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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各位国内河友有认真参与了自己小区居委会选举的吗? -- 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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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五、西斯的复仇(下)

这个题目出得不好,没说清楚是单项选择题还是多项选择题还是简答题,正确答案是这样的:街道指示居委会出具居民不同意罢免的意见,直接就把居民代表罢免居委会主任的企图干掉了!

简单点说就是:居委会不同意居民代表罢免居委会,NB吧!!

来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法律法规,感受一下刀笔吏的厉害,相关条文是这么说的: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八条原文为“有10名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必要时,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写得很清楚,中间并没有什么“调查核实”环节。居委会只有组织居民会议投票一条路不是吗?但是呀但是,法律归法律,到了地方上是有个实施规程的,北京的实施规程里面就鬼斧神工的增加了几个字:“待调查核实后”

象我这般天真纯洁的人看来,这个调查核实,具体的内容不该是签字是否真实,是否符合人数吗?但既然这里没有说调查核实啥,人家那不就是想调查核实啥就调查核实啥?

街道是不会为这件事费事的,直接让居委会来调查,居委会调查啥呢?调查有多少居民支持罢免居委会主任!要知道祖国人民一般都是不说话的,课堂上发问的同学都很少对吧,无论大学中学小学…..

所以如何提问太重要了,你要是问:有人反对罢免居委会主任吗,应者寥寥;你再问谁支持罢免居委会主任,同样也是应者寥寥,那么到底居民啥意见呢?其实一般情况下居民根本无所谓,你别烦我就行。有事找不到居委会了,他又骂,完了没几天又忘了。经过了文革和那个春夏之交,人民对于政治实在是不愿意掺和….

所以居委会的调查结论肯定是居民没有罢免居委会主任的需求,自然最后就出现了:居委会不同意居民代表罢免居委会主任这样一种奇葩通知的发布!

话说如果调查核实就能替代投票的话,法律还要投票干嘛,都调查一下好了嘛….

没办法,县官不如现管,依法的君子斗不过无所畏惧的小人,这是中国历史上屡屡出现了的。并不因为如今啥“法治社会”会有太大改变,啥时候人治都跑不了。

我们这边当然不甘心呀,12345打起来,媒体联系起来。还别说,真有一个栏目的编辑联系我们了,来了一座谈发现和选举有关,这下嘬牙花子了,事情和“选举”、“政治”一沾边吧,大家都犯嘀咕……

12345这边也有点类似,如果是纯事务类型的事情,比如路灯不亮了呀,道路标识不清晰了呀,这种事情12345解决效果挺好的,接办单位也挺敞亮,麻溜的就弄好了。但这个事情就很麻烦了对吧,毕竟街道也出具了指导意见,让街道收回自己的意见就是当面打脸…..

好了,现在我觉得可以抽出空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 anne2607

anne2607:写得好,但是有一点不明白

你们小区居民为什么非得跟街道唱对台戏呢?

我觉得这要和街道、居委会关系讲起。理论上讲,街道和居委会的关系其实不是上下级关系,小区自治嘛,但是居委会的工资是街道发,2019选出来的居委会副主任G老说一句话:别忘了你的工资是谁发的 。(目的是劝L听街道的别听居民代表的)

这句话理论上当然不对:首先要居民(其实是居民代表)选你到了这个位置,街道才会发工资给你;其次,街道是没法扣你工资的,顶多能扣奖金

但事实上,既然选上来了,这几年的工资就是街道发了,县官不如现管,谁给钱这个事情似乎就可以踢开居民和居民代表了.....

街道其实只对小区事务有指导权,但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几千年的国家,我党高层当年都曾有人说:民主集中制嘛,集中是主要的,民主不过是个形容词 (当然这人后来被打成反面角色了)

而街道干部呢,按本小区一位80多岁的居民说:都是一帮考不上大学的农民...

所以要让他们理解自己其实不是居委会的上级,非常非常困难。街道既然自认为自己是居委会的上级,当然希望居委会老老实实听自己的,让干啥干啥 ,千万别给自己惹出麻烦了,比如小区居民狂打12345就是纯粹在给街道添麻烦。居委会想给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争取更多的资源,街道一定说太好(ZAO)了,我们坚(FAN)决(DE)支(YAO)持(SI)!

