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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5:向戌——诸侯之良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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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9宋郑争隙1/3

《哀九年经》: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p 1651)(12090002))(139)

《哀九年传》:

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请外取,许之,故围宋-雍丘。宋-皇瑗围郑师,每日迁舍,垒合。郑师哭。子姚救之,大败。二月甲戌,宋取郑师于雍丘,使有能者无死,以郏张与郑罗归。((p 1652)(12090201))(139)

我的粗译:

郑国执政的卿武-子賸(子姚,罕达)有个宠臣叫许瑕,此人向武-子賸索要城邑,可他没的给,只好答应许瑕从外面夺。所以在我们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六年,周敬王三十四年,宋景公三十一年,郑声公十五年,晋定公二十六年,齐悼公三年),许瑕率兵去围攻宋国的雍丘,打算夺下来归自己。宋国一位卿皇瑗带兵解围,反过来包围了郑国部队,宋国大军每天向前移营,最后营垒形成合围,郑国部队都哭起来。

子姚(武-子賸,罕达)带兵来援救,但大败。二月甲戌那天(杨注:甲戌,十四日。),宋军在雍丘全歼郑国部队,还发话让郑方那些有本事的人不必战死,最终带了郑方的郏张和郑罗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曰:

武为谥;子賸,其字,又曰子姚,亦即罕达。许瑕,武子之属。

杨伯峻先生注“每日迁舍”曰:

每日作一堡垒,挖一壕沟,成则迁于他处又作。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雍丘”(杨注:雍丘,今河南-杞县治。#雍丘本杞所封,《史记?杞世家?索隐》云“春秋时,杞已迁东国,僖十四年《传》云杞迁缘陵”,故雍丘为宋所得。),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8,北纬34.55(杞县城。雍丘故城,今县城是也。春秋前杞国城也,杞为宋灭。)。

《哀九年经》:

秋,宋公伐郑。((p 1651)(12090004))(139)

《哀九年传》:

宋公伐郑。((p 1652)(12090401))(139)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 (111000)之《需》 (111010),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p 1652)(12090601))(139)

《哀十年经》:

夏,宋人伐郑。((p 1654)(12100004))(139)

我的粗译:

也在这年,宋公(宋景公,欒)带兵又进攻了郑国。

晋国的卿赵鞅占卜援救郑国,得到了“水適火”的兆象,由史赵、史墨、史龟分别解说。史龟说:“‘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阳气沉水下,兴兵都不怕,可以打姜家,不能打子家。”,是说进攻齐国没问题,对上宋国不吉利。)”,史墨说:“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盈”是“嬴”——赵鞅所属的“姓”——,是命名“水”的称号,“子”——宋国公室所属的“姓”——,是属于“水”的方位。称号和方位正好对上,没法变。炎帝为火师,姜姓是他后代。水胜火,进攻姜家没问题。)”,史赵说:“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这兆象是说,像峡谷涨水,无法下水啦,郑国正有罪,无法去救啦。所以救郑则不吉。我不知其他。)”;从我们这里流亡过去的阳虎又用《周易》进行占筮,得到《泰》 (111000)之《需》 (111010)“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的卦象,他解释说:“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宋国正处在“吉”的状态,不能和他们对抗。宋国开国之君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又正是甥舅。“祉”,就是“禄”。要是帝乙的大儿子嫁出少女而有吉禄——元吉——,那我们还怎么可能“吉”呢?)”。于是援救行动停了下来。

一些补充:

据上面那条《春秋经》所载,下一年,公元前四八五年(鲁哀公十年,周敬王三十五年,宋景公三十二年,郑声公十六年),夏天,宋人又去进攻了郑国,这两家是宿敌。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曰:

此古代龟卜之术语。卜法已早无传,何谓“水適火”,难解释。孔《疏》引服虔云:“兆南行適火。卜法:横者为土,立者为木,邪向经者为金,背金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为水。”以兆象言之固不误;然以五行言之,则未必为古法。若如此,则灼龟之兆,先细曲,又背经而南行,故云“水適火”。

下面摘抄一篇几年前的相关报道:

据介绍,占卜甲骨的背面有一些小坑,可称为“凿坑”。凿坑边上有圆形黑点,称为“灼点”。灼点的对面有裂痕,这种裂痕叫做“兆”。甲骨文里占卜的“卜”字,就是“兆”字的象形。从事占卜的巫师,根据占卜甲骨被灼烧后出现卜兆的各种形状来判断吉凶。

研究人员通过一系列探索性实验,成功解读了晚商时期利用牛肩胛骨和龟腹甲占卜的过程,主要包括:选择材料、锯切、打磨、凿坑、施灼、解读兆纹、刻辞。所用的材料主要是黄牛的肩胛骨、乌龟的腹甲和背甲。研究发现,锯切、打磨等加工过程并不复杂,核心技术是凿坑和施灼,凿坑需要一定技巧,否则会影响兆纹的出现和走向。

