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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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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就是我之前评判的那种……

可能废话有些多,太长不看就好了。

这就是我之前评判的那种……

这只能说明特定规则的形成,但却无法说明【规则本身】是怎么来的。而且这就会导致一个逻辑问题,规则是在强行抹平差异,是反人性的。

即便是演化博弈产生的自发秩序,关键也不在于形成的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认识。该不该有规则,应是什么样的?

如果只是社会规范,那必然是捆绑社会形态的。因为要理解这些规范,要有对应的意识形态,要有对应的秩序体系,要有对应的主体和客体。也就意味着凝固在那个时空,否则将无法成为对象供我们考察和理解。

况且,和而不同又怎么说?

规则只是表现形式,认同只是思考结果。他们都很难说是道德本身。无论是形式还是结果,他们本身都是出于某种指引得出的结果。比如好坏是什么?比如为什么考虑?而这种指引可以无尽推导下去。或者说,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无尽的场域。形式与内容互相映照。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你是怎么知道道德的底线越来越低的?拿什么确定道德是退步的,如果社会形态是在逐渐进步和发展,那么适应社会形态或者新生发展出来的道德,难道不是更高级的吗?

就算不说社会形态,单纯以事实(利益)讨论,假如扶老人被讹,老人是没什么,被讹的可能整个家都毁了,这种情况占多数的话,那么到底扶人还算不算道德?道德就是扶不扶这样一个行为,或者帮扶这一行动背后的利益吗?

说到这里,就会掉进目的论和义务论的陷阱了。就像电车难题一样,我只是拿着一个皮戳子的路人,无能为力。目的论(最大程度的善)和义务论(机会均等的善),都只是道德形式的具体判断方法,而不是道德本身。道德本身,至少道德的起点是,看到这样的情况,我要救他们。

假如没有这样一种意识,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不会有所谓规则出现。

这种意识又是怎么来的?我们可以还原一下判断。

扶老人,因为不扶人家可能出事,出事可能危及生命,危及生命可能死亡,死亡可能造成影响,影响可能带来难过。

这里总共有五段,我们可以说每段都是一个事实判断,背后都有一个价值判断,每一段价值判断,对于下一段来说又是一个事实判断。这样的链条是无穷无尽的。

但多数时候,会指向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对于意识)。比如,于心不忍。心里难过,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则要从好坏出发,从好坏出发就要判断情况,判断情况就要尽可能地收集信息,收集信息,综合判断,指导行为。于是道德就出现了。

问题在于,「要」做什么,和「好坏」这些概念和符号,又是怎么来的?没有这些,如何知道是不是道德?进而,判断过去与现在道德的好,又是基于什么?是社会现实吗?是内心感受吗?

我们可以换个方式。对于狼孩来说,他没有任何人类社会经验,那么他在动物社会做出的,可以被我们视作道德的行为,算不算道德?

甚至我们可以回到孟子,一个孩子要掉井里了,我当时什么都没想,下意识地就去伸手拉。这种道德,是基于这样一些规则吗?比如是否规定了掉井里需要伸出手拉人,或是对于坠落导致的伤害可能,需要做出行动进行救援,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这些都是道德,又不是道德。从对形式的理解,对目的的判断来说。他们是道德。但是这些形式和目的,再也不存在的时候,道德会是什么样子的?这样的结果就是只能从社会形态得出道德,而这样得到的道德是没有进步落后之说的。

这样似乎又回到了起点,究竟是什么让我们感觉落后和进步的?即便不讨论上面悬置的「善恶」、「好坏」这样一些终极符号。是那些事实足以得出那个过去的道德一定要高于现在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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