每个社区40万是平均数,街道也不傻,其中25万是定了给各个社区的,剩下的机动,谁关系好、方(NAO)案(DE)好(XIANG)给谁。

所以理论上讲:居委会服务好居民,居民满意,街道省事,这完全可以三赢!但实践起来很困难,因为街道想让居委会干的,未必是居民期望的,而要去满足居民期望,街道又未必高兴。

这里非常考验委主任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协调办事能力,并不是我们当初以为的委主任谁都能当,谁都能干好......

那么当居委会和居民代表闹矛盾的时候,尤其像我们这样,居民代表选出来自己信任的居委会,并不是当初街道看好人员的时候,街道人员的心里我估计是乐开了花,原因很简单:这样居委会没有其他任何可以依靠的力量,只能倒向街道。街道就希望有听话的居委会!

回到问题上来,“你们小区居民为什么非得跟街道唱对台戏呢?”前面说了有居民代表去给居委会提意见,希望居委会除了街道安排的事项,也要做一些居民们期待的工作,比如监督好物业啥的。但居委会竟认为这是离间街道和居委会,也就是说他们觉得干好街道交待下来的任务就够了。街道本身就30多个人,不可能对所辖30多个小区有啥需求一清二楚,对于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靠街道来了解后再来安排居委会工作,无论如何都是不现实的。居委会这么说其实就是明显的懒政不作为的借口而已。

小区居民都可以完全不知道街道的存在,如果居委会工作到位的话。只有对居委会工作有意见的人,去找居委会上级(这么说比较方便),才会知道街道的存在。说这么多我不知道说清楚没有:居民不打算和街道闹矛盾,选出和党支部完全无关的居委会并非是和街道对着干,无非是觉得党支部那帮人不行而已。居民代表也没打算对抗政府对抗街道,只是打算搞好小区事务,把小区弄漂亮一些,房价涨点,小区邻居和谐开心些,如此而已……,但是难哪!

好了回到罢免居委会主任这个事情上来!

现在的情况是:居民代表打算罢免自己选出来的居委会主任;街道不让居民代表罢免居委会主任!那一般人会怎么想怎么做呢?还是拿小两口吵架离婚来比喻,现在闹的法院了,法院是不是也该主持一下调解,让双方坐在一起再谈谈再沟通一下?

所以说这是一般人的想法,我也是这些想的,党支部、街道好歹该做做工作,当个调解人吧!但人家不这么想,为什么我要调解?不是“小区自治么”(这时候不提党领导一切了)?不是已经让居委会驳回你们闹事的折子了吗?休得胡言!

打12345也没有用,因为这个事情是街道来回复,街道当然不会自己打脸。那我们就持续投诉,希望能累积投诉量,量变引起质变,引起区里、市里关注。遗憾的是也失败了,没人理~~~

期间我们还中过一次街道主任的缓兵之计,可能是我们当时投诉的量比较多了,赶上了一个啥节点,主管我们小区的一个主任和Y沟通,你先别投诉啦,我们进你那个小区群,两委、街道人员也进来。这个主任好像是北大毕业的,没有历史包袱,Y相信了他,群里业主还大大欢迎了一把,结果也不知道为啥,过了几天主任领衔,这帮人又都退群了….

如果罢免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那么标题“西斯的复仇”岂不是名不副实?居委会在L的带领下(我们分析是有街道在撑腰),打出了反杀:罢免居民代表。这真是不走常规路,现在我都觉得厉害,估计全北京全国这么干的都少见!

为啥说厉害呢?因为无论《居委会组织法》,还是北京市的《规程》,里面对罢免居委会成员是有条款的,但对罢免居民代表是没有流程的,也就是无法可依。那么这时候按正常流程该咋办呢?是不是该按“小区自治”的原则,开居民会议由居民代表来定如何走流程,给我们一次反演的机会:居民代表反对居委会罢免居民代表?这个无论如何得算是“小区重大事项”了,绕开居民会议也行?

想得美!人家也不傻!既然没有路,我直接蹚出来一条路不行吗?既然没规定,为啥绕开居民会议就不行了?

所以君子斗不过小人,君子做事总讲究合情合理合法,小人没有这些穷讲究嘛…..

这个事情拉太长了,赶紧结束吧!总之就是新的居委会又按照上门投票的老办法,在一周之内组织了罢免居民代表、新选居民代表的流程,将签字同意罢免L的一名居民代表罢免并补选了一个他们中意的;

我们还在这里傻乎乎12345投诉呢,居委会又再接再厉,把Y的居民代表也罢免了,又补选了2个居民代表。

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怎么办?请看下节左倾盲动

通宝推:大眼,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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