兆纹的解读,目前学术界意见尚不统一,有的认为横纹长为吉、短为凶,或横纹穿过竖纹为凶,或灼点对面呈黑色为凶。

“无论哪种兆纹为凶或吉,反复的实验告诉我们,这些兆纹的出现基本上是可控的。”研究人员侯彦峰说,“在商代,商王是巫师集团的领袖,或许商王通过占卜控制着人们的精神。”

《甲骨占卜_吉凶兆纹基本可控》)。

下面是洛阳市林校西周洛邑祭祀遗址出土卜甲碎片背面的图片,可以看到占卜时钻凿形成的黑色小坑。图片出自《洛阳发布大型西周祭祀遗址发掘成果(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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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占诸史赵、史墨、史龟”曰:

杜《注》:“皆晋史。”成六年《传》引《商书》“三人占,从二人”,此亦然。互参彼《注》。

杨伯峻先生注《成六年传》“《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云:

句在今《周书?洪范》。原文为“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此节取大意。古人卜筮,询之三人,如哀九年《传》“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各人判断未必相同,从其二人相同者。((p 0830)(08061102))(074)。

杜预《注》“是谓沈阳”云:“水阳,得水故沈。”

杨伯峻先生注“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曰:

“以”作“于”用,言利于伐姜姓之国。杜《注》:“姜,齐姓。子商谓宋。”子乃宋之姓,宋乃商后,亦称曰商,僖二十二年《传》“天之弃商久矣”可证。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载子商甗,云“子商谓殷商,在春秋时则谓宋耳。”四语疑卜书之辞,阳、兵、姜、商为韵,古音同在阳唐部。下文乃断语。阎若璩《潜丘箚记》谓变文协韵,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盈,水名也;子,水位也”曰:

据杜《注》及孔《疏》,赵氏之先与秦同祖,同姓嬴,嬴、盈二字古音同,赵姓盈,盈即嬴也。盈何以为水名,子何以为水位,古今未有确解。

杨伯峻先生注“炎帝为火师”曰:

此盖古代传说。杜《注》谓“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盖本于昭十七年《传》“炎帝氏以火纪”。《吕氏春秋?孟夏纪》、《礼记?月令》及《淮南子?天文训》皆谓孟夏,“其帝炎帝,其神祝融。”祝融,后世谓为火神。

杜预《注》“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云:“盈而水,则云如川之水满,游泅必溺。”

杨伯峻先生注“遇《泰》 (111000)之《需》 (111010)”曰:

杜《注》:“《乾》下《坤》上,《泰》;《乾》下《坎》上,《需》。《泰》,《六五》变。”第五爻阴爻变为阳爻。

下面是《泰》之《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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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宋方吉,不可与也”曰:

杜《注》:“《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帝乙,纣父,五为天子,故称帝乙。阴而得中,有似王者嫁妹,得如其愿,受福禄而大吉。”妹,少女之称也,非姊妹之妹,见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不可与谓不可当,不可敌。襄二十五年《传》“一与一,谁能惧我?”一与一即一敌一也。

杨伯峻先生注“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曰:

《史记?殷本纪》云,“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宋世家》亦云,“微子-开者(《索隐》云:“今此名开者,避汉景帝讳也。”),殷帝乙之首子”,是司马迁解元子为长子、首子。

杨伯峻先生注“宋、郑,甥舅也”曰:

宋女嫁于郑,应“帝乙归妹”之辞。

桥按:这里之“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也是针对《泰?六五》之“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在进行解释。

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集解》引虞翻曰:“帝乙,纣父。”按:《左传?哀公九年》解此爻,以帝乙为微子启父,启,纣兄也。盖虞翻即所本,是也。《集解》又引虞翻曰:“归,嫁也。”《归妹》卦王注曰:“妹,少女之称也。”所解甚是。《诗?大明》:“俔天之妹。”义与此同。旧释妹为姊妹之妹,非是。《归妹》初九云:“归妹以娣。”既言妹,不得再言娣,可见妹非姊妹之妹,即其证。《诗?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郑《笺》:“以犹与也。”祉疑当作姪,古音之误。《荀子?礼论篇》:“社止于诸侯。”《史记?礼书》止作至。即止、至古音相近而相乱之证。或古无姪字,故《周易》以祉为姪也。《诗?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诸娣从之,祁祁如云。” 《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诸侯壹聘九女。”则此云归妹以姪,固其宜矣。《归妹》初九云:“归妹以娣。”六三云:“归妹以须。”可证此爻祉字当作姪也。元吉,大吉也。《诗?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盖文王元妃乃殷帝之子,《诗》曰“大邦有子”者,周人往往称殷为大邦,而自称为小邦。《书?召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顾命》:“皇天改大邦殷之命。”《大诰》:“兴我小邦周。”即其例。则《诗》之大邦指殷,明矣。《诗》云“俔天之妹”者,《释文》:“俔,《韩诗》作磬,云:‘磬,譬也。’”《说文》:“磬,譬喻也。”是俔、磬字异而义同。此言大邦之子如天上之少女也。文王次妃即大姒,武王之母也。《诗》云“缵女维莘”者,《说文》:“缵,继也。”谓继娶之女为有莘氏之子也。“长子维行”者,谓其在姊妹之行列为长子也。(《礼记?祭统》:“于祭者,子行也。”与此行字同义。)有莘姒姓,故称大姒。帝乙所归之妹,疑因故大归。故文王又娶大姒,乃生武王也。帝乙归妹,在当时本是大吉之事,故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此采顾颉刚氏说而参以管见。(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卷一》p155)。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哀十二年经》:

