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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马伯庸:保卫龙脉大作战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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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3,最高领导的黑锅我可不敢背

在回文中,梁应泽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此岭来脉自何山?其峰高若干?呈中崩洪、日、月、文笔、砚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图?离县学远近若何?当地之民何以不遵?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

这些问题问得如此详细,说明徽州府并不完全信任婺源县的保龙报告,要看更具体的数据。

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要知道,虽然知县是知府的下属,可他的任免权在吏部,两者的利益并不完全统一。知县为了一己私利,瞒报蒙骗知府的事,在明代屡见不鲜。

梁应泽看得出来,“禁绝烧灰”这事牵涉重大,光是婺源一篇申详没法让他放心。尤其是,婺源县有意无意漏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没提,他不得不把话挑明了问。

这个细节,就是徽州府回文的最后一个问题:“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

梁应泽老于治政,一问就问到了关键。婺源县在报告里轻描淡写地说是愚民毁山,但区区几个愚民,又怎么会有这么大胆子?又怎么会搞得这么大?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船槽岭下的每一户灰户都是自己开窑,自己凿山,自己烧灰,烧完灰以后自己再挑出山区运到清华镇去卖,成本会高到无利可图。别说白粉了,就是真正的白粉都不会让生产者自己去管渠道分发的事。

用现在的话说,烧灰的盈利模式有问题。

《金陵琐事》里讲过一件真事:有一个叫陆二的人,以贩卖灯草为生。万历二十八年,他带了一船灯草往来吴中,被沿途税卡征税。一船灯草只值八两,可陆二光是交税就交了四两。眼看前往又有税卡,陆二一气之下,把灯草搬下船,上岸一把火烧了。

石灰和灯草一样属于量大价贱的商品,真要灰户自己去贩卖,只怕和陆二一样直接被关税抽死。

只有产量上了规模,成本才能降下来。因此灰户的上头,肯定存在着一级中间商,一头在船槽岭统一收购,一头统一运输到清华镇销售。

这个中间商,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他既得有庞大的经济实力,也得在地方上有足够的影响力——说的直白点吧,灰户背后一定有婺源县的豪强或商帮在支持;说的更直白一点,搞不好整个烧灰产业就是这些人投资的,灰户只是为他们打工的佃户罢了。

这些事情不说明白,梁应泽怎么敢随便批准呢?

谭昌言接到徽州府的回文,读明白了上司的顾虑。他立刻着手回复一文,详尽地解释了整个船槽岭的来龙去脉、诸峰形貌等等,还附了两张山图。

关于梁知府询问的运营模式问题,谭昌言拍着胸脯表示:“愚民窥利不已,虽无豪势之主使,实同顽梗之故违。”——意思是,这些灰户背后没什么人,单纯的刁民罢了。他还特意强调说,这并非婺源县自作主张,而是诸多有力乡贤们上书请求的结果。

既然“有力乡贤”们都主张禁绝,那么灰户背后就算有人支持,也不是什么大佬,否则早跳出来反对了。您就尽管放心吧。

不过这封呈文还没顾上发出去,婺源县就出事了……

本来在婺源县和徽州府文书往复期间,县衙已经开始了官赎工作。县丞马孟复亲自督战,一个一个村子走过去,先后已有三个业主过来卖了地契。可没想到,马孟复一到长林,却被当地村民给围住了。

长林位于清华镇西南方向的马鞍山南麓,村子里多姓程。这里本叫长霖,取意“贤名济世,霖泽乡里”,后来误传为长林。它的位置,恰好是在船槽岭龙脉的中段,受禁令的影响最大。他们对马孟复极不客气,聚众围堵,强烈抗议,要求知县取消成命。

这个消息要传到徽州府耳中,婺源县肯定要吃挂落。谭知县擦擦冷汗,赶紧去问到底怎么回事。

开始他以为这些愚民贪婪谋利,可再一仔细打听,人家聪明得很,知道龙脉这个话题不能碰,他们抗议的,是灰税的问题。

开采船槽山上的石灰矿,是需要缴税的,谓之“灰税”。长林人说,现在要我们停止开采,可又不取消灰税,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开矿收税,不开矿不收税,这诉求挺合理的啊?可为什么婺源县的公告里却没提取消的事,难道是知县大人给忘了?

