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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Taylor Branch:劈波蹈海——MLK三部曲之一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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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肯尼迪的转变10

约翰.多尔在司法部内部面临着新的竞争。根据南方民主党人的推荐,伯克.马歇尔雇用了一位来自阿肯色州的杰罗姆.海尔布伦(Jerome Heilbron)。此人来到民权司之后主张劝说比诉讼更为有效。根据他的说法,还从来没有了解南方人的语言与习惯的人以正确的方式接触过南方人。海尔布伦认为司法部可以通过软硬兼施的方法将南方人争取过来,而诉讼的效果却会适得其反。

多尔很清楚,无论这番意见有没有道理,他都不应当加以嘲笑。他毕竟是个外人,是留守在民主党司法部里面的共和党人。司法部部长已经开始拿他开玩笑了:“你是共和党手中最强大的武器。”罗伯特.肯尼迪的这句话暗指多尔的民权诉讼离间了民主党的南部选民。多尔还知道,就算仅仅从法律角度出发,他也依然很有理由认真对待海尔布伦。即使是最热情的民权自由派也不得不承认司法部的诉讼面临着严重的障碍,其中最让人烦恼的案例就是斯克鲁斯案件。在喝了无数杯咖啡后,多尔学派的律师们与海尔布伦在一个法律观点上达成了一致:斯克鲁斯案件没法简单解决。这个听上去就恶声恶气的案例已经成了一只抠住司法部肩头不肯放松的怪物。?

1943年1月的一个晚上,佐治亚州贝克县的克劳德.斯克鲁斯(Claude Screws)警长在酒后带领两名随从闯进了当地某黑人居民罗伯特.赫尔(Robert Hall)的家中。斯克鲁斯逮捕了赫尔,然后将戴着手铐的赫尔拽进了县法院的院子里,并且在众目睽睽下用拳头与棍棒将其殴打了至少十五分钟,最后把受害者的尸体拖进了监狱。尽管州政府没有提出谋杀指控,联邦检察官还是提供了嚣张暴力的证据,以至于就连一个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都裁决斯克鲁斯警长有罪,做出这一裁决的依据则是在战后重建时期为了保护黑人民权而颁布的法令。宣判之后斯克鲁斯提出上诉。他承认自己他有意杀害赫尔,但同时又辩称《宪法》保护他免受佐治亚州法律当中的谋杀指控之外的任何其他指控。(“这项辩护理由并不出色。”最高法院大法官拉特利奇写道。)然后最高法院依据一条就连辩护律师都没想到的理由翻转了斯克鲁斯案件:政府无法证明斯克鲁斯攻击赫尔时带有剥夺后者民权的特定意图,检察官仅仅证明了斯克鲁斯意图杀害赫尔。最高法院极其严格地解释了法规当中的“故意地”一词。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判例意味着今后在此类案件当中联邦检察官必须证明被告在犯下令人发指的恶行时心里想着违反宪法,否则就不能插手。这就是自由派法官威廉.奥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于1944年做出的斯克鲁斯判例。在民权检察官的小圈子里,这个判例是引发南北战争的德雷德.斯科特案件的刺耳回声。不管他们多么渴望把这个案例当成战时特例废弃不顾,就像日裔公民遭受拘禁案件一样,但是这个判例至今依然在左右着现行法律。

有关特定意图的相同标准适用于《1957年民权法案》b章节当中描述的针对威胁选民行为发起的民事诉讼,民权检察官将此类诉讼简称为“b类诉讼”。多尔比大多数人更清楚斯克鲁斯判例几乎断绝了b类诉讼的可能性,因为要想打赢b类诉讼就必须用客观证据来证明主观意图的存在,这样做简直就是控方的噩梦。为了保护投票权,检察官们不得不进行a类诉讼,而a类诉讼同样堪称枯燥与繁复的噩梦。《1957年民权法案》a章节规定,联邦检察官必须首先证明案件当中存在种族歧视,然后才能获得针对地方官员的禁止令。从实操层面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获得并向法庭提供选民的实际登记申请,然后证明个别的黑人被拒绝登记的同时能力相当或更低的白人却没有被拒绝,接着要证明种族是造成这一差异的唯一因素,最后还要证明该差异出现的次数足够多,以至于造成了足以被视为歧视的“模式”。这套流程必须一个县接着一个县地在多个地方法庭当中缓慢完成,期间还要克服对手布置的重重障碍与拖延手段。当时仅仅在佐治亚州就有一百五十九个县。

多尔认为除去如此艰苦的路径之外并没有其它选项。他完全能够理解伯克.马歇尔这样的民权领域新手为什么会欢迎海尔布伦的备选路径或者任何其他路径。如果可行的话,海尔布伦的计划的确更加便捷。而且多尔也不能辩称海尔布伦专挑软柿子捏,因为此人自愿赶赴了斯克鲁斯警长的家乡,打算在那个偏远且被人遗忘的角落试用一下他的软硬兼施策略。他在“糟糕”的贝克尔县就黑人投票权进行了谈判。几年前斯克鲁斯警长才刚刚退休,继任者是L.沃伦.“盖特”.约翰逊(L. Warren "Gator' Johnson.)。贝克县的黑人一直没有投票。