宋-向巢帅师伐郑。((p 1669)(12120005))(139)

《哀十二年传》:

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鍚。子产与宋人为成,曰,“勿有是”。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郑人为之城嵒、戈、鍚。九月,宋-向巢伐郑,取鍚,杀元公之孙,遂围嵒。十二月,郑-罕达救嵒。丙申,围宋师。((p 1673)(12120601))(139)

我的粗译:

宋、郑之间有块空闲土地,其各地块的名称分别是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鍚。当初郑国执政的卿子产曾和宋人约定,说是,“别进占那块地方”。等到宋国的平、元之族(“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之同党)从“萧”流亡去了郑国,郑人就把他们安置在那里,并为“嵒”、“戈”、“鍚”加筑城墙。

再到我们哀公十二年(公元前四八三年,周敬王三十七年,宋景公三十四年,郑声公十八年),九月,宋国左师向巢进攻郑国,打下“鍚”,杀掉元公之孙,再围攻“嵒”。这年十二月,郑国执政的卿罕达率兵援救“嵒”。丙申那天(杨注:丙申,二十八日。),包围了宋国部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

杜《注》:“隙地,閒田。”即可垦而未垦之田。

桥案:如下图,此隙地似近于长条形,则也许属于某种黄河故道,有类于近世之兰考(该地就在兰考南面不远,杞县仅距兰考三十公里,“鍚”离兰考大概也就十公里。),恐怕开垦起来并不容易。

杨伯峻先生于此(子产与宋人为成,曰,“勿有是”。)之处注云:

杜《注》:“俱弃之。”《史记?匈奴传》云:“东胡与匈奴间,中有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瓯脱”,似类此。

杨伯峻先生注“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曰:

定十四年宋景公之弟奔鲁,十五年郑-罕达败宋师于老丘,盖以处宋-公子地。宋-平公、元公之子孙奔郑当在定十五年。

“宋公之弟辰”和“公子地”都是宋元公之子,都属于元族,他们的儿子都是“元公之孙”。平族则是宋平公除宋元公外其他儿子的后代,其中有以“边”为“氏”的氏族,其族长曾经担任卿。

“玉畅”(杨注:据《汇纂》,今河南-杞县东北三十里有玉帐,或云古玉畅。杞县为春秋?宋地,北与陈留接壤(陈留,旧县,今已废),《传》云“宋、郑之间”,或即是也。其余五地或皆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4.65(杞县东北三十里)。

“弥作”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具体位置不详。

“顷丘”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具体位置不详。

“戈”(杨注:戈亦部落国家。杜《注》:“戈在宋、郑之间。”#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

“嵒”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4,北纬34.6(“戈”以西)。

“鍚”(杨注:鍚音羊。),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4.7(杞县北阳堌镇一带)。

下面是宋-郑争隙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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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p 1674)(12130001))(139)

《哀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师。郑-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赏。”魋也逃归。遂取宋师于喦,获成讙、郜延。以六邑为虚。((p 1675)(12130101))(139)

我的粗译:

转过年来,到我们哀公十三年(公元前四八二年,周敬王三十八年,宋景公三十五年,郑声公十九年),春天,宋国司马向魋(桓魋)率兵去援救本国部队,郑国执政的卿子賸(武-子賸,子姚,罕达)遍告全军:“得桓魋(向魋)者有赏。”,把“魋”(向魋,桓魋)吓跑了。于是郑军在“喦”轻取宋军,擒获宋国大夫成讙和郜延。接着,平毁了那六个城邑。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三年春”曰:

正月二十四日辛酉冬至,建子。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曰:

据《传》,救师主帅向魋逃归,明年向巢亦奔鲁,则知郑所取者无主帅之师也。

杨伯峻先生注“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师”曰:

此当与上年《传》末章合读。吴闿生《文史甄微》谓“《左氏》古本,每事自为一章;分《传》者依《经》次第,割散《传》文”,殊为有识。

杨伯峻先生注“魋也逃归”曰:

《左传》叙事中人名下加“也”字,前已多见。《会笺》谓仅此一见,《国语》亦仅见一次,《晋语三》“郑(丕郑)也与客将行”是也,实误。

通宝推:me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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