还真不是。知县大人如今也是满嘴苦涩,这个“灰税”啊,还真是个麻烦事。

上溯到八年前,也就是万历二十四年,万历皇帝做出了一个震惊天下的决定:他派遣宫内太监前往全国各处,收取“矿税”——矿指开矿,税指榷税,也就是商业税。

按说多开矿场、增收商业税,也是调节财政的一种正常手段。可万历皇帝一来是派宫里的太监充做矿监税使,前往各地,这些太监不懂技术只懂敛财,借这个机会大肆勒索,在民间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二是他把这笔收入全解入内库,变成皇帝自己的零花钱,不列入国库之内。

结果这个“矿税”,成了全国深恶痛绝的一项政策。

单说开矿的收入吧,主要来自于金、银等贵金属矿场。但公公们贪心不足,觉得涵盖范围太窄,自作主张,针对民间现有的水银、煤炭、朱砂、石灰等矿场也要抽一笔税。

这种税如跗骨之蛆,沾上就脱不开。比如说,你今天开了一个汞矿,按照三成比例缴税。挖了一个月,矿藏见底了,那税还交吗?还得交!那矿已经挖空了怎么办?不管,只要官府的矿场税簿有你这么一号,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销掉。你开新矿也罢,继续种田也罢,总之得把这笔税补上。

船槽岭烧灰虽然自嘉靖四十三年始,但灰税却恰好是从万历二十四年开始收的。收上来的税款,被公公们直接送进万历皇帝的小金库,根本不经过婺源县、徽州府以及南京承运库这条国库线。他们收了多少银子,地方政府无从监管。

于是事情尴尬了。婺源县可以下禁灰之令,却无免税之权。谁那么大胆子,敢替皇上省钱?

谁也没想到,这么一件小小的争议,居然会扯到天子。谭昌言抓了半天头发,又派人去细细勘问,才算从这个僵局中理出一缕解决的希望。

原来船槽岭的开采规模太小,利润又薄,矿监税使们根本懒得亲自来,而是用包税的形式来收取。所谓“包税”,是这么运作的。比如有一位叫张三的人,跑去跟李四公公说:船槽岭太远,不劳您亲自关注。您把那边的税包给我,甭管我怎么收,反正每年给您送来一百两银子。李公公一听,挺好,准了。张三跑到矿上,用自己豢养的打手去压迫灰户王五、付六,统共收上一百二十两银子,一百给公公,二十自己留下。

说白了,这种模式就是官府把税收任务承包给个人,约定一个上缴额度,超过额度的即是包税人的利润。

对于粗放型政府来说,这么做特别省事,但负作用也特别巨大,因为包税人不是政府,他为了获取利润会拼命压榨地方,不崩溃不罢休。

“包税”在宋代叫“买扑”,只在某些市集试行过;而元代则连田税都敢包税,终至天下动荡。等到明代户籍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包税基本上销声匿迹。直到万历矿税大起,它才又露出端倪。太监们人手有限,而要收税的地方又太多,像船槽岭这种偏远地带,索性承包出去就好了。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船槽岭的这个包税人,婺源县应该还有机会解决灰税问题。

接下来谭昌言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文献上并无记载。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长林抗议事件后没几天,灰税居然奇迹般地取消了。

虽然这段历史隐没于黑暗中,无从揣测,然而从婺源县发布的公文里,我们多少能猜到一点隐藏剧情。

五月二十八日,婺源县就龙脉事件正式回复徽州府。在最终呈给上级的定稿里,谭昌言先是回答了之前梁知府所提的若干问题,然后说了一句暧昧微妙的话:“长林抗禁之情,尤籍口于灰税……向以包税之故,反启伤脉之端。而不独为县龙、学龙大害,而与设法包矿保全山灵之意,亦大悖矣。”

翻译一下:这个长林抗议的原因啊,是因为灰税的事。当年因为包税的缘故,导致龙脉毁伤,这不光对咱们婺源县和县学的气运有所妨害,对当初承包矿场爱护山灵的初衷,也有所违背啊。

这话说得真够费劲的。很明显,谭知县想说这一切都是包税惹的祸,可一骂包税,就会扯到矿监的公公们,一骂到公公们,就会扯到皇帝。一个小小知县,谁都不能得罪,只好小小地谴责一下包税,然后还得往回找补一句,表示包税开矿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执行没到位而已。

谭知县应该是私下里跟利益方达成了某种妥协,争取到了灰税的取消。可是这些事没法摊开在台面上说,只好隐晦地点了几句因果。

有趣的是,在同一篇文里,谭知县前面还义正辞严地痛斥愚民“且向所籍口者,或以灰税未除。而本县业已议豁,又复何辞!” 后面忽然又说“其本岭灰税除另申豁外,谨据通邑舆情再合申报。” ——前面还口口声声说我们早把灰税免了,后面却变成了我们正在研究免税的办法…

这个前后不一致的矛盾,说到底还是因为好面子。灰税之争,毕竟是婺源县衙理亏,但官府不能错,至少不能向老百姓认错,否则官威何在?所以谭知县用了春秋笔法,把取消灰税之事挪到长林抗议之前,显得民众不理性。

于是整件事从“官府漏蠲重税,导致民众抗议,知县急忙弥补救火”,变成了“官府早有绸缪,无知民众无理取闹,官府耐心安抚解释。”

效果完全不一样了。

通宝推: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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