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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我们应当怎样纪念李文亮医生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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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我们应当怎样纪念李文亮医生

李文亮医生不幸去世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掀起一阵狂潮。除了各界哀悼,一股愤怒之情也在酝酿之中,以李文亮医生的去世为宣泄口有了突破的苗头。

这次疫情对中国的冲击远超当年的非典。非典虽然也是人心惶惶,但并没有弄到封城封省,全国宅居的程度。这次冠状病毒的危害其实还没有非典严重,但对社会造成的恐慌却远远超过了非典。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湖北和武汉当局最初应对失措,错失了控制疫病的黄金时间。二是因为这次疫病对社会各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为要防疫工厂开不了工,学校开不了学,物流受到巨大的影响,各种订单无法交货,相当大一部分商店停业,这还是表面的经济冲击。

从心理上说,虽说现在互联网充分普及后很多人都很宅。但这是基于知道自己随时都有走出自己蜗居的自由的前提下的。现在被勒令宅在家中,出门好似放风,来回必受检查。这是很容易让人产生焦虑情绪的。更主要的是现在各种“好消息”不断,一会儿某中成药成了紧俏商品,让人冒着感染的危险抢购,一会儿某治疗方法申请了专利,似乎明天就能让人痊愈。然而不论有多少“好消息”,致病人数仍在上升,宅居禁令一延再延,疫病消失的曙光仍然看似遥遥无期。

与此同时,各种负面消息,各种丑陋表演也纷纷登场,从红十字会丑闻到主管官员一问三不知,从医疗物资短缺到大理截留抗疫口罩。各种阴谋论也甚嚣尘上。各位公知们也没闲着,什么市场调节,“合理涨价”之类的私货屡屡见诸报端。

这种情况下,李文亮医生的殉职就成了一个宣泄愤懑的出口。而在大多数人还是善良得哀悼这位医生的不幸遭遇的时候,某些“大腕”们却突然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继续批评李文亮医生“没有遵守规则”、“被申斥是合法的”等等。

例如某“大腕”冷冰冰的说:

他更不是第一个发现新冠的,他自己从来都没有声称过,从来都说的是从本院急诊科医生那里得知的。李医生尽管发出警告,但并没有按照SARS的要求保护好自己,他就是在无防护情况下接触尚未显示症状的眼科病人时被传染的。他也没有像警告中告诫同学那样,并没有让父母使用防护,结果父母也感染了。他自己也说了,大意了。李医生在微信中特地指出不要外传,所以如有些人所说的“用生命警告公众”也并不属实。事实上,他对微信流传到“外面”还很生气。

从扣字眼的角度来说,“大腕”们的确没有错。从控制恐慌的角度看,删除李医生等八人的微信,给予申斥也是合法的。

但问题是现在大家纠结的到底是什么?如果诸位“大腕”们没有健忘的话,李医生等八人被加上的罪名是“散布谣言”,不但被公安约谈申斥,并书面处分,还上了央视在全国当作了反面典型。

那么李医生等人“散布谣言”了没有?显然没有。他们说的是事实。诚然,李医生说是病人是“非典”并不准确。但这也是基于化验结果,而不是信口开河,更何况当时无人知道这是一种新病毒,最相近的临床表现就是“非典”。

于是又有人说李医生等人没有按规定上报,而张医生则上报了。于是形成对比,如何如何。

张医生上报是正确的。更应该注意到的,张医生是“连续上报”。可见在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湖北有关部门在得到疫情通报以后,居然在十多天时间内不做准备,逆势而动,于是错失控制疫病的最佳时机。而李医生作为眼科医生,向本院领导汇报也就足够。在有关部门毫无动静的情况下,提醒自己的亲人注意,并不是什么“造谣”。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怎样看待言论的问题。

人,天生有言论的自由,同时也要对自己言论负责。言论既出,如果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恐慌和灾难,当然要为自己的言论付出代价。同样,如果言论造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则应当受到奖励。这里如何衡量一个言论的效果就成了关键。

具体到李医生等八人的情况。他们的言论出于事实基础,并非造谣。流传也不广泛,只是在亲朋好友之间。那么不分青红皂白得把他们打成“造谣者”,给予处分,全国典型,却在不久后就被事实重重打脸,这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无疑是巨大的损害。而在事实水落石出的情况下,某些“大腕”继续死鸭子嘴硬,楞说当初没有处理错误,恐怕更不是真正的吸取教训的态度。

那么,应如何处理这类事件呢?我年轻的时候,碰到这类事情,并不是一棍子打死,立刻把人当作“造谣者”(或者当时流行的“反革命”)。而是先要调查事实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当事人的动机是什么。像李医生等八人的情况,动机是善良的,说话是基于事实的,影响是可控的小范围的,一般就是组织谈话,告诉他们前因后果,告诉他们言论广泛流传后的影响,消除他们发出的消息,告诫他们下次再次发言前要慎重考虑可能的社会冲击。

