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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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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55盾主诸侯04/05

《宣元年经》: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p 0646)(07010010))(055)

《宣元年传》:

宋人之弑昭公也,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p 0648)(07010801))(055)

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解扬。晋人乃还。((p 0649)(07010802))(055)

我的粗译:

因为在上年冬十有一月,宋人弑杀了他们昭公(宋昭公,杵臼),所以到我们文公十七年(公元前六一〇年,周匡王三年,楚庄王四年,郑穆公十八年,陈灵公四年,宋文公元年,晋灵公十一年,卫成公二十五年,曹文公八年),春天,晋国由排第二位的卿、中军佐荀林父(中行桓子)指挥各家诸侯联军去进攻宋国,宋人只好求和,他们国君宋文公(宋公-鲍)亲自与晋人盟誓。随后,晋人又召集各家诸侯在“扈”会盟,要帮我们鲁国向齐国问罪。这两回,晋人都从各家诸侯那里得了很多财物。于是郑穆公(郑伯-兰)说:“晋不足与也。(晋人不值得交往。)”,决定接受与楚人的盟誓。而因为四年前(公元前六一四年)陈共公(陈侯-朔)去世时,楚人不尊重陈人,所以继位的陈灵公(平国)来参加了这回在“扈”与晋人的盟誓。

“扈”之盟两年后,我们宣公元年(公元前六〇八年,周匡王五年,楚庄王六年,郑穆公二十年,陈灵公六年,宋文公三年,晋灵公十三年,卫成公二十七年,曹文公十年),秋天,楚子(楚子-旅,楚庄王)进犯陈国,接着进犯宋国。晋国执政的卿赵盾(赵宣子)率兵援救陈国和宋国。与各家诸侯在“棐林”会合,打算进攻楚国一方的郑国。楚国大夫蒍贾(伯嬴)率兵援救郑国,与晋军在“北林”遭遇,俘获晋国大夫解扬。晋人撤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郑人侵陈”曰:

楚国征伐而书“楚子”,自此始。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盾帅师救陈”曰:

《传》言“救陈、宋”,而《经》仅书“救陈”,不书“救宋”,杜《注》谓“《经》无‘宋’字,盖阙”。孔《疏》引服虔说,则以为“赵盾既救陈,而楚师侵宋;赵盾欲救宋,而楚师解去。”

杨伯峻先生注“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曰:

孔《疏》:“晋本兴师欲救陈、宋,但楚师已去,故四国之君往会晋师,与共伐郑。言‘于棐林’者,行会礼然后伐。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亦行会礼乃伐,与此同也。”

杨伯峻先生注“宋人之弑昭公也”曰:

在文十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曰:

在文十七年。

杨伯峻先生注“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曰:

十七年《传》云“犹立文公而还”,即此《传》受盟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曰:

在文十五年。此先叙十七年事而后叙十五年事者,盖以宋事为主也。

杨伯峻先生注“皆取赂而还”曰:

《传》明言之。受宋赂。文十七年《传》未言,此旁出补叙之文。

杨伯峻先生注“陈共公之卒”曰:

卒在文十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曰:

《年表》云:“楚庄六年,伐宋、陈,以倍我服晋故。”又云:“宋文三年,楚、郑伐我,以我倍楚故也。”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盾帅师救陈、宋”曰:

张聪咸《杜注辩证》以《经》无“宋”字,因谓“宋”字当属下读,下句为“宋会于棐林”,实不可信。盖楚伐陈、宋,晋故救陈、宋;且会于棐林者四国,何能单言“宋”也?《年表》云:“晋灵十三年,赵盾救陈、宋。”是司马迁亦以“救陈、宋”为句。

杨伯峻先生注“楚-蒍贾救郑”曰:

蒍贾已见僖二十七年及文十六年《传》,以后又见四年《传》。

《僖二十七年传》: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子玉复治兵于蒍,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蒍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p 0444)(05270401))(045)。此年为公元前633年。

《文十六年传》:

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p 0617)(06160403))(061)。此年为公元前611年。

《宣四年传》: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p 0680)(07040302))(060)。此年为公元前605年。——杜预:“伯嬴,蒍贾字。”

杨伯峻先生注“囚晋-解扬”曰:

解扬已见文八年《传》。据宣十五年《传》,解扬后已还晋。

“楚”——“蓝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0,北纬31.30(古编县(胡集)东南汉水西岸,当地有浰河口。文十四至宣三)。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棐林”——“北林”——“棐”(杨注:“棐”,《公羊》作“斐”,皆从非声,故可通假。杜《注》:“棐,郑地。”当即宣元年及襄三十一年《传》之棐林,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东二十五里。#棐音斐,《公羊》作“斐”。《方舆纪要》谓棐林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东二十五里。然襄三十一年《传》谓卫襄公如楚,“过郑,印段迋劳于棐林”,则棐林宜在新郑北三、四十里处。#北林,郑地,当在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南,新郑县之北。#北林即棐,当在今新郑县北约四十里。#棐林即北林,今新郑县北约四十里,亦单称棐。),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8,北纬34.6(新郑县北约四十里)。

“扈”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5,北纬35.03(黄河故道,曾经河绝于扈。据杨先生书中图标注,原阳县-祝楼乡-西胡庄村西一带)。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下面是晋-赵盾帅师救陈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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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宣元年经》:

晋人、宋人伐郑。((p 0647)(07010012))(055)

《宣元年传》: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楚。((p 0649)(07011001))(055)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晋人进攻郑国,以报复他们上次北林之役的失败。不过因为此时晋侯(晋灵公,夷臯)放纵胡闹,掌权的赵宣子(赵盾)怎么劝都不行,受此牵累,所以这回晋军比不过楚军。