多尔本人则坚持着自己选择的道路,毫不放松地制造着一起又一起a类诉讼。他知道地方联邦检察官在南方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而联邦调查局则是一把做不了精细活计的钝器。于是多尔和他的同事自行创建了一套克服障碍加快进度的体系。首要的原则是他们必须亲自与黑人当事人见面,必须与当事人建立互信,必须知道如何区分坚定可靠的证人与胆气不足一吓就倒的弱者,必须知道先从哪个县下手最有利以及如何寻找支持证人。最重要的是,他们在完成所有这一切以及许多其他任务的时候完全无法从现有地方机构那里获得任何协助。事实上,他们必须尽量避免接触当地白人。到了1961年春天,多尔的所见所闻已经足以使他确信自己无法坐在华盛顿的办公桌旁完成分内工作。循规蹈矩的法律官僚在民权领域必然陷入眼目闭塞手足无措的境地。

4月初,多尔与一位名叫鲍勃.欧文(Bob Owen)的同事匿名飞到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他们身着卡其裤、工作服和旧靴子,希望联邦调查局不知道他们的来访,以免因为越界调查而触怒调查局。不过这套伪装的主要用途是欺骗当地白人居民。为了尽量不引人注目,他们在偏远的乡村驾车行进,并且在廉价汽车旅馆过夜。在次日黎明前,两人见到了住在当地的民权领袖梅加.埃弗斯。三人围坐在埃弗斯家的餐桌旁,奥尔解释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埃弗斯几乎认识过去几年里声称自己因为试图投票而遭受打压的每一名当地黑人。他在多尔带来的政府特供版大比例尺地图上标注了许多记号。多尔和欧文以这些标记作为导引到处奔波,今天走访一处只通泥土路的农场,明天走访一座藏在小巷深处的民宅。两人从纳齐兹来到哈蒂斯堡,最后到了克拉克县。一路上他们到处敲门拜访,穿行在玉米地里,采访试图登记却遭到拒绝的黑人选民,向每个人询问其他人的姓名。他们将会把新的名单发送给联邦调查局,为进一步的查问做铺垫。

密西西比州的侦查之旅开启了此后多尔团队完善a类诉讼流水作业的序幕。他们不需要访问白人选民。鲍伯.欧文可以扫描批准表格上的笔迹,一次性传唤二十来个目不识丁的人,基于法庭门外的一分钟访问来选择证人,并把最好的几个证人带到庭上供多尔提问。他们很快就积累了很多只有通过实地考察才能获取的经验:他们需要主攻以农村为主的、大多数居民都是农民的县城,因为居住在城市里的黑人教师以及其他中产黑人往往会出于经济压力而不愿作证;规模较大的县城能够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潜在证人,黑人在某一地区遭受歧视的程度与黑人占当地总人口比例直接相关。

凭借这些经验以及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指导纲领,多尔和欧文走遍了南方地图上的各个县城,着眼于在每个联邦法庭地区发起一宗a类诉讼。根据地图,他们锁定了阿拉巴马州的达拉斯县。通过这种选择方法,司法部早在非学委或者马丁.路德.金之前就来到了当地县政府所在地塞尔玛展开工作。多尔和欧文在民权委员会听取的证词当中发现了一个名字,她就是达拉斯县选民联盟的阿梅利亚.博恩顿(Amelia Boynton)。于是在下一段行程中他们立即找到了她。博恩顿经营一家小型保险事务所,两位律师在事务所的墙上发现了一块刻满了姓名的铭牌,很多名字旁边都装饰着星星,这些都是曾经尝试选民登记的达拉斯县黑人居民。博恩顿的优质客户名册就这样变成了内容充实的民权诉讼证人清单,极大地推进了民权司的工作进度。还没出4月多尔就提起了一宗a类诉讼。

后来罗伯特.肯尼迪充满怀念地回忆道:“当时我们还以为我们正在取得成功,因为到处都传来了每个人都在努力工作的消息。”在5月初,为了避免将登记记录移交给联邦检察官,达拉斯县的司法常务官J.P.梅杰斯选择了辞职,迫使多尔回到塞尔玛修改他的起诉书,从而继续推进这次a类诉讼。他并没有察觉到一场雪崩即将把他冲向附近的蒙哥马利。与此同时,金正飞往底特律联合汽车工人大会准备发表演讲;罗伯特.肯尼迪正在试图弄清楚猪湾事件的根源所在,还决定前往佐治亚州大学发表一场重要的民权演讲。这两人也都没有察觉雪崩的来临。约翰.刘易斯最清楚地预感到了即将裹挟着所有人席卷蒙哥马利的激烈动荡,不过此时他依然以为自己要去新奥尔良。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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