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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8:孙林父——燕巢幕上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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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7/8

《襄二十七年经》:

卫杀其大夫宁喜。((p 1126)(09270003))(085)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p 1126)(09270004))(085)

一些补充:

以上两条《春秋经》大体可以作为下面几条《左传》的标题。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襄二十七年传》:

卫-宁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公曰:“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宁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馀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p 1126)(09270301))(085)

我的粗译:

宁喜(宁子,宁悼子)执掌了卫国政权,但他非常独,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很着急,就有一位公孙免馀提出去杀他,可“公”说:“微宁子(宁悼子,宁喜),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要不是宁子,我们回不了这儿,我还向他发过誓。再说,这么干要没十分把握,只会把名声搞坏,还是算了。)”,但公孙免馀答:“臣杀之,君勿与知。(臣下自己去杀他,主上别管。)”,于是公孙免馀和公孙无地、公孙臣策划,让他们去袭击宁家。事没成,他们都战死了。“公”发话:“臣(公孙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臣”从没犯啥错误,可这下父子两个都为我而死了!)”。

到我们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卫献公三十一年、后元二年),夏天,免馀(公孙免馀)再次袭击宁家,杀掉了宁喜及右宰穀,把尸首拉到朝廷上示众。另一位卿石恶(石悼子)正准备去参加宋之盟,接受使命后走出来,为那两位的尸首穿好衣服,头枕着他们大腿哭了一场。石恶本打算收敛好他们然后去流亡,但他害怕被杀,又想着:“受命矣。(我已经接受了使命。)”,就还是出发去参加宋之盟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曰:

“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此子鲜以公命告宁喜者。

杨伯峻先生注“夏,免馀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穀,尸诸朝”曰:

杜《注》以为《经》文不书杀右宰穀(谷),因穀非卿。《吕氏春秋》及《孔丛子》作“右宰穀臣”,有其托后于鲁-郈成子故事,可参看。

下面是出自《吕氏春秋?恃君览》的相关段落:

郈成子为鲁聘於晋,过卫,右宰穀臣止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送之以璧。顾反,过而弗辞。其仆曰:“向者右宰穀臣之觞吾子也甚欢,今侯渫过而弗辞?”郈成子曰:“夫止而觞我,与我欢也。陈乐而不乐,告我忧也。酒酣而送我以璧,寄之我也。若由是观之,卫其有乱乎!”倍卫三十里,闻甯喜之难作,右宰穀臣死之,还车而临,三举而归。至,使人迎其妻子,隔宅而异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而反其璧。孔子闻之,曰:“夫智可以微谋、仁可以托财者,其郈成子之谓乎!”郈成子之观右宰穀臣也,深矣妙矣。不观其事而观其志,可谓能观人矣。

杨伯峻先生注“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曰:

衣其尸,已是小敛。则此敛是大敛。以尸入棺曰大敛,以棺入墓穴亦可曰敛。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襄二十七年传》: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鄉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p 1128)(09270302))(085)

我的粗译:

得知此事后,子鲜(母弟鱄)说:“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把我们赶出去的人只是流亡,把我们迎回来的人却被杀,赏罚完全错了位,还怎么起阻止和鼓励的作用?主上没信用,“国”没有惩罚威慑,不是太糟了吗!何况这都是我“鱄”造成的。)”,于是自行流亡前往晋国。

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派人去阻止,他没答应。等到了黄河边,“公”又派人去阻止,他留下使者,在黄河上举行盟誓,然后去北方木门住下,在那里他从不朝“卫”的“国”那个方向坐。木门大夫劝他出来任职,他不答应,告诉那人说:“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任职却不能完成职事,那是罪过;可要是好好干,就张扬了我出走的缘由,这是要向谁告状呢?反正我是不能再站到哪家朝廷上了。)”。于是他终身不出来任职。到后来他去世,他们“公”为他服了丧服繐服,再没脱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逐我者出,纳我者死”曰:

孙林父逐献公奔晋。宁喜纳献公而被杀。

杨伯峻先生注“赏罚无章,何以沮劝?”曰:

沮,止也,止人为恶。劝,勉也,勉人为善。

杨伯峻先生注“托于木门,不鄉卫国而坐”曰:

托,寄寓而不仕也。《公羊传》谓鱄与妻子盟,不履卫地,不食卫粟。《谷梁传》谓“终身不言卫”。——桥:因为“木门”大体在“卫”北方,所谓“不鄉卫国而坐”,则不向南坐,不南面也,恐亦表示自己不会为君。

