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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3:宋兹父——小国争盟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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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3附:宋杀大夫2/4

《文十四年经》:

宋-子哀来奔。((p 0601)(06140010))(047)

《文十四年传》:

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p 0606)(06141201))(047)

《文十五年经》: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p 0607)(06150002))(047)

《文十五年传》: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p 0608)(06150201))(047)

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p 0609)(06150202))(047)

我的粗译:

又三年后,我们文公十四年(公元前六一三年,周顷王六年,宋昭公七年),宋国大夫高哀当时正担任萧封人,宋昭公(杵臼)让他当卿,但他不赞成宋公(宋昭公,杵臼)的行为,于是离开宋国,随即来了我们这里。《春秋经》上写“宋-子哀来奔”,就是要尊崇他。

下一年,我们文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一二年,周匡王元年,宋昭公八年),三月,宋国的卿华耦来和我们举行盟誓,他的下属都跟了来。《春秋经》上写“宋司马华孙”,也是要尊崇他。

我们“公”准备设宴招待华耦,他推辞说:“君之先臣督(华父-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主上的先臣“督”对宋殇公犯下大错,他的“名”上了各家诸侯的史册。臣下传接他的祭祀,又怎敢亵渎主上?请主上还是派亚旅接待我吧。)”,我们鲁人认为他很机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子哀来奔”曰:

据《传》,其人氏高名哀,则子哀是其字。故杜《注》云:“大夫奔,例书名氏。贵之,故书字。”

杨伯峻先生注“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曰:

封人,镇守边疆之地方官。高哀由萧邑大夫而升为卿也。

杨伯峻先生于此(书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有注云:

诸侯之大夫来奔,未有不称名者。惟八年于荡意诸书官,此于高哀书字,故皆曰“贵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曰:

华孙名耦,故《传》称“华耦”,华其氏也。称“华孙”者,亦犹襄十四年《传》之厚成叔,以厚为氏,而称为“厚孙”也。外大夫来鲁盟者四,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宣七年“卫侯使孙良夫来盟”、《经》皆用“使”字;闵二年“齐-高子来盟”及此则不用“使”字。或书“使”或不书“使”,盖无义例。虽不书“使”,亦由其君所使也。闵二年齐-高子之来,乃奉齐桓之使,据《齐语》可知之。且僖四年书“楚-屈完来盟于师”,《传》明言云“楚子使屈完如师”,则亦是楚成所使矣。而《经》亦仅书“来盟”不书“使”。则华耦之来,亦必宋昭所使。后人因其不称“使”,而猜测纷纭,无谓甚矣。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曰:

出国聘盟,必有从行之人。定四年《传》云“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据《聘礼》,使有上介、众介;至所聘之国,誓于其境,则史读书,司马执策,贾人拭玉,有司展币,然则聘问盟会之使,其随从官及护卫甚多。春秋之时,或者多不能备具,然而华孙今独能率其官属以备众介有司。

杨伯峻先生于此(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有注云:

称其官,不直称其名。

杨伯峻先生注“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曰:

督,华督,华耦之曾祖,桓公二年杀其君殇公。桓二年《经》书云:“宋督弒其君与夷。”鲁史如此,他国之史当同,故云“名在诸侯之策”。策,简策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敢辱君?”曰:

其,用法同岂,岂敢辱君也。杜《注》:“自以罪人子孙,故不敢屈辱鲁君对共宴会。”

杨伯峻先生注“请承命于亚旅”曰:

亚旅,官名,杜《注》曰:“上大夫也。”《尚书?牧誓》“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亚旅列于三司之后,而在师氏之前。成二年《传》“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亚旅列于舆帅、候正之后。孔《疏》曰:“华孙不敢当君,请受上大夫宴。”

杨伯峻先生注“鲁人以为敏”曰:

鲁人,鲁国之人也。孔《疏》以为“鲁钝之人”,误。说详焦循《补疏》、桂馥《札朴》。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萧”(杨注:萧,国名,附庸,子姓,当在今安徽省-萧县治西北十五里。又详宣十二年《经?注》。#萧叔-大心者,萧本宋邑,叔则其人之行第,大心其名。因叔-大心此次讨南宫万有功,故宋封以萧使为附庸,萧即今安徽-萧县。二十三年《经》书“萧叔朝公”是也。说本孔颖达《正义》及《唐书?宰相世系表》。#惠士奇《春秋说》曰:“?春秋?书灭,非尽有其地,又有灭而仍存者。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萧者,宋附庸,萧灭于十二年,复见于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则是萧仍为附庸于宋,楚未尝有其地也。昭十三年‘吴灭州来’,昭二十三年《传》称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奔命救州来;然则楚之州来犹宋之萧,虽灭而仍存也。”襄十三年《传》复云:“用大师曰灭。”然则灭有两义:“楚子灭萧”,“吴灭州来”,用大师之例也。此胜国曰灭,乃杜《注》所云“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之谓也。#萧,宋邑,今安徽-萧县北而稍西十五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4.22(萧县北郭庄乡(今圣泉乡)欧村北)。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文十六年经》: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p 0616)(06160007))(047)

