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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3:吴夫差——先自败也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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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2/7

《哀元年传》: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綸,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三月,越及吴平。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p 1605)(12010201))(132)

我的粗译:

第三年,也就是两年后,我们哀公元年(公元前四九四年,周敬王二十六年,晋定公十八年,楚昭王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年,越句践三年,陈闵公八年),吴王-夫差首先在夫椒打败越国军队,报复了前面檇李之战的失败,随即打进越国。越子(越国国君,句践)带最后五千兵马退守会稽山,派大夫种(文种)联络吴国的大宰嚭(伯嚭),向吴国求和。吴子(吴国国君,吴王夫差)准备答应。但他父亲阖庐(吴子-光)的重要谋臣伍员(伍子胥)告诉他:

不可。臣下听说:“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施惠最好有富余,治病最好去了根。)”,早年“有过”的“浇”攻杀“斟灌”首领,然后进攻“斟鄩”,灭了在那儿寄居的“夏后相”全家,只有“有仍”嫁来的“后缗”刚刚受孕,从一个洞里爬出去,回到“有仍”,后来生下“少康”。再后来,“少康”当上“仍”的牧正,他恨“浇”,一直防着。等“浇”派“椒”来搜寻,他就又逃往“有虞”,在那里作庖正,以此逃避追杀。当时,那儿的首领“虞思”把自家两个属于姚“姓”的女子嫁给他,在“綸”为他筑起城邑,让他有了一方田地、一旅战士。

因为“少康”能施惠于人,由此策划,聚集起“夏”家族人,任用其中的人才统领他们。然后他派出“女艾”去侦察“浇”的动向,派自己儿子“季杼”去迷惑“浇”的弟弟“豷”。最终攻灭“过”和“戈”,恢复“禹”的疆域,在祭天的同时重拾对“夏”家先祖的祭祀,保持了过去的荣耀。

现在我们吴国赶不上“过”,而越国却大于“少康”,要上天再帮他们一把,我们不就糟了吗!

这个句践懂得拉拢人又知道要施恩,施恩不会漏掉什么人,拉拢也不放过任何能立功的人。他们越国又和我们同处一块土地,世世代代都是仇敌对手。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战胜却不彻底消灭他们,还准备留着他们,不遵循上天意志,增加贼匪仇敌的力量,将来就算反悔,但后果吃不消。

现在“姬”家的败落,就在眼前。我们紧靠着蛮夷,还去增加贼匪仇敌的力量,凭这样想当上霸主,肯定不行啊。

以上伍员虽然说了这么多,但夫差不听。于是伍员下去以后就对身边的人说道:“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我们“吴”就会变水塘了吧!)”。

这年三月,越国和吴国讲和。吴人打进越国,《春秋经》没有记载,是因为吴国没来通报他们的喜讯,越国也没来通报他们的失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曰:

檇李之役见定十四年《传》,夫差之父死焉。

杨伯峻先生注“大夫种”曰:

据《吴越春秋》、《吕氏春秋?当染篇》高诱《注》、《吴世家?索隐》及《太平寰宇记》,大夫为官名,文其氏;种,其名,字禽,楚之南郢人,楚平王时曾为楚之宛令。

杨伯峻先生注“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曰:

《战国策?秦策三》引《书》“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今在伪古文《泰誓》中。

杨伯峻先生注“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曰:

襄四年《传》云寒浞杀羿,因其室而生浇,处浇于过,故此云“有过-浇”。《传》又云“浇用师灭斟灌”,此言“杀斟灌”,言杀其君而灭其国,二文各言其一。说详孔《疏》。《夏本纪》太史公称禹分封,用国为姓,有斟尋氏、斟戈氏,即此斟鄩、斟灌。

杨伯峻先生注《襄四年传》“灭斟灌及斟寻-氏”云:

《水经?巨洋水注》、《路史?后纪》十三俱引《竹书纪年》云“相居斟灌”,此浞所以必灭斟灌。斟灌、斟寻皆部落名,斟灌在今山东省-范县北观城镇,斟寻在偃师县东北十三里。说详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p 0935)(09040701))(083)。

杨伯峻先生注“灭夏后相”曰:

杜《注》:“夏后相,启孙也。后相失国,依于二斟,复为浇所灭。”《太平御览》八十二引《纪年》云:“后相即位,居商丘。”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路史?后纪》十三俱引《纪年》云“相居斟灌”,则斟灌被灭,后相亦亡矣。

杨伯峻先生注“后缗方娠,逃出自窦”曰:

杜《注》:“后缗,相妻也。娠,怀身也。”娠音震。

杨伯峻先生注“惎浇能戒之”曰:

杜《注》:“惎,毒也。戒备也。”《释文》:“惎音忌。”

杨伯峻先生注“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曰:

为有虞酋长掌管饮食之官。其指少康,犹言以避己害也。

杨伯峻先生注“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曰:

思,有虞酋长之名,姚姓,妻以二女,故谓之二姚。

杨伯峻先生注“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曰:

杜《注》:“女艾,少康臣。”言使女艾打入浇处为间谍。杜《注》:“豷,浇弟也。”《鲁语上》云:“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韦昭《注》:“杼,禹后七世,少康之子季杼也,能兴夏道。”杜《注》:“过,浇国。戈,豷国。”

杨伯峻先生注“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曰:

依古礼,祀天以先祖配之,此则祀夏祖而同时祀天帝也。朱彬《考证》谓“配天谓受天命为天子”,可商。

杨伯峻先生注“与我同壤”曰:

共五湖三江,今之浙江、江苏同壤。

杨伯峻先生注“违天而长寇雠”曰:

违天谓不取越。《国语?越语下》范蠡曰:“臣闻之:‘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与不取,反为之災。’”《汉书?萧何传》亦云:“《周书》曰:‘天与不取,反受其咎。’”皆此意。不取其国,则实使仇生长。

杨伯峻先生注“后虽悔之,不可食已”曰:

不可食犹今言吃不消。于鬯《校书》谓“此食字盖读为得”,举《秦策》“后虽悔之,不可得也”为证,似失之拘滞。

杨伯峻先生注“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曰:

《越语上》云:“今寡人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云云,此生聚事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云:“越王-句践见怒鼃(蛙)而式(轼)之,曰:‘鼃有气如此,可无为式乎!’士人闻之,曰:‘鼃有气,王犹为式,况士人有勇者乎?’”此教训之一例也。杜《注》:“谓吴宫室废坏,当为污池。为二十二年越入吴起本。”

杨伯峻先生于此(三月,越及吴平)之后注云:

《吴越春秋》有《句践归国外传》及《句践阴谋外传》,《越绝书》亦有叙述,皆后人传说,多不足信,故不录。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越”推测位置为:东经120.39,北纬29.88(阮市镇北,柁山坞村东。约昭二十五年迁来。哀五年迁走)。

“夫椒”(杨注:贾逵谓夫椒为越地,是也。杜《注》谓“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不足信。椒山即今太湖之西洞庭山,距吴国都近,越纵败于此,退路仍宽广。且此非越伐吴,乃吴报越,战地自不应在吴都近地。沈钦韩《地名补注》云:“《越绝?越地记》,‘夫山者,句践绝粮困地,去山阴县十五里’,此夫椒在越之证矣。”夫椒盖在今绍兴县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55,北纬30.15(绍兴北)。

“檇李”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63,北纬30.68(桐乡市-濮院镇)。

“会稽”(杨注:会稽山也,在今浙江-绍兴县东南十二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20.61,北纬29.95(会稽山)。

下面是吴、越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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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过”——“過”(杨注:過,部落名,据杜《注》,在今山东省-掖县稍西北近海处。或疑在今太康县东南。《路史?国名纪六》谓夏之有過乃猗姓国,但隐十年《左传》孔《疏》及《急就篇?注》引《世本?氏姓篇》及《潜夫论?志氏姓》皆谓“過,任姓”。彝器有 [彳(骨-月+止)]伯簋 ,唐兰释为“ [過-口]伯”,郭沫若云:“古有過国,此 [過-口]伯或即其后。”见《大系考释》。#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4.0(太康县东南一带)。

“斟灌”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8,北纬35.94(范县北观城镇)。

“斟鄩-”——“斟寻”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4,北纬35.7(濮阳及范县一带)。

“有仍”——“仍”——“任”——“有仍氏”(杨注:任国故城在今山东省-济宁市。秦嘉谟《世本辑补》、雷学淇《竹书义证》俱疑任即仍(,不足信)。#《韩非子?十过篇》云:“昔者桀为有戎之会,而有緡叛之。”“仍”误作“戎”。仍即任,太昊-风姓后,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十。仍国当在今山东-济宁市附近(金乡县东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57,北纬35.41(济宁城区一带)。

“有虞”(杨注:有虞,据云是虞舜之后一部落国家,相传在今河南-商丘地区-虞城县西南三里。马宗琏《补注》则以为应在山西-平陆县,不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89,北纬34.51(虞城县-利民镇西南三里尚墓村)。

“綸”(杨注:綸在今虞城县东南三十里,与郑国之綸氏不同,详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六下。),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1,北纬34.52(虞城县-利民镇)。

“戈”(杨注:戈亦部落国家。杜《注》:“戈在宋、郑之间。”#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据《汇纂》,今河南-杞县东北三十里有玉帐,或云古玉畅。杞县为春秋?宋地,北与陈留接壤(陈留,旧县,今已废),《传》云“宋、郑之间”,或即是也。鍚音羊。其余五地或皆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

下面是《襄四年传》中与“少康”事相关的叙述: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過,后杼灭豷于戈,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p 0935)(09040701))(083)。

下面是少康复禹之绩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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