杨伯峻先生注“从之,昭吾所以出也”曰:

意谓仕而能治事,则出奔之罪在卫君已彰明于世。

杨伯峻先生注“将谁愬乎?”曰:

谓无可告诉者。

杨伯峻先生注“公丧之如税服终身”曰:

卫献公死于二十九年夏,子鲜或死于其稍前。依古礼,天子诸侯绝旁期,于兄弟不服丧,但子鲜死,卫献公仍为之服丧,仅不服朞服,而服繐服。税服即繐服,税音退,亦可读为岁。繐音岁。繐服,布细而疏,如小功服之缕。则繐服不过小功五月,此云终身者,或不足五月,卫献即死矣。

“河”(杨注:卫、狄相战,终始在黄河之北。#卫懿公之败死,宋桓公乃迎卫之败众于黄河。或以为迎文公,文公已至齐,由齐至宋,不涉河,故知其误。),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5,北纬35.65(荧泽东,曹西北,据《春秋左传注》附《宋郑卫》地图)。

“木门”(杨注:杜《注》谓木门为晋邑。《太平寰宇记》谓古木门城在今河北-沧州市。然晋地未尝至此,故不可信。顾栋高《大事表》谓在河北-河间县西北三里,较可信。),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07,北纬38.45(河间县西北三里)。

下面是卫侯之弟鱄出奔晋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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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二十七年传》:

公与免馀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p 1128)(09270303))(085)

我的粗译:

卫国那位“公”(卫献公,卫侯-衎)要赏给免馀(公孙免馀)六十个村邑,但是他推辞说:“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宁悼子,宁喜)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只有卿才配一百个村邑,臣下已经六十个了,底下人的家财和上边人一样,不象话,臣下可不敢这样。再说宁子就是因为村邑太多,才会被杀,臣下也怕很快会被杀。)”,“公”一定要赏他,他只好接受一半。“公”任命他当了少师。然后,“公”又让他担任卿,他提出:“大叔仪(大叔文子,文子,世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大叔仪没有额外的心思,而且能策划大事,主上还是任命他吧。)”,于是“公”任命了文子(大叔文子,大叔仪,世叔仪)为卿。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与免馀邑六十”曰:

古代村落有土城堡,故亦谓之邑,此言百邑,实则一百村庄而已。《论语?公冶长》、《谷梁》庄九年《传》俱云“十室之邑”,足见其小。此亦是旧时规定,后来便成具文,唯需要时引用之。《齐子仲姜镈铭》云:“侯氏锡之邑二百有九十有九邑”,则一次所赐已近三百邑。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仪不贰”曰:

廿六年《传》载大叔仪之言曰“臣不能贰”。

杨伯峻先生于“乃使文子为卿”之后注云:

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亦载此事,末云:“伐宁召子(悼子)而僇之朝。公曰:‘大叔仪(中六字模糊)不贰。’以为卿。”

《襄二十八年经》:

夏,卫-石恶出奔晋。((p 1139)(09280002))(085)

《襄二十八年传》:

卫人讨宁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p 1142)(09280301))(085)

我的粗译:

下年,我们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卫献公三十二年、后元三年),卫人追究宁某人的同伙,结果石恶(石悼子)还是流亡去了晋国。卫人立他侄子“圃”当他们家族长,好延续石家香火,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立其从子圃”曰:

从子,兄弟之子也。《礼记?檀弓上》“兄弟之子犹子也”。故近人多称从子为犹子。今谓曰姪,从姑姪之称。从子之名,自魏、晋以后始常见。

杨伯峻先生注“以守石氏之祀,礼也”曰:

杜《注》:“石恶之先石碏有大功于卫国,恶之罪不及不祀,故曰礼。”石碏事见隐四年《传》。

《隐三年传》:

公子州吁(xū),嬖(bì)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què)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yì),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jiàng),降而不憾,憾而能眕(zhěn)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p 0031)(01030702))(005)。

《隐四年传》: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nòu)羊肩涖杀石厚于陈。((p 0037)(01040501))(005)。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p 0038))(01040502))(005)。

《襄二十九年经》:

庚午,卫侯-衎卒。((p 1153)(09290003))(085)

秋九月,葬卫献公。((p 1153)(09290009))(085)

一些补充:

如上,重新掌权两年后,到公元前五四四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卫献公三十三年、后元四年,吴馀祭四年),六月庚午那天(杨注:庚午,六月五日。),卫献公(卫侯-衎)就去世了。同年秋九月,为他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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