《文十四年传》:

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p 0604)(06140701))(059、062、047)

我的粗译:

当初,在我们文公十四年(公元前六一三年,周顷王六年,宋昭公七年),有颗光芒四射的彗星移动到北斗范围内,于是周内史叔服预言:“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不出七年,宋、齐、晋三国的主上都会因叛乱而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四年经》“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云:

孛音佩。昭十七年《传》“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胥曰:‘慧所以除旧布新也’”云云,以“慧”释“孛”。《公羊传》亦云:“孛者何?彗星也。”足见孛即彗星。然昭二十六年《传》“齐有彗星,齐侯使祷之。晏子曰:‘无益也’”云云,《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及《史记?齐世家》俱载其事。《齐世家》云:“茀星将出,彗星何惧乎?”《谏上》云:“何暇在慧,茀又将见矣。”茀即孛。故《谷梁传》云“孛之为言犹茀也”。则孛、彗虽同类,而仍有不同,孛盛而彗弱也。故《晋书?天文志》云:“孛亦彗属,偏指曰慧,芒气四出曰孛。”《汉书?文帝纪》文颖《注》亦云:“孛、彗形象小异,孛星光芒短,其光四出,蓬蓬孛孛也。慧星光芒长,参参如埽慧。”孛虽彗,而《经》、《传》皆用作动词。哀十三年《经》“有星孛于东方”、十四年《经》“有星孛”,尤可证。则此孛字之义,犹言彗星光芒蓬蓬孛孛而过,作为彗星出现之术语矣。近代天文学家以此为哈雷彗星,而此则是世界上哈雷彗星之最早记录。且查各国史志,记载彗星行道者,亦以此次为最早。哈雷彗星平均每隔七十六年行近太阳一次,肉眼即可见。自此以后,凡逢哈雷彗星复见,我国古籍多有记载,自此次至清末二千余年,出现并有记载者共三十一次。((p 0600)(06140005))(059)。

下面是一张哈雷彗星的图片,出自《世界上最早的哈雷彗星记录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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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张“有星孛入于北斗”的图片,出自《[每日一圖]泛星彗星和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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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说明:6月2日拍攝這幅望遠鏡影像里,緩緩飛掠在北天中的泛星彗星(PanSTARRSC/2012K1)正在大熊座(含北斗七星)之內。已運行到太陽系內圍的這顆歐特雲冰質天體,現在曳著淡色寬廣的塵尾和向右下傾指的彎曲離子尾。此外,彗星致密的綠色彗發,和它上方帶星芒的泛黃背景恆星形成鮮明的對比。影像左上角的星系NGC 3319,跨幅則約略是滿月的二倍。這個螺旋星系離我們約4千7百萬光年,遠在銀河眾星後方;相較之下,這顆彗星離地球只有14光分。在接下來的數個月之中,逐漸增亮的泛星彗星,會一直是彗星愛好者用望遠鏡觀測的好標的;它在8月底,將運行到貼在地球軌道外、離太陽最近的近日點。(圖片作者: RobertNemiroff(MTU)&JerryBonnell(UMCP)@NASA——中文譯者: 天文實驗室(成功大學物理學系;甦漢宗))。

下面是另一张“有星孛入于北斗”的图片(Image Credit & Copyright: Lorand Fenyes),图中左侧中部的彗星是卡塔里那彗星(C/2013 US10),出自《北斗七星与深空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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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第三张“有星孛入于北斗”的图片,图中彗星是百武彗星,图片出自《北斗星百武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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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云:“后三年宋弑昭公,五年齐弑懿公,七年晋弑灵公。”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文十六年传》:

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p 0620)(06160501))(047)

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p 0620)(06160502))(047)

我的粗译:

