动作漫画,因此经常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偷看我妹妹的女生漫画。平心而论,女生漫画远比男生漫画更加猎奇。比方说有一部漫画名叫“作假的苏珊”,女主人公出了车祸,然后她的坏叔叔就逼她整天装聋,好多要一些赔偿金。每周她都会听到许多理应告诉别人的内容,但是跟谁也不能说。还有一部漫画里的女主——我不太确定我究竟是不是在做梦——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只有一点例外:她被困在一颗硕大的元气弹里面了。她上学的时候只要一跺脚就能腾空而起,如同火流星一样划过天空。多年后有一次我打算用这个题材编个小品,制片人看过我的剧本之后说出了一句我最喜欢的话:

“你知道做一颗元气弹需要多少预算吗?”

从事电视行业就有这点好处,有时候你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这家伙没说我们做不出元气弹,他只是觉得把女演员塞进元气弹里面可能比较破费。

当时出了一部绝对让人脑洞大开的新漫画杂志,名字叫《哥们》。光看题目还是挺积极向上的,但是每份杂志都附送一枚骷髅胸针,而且第一期的主打漫画就是“他们保存了希特勒的大脑!”另一部漫画的主人公名叫利姆帕洛.莱斯利,是个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国际球星。为了弥补身体缺陷,他的大脑总要超负荷运转,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高低起伏的跑步姿态。不过更猎奇的漫画还是要算“塔菲”,一位无家可归的守门员。就算在他为热刺队打比赛的那几个赛季他也找不到住的地方。

其他小孩喜欢的东西我大多不感冒,比方说足球。从感情上我支持凯尔特人队,但是从理智上我始终觉得足球不过就是大企业从穷人手里骗钱的另一种新花样而已。凯尔特人的主场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金属要塞,坐落在一片毫无指望的贫困地区。1967年凯尔特人赢得欧洲杯的时候,全队球员的家庭住址都在这座球场周围五英里以内。如今在球场五英里以内就连十一个双腿健全的人都凑不出来了。我总是很奇怪,人们居然会因为某个百万富翁大腿扭伤而心焦。这也是我不待见足球的另一个原因——足球与搞基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群大男人坐在草地上相互搓揉腿筋——直接在中圈里面相互爆菊还痛快一些。

两家老字号德比俱乐部都从宗派主义当中受益匪浅。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这些年来处理北爱问题的相关各方全都不关心北爱人民的利益。北爱最好交给第三方托管,例如西班牙。假如贝尔法斯特的一般老百姓能在家门口买到好吃的塔帕斯而不必整天啃猪食,那么他们肯定不会满腹怨气地纠缠宗教问题。而且西班牙也不像北爱那样整天下雨,更没有枪打膝盖的恐怖分子。

苏格兰足球的行业标准长年以来一直很难看,值得称道的亮点少之又少。观看苏格兰联赛就好像观看毛驴赛跑一样,每一头驴都累得呼哧带喘。大多数人都有自己支持的队伍,但最后的赢了的那个玩意儿说到底还是头畜生,只不过身上披的布片颜色有区别而已。

通宝推:一个地址,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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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8 万年看客 字42676 2017-03-30 09:58:29

      • 🙂二: 5 万年看客 字22103 2017-03-30 09:57:11

      • 🙂你牛! 豪哥的江湖 字0 2017-03-28 19:09:02

      • 🙂一: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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