这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本意。

然而,李医生等八人的遭遇还有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纪委的习骅几年前写过一篇《从癸酉之变看作风建设与历史周期律 》(又名《“癸酉之变”与嘉庆帝的反思》《癸酉之变:官员都在坐等出事》等)。其中提到清中期以后官场人浮于事,各类官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升官发财,一要“多磕头,少说话”,二要让上司满意,谁都不肯担责任。三要报喜不报忧。于是整个官场,因循疲顽,没人敢做任何决定。所有的决策都要推给上司。于是整个吏治败坏。甚至天理教要造反,进攻皇宫的消息一再走漏,一年多的时间里,清朝从台湾知府到豫亲王到京幾卫戍司令(九门提督)到国防部长(兵部尚书)都得到过准确翔实的情报。但由于怕担责任,各级官吏要么捂盖子,瞒上不瞒下。要么推诿扯皮。要么干脆把情报视作谣言。于是天理教这个漏洞百出的谋反计划竟然得以顺利实施,二百多人攻进紫禁城,杀得守卫部队丢盔弃甲。幸亏大清气数未尽,嘉庆皇帝不在皇宫,而他的儿子(后来的道光皇帝)组织人力指挥得当才把谋反镇压了下去。

这种“因循疲顽”(嘉庆皇帝语)其实是比贪污更可怕的腐败。中国自古有言“昏官之害胜于贪官”。盖贪官被逼着干活的时候还有可能把事情办好,最多从中谋取自己的利益。而昏官可能一文不贪,两袖清风,但无所作为,办事不利却可以导致整个大局的败坏。上司自有上司,最后只有皇帝是没地方推诿的。清朝的皇帝们其实一直都很清醒。例如嘉庆皇帝就知道老百姓造反其实是因为穷得过不下去,官逼民反。道光皇帝也知道捐班要回本,哪能指望他们清廉。但是皇帝清楚有什么用。执行他命令的官员们一点主观能动性都没有,于是事事都要发上谕,官员们是算盘珠子,拨一拨才会动一动。而牵扯到他们直接利益的,甚至拨了都不会动,弄不好还要反推回来。

说回来,官员们没有主观能动性,倒也不是天生如此。造成清朝这种局面的,是清朝过于细密的问责制度和从根本上的思想禁锢。清朝算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官员们办事得力,不讨上官喜欢,不一定升官。一旦办坏了事,贬官削职是轻的,流放杀头也是常态。到清朝中期开始,尤其是乾隆朝搞出“议罪银”之后,官员们的主观能动性迅速衰退。“议罪银”动不动以万记。正常官员如果不贪污根本凑不起数字。而贬官削职流放杀头的大罪,只要能交出银子就可以“戴罪立功”。这样官员们要么拼命贪污以积攒下足够的银子将来赎罪,要么就啥都不肯担责任。盖不办事就无责任,无责任就不会被问责,就不会被贬官削职流放杀头。清朝,尤其到了乾隆时期,文字狱又达到了一个高峰。下至贫民百姓,上至王公贵族,说错了话,甚至都不用直接得罪皇帝,自有人会罗织罪名,将其打入十八层地狱。这种现象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就是编《四库全书》的时候,都不用皇帝发话(皇帝其实根本都没看到),词臣们就自动把“人道寄奴曾住”改成“人道宋主曾住”。马屁拍得如此之响,连古人也不放过了。这种情况下,谁又敢说话呢。这种现象甚至到了民国,茶馆里还要贴着“莫谈国是”的标语。而连话都不敢说,整天只知道拍上官马屁,互相推诿,又怎么会有什么主观能动性呢?国势又怎会不衰落呢。

风起青萍之末,一个社会风气的养成,一个官场习气的造就都是从细微末节开始的。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可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不让民众说话。民众如果说的真是谣言,那么怎么打击都不为过。民众如果说的是基于事实的实话真话,那么就不能随便打成“谣言”。不然这和政府公然诬陷良民又有什么区别呢?有人也许会说,网络上那么多言论,又有那有这个精力来一一查证呢。李医生等八位说的可能是事实。但这个事实一旦泄露很可能在民众中造成巨大恐慌甚至灾难。所以方便起见,就把他们打成造谣者,让他们的话失去信用好了。

这里就又要回到一个基本的原则“实事求是”。一个人民的政府是不能因为图省事就随便给公民罗织罪名的。罗织罪名而被揭穿的后果就是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政府一旦没有了公信力,就无法维持应有的权威了。政府可以说李医生等八人的行为是未经授权,泄露重要信息。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扩散重要信息(如果由此规定的话)。这是“实事求是”(当然,是不是应该扩散又是另一个话题)。唯有“实事求是”,才能让人心服口服。不能“实事求是”,反而罗织罪名,这就是以诈术来治天下了。治天下,首重诚信。如果让诈术成为常态,那么谁又愿意相信骗子,支持骗子呢?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可是连天下都丢了。

所以,要长治久安,要富裕强盛,一要不怕麻烦,实事求是。二要以诚信待民众,民众自会以诚信报之。如果把民众当作敌人一样防范,而不主动去了解民众,组织民众,引导民众,只靠诈术、官威甚至暴力,那么历史一次又一次的证明这么做的人必将被人民和历史所唾弃。

是为纪念。

李文亮医生永垂不朽!

通宝推:乱翻书nn,从北苑到太古,夜如何其,笑不拾,发了胖的罗密欧,从来,桥上,陈王奋起,白玉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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