一些补充:

上面那条《春秋经》中提到“宋人”却未见之《左传》,盖因宋方兵少而于军事上无足轻重耳。

杜预《注》“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云:“报囚解扬。”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曰:

骤谏,屡谏也。谓屡谏而灵公不听。《晋世家》云:“赵盾、士会前数谏,不听。”盖本此语。

杨伯峻先生注“故不竞于楚”曰:

竞有争义。襄二十六年《传》云,“臣不心竞而力争”,《庄子•齐物论》云“有分有辩,有竞有争”,竞争均同义可证。不竞于楚,犹言不能与楚相争也。杜《注》谓“竞,强也”,与下年《传》“彼宗竞于楚”竞字同义,句法亦类似,亦通。杜《注》:“为明年郑伐宋张本。”

《宣三年经》:

夏,楚人侵郑。((p 0667)(07030004))(055)

《宣三年传》:

晋侯伐郑,及郔。郑及晋平,士会入盟。((p 0668)(07030201))(055)

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p 0672)(07030401))(055)

我的粗译:

两年后,到我们宣公三年(公元前六〇六年,周定王元年,楚庄王八年,郑穆公二十二年,晋成公元年),新任晋侯(晋侯-黑臀,晋成公)率兵进攻郑国,前出到“郔”,郑人向晋人求和,晋人派大夫士会(随武子,范武子)进入郑国和他们盟誓。

这年夏天,楚人进犯郑国,因为郑国投靠了晋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曰:

即,就也。郑附于晋即上《传》“郑及晋平”。

“楚”——“蓝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0,北纬31.30(古编县(胡集)东南汉水西岸,当地有浰河口。文十四至宣三)。

“楚”——“桐宫”推测位置为:东经112.76,北纬34.72(偃师-西塔庄村北,偃师商城遗址。宣三至宣四)。

“郔”(杨注:郔音延。朱梁补刊《石经》、宋本、金泽文库本俱作“延”。沈钦韩《补注》、洪亮吉《诂》、严可均《石经校文》均谓延即延津,亦即隐元年《传》之廪延,即今河南省-滑县。延津作“延”,则此亦当作“延”。江永《考实》则云:“十二年‘楚子北师次于郔’,杜《注》:‘郑北地。’与此同一地也,近邲,在郑州。”以地理考之,江说较合理,今从之作“郔”。#杜《注》以郔为楚地,《汇纂》因云“当在河南省-项城县境”,则与三年及十二年之郔为两地。武亿《群经义证》则云:“子重侵宋,楚庄留为声援,必不遽返归于楚境。疑郔地幅员广被他邑,自郑国城之北以逮廪延皆为其地,故有‘延’名。下文十二年《传》‘楚子北师次于郔’,《注》‘郔。郑北地’是也。盖‘待诸郔’者,郔之南境;‘次于郔’者,郔之北境。一地而前后两见,《传》特以‘楚子北’标之。杜氏不达其旨,《注》为楚地,非也。”武说虽辩,而实非,且无证据。《汇纂》谓郔在项城县境,以地望考之,颇合情理,然亦无的证。高士奇《地名考略》谓“是时楚子与陈、郑盟于辰陵,当是近陈地”。总之,此郔当离陈、宋、郑不远。#郔在今郑州市北,详三年《传•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8,北纬34.5(“郑北地”,郑州南新郑北,与氾水相近)。

《宣四年经》:

冬,楚子伐郑。((p 0677)(07040007))(055)

《宣四年传》:

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p 0684)(07040401))(055)

《宣五年经》:

楚人伐郑。((p 0685)(07050006))(055)

《宣五年传》:

楚子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p 0686)(07050501))(055)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宣公四年(公元前六〇五年,周定王二年,晋成公二年,楚庄王九年,郑灵公元年),冬天,楚子(楚子-旅,楚庄王)又率兵进攻郑国,因为郑国还不肯归顺。

过一年,我们宣公五年(公元前六〇四年,周定王三年,晋成公三年,楚庄王十年,郑襄公元年,陈灵公十年),楚子再去进攻郑国。半路上,陈国和楚国讲和。当时晋国派出排第二位的卿、中军佐荀林父(中行桓子)率兵援救郑国,于是这支部队去进攻了陈国。

一些补充:

杜预《注》“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云:“前年楚侵郑,不获成,故曰‘未服’。”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伐郑”曰:

《郑世家》云:“楚怒郑受宋赂纵华元,伐郑。”《晋世家》云:“成公三年,郑伯初立,附晋而弃楚。楚怒,伐郑。”俱叙及楚伐郑之故。

杨伯峻先生于“伐陈”之后注云:

《史记•年表》及《郑世家》全用《左传》。

“楚”——“桐宫”推测位置为:东经112.76,北纬34.72(偃师-西塔庄村北,偃师商城遗址。宣三至宣四)。

“楚”——“承之野”——“烝野”(杨注:顾栋高《春秋舆图》谓烝野亦在江陵县境,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今河南省-新野县。#杜《注》曰:“漳澨,漳水边。”漳水源出今湖北省-南漳县西南之蓬莱洞山,东南流经钟祥、当阳合沮水,又东南经江陵县入于江。若上文之轑阳、烝野如顾栋高说在江陵境,则此漳澨亦当在江陵,疑在今之河溶镇。若轑阳、烝野如沈钦韩说在河南省-新野,则此漳澨当在荆门县西,漳水东岸。沈说似较合理。),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0,北纬32.05(新野,承之野,宣四至宣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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