宋国的公子鲍(后来的宋文公,宋公-鲍)一贯尊敬他们国人,宋国出现饥荒时,他把自家谷子都拿出来借给他们;岁数在七十以上的,他都会奉送吃的,时不时地还会有少见的美味;他每天都多次奔走于六卿之门;“国”里头有本事的人,他都会去请教;自家亲属,从桓公以下算起,他都会接济。而且,这位公子鲍美而艳,当初,他名义上的祖母襄夫人曾想和他发生关系,但无法实现,于是帮着他赈济。

所以,到我们文公十六年(公元前六一一年,周匡王二年,宋昭公九年,齐懿公二年,晋灵公十年),因为他们昭公(宋昭公,杵臼)胡闹,他们国人就打算借那位夫人支持推公子鲍上位。

当时,宋国是由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早先,司城荡(公子荡)去世时,他儿子公孙寿推掉司城,让自己儿子、司城荡的孙子意诸(荡意诸)担任了这个职位。后来,公孙寿告诉身边人说:“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主上胡闹,我这个职位又重要,怕会惹上麻烦。但不要这个职位,我们“族”就没人护着。儿子,算自己的分身,就用他替死吧。虽然这个儿子没了,但“族”还在。)”。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公子鲍礼于国人”曰:

杜《注》:“鲍,昭公庶弟文公也。”《宋世家》或作“鲍革”,但《年表》仍作“鲍”,钱大昕《史记考异》谓“革”为衍文,或是也。又详下《注》。

杨伯峻先生注“宋饥,竭其粟而贷之”曰:

贷有两义,一为施与之义,《说文》“贷,施也”、《广雅?释诂》“贷,予也”是也。一为借贷之义,十四年《传》“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昭三年《传》“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是也。此贷字两义皆可通。王念孙《广雅疏证》则引此文以证施予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曰:

孔《疏》:“民年七十以上,无有不馈遗以饮食也。”专以饮食为言,盖因下文“羞珍异”之“羞”为“致滋味”而言。

杨伯峻先生注“时加羞珍异”曰:

杜《注》:“羞,进也。”孔《疏》:“珍异,谓非常美食。时加进珍异者,谓四时初出珍异之物也。”

杨伯峻先生注“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曰:

数音朔,密也。孔《疏》:“无有一日不数数于六卿之门,言参请不绝也。”

杨伯峻先生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曰:

孔《疏》:“国之贤材之人无不事,公子皆事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曰:

杜《注》:“桓,鲍之曾祖。”孔《疏》:“其族亲,自桓公以下子孙无不恤,公子皆振恤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曰:

八年《传》云:“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襄王在位三十四年,此年距襄王之死又八年,距宋襄公之死且二十六年,以年度之,襄夫人当六十以上矣,此盖补叙前事。——桥:此“美而艳”两见于《左传》,一为此处,用来形容男子;一为《桓元年传》之(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p 0083)(02010501))(009),用以形容女子。

杨伯峻先生注“华元为右师”曰:

华元,华督曾孙。详七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华耦为司马”曰:

杜《注》:“代公子卬。”公子卬死于八年,十五年《经》已书“宋司马华孙来盟”,则其为司马盖自八年始矣。

杨伯峻先生注“鳞鱹为司徒”曰:

鱹音贯,敦煌-六朝写本、《石经》及宋本作“矔”,音同。

杨伯峻先生注“荡意诸为司城”曰:

荡意诸自八年即已为司城而奔鲁,十一年又返国复位,俱见前《传》。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朝为司寇”曰:

七年华御事为司寇,则公子朝盖代华御事。

桥:这位公子朝在当时还是个著名的大美人,孔老夫子有云:“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论语?雍也第六》),其中的“宋朝”应该就是他。

杨伯峻先生注“初,司城荡卒”曰:

七年公子荡为司城,八年荡意诸继之,则公子荡之卒,当在七、八年之间。

杨伯峻先生注“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曰:

寿为荡之子,父死,宜继其位。意诸,寿之子。寿辞位,而使其子为之。

杨伯峻先生注“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曰:

此身字当我字、或己字解,《尔雅?释诂》云:“身,我也。”《韩非子?五蠹篇》云:“身死,莫之养也。”《吕氏春秋?应言篇》云:“视卬如身。”两身字皆此义。《汉书?翟方进传》引王莽《诰》“不身自恤”,即用《尚书?大诰》“不卬自恤”,变“卬”为“身”,尤为“我”义之确证。此句意谓儿子是本人之副贰。儿子代位代死,则己可以缓死。

杨伯峻先生注“虽亡子,犹不亡族”曰:

虽丧失儿子,本人存,族犹可保。

通宝推:楚庄王,me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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